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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师范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老师”这个大学校园中普通、熟悉而又受人尊敬的称呼,近年来却变得越来越稀疏,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校长”“处长”“书记”“院长”“主任”“科长”等官味十足的称谓。这看似微小的变化,改变的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反映出大学中师生员工理念与意识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影响到师生员工的人际关系,也影响到大学的改革与发展,影响到我国“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双一流”建设既需要增加投入与管理创新,也需要从“小事”做起,从叫一声“老师”开始,让“老师”称谓回归大学。
“老师”用来指称教育者最早见于《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严格来说,这里“老师”只是两个单音词连用,还不是一个合成词,也不是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专门称谓。这里的“老”是一个形容词,意为年老辈尊,“师”是一个名词,意为“精通学术、技艺的人”。“最为老师”的这种说法对后世也产生了很大影响,西汉刘向《荀卿书录》、东汉应劭《风俗通义》记载荀子游学稷下学宫之事,都使用了“最为老师”的断语。“老师”作为一个有特定涵义的称谓应始于唐代,这或许与兴起于唐朝中叶的古文运动有关。“老”“师”二字经常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词,指年高德劭、学识渊博的学者。如在唐韩愈的《读荀》、郑少微的《悯相如赋》、宋欧阳修的《时世论》中都出现了“老师”的专指称谓,泛指硕学大儒。这为“老师”进一步演变为对一般教师的尊称准备了条件,但与现代汉语里的“老师”相比,在语法上有一个重大的区别,这里的“老”字有实义,而现代“老师”的“老”字只是个词头。“老”的虚化是在唐朝开始通过另一条途径完成的。唐代宗教昌盛,宗教教育重在培养信仰,不鼓励学习者独立思考和创新,也不允许对教义产生怀疑,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教”,传教者为“师”,学教者为“徒”。随着唐代汉语的发展,“老”字具有了作词头的功能之后,“老师”就被用于指称宗教的传教者。如在杨凌《瞿童述》、王建《送山人二首》中都用“老师”指称传教者。[1]
五代时期,“老师”称谓又有了新的发展,引申为对传授手工技艺者的尊称。《新五代史·杂传十七·崔梲》:“其乐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贾、州县避役之人,又无老师良工教习。”其中,将“老师”和“良工”并举,“老师”的涵义大致如今天的“师傅”一词。大约到了金代,“老师”称谓才具备了与现在的“老师”相似的含义。金人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儿,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这其中的“老师”与现在一般用法相同,即对教师的尊称。到明清两代,生员、举子称座主和学官亦为“老师”。明王世祯《觚不觚录》有载:“至分宜(魏忠贤)当国,而谀者称老翁,其厚之甚者称夫子。此后门生称座主俱曰老师。”[2]
以上“老师”称谓有泛化的倾向。但随着我国宗教文化的衰落以及“师父”“大师”等称谓的引入,称传教者及僧侣为“老师”的叫法已经消失;由于“师傅”称谓的兴起,“老师”称谓用于“尊称传授手工技艺之人”也逐渐停用;随着科举制度的废止,“座主”“学官”这类伴随科举制度而产生的官职成为历史词语,“老师”一词用来指称“座主”“学官”也不复存在。“老师”一词只有尊称教师的用法保留了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
民国时期,“先生”一直占据着教师称谓的主导地位,“老师”称谓相对沉寂。新中国成立之初,在中小学中“老师”逐渐替代了“先生”称谓,但在高等学校中,对教师仍然一般称呼“先生”。直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老师”称谓在高等学校逐步流行起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知识分子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老师”称谓不仅仅用于教育行业,在其他行业对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也往往尊称为“老师”。“老师”称谓之所以成为一种既便利又显得友好的称谓方式,其反映出的是整个社会对“老师”这一称谓所特有的表尊敬义的普遍认同。另外,与“医生”“工人”等职业标记明显的称谓相比,“老师”称谓具有更多的便利性和普适性。这种便利性在于,“老师”这个称谓,既显得足够尊重、有礼貌,也不容易出错。相比之下,如果称相关行业之外的人为“医生”“工人”,显得不合时宜,交际难以继续。“老师”称谓的普适性在于,凡是有专业的地方,就会有老师,每个行业都会有老师和学生,这也是其他称谓所不具备的。
