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春
高校异地办学是近二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过程中一种办学行为,也是我国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一项举措。项目组根据公开资料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约有5.5%的普通高校有异地办学行为,其中,位于北京和山东的高校中,有异地办学行为的高校数量最多。山东和广东,是吸纳异地办学数量最多的两个省,其中山东主要是本省高校在省内不同城市异地办学。广东主要是吸引外省高校前来实施异地办学。目前,异地办学的分校(区)主要分布在非省会城市。高校异地办学在兴起之初有其政策合法性,如今则面临政策不确定性。有必要理性看待高校异地办学的利与弊,聚焦于高校异地办学的未来可持续发展。
高校异地办学,一般是指高等学校较长期地在所在城市以外的新的地域举办学校或教学点,以与地方政府或经济组织合作的方式从事高等教育活动。[1]高校异地办学是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探索行为,对高校公开资料进行统计发现,截至2017年,我国大约有146 所高校有异地办学行为。高校异地办学涉及高等教育办学理念、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问题,是新时代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目标进程中不应被忽略的一种办学行为。本文拟对我国现有的高校异地办学的相关政策、整体概貌、区域分布特点和未来发展作简要分析,以期为进一步优化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提供参考。
高校异地办学是上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办学行为,如今,我国即将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都将发生变化,与高校异地办学相关的政策也在不断变化。
从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可以到外地合作办学”,[2]到2017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2017〕12 号)明确规定,“审慎决策建设新校区,原则上不支持、不鼓励跨城市、跨省建设新校区,特别是具有本科教学功能的新校区”,可以看到,从国家层面来看,高校异地办学政策存在了近20年。而在有的省份,其存在的时间则相对较短。如,贵州省教育厅要求,从2014年起,未经批准,普通高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但鼓励高等学校到县设立实习实训基地。[3]
高校异地办学关系到区域乃至全国的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是近几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目标之一。从20 多年来的相关政策来看,我国关于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的目标不断明确,采取的举措也不断细化。从强调办学效益到强调办出特色,关注点从国家到区域再到地方,对于高校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要求,也是从“相衔接”到“紧密结合”再到“全面融入”。在这些政策背景下出现的高校异地办学行为也确实体现出了上述特点。
例如,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发[1993]3 号)提出“优化高等教育的结构与布局,提高办学效益”“合理调整高等教育布局”。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自现在起到 2020年,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依据《规划纲要》等文件制定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教发〔2012〕9 号)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 号)进一步提出“优化高等教育宏观布局结构。加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设,形成与国家生产力布局和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的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支持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支撑能力,优化地方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促进区域内高等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社区的紧密结合”,“提升高等教育支撑区域发展的能力。推动高等学校全面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高校异地办学点的选址不可避免要受到高校设置相关政策的影响。《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合理布局。引导地方着力办好现有高校,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边境城市延伸。2017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 号)进一步提出,教育部将以实施高校设置规划为抓手,通过设置少量的优质高校,积极引导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区域中心城市倾斜,促进区域中心城市高等教育做大做强。
高校异地办学的动因比较复杂,但以下三种情况较为常见,一是一些高校为解决办学空间不足或办学地理位置局限等难题;二是一些高校为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三是一些经济发达或经济发展有特色而高等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或城市,出于“以教兴市”的初衷,积极出台政策吸引高校前来异地办学。[4]
高校异地办学是高校在新形势下办学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自发探索,并没有标准的模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类型。
从举办者的学校类型来看,异地办学的举办者有“985 工程”大学,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也有普通地方本科高校,如长江大学设有荆州校区(本部)和武汉校区,江苏科技大学设有张家港校区;还有职业院校,如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设有中山校区和南海校区。
从异地校区(分校)涉及的地域范围来看,一些举办者主要在省内跨市异地办学,例如,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和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都处于山东省内;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的傣医药学院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洱茶学院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珠宝学院位于云南省保山腾冲市。一些举办者跨省异地办学,例如,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中国科技大学苏州研究院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还有一些高校将异地校区拓展到了国外,如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从异地校区的形式和主要功能来看,主要有三类情况。一是,一些高校与异地地方政府合作,再创建一所新的高校,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这种情况从某种角度也可以被理解为因为其最初的异地办学初衷发生了变化,由异地校区逐渐演化为新的独立的学校,如东北财经大学营口教学区2012年招收最后一届学生,现归属于营口理工学院。二是,一些高校与异地政府合作创办新校区,把部分学院或部分专业的办学放在新校区进行,如 北京理工大学秦皇岛分校、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校区。三是,一些知名高校与异地地方政府合作,在异地创办研究生院,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8年改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创办的苏州研究院,等。
从高校异地办学所涉及的高校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来看,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三类:“当地政府不求所有,只求所在”“高等学校不求所有,只求所用”“所有权共享,使用权归校”。[5]
项目组根据学校的公开资料,对国内异地办学的高校数量和区域布局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梳理,发现有以下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8月底,有146 所高校有异地办学情况,约占当年普通高校数(2,631 所)的5.5%,在这些高校中,有近40 所部属高校,约占有异地办学行为高校总数的四分之一。
其中,北京理工大学异地校区相对较多,地域分布较广,涉及5 省9 市。根据现有的公开资料,北京理工大学共有11 个异地办学点,分布在河北秦皇岛,山东滕州、威海,广东深圳、珠海、中山,云南昆明,贵州贵阳,江苏常熟、苏州等地。
从异地办学主体的所在地来看,截至2017年8月底,位于北京的、在异地办分校的高校数量相对较多,有18 所;其次是山东,有17 所高校有异地办学行为;黑龙江、浙江、江苏、辽宁、广东、四川等6 个省各有8 所高校存在异地办学,河南、河北等2 个省各有6 所高校存在异地办学,山西、湖南等2 个省各有5 所高校存在异地办学。
