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鑫
(上海海事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1306)
比拟是以甲物来喻乙物,往往在不同类事物之间进行[1]。“A+(得)+比拟”是比拟式的重要下位句式,根据形式意义上的特征,可将其分为三种类型:
即不带有补语标记“得”,而由比拟式直接充当形容词的补语。这种结构多限于书面语,使用频率很低。此外,能进入比拟式的形容词基本为性质形容词,但是状态形容词却可以进入甲式,如例(3)-(4):
(1)爆火鱼个体很小,大如手指,头尖,身体扁长,体表粗糙无鳞。(《中国儿童百科全书》)
(2)盛夏时节,这里的夜晚却冷若寒冬,天亮时分草上已铺满了白霜。(《1994年报刊精选》)
(3)干红馨香悠远,干白晶莹剔透,果酒嫣红如诗。(《2000年人民日报》)
(4)引导游客渐入佳境,颇有飘然若仙之感。(《1994年报刊精选》)
乙式和丙式都带有补语标记“得”。乙式由“本体+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充当形容词的补语,除了具有状态义和程度义外,由于形容词后出现了本体NP,所以还可以从语境中推得一种致使义,即状态A致使本体NP处于某种情状中。能进入该结构的形容词皆为性质形容词,同时需要具有[+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例如:
(5)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故乡》)
(6)甚至有一段时间忙得我像丢了魂似的,我不得不忍受着,我必须得干更多的事情。(《一个美好心灵的自述》)
(7)只有这天,我才感觉到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自我,高兴得我像个孩子似的。(《1994年报刊精选》)
(8)在此之前,要急得他像小孩子见了爸爸拿着糖一样,跟在老爹背后哭爹叫娘。(《寻找无双》)
此外,乙式都可以转换成丙式,也可以借用把字句将补语中的本体NP前置,例如:
(9)a.他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b.把他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10)a.我忙得像丢了魂似的。
b.把我忙得像丢了魂似的。
(11)a.我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
b.把我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
(12)a.他急得像小孩子见了爸爸拿着糖一样。
b.把他急得像小孩子见了爸爸拿着糖一样。
由“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充当形容词的补语,具有很强的状态性和程度性,但不具有致使义。基本上所有的性质形容词都可以进入到该结构中,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最高,例如:
(13)每天人多得像赶集一样。(《李自成》)
(14)眼睛红得跟桃子似的。(《蜗居》)
结合上述分析,“A+(得)+比拟”存在如下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首先,尽管从共时层面来看,现代汉语中的比拟式可以用作句子的谓语、状语、补语,但是从历时的视角来看,其句法功能的扩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根据江蓝生的研究,金元以前比拟式的语法功能是在句中充当谓语成分,后元代产生了新的比拟式“X·Z+ NP/VP”,比拟式的句法功得以扩展到状语和定语位置上[2]。然而,比拟式还有一个重要的句法功能便是充当补语,因此比拟式是如何出现在形容词补语位置上的,需要进一步研究。
其次,甲式、乙式、丙式之间的关系也值得讨论,甲式的产生时间最早,和丙式在形式上极为相似,那么,丙式是否简单地由早期古汉语中的甲式附加补语标记“得”而来,而乙式的源头又是什么?此外,为何进入三种格式的形容词类型存在如此大的差异?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解答。
甲式出现的时间最早,在先秦时期已是常见句式。甲式需要区分“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和“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两种情况。如A为性质形容词,则喻体一般为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如例(15)-(16);如A为状态形容词,那么喻体除了为名词、名词性词组外,更常见的是结构复杂的动词性词组,如例(17)-(18):
(15)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庄子》)
(16)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飘风;宛钜铁虿,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商君书》)
