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杨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学界对张承志和其作品褒贬不一,且存在着巨大的争议。王安忆十分看重作家的处女作,认为那是“没有经过理性成长过程的感性果实”。[1]作家初生牛犊不怕虎,初创时期的作品更多表现了内心的感性经验。许多学者认为《心灵史》是打开和理解张承志的一把钥匙,但在他带有总结性意义的《金牧场》发表之前,《黑骏马》和《绿夜》以“寻找模式”的共同外在表征,或可以带我们窥见并走进张承志的心灵世界。
早有学者认为张承志的作品中有和鲁迅作品中相似的“归乡模式”,如田德芳就曾将《黑骏马》与《故乡》进行比较研究,但与其说他的作品是“归乡”,毋宁说是“寻找”,寻找不仅是作为主题存在于张承志的作品中,更是以固定的模式的形式积淀下来,显示出创作主体的一种精神人格。“归乡模式”实际上是小说中一种较为常见的叙事模式,在鲁迅的小说《故乡》《孤独者》等中都存在这种结构模式,这种模式以“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主人公轨迹记录故乡的人事变迁,以此达到批判现实的效果,并表现出一定的审美特征。《故乡》讲述“我”回到故乡,记忆中的温情与美好早已物是人非,“我”又带上这新一轮的绝望再次出走,从而达到了对封建宗法和等级制度以及麻木愚昧的国民性的批判。“寻找模式”与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不同之处在于主人公一开始就不属于“故乡”,呈现出一种“到来—离去—归来—再离去”的过程,并且其中伴随着主人公心灵上的拷问和最终升华。
《黑骏马》写于1981年,可以说是张承志作品中最早出现这种寻找模式的小说,全篇笼罩在蒙古古歌《钢嘎·哈拉》(又名《黑骏马》)一唱三叹的高亢悲怆的咏叹调之中,与小说中的爱情的悲剧相互映衬。小说讲述了“我”被父亲送到白发奶奶身边,与索米娅两小无猜,“我”出于对知识的向往去旗里的训练班接受专业的培训,打算回去娶“我”最心爱的姑娘时,索米娅却被黄毛希拉奸污怀孕了,奶奶和索米娅用防备恐惧的眼光使“我”失望地出走,又因无法割舍过去的回忆,重新寻找索米娅,最终在忏悔中得到了抚慰和平复。《绿夜》是寻找模式的另外一篇代表作,“我”作为知青来到锡林郭勒,同小奥云娜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回到都市仍然怀恋小奥云娜和昔日的生活,重新回来却发现小奥云娜已经变成了奥云娜,她像每个蒙古女人一样已经成为了一个蒙古女人,这让“我”失落、思索继而得到了生活的奥义,带着这种觉悟,重新回到都市。在其后《老桥》中也呈现出这种寻找模式,只是一并带着文体实验的意味“用完全不同的表现语言和叙述形式写成”,[2](P262)昭示着张承志的思想开始逐步走向成熟。
“寻找模式”产生的前提首先是“到来”,主人公作为不属于“故乡”的一份子来到草原,颇有流浪者意味。张承志曾当过知青到草原插队,乌珠穆沁草原作为他生活过的地方提供给了张承志丰富的写作资源。陈忠实在访谈中曾说:“写作就是写感受最深的生活。要想当一个好作家,就得走进生活,这是写作的法典。”尤其是像张承志这样,他将小说当作倾诉和告白,看作是和人进行沟通的方式,“因为我根本不是在做文章或‘创作谈’——难道我们真的还能有许多这样宝贵的诉说与交流的机会和缘分么?”[2](P258)于是作家的人生体验,即作为知青来到草原成为“寻找”的契机,并由此启动了小说中的“到来”,按下了这个模式的开启键。由于《黑骏马》具有很强的文化寻根的意味,因此,很久以来被当作知青小说。当张承志——一个放羊的小孩“朝着一座神秘的高高铁门掷出手里的羊鞭”[2](P259)的时候,他就真正的寻找到了一种“既能最大限度地摆脱干扰、束缚和限制,并满足自己的事业线、责任感”[2](P259)的最佳的方式。于是,带着知青插队经历和顺势而为又无可避免文坛文化寻根的主潮,肩负理想与责任感的张承志就这样带着自己的小羊鞭开始了写作。
