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的权威与诠释的游戏
——安贝托·艾柯“过度诠释”理论探析

2020-04-18 13:37黄大军
文艺评论 2020年6期
关键词:艾柯意图过度

○黄大军

在西方当代诠释学领域,安贝托·艾柯(Umberto Eco)影响巨大,其著作《读者的作用》《开放的作品》《诠释的界限》《诠释与过度诠释》等堪称诠释学史上宝贵的思想遗产。在这一思想之链上,《诠释与过度诠释》最为瞩目。该书根据艾柯1990 年丹纳讲座的3 篇讲稿、1 篇答辩词以及三位论辩参与者的演说词编订而成。在这本著作中,艾柯不仅突破了“读者中心”诠释观的理论困顿,亦对后现代诠释学做出了及时修正。这使他的理论建构更能体现当代诠释学的问题意识与最新动向。艾柯立足诠释学的历史与传统,通过对“过度诠释”问题的层层解析,一方面批判了“读者中心”的诠释范式,另一方面确立了以“文本意图”为导向的释义范式。艾柯围绕作者、文本、读者所展开的诠释议题及其系列研讨,不仅实现了个人诠释思想的突破,亦有力地推动了当代诠释学的嬗变与转型。

一、读者意图还是文本意图

从古典诠释学到现代诠释学再到后现代诠释学,文本诠释问题一直困扰着研究者。以接受美学与后现代诠释学为代表的当代诠释学固然带来了理解的自由,但它所产生的意义混乱也不容漠视。艾柯的诠释学正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显示出了独特品格。他的理论既拒绝对诠释权利的滥用,也否定对文本权威的盲从,而是在诠释的有效性问题上致力于探讨“文本的权利与诠释者的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①。历史地看,因为对于文本“正确”解释的寻求,首先要与文本的意义是什么以及何为意义的初源相联系,这就围绕文学活动要素先后形成了以下几种有影响力的观点:诠释的依据在于作者原意、诠释的依据在于文本含义以及诠释的依据在于读者理解。艾柯理论的可贵品格就在于,它既锐意求新又不割断传统,既闪烁锋芒又兼收并蓄,体现出一种健全的思维与辩证的品格。

艾柯过度诠释论题的提出乃是出于对接受美学与后现代诠释学症候的克服。他看到诠释者权利的过度膨胀与解构主义诠释学的盛行让诠释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种过犹不及正在将当代诠释学所取得的成果化为乌有。在释义问题上,传统诠释学对意义确定性的崇尚使诠释呈现出封闭、单一、静止、抽象等形而上学特征,当代诠释学对读者与符号本体地位的强调,则为文本的自由诠释与意义的不确定性敞开了大门。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同时也是一种思想的冒险。艾柯一度认同“读者中心”的批评理论。他于1962 年所写的《开放的作品》就是这样一部鼓吹文本无限开放的著作。然而,肯定读者在解读中的积极作用固然是一种贡献,但将其推向极端就是一种荒谬。艾柯认为这种读者中心批评经过几十年的畸形发展,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绝境。那些令这类批评家所津津乐道的诠释宣言,譬如:正确的解读就是误读,读者的反应决定文本的存在,作者出示语词而读者提供意义等等,都只能证明读者中心诠释观已误入歧途而积重难返。为了让当代诠释学脱困,艾柯以当代愈演愈烈的“过度诠释”现象为靶子,对诠释标准与诠释限度等问题做出了重新界定与考察,为扭转诠释学危机做出了卓越贡献。

