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公民素养的要素定义和内容分解

2020-01-08 13:26郑云翔黄柳慧钟金萍
科教导刊 2020年18期
关键词:价值观念品格行为习惯

郑云翔 黄柳慧 钟金萍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广东·广州 510631)

1 问题提出

1.1 理论研究的需要

近两年,国际数字公民教育领域异常活跃,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和呼吁,[1-6]徐顺、钱松岭、郑云翔等学者更是从理论和实践上做了开拓性的研究工作。[7-9]提到数字公民素养或数字公民权(Digital Citizenship),目前业界比较认同的是Mike Ribble于2011年在其著作中提出的九个要素。[10]虽然该著作给出了九要素的定义、行为表现、关键词汇等信息,但无论是他后续按照尊重(Respect)、教育(Educate)和保护(Protect)这三个维度进行归纳重整而形成的REP理念,[11]还是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教育部颁布的《数字公民教育政策开发指南》中提出的RP分类法,均没有过多涉及每个要素的具体内容。作为数字公民教育理论基础的重要支撑,数字公民素养的内容分解直接决定了数字公民教育理论体系的完备性和数字公民教育课程体系的有效性。

1.2 现实的需要

数字公民教育目前在国内并不普及,政府官员、管理者、教师、学生以及群众都需要对这一领域有个全面准确的认识,以规范日常的数字行为,这就需要对数字公民素养的主要内容进行界定和分解。另一方面,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地渗透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数字世界的各种冲突和暴力屡见不鲜,带来极大隐患和危害。[4][12][13]数字公民教育是治理数字世界网络失范行为(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网络沉迷等)的有效途径,是规范数字社会言行的精准良方。这就需要对数字公民素养的内容进行更细致的分解,以便数字公民在实际生活中进行对照、学习,实现自我提升。

1.3 课程教学的需要

笔者已在国内率先开设数字公民教育的本科课程,目前已进入第二学期的尝试。在课程教学中,学生普遍反映课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但在内容安排上不够充实(目前课程教学沿用Ribble著作的思路和内容展开),课程修读完只对九大要素有个初步的认识,对部分失范行为有一定的甄别能力,但不能全面深入理解这些要素。因此迫切需要对数字公民素养的内容进行细化和分解,从而让学生更多地了解这一领域的相关内容,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2 数字公民素养的要素定义和内容分解

为了便于阐述数字公民在数字世界中的必备素养,并与公民素养相对照,本文给出数字公民素养的定义如下:数字公民素养是数字时代下公民利用各种数字技术进行学习、工作和生活所需具备的关于安全、合法、符合道德规范地使用技术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

如上所述,数字公民素养包含九大要素。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提炼,[7][14][15]结合人格教育的相关内容,并咨询本领域相关专家的意见,本文对每一个要素所体现的数字公民素养进行了界定和内容分解,如下所示。

2.1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准入素养

与数字公民充分地以数字化形式参与社会活动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1)倡导人人接入公平:意识到在数字接入方面人人皆平等,即人人都拥有平等的接触数字技术、参与数字活动的权利;(2)关注数字鸿沟:关注因信息技术与工具拥有程度间存在差距所造成的第一道数字鸿沟,以及因信息技术使用、技能差异所造成的第二道数字鸿沟。

必备品格:(1)公平:公平对待每位数字接入者;(2)慷慨:热衷于为他人数字准入创造更多机会,促进数字公平;(3)周全:尊重各人接入差异,考虑周全。

关键能力:能利用各种数字设备、工具和技术完成数字接入。

行为习惯:(1)通过使用公共或私人数字服务积极和负责任地在线参与当地、本国或全球的公共事务活动(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跨文化的);(2)通过适当的数字技术寻求自我赋权和塑造参与式公民身份的机会;(3)不剥夺或干扰他人的数字接入机会;(4)不利用数字接入机会对他人随意/频繁发送信息;(5)总能做好没有或无法数字接入的准备。

2.2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商务素养

与安全、合法地进行商品数字化交易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1)了解到在线购物有一定的风险,需谨慎小心;(2)具有安全在线购物的意识,在网上进行资金来往时保持高度警惕,以免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3)在高度商业化的数字环境中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等。

