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的背景、内容及启示

2020-02-22 15:47张东月胡昕雨索长清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保教指南领域

张东月,胡昕雨,邓 芳,索长清

(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辽宁沈阳 110034)

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以下文中一些地方简称指南)是英国最主要的关于早期教育领域投入实施的政策文件[1]。英国教育部自2000年成立调研小组,由专业的团队对3000名婴幼儿进行长期跟踪研究[2]34-38。最早在2008年正式实施,之后在2012年和2014年对该指南进行了两次修订。指南由早期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员经过长时间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检验。英国政府在2017年3月发布了最新版的《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该版本继承并发展了原来指南指示规定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更加符合当前英国早期教育发展的需要。在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文件的发布,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我国加快完善幼儿保育与教育机制具有一定参考作用。

一、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出台的背景

20世纪末,英国很多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英国社会当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其中的问题就包括单亲妈妈以及未成年怀孕数量跃居欧洲榜首,导致儿童数量不断增多,而政府却缺少相应的早期教育保教机制,而且成年人照顾与教育儿童的能力较低,当时培养儿童所需的教育费用又特别昂贵。从当时的就业情况来看,妇女的就业率不断上升,没有充裕的时间来照顾儿童。因此,很多家庭都有了托育的需求。教育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教育影响着个人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当人们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时,个人素质得到提高,社会出现的问题就会相应的减少。所以,为了改善当时的社会环境,减少社会问题,并满足大众托育服务需求,降低育儿费用,英国于20世纪末着手整合学前儿童服务体系的改革[3]。英国政府出台了《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来满足大多数家庭的托育需求。

出台《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还与英国政府为了促进学前保育与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发挥学前教育的最大作用有关。起初,英国政府的教育政策更多关注的是中小学阶段的儿童,对于婴幼儿阶段缺少关注,出台的政策也很少。英国1998年的政府绿皮书《应对保育挑战》提出,托幼机构提供的服务要改变保育和教育相分离状况,将“保教一体化”作为扩展学前儿童保育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这一国家战略的发展重点[4]。为了改变当时早期教育的现状,英国政府着手于早期教育的变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1998年的“确保开端计划”,2003年的《每个孩子都重要》绿皮书等。随着这些计划办法的出台,英国的教育质量得到提高,早期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也相应减少,变革初见成效。英国教育界对早期阶段教育的关注度提高,对0至5岁婴幼儿的保育与教育的质量更加重视,由此凸显出加快保教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加快建立一套完善的保教服务体系是必要的。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政府提出设立早期基础教育阶段,并制定保教内容,为家长与幼儿提供高质量与公平的早期教育。

自2008年《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实施以来,也存在着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所以,英国政府不断对其进行修改与订正。2017年的指南在原有基础上有一些重要改变:首先是更关注幼儿的三个主要发展领域,其次是特别强调对未来适应生活能力的培养。2017年的指南在评价内容、评价方式等方面都更加符合早期教育领域发展需求,如更加注重幼儿即将进入小学时期的发展,处理好幼小衔接;评价更侧重于对幼儿的一日观察;幼儿的发展情况要让家长及时了解并做好沟通。现在使用的2017年的指南相对前几个版本更加符合当前英国早期教育的发展情况。

二、《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的主要内容

(一)《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总体原则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从四个方面对幼儿的发展进行了总体原则规划。首先,尊重孩子的个性,能够主动适应并不断增强自信,学习能力得到提升。其次,孩子通过积极的人际关系培养坚韧和不依赖他人的良好品质。再次,孩子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发展,儿童能够根据经验对他们的个人需要作出反应,教育者与父母或护理人员之间是伙伴关系。最后,儿童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速度发展和学习,儿童能够找到自己适合的学习节奏。《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为所有儿童提供早期教育和照顾,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的儿童。从总体原则中可以看出,英国早期教育领域充分重视儿童的主体地位,并关注教育者与父母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没有忽视环境对儿童的影响,在尊重儿童的个性基础上,促进学习能力的发展。