在20 世纪,各种诠释流派如春花绽放,姹紫嫣红。然而,无论是形成于20 世纪20 年代的形式分析学派,还是兴起于20 世纪60 年代的接受美学,抑或回归19 世纪解释学传统的诠释学,乃至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等派别,其理论都缺乏全面、辩证的视野,他们要么持文本中心论,要么持读者中心论,要么持作者中心论,要么持符号中心论。这恰如美国当代文艺学家M.H. 艾布拉姆斯(Meyer Howard Abrams)所指出的,在以艺术家、作品、世界、欣赏者构成的文艺框架中,“批评家往往只是根据其中的一个要素,就生发出他用来界定、划分和剖析艺术作品的主要范畴,生发出借以评判作品价值的主要标准”②。然而,随着上述各种诠释范式的嬗变及其各自片面性的凸显,“批评家们已经意识到了仅仅重视文学活动中的某一要素,忽视其他要素所带来的弊端,并开始从理论和实践上避免这一弊病”,“关注文学活动中的各个要素,并试图加以融合,成为当代西方文学批评的一种趋势”。③艾柯诠释学也是这一思想转变的产物,他虽然在作者、文本与读者三个可能的意义之源中作出了抉择,以此解决有效诠释的依据问题,但是同时他也不忽视各种文学要素以及文本内部与外部的综合作用,在诠释问题上,提出开放性阅读必须从作品文本出发并受其制约的理论创见。

艾柯通过对作者意图、文本意图与读者意图的比较分析,发现只有文本意图才是正确释义的根据。

首先,他发现作者意图不是诠释的意义之源。作者中心的诠释学认为文本就是作者意图与思想的表达,诠释只要符合作者原意,就是有效诠释。这一观点在新批评那里已得到清算,新批评用“意图缪见”(intentional fallacy)来指称将文本和文本的产生过程相混淆的批评行为。艾柯认同此说但也有自己的分析。他的观点是,这还要看什么性质的文本与语境。譬如,在日常交流中说话者的意图对于理解其所说的话就至关重要。然而,在文本诠释领域则不然。因为此时文学文本不是面对特定接受者,而是面对一个读者群,作者本人的意图就不再是控制性的而仅是参照性的。保罗·利科(Paul Ricoeur)也认为:“在言谈时,话语的指谓由言谈情景中的现实所决定,而在书写中,这种现实不再存在,因而文本有一个与话语指谓范围不同的指谓范围。”④在这种情况下,艾柯发现“经验作者”的作用就是帮助读者理解作品的创作过程,或者表明作者意图与文本意图有何差异,仅在经验作者等同“标准读者”时,作者才可能作为阐释是否有效的评判者,而这样的“标准读者”(实即“标准作者”)其实已与经验作者无关,只是引导诠释活动的文本策略。

其次,他发现读者意图也不是诠释的意义之源。从读者角度看,一个特定的“事实”或一个文本可以有多种解读方式,这取决于诠释者的视角与知识背景。这正如有研究者所解释的:“面对每个事实,理解者都带有他的认知视野,他根据自己的需求视角来运用这一视野:一块林地在猎人来看可以搜寻猎物,护林员将它作为植物学的对象来对待,散步者希望它是休闲地,旅游业经理考虑它的收益,慢跑者看到它的坡度具有体育方面的吸引力,情人则观察它是否具有田园气息。”⑤鲁迅在《〈绛洞花主〉小引》一文也曾着眼读者如此评价《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⑥“读者中心”范式被维姆萨特(William K,Wimsatt)和比尔兹利(Monroe C.Beardsley)称为“感受谬见”(affective fallacy),他们认为:“感受谬见则在于将诗和诗的结果相混淆。”⑦艾柯更是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在他看来,这种“读者中心”范式给予读者以无拘无束、天马行空地“阅读”文本的特权,使他们有权塑造他们从文本中发现的意义,最终导致意义的混乱与无限衍义的发生,如此获得的众多解释中注定会有一些意义是非常荒谬的。对此,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形象地指出:“诠释者的作用仅仅是‘将文本捶打成符合自己目的的形状’。”⑧