必备品格:(1)真诚:诚信买卖、童叟无欺;(2)节俭:不过度消费;(3)谨慎:大额交易前再三确认;(4)警惕:警惕在线交易陷阱。

关键能力:(1)正确识别合法、高信誉的商家,抵制不良商家和陌生人花言巧语的诱惑;(2)在安全可靠的网站中利用数字技术手段方便快捷完成商品的数字化交易;(3)正确认识国内外在线购物模式、信用评价体系等的异同,能顺利完成跨国交易(如全球购);(4)在数字化交易时能保护好个人账号、支付信息等敏感数据。

行为习惯:(1)具备良好的在线购物习惯,例如总是从正规、官方、信誉好的渠道进行商品的数字化交易,不在可疑网站上交易,不把支付信息(信用卡号、有效期、密码等)发给陌生人或填入可疑网站,网上转账前确认对方身份等;(2)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哄骗、引诱、隐瞒等形式骗取他人财物,非法获利。

2.3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权责素养

与数字世界中每位公民共同享有自由和承担责任约束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1)了解个人行为与为群体服务之间的区别,了解群体赋予个人的权利和义务;(2)意识到数字世界的有序、和谐与健康发展有赖于每位数字公民在寻求自由与规则约束之间找到平衡;(3)具备数字公民意识与责任担当:作为数字世界的主人,意识到自己的言行与传统社会一样具有道德表率的作用,愿意以身作则,承担起正确教育他人的责任;(4)了解和遵守数字社会的技术伦理,包括知识版权、著作权保护和数字礼仪等;(5)了解使用不同的技术需要遵守不同的技术规则。

必备品格:(1)自律:遵守规则,在规则下享受自由;(2)负责任:对自身的在线言行负责;(3)明辨:深入了解事情发生的缘由和经过,基于客观事实而非主观臆断。

行为习惯:理解作为数字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在数字空间中努力践行积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规范自身行为,让绝大多数人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和快乐,例如:①在数字论坛、网络社交平台中遵守规则,维护基本人权;②不利用数字技术发布/散播虚假、有害信息;③控制自身情绪,不随意在网上发泄;④不伪装他人身份;⑤不利用非法手段下载、传播他人私有或具有版权的资源;⑥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侵权行为(篡改、霸占他人知识产权、论文成果);⑦不利用通信技术诋毁、骚扰他人;⑧主动参与数字社会治理(如积极举报违法网站),坚决抵制危害数字社会的行为等。

2.4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健康素养

与数字世界身心健康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1)了解计算机人体工程学与健康的关系,意识到技术使用不当会对个人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2)有较高的数字健康意识,不沉迷网络。

必备品格:(1)节制:不过度使用技术;(2)和谐:数字世界中人与人、人与技术之间和谐共存。

关键能力:(1)具备数字设备屏幕时间的自我约束能力(自制力);(2)在使用数字技术时,能识别并避免威胁自己和他人健康的各种风险。

行为习惯:(1)能严格控制数字设备的使用时间,作息时间规律,不过度依赖技术;(2)有节制地使用网络(包括网络游戏),了解健康在线和不健康在线之间的差异,能平衡在线和离线生活;(3)不传播虚假、迷信、反动、色情、赌博等信息。

2.5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礼仪素养

与在线交往惯用形式和行为规范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1)意识到数字世界的多样性与多元化;(2)重视人的尊严和人权,在数字社会同样尊重自己和他人;(3)重视文化多样性,尊重不同在线文化;(4)数字世界的虚拟性并不会改变人与人交往的基本礼仪:尊重、包容、真诚、友善;(5)对数字伦理道德(如网络礼仪、技术礼仪)的理解和认同。

必备品格:(1)真诚:网络社交中真诚有礼;(2)尊重与包容:尊重他人的言论和观点,求同存异,包容他人的无意过失;(3)同情:富有同情心,将心比心。

关键能力:在进行数字交往中能合理应对各种不同的在线文化差异。

行为习惯:(1)坚决捍卫数字公民身份与尊严;(2)在使用数字技术进行交互时懂得尊重他人,使用文明用语,展示合适、负责任的行为。

2.6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安全素养

与确保安全的数字化预防措施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有较高的数字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即认识到数字世界并不安全,时刻具有清醒的保护自我意识)。

必备品格:(1)警惕:随时留心周围与安全相关的风险;(2)稳妥:即便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也要将个人隐私数据保存在不易毁坏或被盗的安全可靠的地方。