(二)儿童学习与发展的七大领域内容与目标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主要从两大方面对幼儿早期阶段教育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是对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做出了一系列要求,即划分出七大领域;二是规定在每个领域中幼儿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1. 学习与发展的七大领域内容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提出,有7个学习和发展领域须在早期环境中形成教育方案。这七个领域分别是沟通与语言、身体发展、个性社会性和情感发展、读写能力的发展、数学、了解世界、具有表现力的艺术和设计。《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划分的七大领域对促进幼儿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且七大领域相互联系。其中划分出三个主要发展领域:沟通与语言、身体发展、个性社会性和情感发展,这三大领域对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十分重要。这三个领域在2008年版本中,身体发展叫作体能发展[5],在2017年改为身体发展,使其包含范围变得更加全面。在2008年版本中有一大领域为沟通、语言和读写能力,在2017版本中则将其分为两大领域,分别是主要发展领域的沟通与语言和特定发展领域的读写能力的发展。因此,由2008年的六大领域变为了2017年的七大领域(见表1)。

表1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主要发展领域规定的具体内容

其余的四个领域为儿童的特定发展领域,这四个领域为读写能力的发展、数学、了解世界、具有表现力的艺术和设计。对比2008年版本,具有表现力的艺术和设计为新增加的一大领域,其它三个领域的名称也变得更为简洁明了(见表2)。

这七大学习领域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对于幼儿的早期发展阶段来说,每一个领域都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对于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来说,其操作性与活动性是很强的。这七个学习与发展领域保证了儿童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而且在儿童的个人品质及情感态度方面的要求也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其内在的整体性对于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也会有一定积极的影响。这七个领域是符合儿童发展规律的,并不是一味的强调对儿童灌输某种知识,而是在活动中探索与发现,培养儿童的主动性。教育是连续的、长期的过程,应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既考虑到本阶段教育的适当性,又考虑到目标的连续性[6]106,97。儿童是在学习他人经验中不断成长的,教育者应该在尊重儿童差异性的基础上进行引导,帮助儿童理解周围的事物和现象,培养儿童多方面的能力。《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要求教育实践者必须考虑个人的需要、兴趣和发展阶段,每个孩子在教师的照顾下成长,并且让每个孩子在所有学习领域都有挑战性和愉快的经历和发展。

表2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特定发展领域规定的具体内容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提出,早期教育提供者必须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的技能、专门知识和经验感到满意,并确定适当的指导和监督水平。进行教育时对教育者提出一些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要了解幼儿有不同的需求和爱好,他们的发展阶段亦有所不同,教育者应细心观察并记录信息来让孩子在具有挑战性和愉快性的活动中不断成长。其次,英国是一个文化背景多元化的国家,指南考虑到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孩子,要求教育者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在游戏和学习中为儿童提供发展和使用母语的机会。再次,指南规定了每一个学习和发展领域都必须通过计划来实施。最后,指南对于教育者的素质也进行了要求,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习经验必然需要高素质的劳动力与之相匹配。

2.学习与发展七大领域的早期目标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把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划分为七个不同的领域,又对不同的领域提出了不同的早期发展目标。这些目标既是幼儿应该在学习以后达到的发展水平,也是教育者应该对幼儿提供什么样的支持的一个启示,还有就是教育机构应该以这些目标为参考对幼儿进行培养。

(1)沟通和语言领域的目标

在幼儿的倾听与注意、理解和口语三个方面设定了具体的目标。首先要求幼儿可以全神贯注的倾听,能注意别人说的话,以及在从事另一项活动时能做出适当的反应,如评论或行动;其次在理解方面,能了解他人的想法和做出行动的指令;最后在口语方面,能够有效表达自己,满足听者需求,并在表达过程中可以准确使用相关时态。

(2)身体发展领域的目标

在幼儿的移动操作和健康与自我保健两个方面设定了具体目标。在移动和操作方面,幼儿能很好的表现出控制和协调能力,能自信且自如的运动,最终能很好的操作设备和工具,包括使用铅笔;在健康与自我保健方面,让孩子知道身体健康是进行一切活动的基础。因此,儿童要能够健康的饮食并进行运动,能够管理好基本卫生以及满足自己的需求。

