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路径思考

2021-01-06 07:26赵得志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大思公安院校树人

赵得志

(铁道警察学院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河南 郑州450053)

当前,我国正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交汇期,影响公安院校大学生成长的因素复杂多变,公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不断改进和完善。在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下,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大思政战略定位和工作格局的正式确立[1],大思政发展格局对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和育警铸魂提出新目标和新要求。在大思政格局下如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公安院校思政教育和思政课改革的一个重要命题。

一、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2016年12月7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开启了我国大思政工作格局新篇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阐述了大思政格局的基本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立德树人思想融入教学全过程,强调从全方位、多角度实现对人才的教育,高校领导、教师、学生均是思政教育的主体。实现立德树人是大思政格局的根本目标,多元主体参与是大思政格局的基本要求,全面性、整体性是大思政格局的基本属性。在新时代,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坚持立德树人的目标首先就是要明确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一)立德树人与育警铸魂在价值内涵上具有共通性

在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首先要明确立德树人的价值内涵,其次要厘清立德树人与育警铸魂两个命题之间的关系。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要“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立德树人就是要引导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2]。大德、公德、私德即是所立之“德”的基本内涵。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是强化对学生大德和公德的培育,以大德和公德进行自我规范,实现对私德的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大德、公德、私德的基本概括,“爱党、爱国、爱人、爱己”就是“大德、公德、私德”的具体表现。而对于公安院校,因为教育对象具有大学生和预备警官“双重角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就成为公安院校德育教育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换言之,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除立“大德、公德、私德”外,还应该体现在教育和引导学生立职业道德。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就是立牢、立好职业道德的根本任务。

育警铸魂就是铸理想信念之魂,补足“精神之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3]。育警铸魂就是要培育公安院校学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的理想信念。可见,“爱国、爱党、爱人民”“忠诚、奉献、自律”是立德树人和育警铸魂共通的价值内涵。在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与育警铸魂价值目标具有共通性,立德树人与育警铸魂在价值内涵上是一致的。

(二)立德树人和师德教育在行动逻辑上具有同步性

大思政格局下,思政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在教育关系上是平等的,双方都是思政教育的接受者。党的十八大明确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师德师风建设是立德树人任务实现的关键[4]。因此,立德树人的基础要素就是师德建设。尤其对于公安院校,思政教育者既是立德树人的行为发起者和行为承担者,同时也是立德树人的对象和行为接受者。公安院校的思政教育者不仅要强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而且要加强自身德育教育和师德建设。公安院校思政教师践行立德树人、育警铸魂,一方面是面向学生上好思政课程,保质保量完成思政课教学;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道德建设,尤其是师德师风建设,做到“要立他人德,先立自己德”“要树人先树己”。

作为公安院校思政教师,要坚守教师职业道德,即要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务社会[5]。其中,为人师表尤为重要,思政教师人格要正,有人格,才有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除坚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外,公安院校思政教师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还要突出自身政治教育,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养高、党性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是一名公安院校思政教师的基本德育目标。育警铸魂不仅是要育学警,同时也是在育师警[6]。立己德,育己魂,就是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生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立德树人和师德教育在行动上构成一个“逻辑环”,两个行为没有先后之分,没有顺序之别,是实现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两个引擎,在行为逻辑上具有同步性。

(三)参与主体多元性和思政教育整体性相统一

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一方面,多元化体现为教育主体的多元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领导、教师、学生均是思政教育的主体。在大思政观中,立德树人教育主体界定更加宽泛,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在三个核心主体即校领导、教师、学生之外,校外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各类教育工作者、社会群众、市场各微观主体都是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的参与主体。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不能仅停留在传统主体上,不能仅在校园内,在各级领导统一领导下,由教师和学生作为立德树人的教育主体和教育对象,而是要立足本校,面向社会,充分发挥多元教育主体的作用。另一方面,多元化不只是体现为“人”的多元参与,还包括“物”的多元参与,即课程的多元参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对于公安院校来说,思政课就是践行立德树人的核心课程。在大思政观下,专业课程也成为开展思政教育、践行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已经成为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趋势。此外,教学方式的多元化也是参与多元化的重要体现。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不应仅仅依靠传统面授课程和课堂教学,网络教学和实践教学也应该是践行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

