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视角下校企合作现状及新途径探索

2020-09-08 00:19刘金悦
辽宁经济 2020年8期
关键词: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刘金悦

〔内容提要〕职教集团是整合优质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然而,我国的集团化办学还处于探索阶段,集团化办学在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并没有实现“质的飞跃”,在推进校企合作中也出现了瓶颈。在集团化办学视角下探索一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是职教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职业教育 集团化办学 校企合作

注:本文系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2018重点课题(课题编号:LZYZXLFZD1809)

集团化办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近年来,我国的集团化办学在数量、规模、办学成效以及服务贡献上都取得重要进展,有效整合多方资源,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国家在政策层面鼓励集团化办学的发展,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而在实际运行中,虽然有宏观政策、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的支持,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并没有达到深层次、科学、共赢的预期。因此,如何在国家各项新政策的背景下,探索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发展的新途径是实现集团化办学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载体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既是职业教育不变的主题,又是制度创新的重点。职业教育发展从宏观到微观,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都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改革创新的主线,高职院校的发展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呈現新的态势。集团化办学的出现、整合了教育资源,良好地发挥群体优势,让校企合作精准对接,搭建“产教双赢”桥梁,开启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之路。

职教集团通常是由政府统筹引导下,区域内相关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单位以集团的形式自愿组建的一种产教联合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协调区域内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优质资源,将产教融合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真正形成区域内产教“命运共同体”,达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最终目的。

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视角下校企合作现状及困境

集团化办学在发展中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然而作为一种职业教育的新型组织形式,其引领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集团化办学视角下校企合作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职教集团呈现着快速发展的态势。截至2018年底,全国现有职业教育集团1528个,比2016年增长了122个,其中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无论是从增长速度还是数量都远远超过区域性职教集团。随着职业教育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各地集团化办学经验的积累,集团化办学逐步呈现规模化、制度化态势。职业院校和企业是职教集团的主要参与者,是校企合作的主体,只有实现集团内部的良性互动,才能切实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办学的发展。同时,职教集团也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极大地推进了校企合作的发展。

(二)职业教育集团推进校企合作面临的瓶颈

1.政策制度不完善,没有对校企合作产生激励作用。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育人态度决定了校企合作的成败。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性质是以盈利为目的,校企合作收支的比重,以及是否能够从中获益始终是企业合作的出发点。长期以来,企业方认为培养人才是职业院校和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参与职业教育是弊大于利。企业没有动力来源,合作意愿不强,导致校企双方难以实现深度融合及资源的优化重组,更无法实现合作的整体效益。因此,完善集团化办学外部制度环境,推进政府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引导力度,建章立制,加强指导和监管,推动职教集团的产权化运作。当集团内校企形成真正的资本纽带,校企合作中的难题也会迎刃而解。

2.缺乏专项经费支持,企业存在“后顾之忧”。集团发展需要稳定、充足的经费,但大部分职教集团资金筹措渠道单一,集团成员单位(如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无此项支出,经费供需不平衡,阻碍集团运行发展。另外,企业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的投入风险没有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合作压力倍增,导致办学基础薄弱,限制职教集团功能的发挥,影响了集团日常工作的良性开展。

3.集团结构松散,校企合作缺乏深度和广度。一是校企业合作维度单一。职教集团大多以契约形式存在,对成员间的约束性较差,校企合作大部分停留在企业选派兼职教师、顶岗实习与就业安排方面,技术服务与合作项目较少,层次较低,校企合作维度单一,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紧密合作企业。二是合作企业规模小。集团内企业的层次、规模不高,缺乏与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知名企业合作,与外资、合资企业合作较少。三是合作形式单一。合作过程中缺乏创新性与稳定性,没有真正将企业引进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合作动力不足。行业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的途径与方式仍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集团内部的治理结构也缺乏创新性。

4.集团内部建设缺失,合作效益难以凸显。集团化办学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制度的不健全、组织架构的松散性、企业参与热情不高,未实现真正的“利益捆绑”而形成集团“命运共同体”,造成执行力差、协同效率低,功能得不到良好发挥,行业参与办学程度低、校企合作深度不够,难以产生整体的聚合效应,制约了集团内部的有效运行。

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视角下校企合作新途径

(一)推动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校企双方“融合”上实现大胆的创新,共建“利益共生链”,由单纯的劳动力资源的供求关系发展成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伙伴关系。集团积极探索不同治理模式,借鉴企业先进制度,通过完善成员间投资与利益分配的相关规定,统筹利益分配,形成责任共担,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构建一种紧密型主长效型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关系,形成“资本关联”为主要特征的利益关系,推动成员间良性互动,促进集团和谐发展。

(二)完善集团内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建设

开展集团化办学目的是为了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的共享,推动职业教育发展。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集团“利益链”为纽带,有效整合集团内优质资源,在市场、技术、设备、资金、人力等方面实现共建共享。校企双方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师资建设等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行业输送高水平人才。

(三)完善校企合作管理机制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应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推动,支持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发展,确保职教集团的合法地位。二是统筹规划职教集团长远发展,健全组织体系和基础建设。三是细化国家文件关于集团化办学的可操作性条款,监督和规范集团章程,鼓励企业以主体身份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现校企知识、技能、文化、职业素养及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精准有效。

(作者单位: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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