(3)个性、社会性和情感发展领域的目标

在幼儿的自信和自我意识培养、情绪与行为管理和建立关系三个方面设定了目标。首先,要培养幼儿参加新活动的自信心,能在熟悉的小组自信的表达想法;其次,幼儿能谈论他们和其他人表现出来的情感,知道做事情会产生的后果,并了解有的行为是不被他人接受的,能够理解并遵守规则;最后,幼儿能够合作玩耍,会认真考虑他人的想法,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

(4)读写能力领域的目标

主要在阅读和写作两个方面设定了具体目标。首先,能够准确的阅读和理解简单的句子和一些常见的不规则单词,与他人交谈时能表现出对内容的理解;其次,幼儿能用他们的语音知识来写出与他们的发音相匹配的单词,能写一些简单可读的句子,也可以写一些不规则的常用词。

(5)数学领域的目标

在数字和形状空间测量两个方面设定了具体目标。首先,幼儿能顺利的从1数到20,按顺序地说并能说出哪个数比给定的数多一个或少一个,能够对两个个位数进行加和减运算;其次,幼儿能用日常用语谈论大小、距离、时间和金钱等,能认识并描述出图形以及进行图案的创造,能对身边事物的特征和形状进行探索,并使用数学语言表达出来。

(6)了解世界领域的目标

在人与社区、认识世界和科技三个方面设定了具体目标。首先,幼儿可以谈论自己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的事情以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情况,了解自己和他人的相似之处,还有和他人之间的差异,以及家庭、社区和个人传统之间的差异;其次,幼儿能够知道事物的相似和不同,能观察身边的事物与环境,并了解他们存在的差异;最后,幼儿能认识到,在一些地方如家庭和学校科技会被使用,他们能为特定的目的选择和使用技术。

(7)具有表现力的艺术和设计领域的目标

在探索媒体材料和培养想象力两个方面设定了具体目标。首先,幼儿在进行艺术活动时,可以尝试使用多种方法,能安全使用各种材料、工具以及技术;在发展想象方面,幼儿可以运用他们所学到的媒体和材料进行原创,能通过各种艺术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主要发展领域的目标对儿童在早期阶段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及个性品质的培养做了详细的规定,也是对幼儿进行阶段性评价的重要指标。特定发展领域的目标则更加注重对于儿童实践操作能力(具体能力)的培养。总之,主要发展领域与特定发展领域的培养目标既有所区别,又互相联系,相互影响。所以,在教育过程中只有明确了解培养目标,教育才会有所指向,有所发展。

(三)学习与发展的评估

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评估帮助家长、护理员和教育实践者在认识儿童的进步,了解他们的需要,计划活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评估指教育人员对儿童进行观察记录,主要包括他们的爱好、学习风格和成就,然后塑造每个孩子的学习经验,并对观察的情况做出反映。在与孩子的互动中,教育实践者应该对他们每天观察幼儿的进步做出回应,并和父母与照顾者分享。《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于儿童发展的评估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估为儿童2-3岁时,即阶段性评价。这一阶段的评估医生要检验幼儿的成长状况,并对处于黄金时期的儿童的发展向家长或照顾者提供一份简短的书面摘要,还要由教育实践者来决定书面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反映儿童的发展水平和个体儿童的需要等内容。总结必须突出:儿童在哪些方面发展顺利;哪些领域可能需要额外的支持;并特别关注其中任何一个儿童可能存在发育迟缓的领域(可能表示特殊教育需要或残疾)。

第二个发展阶段为在孩子到达五岁时的最后一个学期,这是对儿童0-5岁发展的终极评价。因此,必须为每个孩子完成早期基础教育的相关档案,档案可以为家长和护理员、从业人员和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全面了解孩子的知识水平、理解力和能力的资料,以及幼儿与第一年的准备情况相比的进步和是否达到预期水平。档案必须反映:持续的观察和教育机构持有的所有相关纪录。一年级教师会得到一份关于每个孩子的技能、能力和三个关键有效学习的特点的个人资料报告和一份摘要评论,这有利于一年级教师很好的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充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早期的教育机构还必须向当地政府报告概要结果,教育机构必须参与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合理的审核活动,并根据当地政府合理的要求提供与早期基础教育概况和评估相关的信息。