关键能力:(1)了解在数字社会中如何安全使用和分享个人身份信息,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损害;(2)掌握保护个人数据安全的技能(如定期备份、杀毒、保护密码信息等);(3)具有识别、缓解和管理与个人在线行为相关的网络风险与威胁(例如网络欺凌、骚扰和跟踪)的能力。

行为习惯:(1)在数字接入(如网络接入)时充分考虑可靠性和隐私,了解相关安全和防卫措施;(2)会使用合适的安全策略和保护工具对个人数据和设备进行检测,以发现潜在的威胁(例如黑客攻击、恶意软件);(3)保护环境,尽量降低数字技术的使用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4)总能使用安全的技术手段参与数字活动;(5)定期维护个人隐私数据。

2.7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素养

与不断地学习技术和技术的使用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积极主动地关注数字技术的进步与革新,敢于迎接新技术挑战,与技术与时俱进。

必备品格:(1)勤奋、主动:积极、主动地学习数字技术;(2)敏锐:具备敏锐的技术嗅觉,不惧尝试新技术。

关键能力:(1)能完整建立和管理健康的数字公民身份;(2)理解数字公民身份的重要性和作用,能创建和管理一个或多个数字公民身份,以维护自己的声誉并处理各种数据;(3)自觉配合其他管理者(如第三方机构)对数字公民身份进行的统一管理;(4)掌握常见数字技术的基本原理与知识,能甄别不同数字技术以用于特定问题求解;(5)了解常见数字技术的典型应用场合与具体应用情况;(6)能浏览、搜索和过滤各类信息和数据;(7)能通过批判性推理评价、管理各类信息和数据;(8)会使用常见的数字技术工具,能识别常见设备或数字环境出现的技术问题并解决;(9)能利用数字技术设计、创建、编辑、更新数字内容;(10)能规划并编写可理解的计算机指令(程序),以解决特定问题或执行特定任务;(11)能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平台与他人协作,实现内容整合与创新;(12)终身学习的能力:针对自身不足,利用网络或其他途径获取资料,不断学习与数字技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行为习惯:总是尽可能利用技术的优势解决(辅助解决)实际问题。

2.8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法律素养

与数字行为应付责任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1)意识到数字公民在数字世界的一言一行都受法律的约束;(2)了解关于技术使用的法律、规章、条例和制度,尤其是以法律条例形式存在的规则(即清楚地知道,数字社会中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必备品格:(1)守法:遵守法律规章和道德规范;(2)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偏私。

关键能力:会使用法律、规章、条例等保护自己。

行为习惯:自身的数字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例,例如:①不剽窃/损害他人数字作品、财产;②在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借鉴、使用他人发布的数据;③不冒充银行或其他知名机构大量发送欺骗性垃圾邮件;④不分享带有血腥、极端、暴力画面的信息/程序;⑤不利用数字技术检索、发布、传播他人隐私数据等。

2.9 数字公民素养中的数字通信素养

与信息的电子化交换相关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和行为习惯。其中:

价值观念:在线了解和察觉自己和他人的感受、需求和关注,如意识到数字技术使用不当会给他人带来影响或干扰、意识到与人交往要注意通信手段的选择等。

必备品格:同理心: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关键能力:(1)能利用适当的数字技术与他人共享数据,具有在数字世界中与人交往的能力;(2)具有使用各种常见通信工具的能力;(3)将数字工具和技术用于协作过程,以共同建构知识或完成协作任务;(4)在使用数字技术进行交互时能了解行为规范和技术诀窍,能采用合适的通信策略和手段以适应特定的受众(例如由于代际多样性容易产生代沟的场合)。

行为习惯:(1)与他人交往时总能换位思考,考虑周全,三思而行;(2)能够理解数字足迹的本质和后果,负责任地管理数字交往中留下的足迹并积极建立良好的数字声誉。

3 结语

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时代、智能时代下数字公民将充分参与各种数字活动,形成“时时在线”的独特状况。数字世界的稳定和谐有赖于每位数字公民安全、合法、负责任地使用技术,即成为合格数字公民,这正是数字公民教育的最终目标和价值所在。本文通过给出数字公民素养的要素定义和内容分解,对当前普遍认同的数字公民教育九要素进行了有益补充和细化,丰富了数字公民教育的理论体系,为数字公民教育本土化过程中课程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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