全面性、整体性是大思政格局的基本属性,思政教育整体化是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另一个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立德树人思想融入教学全过程。立德树人不是单一课程,也不是单一的教学环节。践行立德树人是一个整体性的教育布局,它体现在每一门课程中,每一堂教学中,每一位教师教案中,每一位学生学习中,这些部分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既有主体多元性,又具有思政教育整体性,两者在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是统一的。

二、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存在的主要困境

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在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思政教育是实现立德树人教育目的的主要方式,公安院校思政教育所面临的困境就是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所遇问题的具体表现。当前,在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主要困境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育人和育警协调性不足

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是立德树人与育警铸魂的行为统一,大思政格局下,立德树人的参与主体又呈现多元化,这些特征对把握立德树人内涵产生重要影响。公安院校对育人和育警的认识是统一的——“以育警为主,育人为重要补充”,但在实际教育过程中缺乏有效措施,容易导致育人和育警协调性不足。对于普通高等学校而言,立德就是要立大德、公德、私德,育人就是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而对于公安院校而言,由于学生职业选择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在实际育人过程中,容易将育人和育警孤立化,片面追求育人或育警的教育目标,并且以选择后者居多。虽然育人和育警在本质内涵上具有共通性,但两种不同教育目标下的教育方式和教育重点是不同的。育人更多强调对学生综合知识结构和综合技能的培养,而育警则侧重于培养出忠诚纯洁、技能过硬、专业突出的人民警察,重视警察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不过多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公安院校在育人和育警方面协调度不够,容易造成各公安院校学生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上的差异。此外,育人相较于育警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更高的教育要求,在教育过程中需要教育主体更充分的协同配合和更多的资源投入。在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育人和育警之间缺乏协调,就不可能实现多元教育主体间的最优分配和利用,这样一方面是对公安教育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是对公安教育事业的一种制约。

当前,公安院校对于育人还是育警这一命题已经开始实践论证,已经达成初步的“共识”或者说形成一种“潜意识”。但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需要进一步厘清理顺育人和育警之间的关系,提高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打开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视野,形成更加明晰的思政教育目标和教育方式,达到更加显著的思政教育效果。

(二)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不同步

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课程依据不仅仅是专门的思政课程,从某种意义上讲,通过专业课程思政化建设,充分利用专业课进行立德、育人更加重要。公安院校学生职业选择相对明确单一,毕业入警是最主要的职业选择,这就要求公安院校在立德树人过程中,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传授作为重要教育内容。因此,对于公安院校思政教育而言,通过课程思政进行立德树人、育警铸魂,不仅在教育范围上能够更加广泛,同时实际效果也会更加贴近学生,立德树人的效果会更加显著。

而目前许多公安院校乃至普通高等学校依然将思政课作为践行立德树人的主要方式和途径,甚至是唯一方式。注重思政建设虽已成为公安院校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但课程思政建设仍需要很长的发展过程。影响课程思政建设的因素众多,一方面,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的提取和思政价值的确定相对困难,尤其是对于公安院校自然科学下的专业课程,把握和提取思政元素,明确定位思政目标的困难具有客观存在性。另一方面,专业课程教师在明确思政元素和思政目标的基础上如何实现思政教学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又一个突出问题。公安院校专业课教师要兼顾说理和讲义的双重教学任务,如何保证既达到专业教学目的又实现思政教育目标,是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在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需要攻克的一大难关。