(17)巍巍乎若太山。(《吕氏春秋》)
(18)怊乎若婴儿之失其母也,傥乎若行而失其道也。(《庄子》)
除此之外,两种结构在使用频率上也存在差异。
通过对《论语》《左传》《孟子》《庄子》《韩非子》《礼记》进行考察,“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有51例,使用频率是“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的四倍,也就是说,上古汉语中状态形容词更容易进入甲式,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代汉语的甲式中存在着一定数量的“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
然而,这种不对称性和现代汉语正好相反,上古汉语中能进入比拟式的多为状态形容词,而现代汉语中除了因为古语残存的原因而存在的少量“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结构外,能进入比拟式的基本都为性质形容词。这应当和两种结构的句法、语义特征有关。
首先,在句法特征方面,如前文所述,“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结构中,喻体只能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而且性质形容词和“比拟动词+喻体”紧密结合在一起,中间不可插入其他成分,句法形式较为单一;而“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中,喻体还可以由复杂的动词性词组充当,而且状态形容词后的“比拟动词+喻体”独立性更强,句法形式更为灵活多样,相应地使用频率也会更高一些。
其次,语义特征方面,比拟式主要是用喻体来说明本体,那么在语义上越需要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就越容易用于这种句式中。根据郭锡良的研究,春秋战国时期正是形容词的兴盛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新增了状态形容词,用来描摹事物的某种状态,虽然是对客观事物的描绘,但是总含有人们主观感受的因素[3],这一点正好与比拟式的主观性特征相契合。而且早期的状态形容词以重言词以及联绵词为主,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属于语音造词,大多数词很难从其字面上推得意义,而比拟式有修辞的功用,可对状态形容词进行解释说明,因此“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结构更为常见。
魏晋到唐宋时期,“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的使用频率大幅上升,并且句法结构发生了重新分析。
《世说新语》中仍以“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居多,但是在《抱朴子》中使用频率降低,仅有12例,而“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则有20余例。这种趋势一直持续下去,《祖堂集》和《朱子语类》中已经很少见到状态形容词用于这种结构了。
程湘清认为,汉语造词方式的发展经历了语音造词阶段、过渡阶段以及语法造词阶段。先秦时期的状态形容词多为音变构词的重言词和双声叠韵联绵词,属于过渡阶段,到了语法造词阶段,则较少有新的“双声”“叠韵”形式的状态形容词产生,而以重叠式状态形容词、根缀式状态形容词、并列式状态形容词和偏正式状态形容词为主[4]100-103。语音造词阶段语音上的关联大于意义上的关联,而语法造词主要运用虚词和语序方式造词,语义上具有很强的理据性,因此,语义并不像之前那样晦涩难解。此外,状态形容词的语义内容越来越抽象、泛化,除了描情状物外,还从诸种情态中显示出了一种较高的程度义。受这种发展趋势的影响,比拟式和状态形容词在语义上不再兼容。比拟式涉及两个事物的比较,广义的比较甚至可以视为比拟的上位概念[5],因此,从主观层面上确定了某一程度层级,而状态形容词总是表示一定的量点或者量段,所以二者语义重复,无法共现。
“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形式占据主导,对甲式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我们以《抱朴子》中的“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和“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结构为例予以分析。“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结构形式比较灵活,有的比拟词之前会添加其他成分,如“恒若”“有如”“旁若”等,有的在状态形容词和“比拟词+Y”之间存在明显停顿,例如:
(19)专诚祗栗,恒若天威之在颜也;宵夙虔竦,有如汤镬之在侧也。(《抱朴子》)
(20)驱之于直道之上,敛之乎检括之中,懔乎若跟挂于万仞,栗然有如乘奔以履冰。(《抱朴子》)