最后,艾柯认为文本意图才是正确诠释的可靠基础。所谓文本意图,就是“文本本身所隐含的意图,是根据文本的连贯性及其原初意义生成系统来判断我们所发现的东西是否就是文本根据自身的期待系统而发生的东西”⑨。以文本意图为统摄,艾柯对诠释逻辑做出如下描述:文本能够产生它的“标准读者”,这个“标准读者”的类型可由“经验读者”推测得知。“既然文本的意图主要是产生一个标准读者以对其自身进行推测,那么标准读者的积极作用就在于能够勾勒出一个标准的作者(model author),此标准作者并非经验作者(empirical anthor),它最终与文本的意图相吻合。”⑩一言以蔽之,正确的诠释产生于读者意图与文本意图的辩证关系,它要求读者按照文本应该被阅读的方式去阅读,而不是以解释者的方式去阅读。其具体程序是,经验读者推测标准读者,标准读者勾勒标准作者,标准作者确证文本意图,而经验读者则根据文本意图把握文本内容,从而达到正确释义的目的。

二、有限诠释抑或无限诠释

在解决了文本诠释的意义之源之后,又一个诠释难题提上了破解议程,这就是诠释限度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艾柯从多个方面进行了理论探索,其切入点就是过度诠释,他通过具体列举形形色色的无效诠释,得出了无限有界的诠释理论,将有限诠释还是无限诠释的纷争推向了新的认识高度。在艾柯看来,诠释的有界是指任何诠释都是有关某个文本的诠释,这个文本是一个客观的对象,而不能脱离它进行诠释,由此证明诠释还不是无限自由的,同时每一种诠释行为也并不总是尽如人意,一定会有糟糕的诠释出现,这也反证了任何诠释并不都是合理诠释这一思想。艾柯用过度诠释来指称那些无效诠释,他据以判断过度诠释的依据就是文本意图,过度诠释就是不符合文本意图的诠释。艾柯所说的诠释的无限,则是相对于前述有界而言的,是指在文本意图的设限之内,文本解读具有潜在无限和多样性的特征。这就是艾柯的过度诠释理论及其阐释约束性思想。它形成于多种文化力量的博弈,以及艾柯对诠释学历史与它的当代发展的洞悉。

在艾柯看来,过度诠释问题既是一个新问题也是一个老问题。说它是新问题,指的是现代诠释学向后现代诠释学的演进造成了过度诠释现象的泛滥与“合法化”。在解构主义之前,西方现代文学理论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关注作者的阶段(浪漫主义和19 世纪)、关心作品的阶段(20 世纪40 年代到60 年代的新批评)以及观照读者的阶段(20 世纪60 年代兴起的接受美学)。从诠释学角度看,作者中心论寻求唯一的作者意图,作品中心论因将文本“视为一个具有固定意义的独立整体”⑪,故而寻求唯一的最佳阐释,这都是现代诠释学的典型范式,在诠释方法上遵循中心化、确定性的原则。而到了接受美学时期,这也包括曾一度强调读者作用的艾柯,现代中心主义的诠释范式瓦解,以读者为依据的去中心化诠释方法迅速崛起,这带来了误读的权利与诠释的自由。而解构主义诠释学的兴起更是将意义的不确定性推向极端,该派秉持语言本体论立场,认为文本具有语言自我衍义的特性,文本解释就是永无止境地编码和解码,释义在无限循环与相对主义之中变得虚无和不可能。由此引发了诠释学之现代范式与后现代范式的激烈交锋。“在此论争的过程中,认为确立文学文本的意义乃文学批评与文学研究的合法目的的观点受到了非常严厉的批评。”⑫艾柯对后现代语境下的诠释学危机深表忧虑,这是他深刻关注诠释之可能性与有限性论题的根本原因。

