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纯,赵凤珠
(1.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北京100081;2.中央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学院,北京100081)
动词的“价”是根据动元的数量决定的,动元是指动词所联系和支配的强制性语义成分,即使用时必须和动词共现,而与之相对的就是非强制性语义成分——状元,动词+动元+(状元)组成的结构即为动核结构,这也是生成句子的基础[1]。动核结构与语法规则相匹配,便得到句模。从语义平面来讲,动元充当的语义角色可以是主事、客事、与事,状元则是凭事、因事、境事几大类[2]。状元作为非强制性语义成分可以省略,出现位置也不同。简单来说,凭事是动作的凭借者,包括工具、材料等,常出现在动核结构内部;因事表原因或目的;境事表动作所处的环境/语境,后两者常出现在“被”字句的状语位置[3]。那么,动词是否可以进入“被”字句,语义成分如何搭配、位置如何、能否省略等问题都是汉语学习者经常面对的疑问和容易出现偏误的地方。本文以HSK动态作文语料库及调查问卷等真实语料为依据,对这些偏误点进行分析。
1.动作动词作谓语中心词。使事+施事+动作核,致使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一价动词不能进入“被”字句,由于“被”字句的增价功能,其中很多看起来像一价动词的其实是二价动词,但汉语学习者不能区分语义相近、价类不同的动词,由此形成的偏误十分常见。例如这四句话:“我的朋友被明星上瘾了”;“孩子毕竟是被母亲出生的”;“其次,发展中国家的老百姓被牺牲其国家的政治体制”;“他被父亲受伤了”。这类偏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动词选择,前三个例句中,主动性强且不及物的动词也就是一价动词,只能施事作主语;第四个例句中,动词遭受义的重复表达也是偏误的一类,其中动词联系的施事也不应出现在动词之后的位置,这不符合“被”字句的句模架构。
2.性状动词作谓语中心词。受事+系事+性状核,性状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这么简单的问题被她弄得太复杂化了。”本句中有两个动词:“弄”“复杂化”,当句子重心在前面时,“弄”是主要动词,其后的副词“太”不能修饰动词“复杂化”,要与“复杂”区分开;当句子重心在后面时,“复杂化”这类动词是形容词加动词后缀,表动态意义,不能作为“弄”后的次要动词。这句话可改为“这么简单的问题被她弄得太复杂了”或“这么简单的问题被她复杂化了”。
受事+系事+性状核——系事+性状核,性状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我会当时的情形被吓死”。语义成分在句中的位置也是常见的偏误之一,在这句话中,“当时的情形”是实际的动作发出者,为性状动词“吓”联系的系事,应在“被”之后。这句话可改为“我会被当时的情形吓死”。
1.动作动词作谓语中心词。受事+施事+动作核,涉受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如果在家里有抽烟的人,全家族也同样被不好的影响”。首先,“被”字句表达负向结果,不必再加“不好的”来修饰;其次,从句模的结构来看,“被”后直接接谓语中心词形成动核结构,不应出现其他成分。还有一类出现在联系的动元上,例如,“可是病特别重,不能自己动的话,除了别人被杀自己以后没有办法”;“但我能理解被控制自己的娱乐的心情”。前一句中涉受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在动词后不能再接其他的语义成分,并且句模中施事应在“被”字之后来表示动作的发出者。同理,后一句中动词后不应再接名词性补事,而“娱乐的心情”作为动作的承受者应提到“被”前,作为施事。还有一大类是生成句子的过程中,随之出现的语法层面的偏误。例如,“我觉得两代人的代沟问题也是被这样的情况下引起的”。“这样的情况下”为境事状元,表示动作发生的环境,境事的位置通常在“被”字句的状语位置。再例如,“空气一定被没有污染”。当动词被否定,受以往学习经验影响,汉语学习者往往认为否定词应直接在动词前,但实际上,“被”字句中否定时,动核结构的联系要比否定词与动词的联系更紧密。
受事+施事+动作核——系事+性状核,涉受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敌人被我们打赢了”。此处,性状动词形成的性状核相当于生成的“被”字句的结果补语,语义蕴含必须是不如意的结果,该句可改为“敌人被我们打败了”。另外,后面所接往往是确定的变化或结果,而不能出现可能补语,不能出现“我被教得懂”这类句子。再例如,“被第三个人不是喝光了吗?”当需要否定时,否定词应在“被”之前,该句应改为“不是被第三个人喝光了吗?”