(三)立德树人协同性和整体性不显著

公安院校立德树人和育警铸魂的主体多元,仅仅依托学校思政课程和思政教师不能满足大思政格局下思政教育的发展。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要统筹协调各参与主体,其中包括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专任教师和各级行政领导、校内与校外教育资源、网上慕课与课堂教学、课堂教育与实地教育之间的教育协同。而在当前,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的教育方式总体上仍然比较传统、单一,突出思政教育主体的“单兵作战”能力。例如,加强思政教师专业知识学习和教育技能提升,加强思政课程和教学改革,着重提高个别教育主体立德树人能力,规范立德树人课程教材和教学方式。但在教育协同性上仍不显著,校外与校内教育主体和教育资源的互通互用程度不高,网上慕课与课堂教学的教育衔接性不充分,课堂教育与实地教育的教育协同度不够。特别是在公安院校学生参与暑期实习、毕业实习和重大活动安保等活动期间,学校立德树人工作在向外延展、社会辐射以及校内外协同等方面落实不够有力。在此期间,教育协同不显著,往往表现为以实地教育为主、随队教师思政教育为补充的思政教育模式。

大思政格局下强调将立德树人融入整个教学活动中,但多元教育主体之间协同配合不够,立德树人的整体性就会大打折扣。思政教师和专业教师、专任教师和学管队长等主体之间配合不够,容易导致立德树人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的间断和割裂。当前,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育警铸魂的整体性不显著也正表现为思政教育的连续性和衔接性不高。因此,在大思政格局下,如何实现教育协同性和整体性,是公安院校在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要回答好的一个重要命题。

三、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的方向和路径

公安院校立德树人具有独特的价值体系和教育体系,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和“育警铸魂”是一项更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大思政格局向公安院校立德树人提出新的要求,公安院校在大思政观下践行立德树人也面临着诸多困境。要回答好如何在大思政格局下践行立德树人这一命题需要公安院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全面提升人才教育和培养格局,积极探索大思政教育的独特路径。基于当前大思政格局发展的要求和面临的困境,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可从如下方向和路径进行探索:

(一)推动立德树人价值观教育与公安职业相适应

公安院校学生是共和国的预备警官,职业选择导向清晰,公安院校立德树人价值观教育要与公安职业相适应,这是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根本前提。推动价值观教育适合公安职业特点,首先要明确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价值目标,即在育人和育警上统一认识。要明确立“什么德”、树“什么人”。公安院校立德除立大德、公德、私德外,要着重强调立公安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价值教育要以提升学生和教师的公安职业道德为立德目标。公安院校树人则要树对党忠诚的人、理想信念坚定的人、大公无私的人、奉献自我的人、坚韧不拔的人。这些德与品是公安职业的基本道德要求,公安院校在大思政格局下就是要明确自己价值观教育的基本目标。

其次,推动价值观教育与公安职业适应要从公安职业特点出发,探索出一条切实有效的价值观教育方法。公安院校价值观教育方法要突出学生参与性,要重视师生互动、理论和实践的互动。公安院校学生更加重视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立德树人价值观教育要遵从这一实际,调整教育方法,变枯燥、乏味、冗杂、单调、形而上的教育灌输为生动、活泼、形象、灵活、具体的教育互动,提高学生参与价值观教育的积极性。重视立德树人价值观与公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相结合,在学生参与公安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达到“润物细无声”的价值观教育效果。并且通过这种教育方式,公安院校立德树人价值观教育才会更加符合公安职业实际,教育才会更加有效、教育效能才会更加持久。

(二)推进公安院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步发展

大思政格局下,公安院校思政课程已经成为践行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公安院校已经把思政课程建设摆在了立德树人的突出位置,从师资队伍建设到课程团队建设,从课程改革到教学改革都凸显出公安院校在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对思政课程建设的重视程度。但在稳步推进公安院校思政课程发展的同时,要注重课程思政建设同步发展。课程思政,顾名思义,就是课程思政化,让专业课程成为推动立德树人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一环。

推进专业课程思政化,首先要明确专业课程的思政目标,挖掘出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2020年5月28日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公安院校课程思政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公安院校课程要“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要深入研究不同专业的育人目标,深度挖掘专业知识背后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从国家、国际、行业、文化、历史等角度增加课程的知识性、人文性。特别是对于实践类课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把弘扬劳动精神、创新精神、探索精神、担当精神等作为课程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7]。

