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推理自然发生

2019-12-30 09:50刘晓萍
中小学教学研究 2019年11期
关键词:交换律反例加数

刘晓萍

[摘 要]

运算律是由多个知识点所组成,按部就班的教学,耗时耗力。析取加法交换律作为运算律的核心,以精选素材、引起关注、多元表征、回顾反思等策略,可以实现“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

[关键词]

关键能力;核心知识;推理;思维

一、运算律教学的价值追寻

史宁中教授说:“人们经历多年数的运算的使用,如:30+54=84,54+30=84;15+8=23,8+15=23……最终希望以符号或者简洁的语言描述其特征,于是加法交换律就有了书本语言的高度概括。”由此可以窥见,运算律是人们对无以数计的计算之后,关注其变与不变的现象之后,所作出的普适性结论。那么当下的学生学习运算律,就是让数学史浓缩后再重演,当然在理论上这也就成了皮亚杰所言的认识发生论的注脚。

运算律还是计算法则的依据所在,例如乘法在用竖式计算时,每一次相乘,以及相乘之后的相加,都是乘法分配律的具体应用;例如一年级学生口算的程序“凑十”计算法,就是加法的结合律;再比如加法交换律,正是其可交换性,可以用来验算。

运算律更是“律”,从“彳”,从“聿”,即行动的准则,那么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探索出数学运算有一定的可遵守的准则,并在其中积累学习经验,积累解决问题的策略,自会对其他数学内容的学习,甚至其他学科知识的学习,形成迁移。

所以说,运算律教学的目标已远不止大家常言的简便运算,其中所蕴含的丰富的学科基本思想、基本方法、理性精神是学科核心知识教学研究的重要价值追求。不过,运算律含有多个形式,在加法中,有交换律、结合律;在乘法中,也有交换律、结合律;在乘加、乘减两级运算中有分配律;在减法、除法中,有减法的性质和除法的性质,甚至还有和差的变化规律、积的变化规律和商不变的规律、小数的性质、分数的基本性质、比的基本性质,等等。教材一般按照“逐步渗透、集中教学、拓展延伸”的思路,先从直观的整数开始教学运算律,随着数系的扩张,逐步推广到小数、分数的运算中去。按部就班的教学,定然耗时耗力。如果以加法交换律作为引子,教会学生循着这样的路径学习:“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看到一个数学现象——举出更多例子——在众多实例中抽象概括——用符号表示发现的规律。”那么只教“一”,学生也就能体悟“三”了,即是叶圣陶先生所追求的教学理想:“教的目的是为了不教。”

二、“加法交换律”作为核心知识的推理培育

(一)以儿童立场精选推理素材

【片段再现1】

师:根据这个同学的问题,可算式28+17,我是这样想的:男生跳绳人数+女生跳绳人数=跳绳总人数。你们还可以列出一个算式吗?并说说自己是怎么想的。

生:17+28,我是这样想的:女生跳绳人数+男生跳绳人数=跳绳总人数。

师:综合我们俩的算式,也就是说——

生:28+17=17+28

师:还是说跳绳的故事,不过得改动人数,你还能根据条件和问题,写出一个类似的等式吗?

生:跳绳的男生有29人,跳绳的女生有32人,一共有多少学生跳绳?借助问题,可以列出29+32=32+29。

师:看着这两个算式,有点感觉么?

生:……

师:别急着说,带着这种感觉,不要问题做支撑,根据我们的感觉,你能再写出一个这样的等式吗?

生:5+4=4+5。

生:99+100=100+99……

师:现在可谈谈你的感觉了么?

生:这样的等式都是两个数字在做加法运算。

生:而且等式中左右两边两个加数的数字都没变,和也没变,但是加数的位置变了。

师:根据你发现的算式特征,可以提出怎样的问题?

生:两个数相加的式子,如果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它们的和都不变吗?

师: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猜想。那我们还需要——

生:验证。

师:你们准备怎样验证?

生:举例子。

生:20+30=30+20。

生:8+9=9+8。

生:我觉得要举更多范围更多样式的数。

师:能说得更明白一些么?

生:要举整数、小数。

生:也要举特殊的数。

生:例如最小的自然数,最小的一位数,不过0+1=1+0。

生:0.7+0.3=0.3+0.7。

师:我们能不能举一个交换加数的位置,和变了的反例,试试看。

生:找不出。

师:你能用一个自己喜欢的方式,简洁地把具有这种特征的式子表示出来吗?

生:甲+乙=乙+甲。

生:a+b=b+a。

师:字母符号就是简洁,不过,能用自己的语言方式再表达一下这个意思吗?