在艾柯看来,过度诠释也是一个老问题。因为他在希腊古典神秘主义观念那里探寻到了后现代批评理论的踪迹与萌芽。如果说希腊理性主义是后世确定性诠释的根源,那么希腊神秘主义就是过度诠释的端点。希腊社会有迷恋无限与变形的精神传统,变化无常、模棱两可的赫尔墨斯(Hermes)就是突出代表。在这一神秘主义传统的沾溉下,一种不同于理性主义的真理观与认识论成长起来。神秘主义认为,秘密的知识就是深刻的知识,它不是字面意义,而是字词所暗示和隐喻的信息,真理不是可理解的内容,而是那些无法理解的东西,“它必须超越于文本的表面之外或深入到其表面之下才能得到理解”⑬,而这样的探寻并无止境,在秘密向秘密的无限指涉与循环往复中,意义被消解,人们始终处于对神秘符码的追问之中,终极意义不再可能,“其结果是,诠释成了无限的东西”,“意义没有确定性,它只是在无休止地漂浮”⑭。艾柯看到,后现代文学理论关于意义“漂浮”与“浮游”的观念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它实际是古典神秘主义的再生,是一种有源可溯的新神秘论。正如有论者所言:“艾柯讽刺那些最激进的读者中心的诠释理论和‘神秘主义’一样,把‘真正的读者’看成是那些懂得本文的秘密就是‘无’的人。”⑮这些人秉持极端的怀疑精神,在对“真正的意义是更深一层更深一层更深一层的意义”⑯的狂热认同中,走向了诠释的反面与意义的废墟。

对于造成过度诠释的具体原因,艾柯从多方面进行了挖掘。

其一,来自“诠释文本”(interpreting a text)与“使用文本”(using a text)之间的区别及混用。根据他的观点,诠释某个文本要有依归,而使用一个文本只须依照目的自由使用,比如可以用于戏仿,可以依据不同文化语境得到不同释义,可以直接用于个人的某种目的等,如此获得的解读就属于过度诠释。

其二,来自无法企及的作者意图。作者意图论者提出,“唯有作者的意图才能为本文之对立解释之间恰当的判定提供基础”⑰,但艾柯以海伦娜·科斯迪乌科维奇(Helena Costiucovich)评论他的小说《玫瑰之名》为例提出反证。他看到评论者根据他的小说与另一位作家爱弥儿·昂里奥(Emile Henriot)的一本书《布拉迪斯拉发的玫瑰》有文本上的某些巧合,就揣测他读过昂里奥的小说,比如书中都有布拉格这个地名,都有追寻神秘手稿以及图书馆失火这样的情节,甚至两书中都有一位名字相似的图书馆员,艾柯笔下的叫贝伦加(Berengar),昂里奥笔下的叫贝尔加·马赫(Berngard Marre)。从他这个经验作者角度来说,这个推断并不正确,事实是他从未读过这个作家的作品,甚至对所提到的这部作品也闻所未闻。艾柯自述这种情况以前也有过。所以,追索作者的确切意图不仅可能徒劳无功,甚至还可能对解读产生误导。因为就算我们确知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他能否在文本中完全实现预设意图还是个未知数。这有种种情况,“有的时候,文学文本并没有满足作者的意图。有的时候,它甚至比作者所意料到的更有深意、更丰富、更复杂。还有的时候,文本的意义完全不同于作者想让它表达的意义”⑱。这是过度诠释的又一成因。

其三,来自众说纷纭的读者意图。读者中心的诠释策略,一方面让解释置于读者个人的“先行之见”之下,导致阅读的相对主义;另一方面会让阅读者混淆文本和文本产生的情感,导致批评实践的印象主义。这种文本解读的“最终结果是混乱:文学阐释和评估变得毫无标准,文学成了记录精神病人胡思乱想的一团墨迹。”⑲艾柯以“耶鲁解构学派”的杰奥弗里·哈特曼(Geoffrey Hartman) 解读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的一首“露西”诗《昏睡蒙蔽了我的心》(A Slumber Did My Spirit Seal)为例予以说明。他从解读诗中的“丧葬”母题切入,认为“这一诗节的魅力主要在于,诗人将grave(坟墓)一词用地球引力的意象(gravitation)替换掉了(‘跟着大地在昼夜运行’)。尽管对这一诗节的基调众说不一,但显然,有一个词虽然在诗歌里没有出现但其声音却回荡在整个诗节的字里行间。这是一个与fears(恐惧),years(岁月)和hears(聆听)有着相同韵脚的词,但在诗中却被最后一个音节trees(树林)给替换掉了。这个词就是tears(眼泪)。有了tears 这个词,那个关于宇宙和自然的生动隐喻一下子就获得了生命,诗人的哀伤遂如田园挽歌一样在大自然中回响”⑳。艾柯指出这种解读没有直接的文本证据,靠的是“读者的联想与想象性替换”㉑,虽然有独到之处,非常迷人,但仍属于过度诠释之列,因为就具体文本而言,只有“读者意图”的自由发挥而没有文本证据都是对有效阐释的逾越。