其次是在明确专业课程思政目标和思政元素的基础上,公安院校课程思政建设应该“从教学设计、教育目标、内容开发、教学方法、教育管理、教学评价等方面展开”[8]。要立足课程思政教学总目标进行教学设计;积极构建专业课程思政内容体系;以专业课程教学方法为主,思政课程教学方法为补充,注重运用思政教学方法进行立德树人价值观教育。教学评价要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结果性评价为补充,注重构建突出立德树人价值目标评价的指标体系。

(三)提升立德树人协同性和整体性

大思政格局下,提升立德树人整体性要以提升思政教育协同性为前提,统筹协调各参与主体,强化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专任教师和各级行政领导、校内与校外教育资源、网上慕课与课堂教学、课堂教育与实地教育之间的教育协同。在大思政格局的要求下,公安院校要建立协同教育体制机制[9],健全思政育人体系。公安院校要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联系,充分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为提升公安院校立德树人协同性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对于部属公安院校而言,要加强院校与地方党委的协同配合,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教育政策的支持与指导,积极探索“书记省长进警院,厅长所长进课堂”教育形式。要强化公安院校内部思政教育工作协同配合,打通思政教师与专业课教师、学工管理教师在立德树人分工上的壁垒,通力合作,提升立德树人工作的整体性。通过思政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任思政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学工管理教师的思政教育能力,为内部思政教育工作协同配合提供坚实基础。要强化公安院校内部思政教育与校外教育协同配合,充分利用校外思政教育主体力量和教育资源,加强校内教育与各厅、局、处、所以及各实践教育主体间的教育配合,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与慕课教育相结合的优势。要强化公安院校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协同配合,在学生暑期实习、毕业实习和参与重大活动安保等活动期间,明确与实习实训单位思政教育的任务分工。通过公安院校思政教育的向外延续,保证公安院校立德树人工作的连续性和整体性。

(四)强化立德树人的实效性

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不仅要持续强化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提升思政教育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同时要将立德树人的教育成效落到实处,确保立德树人的实效性。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人才、培育人才、输送人才,培养合格预备警官是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大思政格局下,思政教育主体和教育方式呈现多元化,这为提升公安院校立德树人实效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要提高立德树人的实效性,就要避免课堂理论教育与一线实战需要之间的脱节,服务实战是公安院校教育的核心要义,公安院校立德树人要将思政教育深入实战、深入一线。满足公安一线实战需要是检验公安院校立德树人实效性的重要标准。

公安院校要将思政教育与一线实战相结合,就要向一线学经验、向一线谋需要、向一线验理论。公安一线是知识和经验的重要源泉,一线实战中沉淀形成的经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精华,公安院校要加强与公安一线的交流与研讨。首先,要将一线实战需要纳入思政教育体系,根据一线实战需要切实完善思政教学体系,提高立德树人的针对性。同时,通过满足一线实战需要检验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成效,积极探索公安院校向一线送教、送讲思政教育模式,师生深入一线,亲临实战现场,切身感受实战需要,用实战检验所学所感所悟,提升公安院校立德树人的实效性。其次,要继续发挥实战教官思政教育作用。将实战教官纳入公安院校思政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实战教官实战教育主体作用。通过实战教官自身生动宝贵的实战经验和实战经历提升思政教育的感染力、亲和力和号召力,为提升公安院校思政教育实效性提供坚实基础。

在当前大思政育人格局的背景下,公安院校积极践行立德树人,在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一些现实困境。本文提到的三个主要困境,其中对育人和育警的认识不统一是因为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目的有其独特性;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不同步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该问题具有普遍性;立德树人协同性和整体性不显著与协同教育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密切相关。三个困境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解决需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本文所总结的四个路径是基于近年来相关工作所做的初步梳理和策略性思考,一些建设方向和路径在当前各公安院校践行立德树人过程中已经开始探索和布局,如需明确某一具体发展路径,则需结合具体问题做具体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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