在当前“尊师重教”的社会大环境下,“老师”称谓以其儒雅、尊贵的内在特质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于其他领域或行业,特别是文艺界、新闻界、出版界、医疗界等文化知识领域。“老师”称谓被泛用到其他领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同一领域、行业的人交际时称“老师”。在文艺界、新闻界、出版界等,同一领域、行业内部的年轻人或资历浅的人在称呼比他们年长或资深的人时常常会选用“老师”称谓。也有年龄及资历相近的人互称“老师”。另一种情况是,不同领域、行业的人交际时称“老师”。不同领域的人,有时为表达敬意或为拉近彼此的距离,往往也选择“老师”这一称谓。如在一些电视节目中,主持人往往会称被请来的嘉宾为“老师”,而观众也会称主持人及嘉宾为“老师”;又如商界人士在与文化界人士打交道时,前者常常称呼后者为“老师”。
“老师”与“教师”存在着一定区别。“老师”是一个尊称,具有比较明显的感情色彩,称呼并在心里认可某人为“老师”意味着对该人在学识、人格等方面的肯定与推崇;而“教师”是一个中性的称谓。教师与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是从职业分工的角度来讲的,教师是指从事教育职业的人。“老师”中“老”是词头,决定词义的词素是“师”,“老师”中的“师”意为能够给人指导、值得学习和效仿的人;而“教师”“律师”“医师”等称谓中,“师”是词缀,决定词义的词素是“教”“律”“医”等。在汉语语境中,“老师”比“教师”含义更丰富。“老师”称谓表达出对教师的尊重,老师是经师,也是人师。“老师”称谓以学识、修养、智慧为特质,形成了儒雅的精神内核。在当今的社会交往中,内质儒雅的“老师”称谓,既具有“尊重感”和“亲和力”,又不像“老板”称谓那样流俗,也不像“先生”“同志”那样拘谨,因而得以在社会上比较广泛地流行起来。
与其他领域以及社会交往中“老师”称谓受到推崇并得以流行不同,本该最应在大学校园中听到的“老师”称谓,当下却受到了冷落,大学校园中的“老师”称谓越来越被其他世俗化的称谓所替代。
1.大学校园中“老师”称谓被冷落的表现
表现之一是校园中“老师”称谓的职务化。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学里,领导之间、同事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见面问候时大都是一句“某老师好”。但现在这种习惯慢慢变了:教师只要担任一官半职,同事间、上下级间,甚至学生都尽可能称呼其职务,哪怕是担任最基层的主任、科长,也往往叫称呼某某主任好、某某科长好,更何况处长、院长。不仅对教师的称呼职务化,不少同学之间也开始根据学生会的职务互称“主席”、“部长”等。
表现之二是校园中“老师”称谓的市场化。“老板”这一市场化的称呼在大学中常常听到,特别是在研究生同导师之间更加普遍。甚至导师为使研究生帮助完成研究任务而延期毕业,或因导师给研究生报酬太少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的奇怪新闻还不时见诸报端。
表现之三是校园中“老师”称谓的江湖化。在大学校园中不时听到上下级之间、教师之间、甚至师生之间称兄道弟。在大学校园里不时会听到学生称呼老师什么“王哥”“张姐”,部分年轻教师与学生之间、辅导员与学生干部之间表现尤为明显。
2.大学校园中“老师”称谓被冷落的原因
大学校园中“老师”称谓被冷落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首先,“老师”称谓职务化是行政权力强化的必然反映。“老师”称谓的职务化反映出大学中行政权力的泛化与官本位意识的强化,也反映出学术权力在大学的式微。大学里“长”字号的吃香,“长”字号的人员支配着学校、控制着教授,主席台上及各种仪式上露脸的、风光的多是“长”字号人员,“长”字号人员说话掷地有声、铿锵作响。事实上,大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学术组织,大学中包括行政组织在内的各类组织都是服务与服从于学术的。[3]这种学术既包括研究的学术、运用的学术,也包括教学的学术。行政权力强化、学术权力弱化是与一流大学建设背道而驰的,也是“双一流”建设的绊脚石与拦路虎。
这套原本多见于官场中的“称呼学”规则的流行,也反映出一部分学生干部价值观的迷失和理想信念的动摇。他们不把担任学生干部看成一种服务、一种成长历练、一种人生经验,而是当做获取某种权力、资源甚至满足某种欲望的台阶或舞台。近期一些高校学生干部“耍官威”的事件频繁曝光,严重俗化了大学校园风气,对青年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产生了错误的示范效应,使不少青年学生对大学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的作用产生了怀疑。