受事+施事+动作核——起事+关系核+止事,涉受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走的路是砖瓦被砌成的”。这里有两类偏误,一是凭事状元的位置,“砖瓦”作为表示材料的凭事之一,常出现在动核结构之中,应在“被”后,结构更加规范,但由此又会出现另一类偏误,“走的路是被砖瓦砌成的”,这类偏误为省略不当,导致施事和起事位置空缺,表达不规范。凭事需要介词介引,而不能把施事简单省略。该句可改为“走的路是被人们用砖瓦砌成的”或“走的路是由砖瓦砌成的”。
成事+主事+动作核,结果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成事指动作的结果,是动作发生后产生或出现的客体”[4],结果动词指“动词后可以直接带光杆名词充当结果宾语的动词”[5]。在此类句模中,名词宾语可直接提前到成事主语位置,语义成分简单清晰,偏误情况不多,大多偏误是忽略音节的动词选择不当。例如,“合同被他们签订了”可改为“合同被他们签了”。
成事+起事+动作核——关系核+止事,结果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结果动词形成双动核句模在生成句子时,需要补语共现,所以需考虑句中共现的两个动核结构中动词的内在语义关联,即对应和匹配关系。例如,“家乡美景被画出了一幅幅山水画”。句中的关系核,次要动词应是关系动词,表示动作前后的变化,而不是用“出”来表示从无到有的过程,可改为“家乡美景被画成了一幅幅山水画”。结果动词形成的这几类双动核句模,语法上看似无异,但表达情状、感情色彩不同,使得次要动词的选择有差异,这是其特别之处,而这里涉及的语义差别又很细微,难以区分,所以是比较容易出现偏误的地方。
成事+主事+动作核——系事+性状核,结果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这类偏误依旧较多出现在上一类中所说的次要动词的搭配之处,也有一些出现在动元之间的颠倒,如成事和主事的颠倒,例如,“他们被井挖得非常深”可改为“井被他们挖得非常深”。
受事+施事+动作核——动作核+位事,涉受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这类句模中,动词与其关联的位事之间需要有定位词来介引,这也是容易被汉语学习者忽略的一点。例如,“画被班主任挂门上”可改为“画被班主任挂到门上”或“画被班主任挂门上了”。
使事+主事+动作核,致使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这一类偏误发生在动词选择上,主动性强的二价致使动词难以进入“被”字句,例如,“这一系列的后果都是被它造成的”;“孩子的成长的影响大多是被父母造成的”。还体现在语义成分的混淆,使事和主事颠倒,例如,“而以前歌曲像诗一样被我们感动了”,这里出现了语法层面的修饰语“像诗一样”放置不当的问题,可改为“我们被以前像诗一样的歌曲感动了”,或变换为“把”字句“以前歌曲像诗一样把我们感动了”。
使事+主事+动作核——起事+关系核+止事,致使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这类句模中的偏误多是“被”字在句中的遗漏或有意回避,例如,“《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几百年来更改编成为多种艺术形式”;“很多不是故意犯罪的人当成了犯人”。
使事+主事+动作核——动作核+补事,致使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久而久之,感情也就被培养了”。致使动词其后的使事在“被”字句中提前时,需要趋向动词来补充,使语义完整,例句中的“培养”需要有补事同现。该句可改为“久而久之,感情也就被培养出来了”。
2.经验动词作谓语中心词。涉事+经事+经验核,经验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我被同学们碰到去参加舞会”。“我去参加舞会”是一个涉事整体,应被一同提前到主语位置,可改为“我去参加舞会被同学们碰到了”。当然,语言的学习必须考虑到语用的层面,而不仅仅是语法是否规范,像“我被同学们碰到去参加舞会”在口语中接受程度较高的一类用法,是否属于偏误现象,是需要进一步考量的。
涉事+经事+经验核+补事,经验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我被他喜欢三天了”。此类偏误与下一类共同分析。
