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丽
摘要:针对于现如今历史课堂的教学现状,存在两种现象,一是大多数的历史教师仍然采取的是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课堂教学效率不高。二是一些秉承着新型的课堂教育理念的教师课堂中教学方法比较吸引学生,学生在课堂中也听得津津有味,但是实际上学生在课堂中却没有收获到实际知识。这也是如今历史课堂教学存在的最大隐患,历史学科是学生需要进行学习的重要学科,对于学生而言,了解国家历史情况更能通过历史知识的学习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历史课堂的教学效果呢?
关键词:初中历史;分组教学;提高效率;组织讨论;方便布置任务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50-019
并不是说学习数学或者其他理科性学科才会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历史学科可以说也是非常考验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历史学科非常考验学生的历史思维能力,要求学生需要一定的理解能力。虽说如此,但教学现状依旧不尽人意,很多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学生的学习趣味,使得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不够好。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课堂当中需要对学生的能力有所考验,让学生真正地来参与到课堂当中,真正地学会自己去理解知识和应用知识。
一、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可能说可以顾及得到全部学生,因此往往有一些学生在课堂中并没有真正地参与到课堂中,而是开小差或者是别的事情。分组教学的教学方法体现在可以让班级的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参与到课堂中,每个小组都选出一个小组长,监督小组成员进行学习,还可以让小组进行比赛,每个星期选出不同的优胜小组并给于一定的奖励,激起学生在学习中的竞争压力。
例如,在教授“东汉的兴亡”这一课时,教师在课堂中可以规定在这一节课的学习中,小组回答问题最多的,可以获得奖励。学生在听到这些之后,学习的积极性就会很大程度地激发出来,这样学生在进行听课时也会更加认真。在讲解到东汉的兴起原因时,教师让学生进行思考原因,学生为了给小组争得荣誉,就会积极地进行思考,在课本中寻找答案,然后进行回答,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到课堂思考问题中,减轻了课堂中教师的教学压力。
二、组织学生自由讨论
历史知识比较具有片面性,不会随着学生的情感而变化,学生在进行学习时一定要理解到位。课堂中,教师进行课堂知识的讲解,需要留空间让学生能够参与课堂教学讨论和思考问题,让学生形成自己主动思考问题的意识。教师如果一直讲解知识,而不留时间让学生自己进行讨论思考的话,学生的主动性不能完全被激发出来,课堂的效率也不会达到最高化。分组教学可以让学生进行自由讨论问题,讨论中说出自己对问题的想法,不理解的知识可以问教师,增加学生的理解能力,以及参与到课堂中的能动性。
例如,在教授“百家争鸣局面”这一课时,教师在进行这一节课的讲解时,先让学生进行讨论思考,在课本中找出百家争鸣发生的时代背景,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到讨论中。在小组学生进行讨论问题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对小组的学生不理解的知识进行一定的解释,帮助学生进行更好地讨论。学生完成之后,教师再开始讲解,对小组讨论的结果进行提问,这样教师在进行分析原因时也能够很快就能讲完,学生在讨论中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解,节约课堂教学的时间。
三、方便布置学习任务
分组教学能够帮助教师更加方便管理,对于课堂教学来说,学生进行学习到知识的程度不同,因此在一节课的开始中,教师就可以针对学生的能力不同进行分组,每个小组的能力不同,因此教师在布置学习任务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能力进行布置问题,让小组学生进行思考。这样的方式可以让小组内的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到问题的思考中,为了完成任务,每个学生都会发挥自己的能力,进行积极思考,提高课堂的活跃度,让学生在课堂中进行积极思考。
例如,在教授“秦统一中国”这一课时,教师将這一节课需要讲解的知识分成几个问题,将问题分配给小组,让小组的学生进行思考问题,这样可以让学生都能够参与到课堂中。学生自己预习课本找出教师提问问题的答案,小组成员进行最终的确定答案,整个过程可以让学生都能够进行积极思考,为小组的荣誉而努力。学生思考过问题之后,教师在进行历史文章的分析时,在讲解到哪个问题,让相应的小组进行回答,这样课堂教学时间就被大大节约下来,让学生在一节课的时间都能够保持好注意力进行听课。
总而言之,分组教学体现在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增加学生表达自己语言想法的机会,让学生学会如何表达自我。同时,分组教学也可以增加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摆脱一般教学过程当中的无趣,学生能够在积极活跃的课堂氛围当中多多参与其中,真正地做到自己思考,自己表达,在课堂中进行思考发挥自己的能力。尽管分组教学这一课堂教学方法没有真正地被教师所采取,但是它在教学中所显现的优点能够越来越会被得到认可。
参考文献
[1]张敬军.小组合作学习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J].西部素质教育,2018,4(03)
[2]曹茶生.提高初中历史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策略探讨[J].当代教研论丛,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