其次,“老师”称谓市场化是老师“育人”责任弱化的反映。当前我国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一些导师把学生工具化、忽视教师育人职责的现象。导师是以培养学生为第一要务的,学生参与导师的科研是提高导师科研效率、实现科技创新的有效措施,更是培养学生的一种有效途径。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顺理成章、理所当然。但不得不承认,目前部分导师的思想认识与工作导向是存在问题的,存在本末倒置的现象,把研究生当做廉价的劳动力,甚至是个人私有财产。“老板”这样一个带有功利化的称呼进入大学,让原本充满人文情怀、充满学术氛围的校园环境变了味儿,丢了初心。
与“老师”称谓的职务化、江湖化不同,“老板”这一称谓在大学校园中并非一种见面时的称呼,而往往是在导师不在场的时候同学对其导师的称呼。这间接反映出学生参与老师科研活动的有偿性、雇佣性,也反映出“育人性”的缺失与弱化。
最后,“老师”称谓江湖化是对“师道尊严”的淡漠与轻视。“老师”称谓的江湖化反映出社会不良风气已逐渐侵蚀到大学校园,侵蚀到正常的师生关系,也反映出部分大学教师缺乏慎独自律,自我放任。“师道之尊,师当有道并能自尊,师道方能尊;师道之严,师当自严其道,师道才能严”。[4]教师是重塑师道尊严的主体,师道尊严要靠教师的自律来形成与强化。大学有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应该成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净化器。教师就是一座灯塔,学生充满敬畏与向往,充满羡慕与崇拜,是知识的化身。教师与学生是一种平等、崇高、神圣的关系,不应沾染江湖习气与哥们义气。
师生关系和“老师”称谓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老师”称谓受到冷落与对师生关系的错误认知密切相关。师生关系作为教育大厦的基石,是学校教育中一对最基本、最核心的人际关系。[5]形成正确的师生关系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学生实现成人成才的基本条件。师生关系既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平等的民主关系,也是一种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合作关系。
1.师生关系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平等的民主关系。
现代师生关系既不同于传统的“师徒制”,也不是片面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放任制”。传统的“师徒制”是我国千百年来在各行各业广泛运用的知识传承和技能训练方式,在我国传统的“学堂”中形成了学术传授的标准的师生礼仪规范和制度,并且师傅对徒弟的品德、知识、技艺乃至生活全面负责,老师被赋予了父亲般的伦理地位。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生我者父母,教我者师傅”。在这种类似于家长制的师徒制中,师傅或师父拥有“父亲”的权威而徒弟处于“儿子”的地位,老师具有不容冒犯与挑战的尊严和地位,学生则不得怀疑与反抗而处于绝对服从地位。[6]随着我国新式教育制度的建立,在学校教育中逐渐摆脱了传统的师徒制,倡导师生间地位平等的民主关系。但近年来,我国学校教育中也出现了滑向另一极端的倾向,即“放任制”,主要表现在教师不敢惩罚、批评犯了错误的学生,而对学生一味地迁就、放任。这种“放任制”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而是由一系列不合理的政策、制度催生出来的,例如不科学的学生评教制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等。我们倡导的师生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平等的民主关系是符合教育规律的、立足于学生成人成才的新型关系。在这种新型关系中的平等、民主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已经证明,在教育教学中教师占主导地位,是师生关系的最基本影响因素。师生关系的绝对平等势必导致师生之间界限的消失,那么教师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分析师生关系必须从教育者与被教育者这一本质的角色定位出发,切不能放弃教师的主导地位,而把学生主体地位绝对拔高,要防止从“教师中心”的极端走向“学生中心”的另一个极端。
2.师生关系是一种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合作共生关系。