三、诠释标准及其诠释限度

艾柯否定了读者意图对诠释活动的有效性,也不认为作者意图在文本诠释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而意在破除一元诠释观的束缚与多元诠释观的诱惑,开辟文本诠释的新方向并建立文本诠释的新规则,这就是用文本意图为诠释设限,给诠释一个“度”,并具体提出了简洁“经济”、文本的连贯性、尊重语言习规与文化成规等评判标准,还认为文本诠释不是上述某个标准单独起作用,而是许多标准综合作用、共同约束的结果,且需以作者、文本、世界、诠释者所构成的互动来加以展开。

艾柯从文本出发,提出的第一个有效诠释的标准就是简洁“经济”。这一标准的有效性还需有另外两个条件辅助才成立,即“指向某一单个(或数量有限)的原因而不是诸多互不相干的杂乱的原因;与别的证据相吻合”㉒。例如:不能正面判断开普勒的假说与托勒密假说孰优孰劣,那可用“证伪”原则来反证,因为后者关于“本轮”与“均轮”的学说有违简洁“经济” 的标准,又与其他一些可靠证据不相吻合,由此,至少可判断托勒密学说是不正确的。艾柯所举的盎格鲁- 意大利作家加布里埃尔·罗塞蒂(Gabriele Rossetti)从但丁(Dante)作品中大费周折、牵强附会地寻找象征符号的行为也是如此。罗塞蒂是一位热衷探究神秘信息的诠释者。由于但丁文本出现了许多带有典型共济会与罗塞克卢主义色彩的象征符号与礼拜仪式,于是他认为但丁是共济会、圣殿骑士团以及玫瑰十字会的成员。这需要从但丁文本中找到证据,即找到“共济会—罗塞克卢”的象征符号:一个十字架,一朵玫瑰,玫瑰下面是一只鹈鹕。但文本细读的结果是,十字架、玫瑰、鹈鹕几乎都是分散出现,仅鹈鹕与十字架一块儿出现过,而玫瑰又未同时出现,罗塞蒂不无绝望地将在诗篇中找到的7 种水禽和11 种鸟,统统归入鹈鹕家族的名下,可它们都与玫瑰毫无瓜葛。艾柯将这种有违简洁“经济”原则、东奔西跑式的诠释讥讽为“蚱蜢式批评”,称这是浪费时间,不仅徒劳无益而且荒谬可笑。

艾柯提出的第二个重要诠释标准是文本的连贯性原则。正确把握文本意图是艾柯诠释学的逻辑起点。艾柯认为因为文本有自己的“语义策略”(a semiotic strategy)与文体成规,“文本就不只是一个用以判断诠释合法性的工具,而是诠释在论证自己合法性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一个客体”㉓。这个语言客体具有自我规定性与确定性,它提供了各类解释都有所归属的共同结构,使诠释者按照文本自己的方式对文本进行释义成为可能。连贯性原则就是验证文本意图的尺度。这个观点认为,对文本某一部分的解读能够为文本其他部分所证实,其解读就是有效的,反之就应该舍弃。艾柯举例说,他看到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将《摹仿基督》(Imitation of Christ)解读为塞林那(Celine)的作品的诠释游戏很有趣,也很有启发。于是,他也对此如法炮制,却发现这种解读部分适用,而做不到全篇适用。反之,他将其作为中世纪基督教的百科全书来读,就能做到整篇都连贯一致。关于文本的内在连贯性决定诠释的有效性的观点,艾柯也用自己的创作及反馈做了说明。他的小说《玫瑰之名》中提到两个“性急”,有读者问二者有何联系,艾柯无言以对。据他回忆,初稿时并没有后一个“性急”,修改时为了让情节不突兀,才临时添加上的。但前后一联系,后一个“性急”就有某种特殊的效果。艾柯表示,这符合文本的连贯性规则,属于“合理诠释”,至于是否能得到作者认同那都无关紧要。因为,“文本就在那儿,它产生了其自身的效果”㉔。