(21)于是怀冰先生萧然遐眺,游气天衢,情神辽缅,旁若无物。(《抱朴子》)
(22)在大石中,赤黄溶溶,如鸡子之在其壳中也。(《抱朴子》)
(23)思眇眇焉若居乎虹霓之端,意飘飘焉若在乎倒景之邻。(《抱朴子》)
可以看出,状态形容词和“比拟动词+喻体”之间关系非常松散,很难在此基础上语法化为句法关系相当紧密的述补结构。
而“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的情况则不太一样。例如:
(24)其茎大如手指,赤如丹,素叶似苋。(《抱朴子》)
(25)林子明服术十一年,耳长五寸,身轻如飞。(《抱朴子》)
(26)久而渐大,一室尽明如昼日。(《抱朴子》)
上古汉语中,陈述向指称转化是很自由的,一个表陈述的主谓结构可以很自由地(甚至可以不加标记)指称化充当句子的主语[6],例如:
(27)道之大如天,其广如地,其重如石,其轻如羽,民之所以知者寡。(《管子》)
(28)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左传》)
以上各例通过“N之A ”“其+A”“夫+A”的形式将形容词指称化为一个名词性结构。由于存在上述几种平行结构,所以甲式在句法上可分析为[(本体+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由“(本体+)A性质”充当主语,“比拟动词+喻体”充当谓语。
至于中古时期,情况稍有不同,由于口语中“NP+VP”结构的指称化现象已经消失[7]158 -196,甚至在主语和性质形容词之间还可以出现副词,如例(26)“一室尽明如昼日”,因此,像“其茎大如手指”这样的结构,就无法将“其茎”和“大”划分在一起,共同充当句子主语了。随着“AP(VP)”和“比拟式”的句法关系愈加密切以及主谓结构指称用法的衰落,甲式由“[(本体+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重新分析为“[本体+(A性质+比拟动词+喻体)]”。
但是,这一重新分析的实现,并不意味着甲式已经是一个形补结构了。南北朝时期,由于结果补语才刚产生,不太可能出现程度补语,因此,甲式仍为一个主谓结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中古至于唐宋,句法环境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为甲式的进一步语法化准备了必要条件。
首先,动结式述补结构最迟到南北朝时期得以确立(王力,1980[8]390-397;梅祖麟,1991[9]112- 136;志村良治,1995[10]16-17;蒋绍愚,2000[11]240-262),即在谓语中心语V后创造一个补语位置C,作为对V的补充说明,且句法地位低于V。因此,当句中两个不存在先后顺序关系的谓词相比邻时,已经很难将其看作其他结构,而应视为述补结构。其次,从唐宋时起,形容词作为述补结构中心语的形补结构逐渐产生,如“A甚”“A极”“A+得+NP+VP”“NP+A+得+VP”等。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的句法地位逐渐下降。大约在宋代,甲式已经可以被视为一个述补结构了,例如:
(29)出潜英之石,其色青,质轻如毛羽。(《太平广记》)
(30)金刚眼睛大如拳。(《古尊宿语录》)
(31)窗外泉声长似雨。(《古尊宿语录》)
(32)铁蛇横大路,通身黑似烟。(《五灯会元》)
带“得”的形容词比拟式,一直到元代才开始出现,但是用例较少,从明代开始才大量产生,例如:
(33)不勾多时蚤饿的你似夷齐瘦。(《陈季卿误上竹叶舟》)
(34)脏得那脸就如鬼画符一般。(《醒世姻缘传》)
(35)小二哥搬运不迭,忙得似走马灯一般。(《喻世明言》)
(36)得了这个消息,急得如煎盘上蚂蚁,没奔一头处。(《醒世恒言》)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A+(得)+比拟”的三种下位句式皆已出现,但是三者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
首先,从形式上来看,乙式在“得”后还出现了本体NP,显然和甲式的句法形式差异过大,但是乙式还可以无条件限制地变换成丙式,乙式和丙式应该存在关联。
其次,从进入三种句式的形容词来看,元明时期用于乙式和丙式的为[+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形容词,而用于甲式的多为[-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形容词,如“大、小、多、长、高、轻、红、白、细”等,更为有意思的是,[-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形容词一直到晚清、民国时期才出现在丙式中,例如:
(37)因何我梦中见的这位菩萨,眼睛细得同一条线似的。(《续济公传》)
(38)只见敌兵,多得犹同蚂蚁一般,已在围着他的爱子厮杀。(《大清三杰》)
(39)只见这人个大得像甘虎似的。(《雍正剑侠图》)
(40)袁彬只捧着断臂坐在竹笼上,面色白得似金纸一般。(《明代宫闱史》)
(41)宣华已是气往上逆,脸儿红得像玫瑰一般鲜艳。(《隋代宫闱史》)
可以看出,丙式的产生和甲式并无直接关系,反而是乙式和丙式的关系更为密切。那么乙式和丙式是如何产生的呢?