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需要师生间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所谓合作共生,是指师生之间相互依存、彼此协作、共同实现教育目标的统一体或共同体。这种合作共生关系的形成首先是基于师生间的不对称性,即教师、学生作为关系双方在年龄、知识、能力、经验、地位、资历、作用等方面存在的客观差距,教师在其中处于优势地位。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对称性的存在,在我国高等教育实践中形成和发展了研究生导师责任制,简称“导师制”。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高等学校已经在本科生教育中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为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2018年1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明确提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立德树人是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7]该意见明确提出了研究生导师的7项具体职责,即: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事实上,研究生导师责任的履行离不开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共生关系,形成“共同体”。首先,导师和研究生是“学术共同体”。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先驱卡尔·雅斯贝尔斯在其《大学之理念》一书中鲜明地提出:“大学是一个由学者与学生组成的、致力于寻求真理之事业的共同体。”[8]24在雅斯贝尔斯看来,正是这种独特的共同体的存在,使得大学教师与学生以“寻求真理”为共同行为目标,超越各自原初实存的自我,超越理性和非理性的界限。由此,在相互生存交往中,“实存”的人生成为一个“整全的人”。[9]其次,导师和研究生是“道德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是与学生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联结而成的知识群落或“学术部落”。大学具有学术共同体基本属性本身就意味着以遵守学术道德为基准的伦理诉求。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约翰·赫尔巴特认为,在导师和研究生探寻真理的教育教学、学术活动中,可以将“唯一的任务和全部的任务概括为这样一个概念:道德”。[10]38实现道德任务也是研究生教育的最高目标,导师和研究生不仅是师生关系,而且构成学术道德共同体关系。第三,导师和研究生是命运共同体。学术乃天下公器。导师固然有独特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但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学术创新是一种集体行为,离不开团队协作。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研究生是创新团队的重要成员,导师与研究生是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实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有赖于导师与研究生的共同努力。[11]
3.师生关系不能异化为互相利用的工具关系。
形成正确的师生关系,需要师生双方准确定位,科学认识自己的职责,切不可把师生关系看做相互利用的工具关系。“老师”称谓的职务化、市场化、江湖化等往往都与师生双方将师生关系看做实现自身不当利益的工具相关。在师生双方关系中,老师一方要切实担负起立德树人的首要职责,不能利用自己在知识、能力、经验、地位、资历等方面的非对称优势地位对学生实施负向影响。例如,老师不能利用自己掌握的学术权力甚至行政权力迫使学生顺从自己的偏好而获得一时的心理满足;不能利用自己在课题研究、实验实习、论文写作中掌握的经济权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控制与剥夺而获取经济利益;不能利用教师自身的“主导”地位与学生成长责任人的身份使学生顺从与畏惧而为自己获取功名与地位。同样,学生一方要以学习为本,成才为重,不能为了获得自身的不当利益而失去学生的本色与尊严。例如学生不能单纯为了取悦老师而顺从老师的不良嗜好;不能为了考试分数和毕业成绩而对老师进行经济腐蚀与利诱;不能为了获取自身私利而与老师称兄道弟、搞小圈子。
大学是学者的大学、是学术的大学。“双一流”建设需要还学者、学术和“老师”应有的尊严,让“老师”成为大学中最高贵的称呼,让“老师”成为大学中最受尊重的人,让“老师”之声响彻校园。对此,需要教师、学生、学校、政府与社会协调行动、共同努力。