在文本中值得注意的是“养子”的身份,这一身份预示着“我”与草原的隔膜。在蒙古文明中,养子作为抱养的儿子,在家族中承担的身份甚至等同于亲生子,但毕竟血脉迥异,隔阂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现实存在。张承志作为知识青年插队到内蒙古,作为额吉的养子,实际上也与额吉产生过隔阂,这在作品中表现为《黑骏马》中的“我”并不是白发奶奶的亲孙子,而是“我”的父亲将“我”抱到白发奶奶那里抚养,作为奶奶的抱养孙子,虽然感受到她的疼爱,但在血缘上与奶奶始终存在隔膜。这种不同血缘关系的书写,一方面是由于作者本人出于对草原的热爱,在创作中以回忆的形式将其美化,装点想象后的草原同真实的草原之间的落差使心灵上产生了巨大的分裂,另一方面更多的实际上是两种不同文明的交流碰撞,“我”感受到索米娅和奶奶对“我”的防备,而因无法忍受选择出走这一情节的更深层面正是这两种文明的相互交锋与包容的选择。在张承志的小说中,主人公对于知识的渴望、草原上对巴哈西的尊重、孩子们上学的迫切要求,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文明的寻求,是一种落后的古老文明寻求现代文明的要求。草原上的丑陋习俗让“我”无法忍受选择出走,当多年以后,“我”从都市“归乡”,草原人的善良和宽宥,小其其格的一声“巴帕”震动了“我”的心,“我”开始认识到草原人对生命的热爱,认识到生活真正的秘密在于重复,在于周而复始。古歌《钢嘎·哈拉》以“不是”结尾否定了“我”心中曾经认为的美好,同时闪烁着哲理的光芒,新的生活从这里开始启程,生命带着肃穆的庄严,过去于是成为重新开始热烈追求的起点。《绿夜》也符合了这一模式,“我”同样是插队的青年重新回到城市,出于对过去的怀念重新踏上“归来”的路程。
张承志曾多次写到他对自己拥有过的热烈的青春,追求过的最伟大的事业和理想的怀念,那是属于一代人共同的记忆。张承志对自己的这段经历一直保有正面评价,哪怕周围的人都羞于承认自己的这段经历“至少我自己是无法一笔抹杀那一切的:包括我们的或许将被弟弟一辈和儿子一辈窃笑的理想主义,包括我们的激动、奋争和失败,包括革命、民族和历史留给我们的传统,甚至包括我们的打架,我们爱唱的歌”。[2](P261)《黑骏马》中的“我”割舍不掉对索米娅的感情;《绿夜》中的“我”无时无刻都在回忆小奥云娜那黑黑的羊羔般的眼睛和醉人的酒窝;《老桥》中的“我”无法忘记曾经一起许诺过的十年之约。不同的情节作为连接这一模式的链条的共同点在于主人公无法忘怀对美好青春的怀恋,草原上未必没有丑陋和失望,不然他们不会选择出走,但经过美化后的草原早已经成为了储藏了青春的盒子。曾经轰轰烈烈高喊着革命和运动的时代已然逝去,但这段记忆却是张承志不愿也无法忘怀的,他的作品中带着浓厚的个人体验,作为承载这种体验的文本必然是诗性的,我们在诗中体验着张承志的青春,带着美好而又感伤的心绪感受着他曾经的感受。
张承志小心翼翼地珍藏着这段记忆,轻易不愿开口,在《绿夜》中,“我”后悔不应把小奥云娜的事情告诉表弟和河南侉乙己“应当对属于不同世代的人紧闭心扉。他和他仅差十岁,但属于两代人。他怎么能把小奥云娜的事告诉他,再被他恣意挖苦嘲弄一番呢!不,小奥云娜是不能玷污的……承认他、同意他、等待和安慰他的,是这锡林郭勒大草原。”[2](P204)甚至当拥有共同经历的人,被生活磨灭了曾经的热烈青春,磨去了棱角,选择抛弃过去的时候,他一边警惕着一边还安稳地将其存放,并通过文学的形式把一切展示给人们,带着被人洞察心事的忸怩,像孩子一样捧出热忱的心,期待有人能够像自己一样珍惜,害怕不被理解的嘲笑。当现实的生活逐渐淹没了诗,青春的记忆已经淡的快要抓不住的时候,“寻找”的又一个环节被启动了——“归来”,那一首首古朴雄浑的蒙古民歌正是奏响归来者灵魂的青春之歌。无论是《黑骏马》还是《绿夜》,主人公做出归乡的选择,都是为了那曾经难以割舍的记忆,小奥云娜在文本中不仅仅是作为“我”可爱的小妹妹而出现,她还是我青春记忆中难以忘却的纪念,张承志选择在嘲笑中记得,并对此反复歌咏“后来,人走了。但那声音、那灼烤、那旋律、那心境却和迁徙后的营盘痕迹一起,在此长留。它就是你,青春……”“哦,青春,你好!我来看你。因为我没有能留你永驻,像保尔·柯察金,像那些生命之树常青的勇士一样。我已经与你分别日久。”[2](P207)四年的知青生活经历对于张承志来说绝不仅仅只是写作的资源,草原是见证、接纳和包容他的家园,他的青春曾在草原上沸腾,他的心曾在草原上被灼得火热,那些酸奶子、蒙古包、拴在包前车上的骏马陪伴了他的青春,他以文学的形式诉说着对过去青春的怀缅,《金牧场》以形式实验的方式运用了这种寻找的主题,旷新年也曾写道:“《金牧场》是张承志对于青春、浪漫的倾诉和告别。”[3]