艾柯提出的第三个诠释标准是尊重语言习规与文化成规。从这点可知,艾柯看出了理解的位置及历史性。他对读者的语言能力有着特殊的强调与理解,“我所说的作为社会宝库的语言不仅指具有一套完整的语法规则的约定俗成的语言本身,同时还包括这种语言所生发、所产生的整个话语系统,即这种语言所产生的‘文化成规’(cultural conventions)以及从读者的角度出发对文本进行诠释的全部历史”㉕。这就是说,他的诠释理论是以读者对整个世界的认识为前提的,每一次阅读都是简洁“经济”原则与多因素协商作用的有机统一,其中,尊重特定文本的时代语境与语言背景尤为重要。对此,艾柯举了一个例子。他说解读华兹华斯的一句含有单词gay 的诗,某些当代读者会从当下的语义状况出发,而这就是不负责任的解读。只有将华兹华斯那个时代语言系统的基本状况考虑进去,释义才是合适的。gay 这个词在今天除了有“快乐”的含义,还有“同性恋”的意思。但在华兹华斯的时代,该词还没有任何“性” 的内涵。艾柯指出:“承认这一点意味着认同从作品与其社会文化语境相互作用的角度去对作品进行分析的方法。”㉖

结语

可以说,艾柯过度诠释理论是在反对后现代种种过度诠释症候的过程中产生的,也是在与各种理论遗产的对话中产生的,更是在总结文学理论经验与个人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得以验证的。他“具有开放的胸襟与视野,以一种中肯积极的态度,通过整合与综合的方式来展开自己的理论反思”㉗,这种学术品格的价值与意义也许比其学说具有更长久的生命力与精神魅力。惟其如此,我们说艾柯诠释学能还诠释者以应有的诠释自由,还文本以不超出自身的意义与意蕴,其“兼具开放与约束的辩证诠释学理论为当下的文本诠释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丰富并拓展了诠释学思想领域的空间”㉘。

①⑧⑩⑫⑬⑭⑯⑳㉑㉒㉓㉔㉕㉖[意]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第2 版)[M],王宇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年版,第24 页,第26 页,第68页,第8 页,第32 页,第33 页,第42 页,第64 页,第65 页,第51 页,第68 页,第79 页,第71-72 页,第72 页。

②[美]M.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M],郦稚牛、张照进、童庆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5 页。

③张奎志《文本·作者·读者——文学批评在三者间的合理游走》[J],《学习与探索》,2008 年第4 期,第189-190 页。

④洪汉鼎《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年版,第236 页。

⑤[德]贝内迪克特·耶辛、[德]拉尔夫·克南《文学学导论》[M],王建、徐畅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12 页。

⑥鲁迅《〈绛洞花主〉小引》[A],《鲁迅全集》(编年版)(第5 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 年版,第26 页。

⑦[美]威廉·K·维姆萨特、[美]蒙罗·C·比尔兹利《感受谬见》[A],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年版,第228 页。

⑨黄艳彬《艾柯的无限有界阐释理论及阐释的有效性标准》[J],《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年第4期,第59 页。

⑪⑱⑲[美]泰森《当代批评理论实用指南》(第2 版)[M],赵国新等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 年版,第163 页,第150 页,第151 页。

⑮岑亚霞《论安贝托·艾柯的诠释限度》[J],《学术交流》,2016 年第4 期,第195 页。

⑰[美]D.C.霍埃《批评的循环》[M],兰金仁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35 页。

㉗潘德荣《西方诠释学史》(第2 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第490 页。

㉘孙慧《安贝托·艾柯反解构的诠释学理论》[J],《学术探索》,2012 年第10 期,第1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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