1.教师要潜心学术,加强自身修养。“老师”意味着以教育为志业,教书育人,诲人不倦,“大学老师”还要崇尚学术,钻研高深知识,增进科学真知。大学教师是为学术而存在的,研究室、实验室、图书馆、书房、教室是大学教师最主要的活动场所。大学教师不能追求功利与庸俗,不能一心向往“官场”或“商场”,不能不顾尊严而向行政权力献媚;教师不能放弃所长对行政职位趋之若鹜,甚至争相竞聘后勤、保卫等部门的处长、科长;教师不能妄自菲薄,不能当了处长后,别人叫一声“处长”就心花怒放,叫一声“老师”就脸色阴沉。教师要从自我做起,重塑生活方式,纯正学术动机,维护学术尊严,潜心教学科研,而不是以学术为跳板,以学术成就换取行政权力;教师要保持独立人格,摆脱各种异己力量的支配与控制,不被外在虚名或物欲所蒙蔽与俘虏;教师还要积极参与大学治理,积极参与学术组织的工作,努力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声誉。唯此,大学才能从扭曲回归本位,才能真正成为培养人才与追求真理之所,才能真正走向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的建设之路。
2.学生要专注学业,立足成才。学生要搞好角色定位,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学生的根本任务,坚定理想信念和锤炼道德品质是学生成人成才的根本保障,勇于创新创造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青年学生生活在伟大的时代里,理应好好读书学习,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扎扎实实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切不可舍本求末荒废学业。青年学生要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坚定理想信念的持久动力,要修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树立谦虚之德、奉献之德、自律之德,切不可逆向而行辜负韶华。青年学生要加强思维能力训练,勇于创新创造,切不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3.学校要倡导学术,重塑大学文化。学校的生命在于学术,学术是学校生命的源头活水,学校要以“学”为魂,倡导崇尚学术、尊重教师的大学文化。崇尚学术、尊重教师,使有学问的人受到应有的礼遇,是校园区别于官场与商场的突出特征。大学教师作为学术的象征与化身,理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学校不应一味地把最有学问的人“提拔”到行政岗位,而应该下力气把既有真才实学又享有一定学术声望的学者打造成学界名人、文化名人和社会名人。在一所大学里,这样的名人越多,学校的名气就越大,离“双一流”就越近。要在学校的上上下下,造成一个“以学为荣”“以师为尊”的主流校园风气,并使它成为一种基本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准则。学校还要积极落实“立德树人”,强化教师的育人责任,彰显教师职业的崇高与尊严。学校要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管理重心下移和以学术为重的权力结构。管理重心下移才能调动基层组织和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学术权力才更有利于学校上下以学问为荣,唯学问为上,这样才会推动教师更加热心学问、潜心育人。
4.政府要优化制度设计,尊重大学的独立性。倡导“以学为荣”“以师为尊”的风尚,淡化行政权力和“官本位”意识,需要政府优化制度设计,加强制度供给,提供制度保障。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推行校长职业化、校长职级制和管理人员职员制应当成为今后的改革方向,政府应该尽快制定相关实施意见,保证这一改革的顺利进行。当前把部分学校升格为副部级或校长书记提升为副部级的做法是与这一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政府要减少对大学的干预与控制,尊重大学的相对独立性,还权于学校,实现大学的依法自治。[12]
5.社会要正确引导,形成尊师风尚。大学早已不是象牙塔,大学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形成,“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与各行各业一样,教师中也有部分不安心做好本职工作的权力追逐者、拜金者,甚至严重损害教师形象与尊严的“异类”。社会尤其是媒体不应肆意渲染、放大其负面影响,而是应积极挖掘教师中的先进典型与优秀事迹;也不应突出校园中的“官位”,而应当重点宣传校园中的优秀学者与学术成就,努力营造一种尊师重教、崇尚学术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