总之,对儿童发展水平的评估可以让教师和家长更加了解幼儿的发展情况。在早期教育过程中对幼儿进行适宜的教育,也有利于小学教师对即将步入小学的幼儿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还可以帮助政府的相关部门根据评估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使得指南更加符合幼儿的发展规律,让教育更加科学化。

(四)儿童发展的保障与福利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指出,当幼儿健康、安全和有保障的时候,当他们个体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当他们与关心他们的成年人有积极的关系的时候,他们学得最好。因此,教育机构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儿童的安全和健康。在这里对于早期教育机构必须做些什么,并与家长或护理人员合作,以促进他们照顾的所有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并确保幼儿为上学做好准备。关于儿童如何学习和为儿童进步打下基础所需要的广泛技能、知识和态度的最佳证据说明了学习与发展的要求。早期教育机构必须指导儿童能力的发展,以确保儿童在他们的家庭中认真完成指南,准备充分受益于即将出现的机会。

对于儿童的保护,教育者必须对儿童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任何问题保持警惕。《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规定,必须指定一名从业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来保护各种环境下的孩子,保育员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做出了规定,必须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必须包括如何确保儿童安全以及如何让幼儿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信息。教育机构须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这对儿童拥有高质量的学习条件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还要求从业人员要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其中有一条特别提到,要为孩子分配一个“关键人物”,关键人物的作用是帮助确保每一个儿童的护理是量身定做的,以满足每个幼儿的需要,尽快适应环境,并与孩子的父母建立关系。“关键人物”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孩子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对比指南新旧版本,对从业者的专业能力要求也不断在改变。以前旧版本没有强调对教育者要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而在2017年提出,专业人员的儿科急救培训必须每三年进行一次。在公办学校或非公办学校,如果两岁的孩子作为学校的学生,员工在从事特定工作时,必须在一名合格的或指定的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具体的工作广泛地包括课程规划、授课,评估学生的发展、进步和成就,并就后者进行报告。这是2017年指南新增添的内容,这样更加有利于对年纪较小的幼儿的保育与教育。

健康是儿童进行正常学习的基础。因此,《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儿童的健康问题也是十分关注的。首先是对于药物的管理,教育机构必须制定并实施管理药物的政策和程序。其次是关于饮食问题,在为儿童提供膳食、零食和饮料时,必须健康、均衡有营养,还要有一个设施充分的地区,以便在必要时为儿童提供饮食。最后是对于出现的事故或受伤问题,急救人员必须确保有一个随时可用的急救箱,教育机构须将儿童在其照顾期间发生的严重意外、疾病、受伤或死亡,以及所采取的行动,通知本署或其注册的保育员办事处。教育机构有责任以适当的方式管理儿童的行为,但教育者不得对儿童施行体罚。

关于教育场所、环境和设备的安全和适宜性问题,教育机构必须确保其整体楼面面积及户外空间,适合受照顾儿童的年龄及在处所内进行活动所需的空间。教育机构必须遵守健康及安全法例的规定(包括消防安全及卫生规定)。幼儿在生活用具方面数量要保持充足,教育机构应确保提供足够的清洁床上用品、毛巾和备用衣物。

对于每个幼儿的档案,必须易于查阅和取得(如事先已获教育标准局或其注册地的幼儿照顾机构同意,可将档案安全存放在处所外)。与个别儿童有关的记录必须在他们离开机构后保留一段合理的时间。教育机构必须为其照料的每个儿童记录以下信息:全名;出生日期;每一位家长及照顾者的姓名及地址和紧急联络资料。

三、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启示

早期教育对幼儿的成长发育至关重要,幼儿的很多能力是在早期培养中形成的。学龄前阶段是成长黄金期一个重要的教育阶段。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从教育原则到提出七大教育领域,再到具体的教育目标,该政策的成功实施,可以对我国正在发展中的学前教育领域提供一些启示。