涉事+经事+经验核——系事+性状核,经验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他被我喜欢很久”。“喜欢”等有积极语义蕴含的经验动词很少进入“被”字句,除非在具体特定的语境下,所以一般只使用主动语态来表达。
3.一些特殊结构。受事+施事+所+动作核,“被……所”结构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它所带来的问题不可能被这些用烟来赚的钱来代替”;“新鲜事物被老一辈人所难接受”。前一句中的偏误体现为“被……所”结构本身,没有掌握固定搭配,可改为“它所带来的问题不可能被这些用烟来赚的钱所代替”。在后句中,动核结构与“被……所”结合时,“所”与动词联系更为紧密,应改为“新鲜事物难被老一辈人所接受”。
受事+系事+所+性状核,“被……所”结构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他被工作所累倒了”。一般情况下,“被……所”结构形成的都是单动核,动词后不再加其他次要动词和语义成分。该句可改为“他被工作所累”。
涉事+经事+所+经验核,“被……所”结构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孩子往往被大人们所喜爱”。“被……所”结构的动词限定条件与经验动词形成的句模要求相似,“喜爱”“喜欢”一类词一般情况下无法进入。
1.涉受义针对动词。当事+施事+动作核,涉受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但是后来又被一位大学的讲师再次谆谆教导我们”。首先,句中的当事“我们”应在“被”字前;其次,“谆谆教导”不是可以充当谓语中心词的动词,“教导”更不能受形容词修饰,该句应改为“但是后来我们又被一位大学的讲师教导”。再例如,“我觉得市政府实行这样严厉的规定的话,吸烟者就会觉得自己被市政府侵害吸烟的权利”。此处,语义成分易发生混淆,两个NP在“被”前和“被”后时,“被”前面NP1“吸烟者”是当事,动词后的NP2“吸烟的权利”是受事,但可以看到“侵害”类动词不符合进入这类“被”字句的条件,所以当这一类动词变换为“被”字句时,应将后一关联动元一同提前,此时动词降为二价。该句可改为“吸烟者就会觉得自己吸烟的权利被侵害了”。
当事+施事+动作核+受事,涉受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可是被教中文之后我的中文水平逐渐好起来”。此处偏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动词的选择,“教”作为单音节动词且需要施事作主语,通常不进入“被”字句;二是语义成分重复,如果“中文”在受事位置,那么之后的“中文水平”语义重复,如果“中文水平”与“我”共同作为句首当事的话(本句中当事被省略了),动词后的受事又出现了重复现象。该句可改为“可是被(他)辅导中文之后,我的水平逐渐好起来”或“可是我的中文水平被辅导之后逐渐好了起来”,转换为“被”字句之前,实际上是双宾句。再例如,“他在医院里在身体上被装各种各样的医疗机器”。此类偏误体现为境事状元的位置,境事“在医院里”应出现在状语位置,“身体上”实际是当事,按照本类句模结构,应改为“他在医院里,身体上被装了各种各样的医疗机器”。
2.称呼义针对动词。当事+施事+动作核+受事,称呼义针对动词形成单动核句模。称呼义针对动词生成句子的结构和用法相对单一,使用频率不高,大部分是一些语法结构上的,如遗漏“被”字:“在中国,女人称为‘半边天’”。在访谈过程中了解到,遗漏类偏误除了无意遗漏,还有汉语学习者怕出现错误而有意回避的情况。
3.言说义针对动词。当事+施事+动作核+受事,言说义针对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我的吸烟的原因被妈妈追问了”。此类句模中,因为有当事的出现,所以受事需要接在动词之后,但偏误又常发生在当事和受事的混淆上。
4.取得义针对动词。当事+施事+动作核+受事,取得义针对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刘大爷被小偷偷三百块钱了”。三价针对动词有直接和间接客体时,当事和受事的位置易偏误,同时还有生成句子过程中结构上的问题,助词“了”应在动词和受事之间。
受事+施事+动作核——动作核+补事,取得义针对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小张那条裤子被买回来了”。本句中趋向动词为次要动词,已跟在主要动词后进行补充说明[6](18),“那条裤子”作为直接受事客体提前,此时的“小张”不再是间接关联的客体当事,而是发出“买”这一动作的施事。