王蒙曾这样写过张承志:“他坚持着他的理想主义,坚持着他的对于形而下的蔑视与对形而上的追求,一种精神的饥渴、信仰的饥渴,乃至可以称作‘迷狂’的东西出现在他的作品里,令人肃然又令人惊心动魄。”[4]20世纪70年代末是中国社会面临巨大变革和挑战的时期,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浪潮迅速裹挟了整个中国社会加速向前,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就在这种发展中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和分裂。面对人在都市中道德理想的迅速褪色,张承志以坚定的姿态重新“寻找”草原上人性的光辉与力量。《黑骏马》中,“我”越过伯勒根河,寻找昔日的恋人索米娅和美好的青春,“我”在没有为奶奶送终的心灵的痛苦的挣扎中对自己进行拷问,拷问人生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在深夜“我”听到“索米娅发出一声压低的、长长的叹息,像是一声颤抖的、呻吟般的、缓缓舒出的叹息”,那是索米娅的释怀,是草原上劳动人民对归乡游子的包容和宽宥,“我”最终找到并理解了这积淀着草原人民最智慧的古老文明,怀揣草原文明和精神继续出发。张承志将对生活更多的理解在《绿夜》中以较为直白的倾诉方式进行了抒发。“我”无法完全融入都市,都市生活——“冬天运蜂窝煤、储存大白菜,夏天嗡嗡而来的成团苍蝇,简易楼下日夜轰鸣的加工厂,买豆腐时排的长队……淹没了诗。”[2](P204)这一切使“我”感到厌倦,而草原上的诗也渐渐趋于模糊到快要遗忘,“我的心又被麻木填满了,它使我觉得正在失去最后一点什么”,[2](P332)“我”——草原和都市中漂泊孤独的吉普赛流浪者,想要去寻找那洋溢着明媚的微笑的小奥云娜的诗,寻找现代文明都市中失落了的理想和自己快模糊不清的生活的激情诗,“因为堂吉诃德为寻找假想的敌人踏上征途,而你为寻找想象的净土而提起旅行袋”。[2](P204)当“我”带着过去对小奥云娜的甜美记忆回到草原重新寻找她时,却发现小奥云娜已经成为了奥云娜,成为了每一个最普通的草原女人,“我”在惊讶于这种变化的同时观察着她身上是否还有往日的影子,思索着归来的意义,领悟生活最平凡的奥义。“寻找模式”的最后一环在这里得到升华,“和你一样,她也正迎面走向自己的人生……执拗地醒着去寻找逝去的梦是件可怕的事。应当让那种过于纯洁的梦永远萦绕在心头。因为在现实中追求梦境就是使梦破灭”。[2](P212)但随即,“我”意识到“梦的破灭不是坏事,这使他把献给梦的爱情投入现实。抓住生活中那瞬间的美”,[2](P212)并且开始顿悟生活只是周而复始的,它反复着而又简单着,“我”最后重拾希望,“也将把自己的歌唱得沉着、热情而节奏有力”。[2](P217)人生伴随着这次离去已经再次展开为一首全新的诗篇和新的雄浑乐章。
记忆中草原青涩的恋人和激扬奋发的青春早已无处可寻,张承志的“再离去”却有着与“归乡模式”不同的含义。《故乡》中,“我”以一种背叛故乡的姿态再度失望离去,而张承志小说中的“我”则倚靠着故乡的精神资源,站在最底层人民的中间再次起航。索飒说“张承志是彻底的人道主义”,[5]张承志自己也说,“我非但不后悔,而且将永远恪守我从第一次拿起笔时就信奉的‘为人民’的原则。”[2](P260)在信仰被背叛和追逐利益的时代背景下,哲合忍耶是张承志为自己选择的强大的精神资源和坚实阵地,他以自己的形式去寻找一种真正的属于底层人民的人道主义,甚至因此受到误解和质疑。如在1993年,张承志因激烈的批判大众文化,与主流文坛决裂被认为是极端的宗教主义者甚至是恐怖主义者,但人民——母亲,“我是她们的儿子。现在已经轮到我去攀登着长长的上坡。再苦我也能忍受的,因为我脚踏着母亲的人生”。[2](P261)真正站在底层,用心灵去发现和感受真正的人道主义,以笔为旗去守护人民母亲,那个“误入神秘世界的牧羊小孩还是向前走下去了,并开始了他的新的人生”。[2](P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