(一)加快推进我国0-6岁幼儿保教一体化体系的进程

英国对0-5岁婴幼儿的发展与教育十分重视,特别是对0-5岁婴幼儿进行保教一体化的早期基础阶段教育。在基础阶段教育把最小年龄确定为刚出生之时,从根本上保证了幼儿0-5岁保教结合的连贯性。在“保教一体化”理念的影响下,构建0-6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与服务体系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7]。近年来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如《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8],其中虽然有提到过要重视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但是很多仅仅停留在政策导向层面,不同于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保教一体化的强制性实施,同时缺少实施保教一体化的相关支持,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关的立法保障,缺少有关0-6岁婴幼儿保教一体化的相应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所以,在我国要实行保教一体化的早期基础阶段教育,就必须加快建立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要将0-3岁婴幼儿的保育与教育纳入管理体系,这样有利于我国加快建立0-6岁幼儿保育教育一体化体系,同时也有利于指导相关保教实践活动,尤其是要建设符合我国大众需求的保教体系。

(二)全面落实促进幼儿发展的五大领域培养目标

英国《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划分的七大领域对于幼儿的早期发展培养目标十分明确,每一领域对于幼儿的发展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尊重幼儿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保证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为未来发展做好准备。在我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9]。但在具体落实阶段,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家长经常不能掌握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之间的平衡点,总是希望幼儿尽可能多学习一些知识。在教育过程中,成人要遵循教育规律,根据五大领域的培养目标对幼儿因材施教,不要急于求成,也不该用统一标准衡量幼儿的发展水平。教师与家长要重视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注重五大领域之间的渗透与整合。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每个幼儿的优势所在,对幼儿个体间存在的差异要充分理解与尊重,让幼儿在五大领域教育中全面发展。

(三)建立对幼儿学习与发展连贯的评估机制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特别重视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评估记录,在幼儿接受早期教育阶段,每位幼儿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学习档案,英国官方统一的幼儿学习与发展评量档案,在实施时有一定的标准,以确保评量的信度与效度。在我国,对儿童发展水平的评估与记录的规定较少,发展水平较低。所以,在幼儿的发展与学习评估记录方面可以学习英国的评估记录的方式。如果要记录幼儿的成长轨迹,就要求教育者耐心细致的观察日常生活中的幼儿,对其行为方式的点点滴滴进行记录,并对一阶段记录下来的内容整理后进行存档。如果幼儿存在换园的情况,应该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评估记录可以非常直观的帮助教育者适时调整教育方案,也有利于父母更清楚的了解自己孩子在园的发展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发展家园共育。基于此,我国可以建立官方统一标准的幼儿学习与发展评估机制,再由各个幼儿园建立幼儿发展评估档案,根据课程标准的指引,教师能够有效进行教学活动规划,避免填鸭式教学,保证幼儿学习的效度。

(四)我国要加快培育优质专业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早期儿童基础教育指南》对教育者所要具备的技能、知识以及对自身角色的理解是有一定要求的,同时,政府对培训专业师资也投入了大量资金支持,这相应的提高了早期教育领域的准入门槛,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早期教育领域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英国不仅重视对教师的培养,同时还很注重对保育员的培养,要求早期教育机构要对保育员进行专业能力的培养,这就有利于幼儿能够在教师的教育下以及保育员专业化的照顾下健康成长。当前,我国正处在幼儿园教师教育改革的风口浪尖,对教师专业成长核心的把握和关注尤为关键。我国出台的《教师资格条例》等法规对教师资格做出了一定要求,但是对幼儿园中的保育员资格却没有做任何规定。所以,会存在一些保育员不够专业的问题。因此,首先应该重视并加强对教师和保育员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对相关的培训时间及内容也应该做出规定。要加强重视教师的精神处境,提高教师的教育意识,这样方能促进教师精神世界的丰富,帮助教师真正走上精神成长之路,而这也正是未来幼儿园教师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虽然现实中困难重重,却因其关乎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福祉而倍显重要,师资队伍可以渐渐充盈,教师收入可以逐层提高,但幼儿园教师心灵与精神的成长不能等[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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