5.给予义针对动词。受事+施事+动作核+当事,给予义针对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这类偏误也多出现在受事和当事的混淆上,例如,“我被他送给了那本字典”;“他被我送给一本词典”。从语义来看,主语是受事,从语法来看,主语是指物的直接宾语,而不是指人的间接宾语,且直接宾语也需要有定或特指。再例如,“当时满身泥的我被借了一件衣服穿上,雨后还是再等人散后才乘车回家”。“满身泥的我”是“借”的当事,不能做受事主语,可改为“衣服被借给了满身泥的我”。
需要注意的是,当语义成分放置在正确的位置之后,的确可以匹配语法规则,但是从语用的层面来说,给予义的句子当中,当事的位置往往是第三人称才更加规范,例如,“那本字典被他送给女朋友了”。此类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使事+施事+动作核——动作核+补事,使令动词形成的单动核句模。例如,“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很喜欢吸烟,或者被朋友叫他试一试,后来就迷起来了”。“年轻人”作为句子的使事,在已经提前的情况下,动词后“他”不应再出现,而“试一试”作为补事,与动词之间也需要趋向动词连接,动量补语作为补事十分少见,只有个别固定用法可以。该句可改为“或者被朋友叫来试一试”,可以看作汉语中的连谓结构。
使事+施事+动作核——动作核+补事,使令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此类偏误在于动元混淆,例如,“兔子他抓来被卖了”;“他做体力活动被老板雇佣”,其中补事是使令动词的补充动作,应在主要动词之后,按正确语序可改为:“兔子被他抓来卖了”;“他被老板雇佣做体力活”,可以看作汉语中的连谓结构。这里的两个动词均需满足及物、对受事处置两个条件[7](15)。
受事+施事+动作核——动作核+位事,置放动词形成的双动核句模。例如,“因为过去的太多时间被花在工作上去了”。这类偏误情况比较复杂,主要出现在次要动词位置上,位事“在工作上”之后又加了一个动词结构“去了”作为趋向补语,所以此时句模中的次要定位动词位置就需要带有方向性的动态词,如“到”“向”等,而不能是“在”这类静态词;如果没有之后又加的补语,那么“在”是可以作为次要动词出现的。
只有找到偏误的共同点和高频所在,才能更好地帮助教师发现问题所在。通过前文对不同句模下的偏误分析,发现“被”字句偏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谓语中心词的选择。这类偏误是汉语学习者最为常见的偏误类型之一,多体现在选择了不能进入“被”字句的动词。一方面是不清楚“被”字句中谓语中心词的被动性和不如意的语义特征,另一方面是混淆语义相近但价类不同的动词。例如,“我的朋友被明星上瘾了”;“其次,发展中国家的老百姓被牺牲其国家的政治体制”。汉语中很多动词词义相近或相关,但是构成句子的能力不尽相同,汉语学习者不清楚其配价能力,错误选择谓语中心词,极易发生偏误。
二是动元之间的搭配。学习者对动词联系的语义成分认识不清,导致语义成分位置的偏误。其一为主事与客事之间的颠倒,例如,“而以前歌曲像诗一样被我们感动了”;“他们被井挖得非常深”,都是混淆了主客事的偏误,学生不清楚动作发出与承受的方向和关系。其二为受事与当事之间的混淆和错序,三价动词联系三个动元,受事应在谓语中心词之后,而当事应在谓语中心词之前,但这对于学习者来说较难区分。其三为语义成分的杂糅,例如,“除了别人被杀自己以后没有办法”;“但我能理解被控制自己的娱乐的心情”,想传递更完整的语义,却不能区分语义层次关系和成分位置,常在动词后误加补事或其他语义成分,输出时发生偏误。
三是状元在句中的位置。状元并不是动核结构当中的必有成分,所以当句中有状元出现时,容易发生偏误。学习者难以区分状元应在动核结构内部还是状语位置,尤其是境事状元出现时,本应处在状语位置,却常被杂糅在结构当中。
运用配价理论来观察和分析这些偏误类型,从学生的角度来说,能够为其提供新的认知和理解角度,有助于理解语义成分与“被”字句的构成关系及各成分的语义联系;从教师的角度来说,能够帮助其找到偏误现象的集中所在,从而发现学生的共性问题和学习难点,还可以获得一些新的启发。例如在课堂上,可以将语义相近但价类不同的动词放在一起对比讲解,让学生从语义层面理解为什么A词可以成为谓语中心词,而相同语义的B词不可以;在教材编写中,可以附上动词价类标注,帮助学生课后了解;在具体实例中,可以从动词延伸到其联系的语义成分,逐步打通知识点,形成“被”字句语义网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