从分校所在地来看,山东省和广东省存在的异地办学情况相对较多。其中,山东省有17 个城市设有29 个分校(区),广东省有6 个城市设23 个分校(区)。广东省吸收外省高校前来办学的情况较为明显,山东省主要是本省高校在省内异地办学情况较为突出。
据项目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8月底,全国共有174 所异地办学的分校(区),其中2 所在国外,其余172 所分布在全国116 个城市,其中只有10 个是省会城市。在非省会城市中,深圳、珠海接收的异地办学高校数量最多,分别为10 所、6 所;其次是苏州和青岛,各有5 所。
此外,位于西部地区或东北地区的高校,在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异地办学的情况也较为突出。例如,兰州大学设有南通校区,西北工业大学设有青岛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设有深圳研究院、青岛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苏州),哈尔滨工业大学在深圳设立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已于2017年被批准正式举办本科教育,改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高校异地办学经历了萌芽和快速发展的阶段,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也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大众化阶段跨入普及化阶段,关于高校异地办学的政策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异地办学的高校面临着新的政策背景和社会环境,势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从1999年到2017年近20年时间里,正是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高校异地办学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在一定时期实现了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创新和资源整合。高校异地办学作为一种探索行为,在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办学条件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都有所突破和创新,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与学校所在地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如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安溪茶学院,是由安溪县政府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建立的特色学院,该学院位于有“全国产茶第一县”之誉的安溪县,采取“政府+高校+民资”协作办学的模式,与100余家茶叶龙头企业和两岸50 余家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产教融合、协同发展关系,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为当地培养紧缺专业人才。滇西应用技术大学从成立之初就属于典型的异地办学,其办学宗旨“创办一个学院,振兴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传承一方文化”充分体现了其办学理念的创新。
第二,在一定阶段优化了高等教育空间布局。自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阶段的跨越式发展。在此期间,异地办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考扩招压力下高校面临的办学空间不足等问题。同时,由高校异地办学的区域分布现状可以看出,异地办学的分校(校区)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一些非省会城市(如深圳、珠海、苏州,等)或经济发展有特色的地区(如安溪、普洱、腾冲、景洪,等),丰富了此类地区的高等教育资源,缓解了一些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导致高校数量不多、层次不高或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局面,提升了高校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优化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布局。
第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高校的办学条件。在我国高校异地办学高峰期,既是高校招生扩张期,又是高等教育投入难以满足办学需求的困难期,为解决高校发展财力不足的困境,一些高校积极回应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吸引高校入驻的需求,利用地方政府提供办学资金、免费提供办学所需土地等优惠条件,进行异地办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高校发展的土地、资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有效利用了社会资源,改善了办学条件。例如,威海市政府多年来通过政策扶持与经费支援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提供支持,减免了学校在基本建设等方面各类政策性收费,为学校节约了大量办学经费。[6]
第四,在一定范围里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高校异地办学尤其特别是满足了一些新兴城市发展高等教育、促进本地区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素质人才和智力支撑。高校异地办学为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大变革提供了高质量的科技支持和公共服务,在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文化城市、提升城市竞争力等方面功不可没。[7][8]例如,截至2019年底,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已累计培养了近15,000 名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主要在珠三角、京津沪等地区就业,留深率达52%。[9]
当然,我国高校异地办学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从微观层面加以考察时更容易发现高校异地办学的问题与不足。例如,办学成本较高,学校投入明显不足,资金筹措渠道有限;一些分校与本部办学重复、职能冲突;差异化发展的初衷并未得到很好的实现;[10]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异地办学中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及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等都是一些共性问题。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高校异地办学中的新建校区普遍存在地理位置偏僻、大学精神缺失、校园文化底蕴不足、师资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办学设施相对不足、师生交流匮乏、讲座、公选、企业宣讲会/实习等资源相对主校区较少、教师和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等弊病。此外,不同类型的高校在异地办学行为中遇到的问题还有所不同,例如,相对于重点高校而言,普通高校异地办学更主要的问题在于其资金来源有限,新建校区异地交通费、管理费、投资建设、还贷压力等会造成整个学校财务运营状况的紧张。[11]异地办学的高校务必要对照自己的办学初衷,深刻分析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寻求解决之道,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如今,我国高等教育正从规模扩张进入内涵发展的阶段,在一定时期内面临着适龄青年入学总量下降的趋势,同时还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冲击,国内外高校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异地办学的高校因此面临着内外双重压力。面对这种压力,异地办学的高校需要继续发挥探索和创新精神,不忘异地办学的“初心”,牢记“育人”使命,在明确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主要学科专业布局和办学规模的基础上,紧密对接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不断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是时代的呼唤,更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体现。新的时代背景下,异地办学的高校,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显得更为迫切。异地办学的高校要始终以人才培养工作为核心,结合自身的办学历史、学科特色以及所在地的教育资源等合理确定异地办学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和目标,力求体现出异地办学的优势与特色,找准自身的定位,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养适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