乙式和丙式都是带“得”的形补结构,这类形补结构最早出现的是“A得+NP+VP”形式,即补语由主谓结构充当[12]。由于“A”和“NP”共现,导致整个结构带有结果义和致使义,例如:
(42)吹霞弄日光不定,暖得曲身成直身。(《答友人赠炭》[12])
(43)浮名浮利浓于酒,醉得人心死不醒。(《偶题》[12])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最早带“得”字补语的形容词,皆为[+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形容词。而“NP+A得+VP”结构,是受平行的述补结构“NP+V得+VP”影响,在“A得+NP+VP”结构的基础上,将补语后的“NP”迁移至主语位置上而来的,所以,宋代最初产生的“NP+A得+VP”中的形容词仍受该语义条件制约,例如:
(44)瘦得不胜衣,试腰围、都无一搦。(《蓦山溪》)
(45)枕衾冷得浑似铁。(《天下乐》)
(46)直使今学者忙得更不敢睡!(《朱子语类》)
(47)乐得大段颠蹶。(《朱子语类》)
值得注意的是,元明时期,用于乙式和丙式的基本上也都是[+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形容词,如前文例(33)-(36)所示,又例如:
(48)喜得许宣如遇神仙,只恨相见之晚。(《警世通言》)
(49)还冷得像“良姜”一般靴底厚的脸皮。(《醒世姻缘传》)
(50)晁夫人也便累得不似人了。(《醒世姻缘传》)
(51)膊儿瘦的银条儿相似。(《金瓶梅词话》)
(52)急得似道面如土色。(《喻世明言》)
从结构形式以及能进入相关句式的形容词类型来看,乙式、丙式的产生和“A得+NP+ VP”“NP+A得+VP”结构的扩展具有密切联系。一个构式形成之后并非固定不变的,会在类推机制的作用下继续扩展,能产性不断提高。扩展效应一般包括同构项的扩展、语义语用的扩展和句法环境的扩展[13]21-42,三种类型的扩展都可以发生在后构式化阶段,尤其是同构项的扩展和句法环境的扩展[14]203-206。显然,乙式和丙式的产生是VP由普通的动词性词组类推至比拟式的结果,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能进入乙式以及早期丙式的形容词十分受限。
虽然早期能进入丙式的多为[+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形容词,但是丙式“A+得+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形容词A后并未出现名词NP,整个结构的致使义和结果义背景化,状态义前景化,十分契合形容词表性质状态的语义特征,因此,在类推机制的作用下,[-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形容词也可以进入丙式。此外,甲式在宋代也已语法化为一个述补结构,且甲式中的形容词并未有语义限制,因此,由比拟式充当各类形容词的补语已极为常见,也为丙式的扩展进程提供了重要推动力。总之,在上述两个因素的影响下,从晚清、民国时起,越来越多类型的性质形容词可以进入丙式,在现代汉语中已经基本不受限制了。与此同时,甲式中没有补语“得”,形容词和其后的“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结合得非常紧密,导致喻体多局限在单音节或双音节名词上;相比较而言,丙式中喻体形式要丰富得多,既可以是单音节或双音节名词(如例35),又可以是复杂的名词性词组(如例36),甚至还可以是动词性或形容词性词组(如例41、49)。因此,当进入丙式的形容词不再受限之后,便取代了甲式,成为现代汉语中最为常见的“A+(得)+比拟”结构,而甲式也只见于书面语中了。
通过对“A+(得)+比拟”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进行系统的历时考察,我们解答了现代汉语中共时层面的相关疑问。比拟式出现在形容词补语位置上,主要通过两种路径:甲式是由主谓结构重新分析为形补结构的,而乙式和丙式则是“A得+NP+VP”“NP+A得+VP”形补结构不断类推扩展的结果。由此也可以看出,虽然甲式产生于先秦,远早于元明时期出现的乙式和丙式,但是乙式和丙式有着独立的发展路径,和甲式并无直接关系。
此外,为何进入三种格式的形容词类型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也可从历时层面找到原因。甲式中的“A状态+比拟动词+喻体+(比拟助词)”,在先秦具有很高的使用频率,所以,由于古语残存的原因仍保留在现代汉语的书面语中。乙式由“A得+NP+VP”类推而来,受其影响[+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性质形容词方可进入乙式。丙式中由于形容词A后并未出现名词NP,整个结构的致使义削弱甚至消失,状态义进一步凸显,大约在清末民国时期,在类推机制的作用下,便不断从[+心理状态/生理感知]义性质形容词扩展至普通的性质形容词,而甲式对这一进程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