生:在两个数相加的加法运算里,我们发现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如果学生只能通过记忆套路解决问题,数学思考不算真正发生。学生的解题技能虽然发展了,或者说学生能做对题目,但学习抽象、推理、建模的空间就缩小了。而大量的研究表明:在良好的情景中,学生不会仅仅依靠记忆解决问题,而是思考背景意义与运算的关系,并在思考中发展理解。因为情景的實际意蕴可将数物态,从而使得抽象的数成为具体的可数。

以此回顾“加法交换律”的教学,教学之始,老师选择学生熟知的跳绳比赛情景导入新知,学生能快速地想到男生人数与女生人数的和是总人数,从而由数量关系基本感悟了交换加数的位置变化算式之后,存在着某些不变的量。这样当老师提出:“还是说跳绳的故事,不过得改动人数,你还能根据条件和问题,写出一个类似的等式吗?”学生依据数量关系,不但能写出无尽的等式,而且还可以据此讲道理:“男生跳绳人数+女生跳绳人数=跳绳总人数,女生跳绳人数+男生跳绳人数=跳绳总人数,跳绳总人数不变,所以29+32=32+29。”

由此埋下推理的种子,因为学生毕竟还是疑惑:“虽然举了好多好多的例子,也找不出反例,我们相信‘两个数相加,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但是如果有更严谨的说明就好了。”于是学生便在头脑中搜索有关情景,借助于线段图或者符号图,用“接着数”“说故事”“一一对应”“想加法运算的意义”等多种方式自我释疑(见教学片段2)。这样就如授课老师自己设想的那样:学生的推理能力不断得以发展。

同时,四年级的学生在心理上,无不充满着好奇,而且忍不住好问、好表达。因而,“加法交换律”的学习不应当是封闭的课堂认知,其研究资源的甄选,既要与四年级学生的智力水平相适应,但又不能让学生轻易学会,始终要让他们充满信心又感到不足。

(二)以直观感知培植推理幼芽

继续分析“片段1”中“跳绳比赛情景导入”,因为老师示范用数量关系说出列式的理由,而加法的本源是合并,因此加法的交换性,学生提取加法意义的学习经历,就足以直接直觉。这样,老师后续提出问题:“别急着说,带着这种感觉,不要问题做支撑,根据我们的感觉,你能再写出一个这样的等式吗?”学生很快回答出5+4=4+5、100+99=99+100……同时,学生在关注等式的过程中,由于聚焦了数字,于是对“加数没变,和没变,加数的位置变了”又有了直观感知。有了这样的直观感知之后,好奇被激发,加之无法举出所有例子的困境,更加促使学生想弄清楚为什么会这样。

【片段再现2】

师:其实我们还是一年级的小娃娃时,就早已和加法交换律交上了朋友。不信?请大家一边看,一边回忆回忆:

师:你现在知道为什么用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再加一遍来验算了吗?

生: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师:今天所学的加法交换律是老师告诉你的吗?

生:不是。

师:那你是怎么得到的?

生:我们根据观察一些算式,先提出了猜想,接着通过举例子验证,从而得到结论。

生:我们虽然举了好多好多的例子都能说明“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但是例子是举不完的;虽然也找不出反例,但是“找不出反例”很有可能是暂时的,也许只是我们现在实力不够而已。

生:许多例子成立,也不能说明这个规律就是真理。例如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都猜想了300多年啦,数也数不清的例子都说明这个猜想是正确的,据说举的例子差不多可以写满地球好几圈,甚至连电脑都用上了,也找不到一个反例,但我们能说“哥德巴赫猜想”是正确的吗?显然不能。

生:是的,我们需要更充分的理由。

正是课堂里老师根据学生学习的需求,呈现数学活动展开的线索,清晰地表达了学习的现场感,使得学生在心理上有了强烈的愿望弄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也正是在寻求真相的强烈驱动下,推理能力有了延展的土壤。

于此能力发展将会给学生留下思维的感悟:加法运算有交换律,那其他运算呢?混合运算有无规律呢?这将诱发学生在今后的数与运算的学习中,甚至式的运算中,先从直观特例去寻找突破口,例如和与积的奇偶性、任意数与11相乘的规律、能被2、3、4、5、7、9整除的数特征规律、完全平方式……都可以从关注直观表象开始探索,然后试图充分地说理。

(三)以理性思考夯实推理根基

【片段再现3】

师:同学们的问题提得太好了,你有更充分的理由吗?

生:4+3等于4后面连数3个数,3+4等于3后面连数4个数,最后它们数得的数是一样的,所以4+3必定等于3+4。

生:数数也可以看作一一对应,比如将4+3与3+4摆小棒,3根小棒与3根小棒一一对应,4根小棒与4根小棒一一对应,所以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结果不变。

生:假设我左手有3粒糖,右手有4粒糖,左手的3粒+右手的4粒=一共的糖果数;我右手的4粒+左手的3粒=一共的糖果数,所以说3+4=4+3,因为这两个加法算式表示的都是我手上一共的糖果数。

生:这就相当于我左手伸出4根手指,右手伸出3根手指,但是让同学们来看,在你们的左边是3根手指,右边是4根手指,我伸出的手指数没变,所以4+3=3+4。

生:画线段图也能说明,先画3+4:

将长线段与短线段调换个位置,也就相当于把两个加数交换位置。交换之后,比较总长度,总长不变,便说明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生:其实都是同一个道理:两个部分合在一起,不管谁在前,谁在后,总量不变。也就是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师:接着这位同学的说法,原来像4+3和3+4这样的算式,从外表上看,两个加数交换了位置,从加法意义上想,其实都是把两个部分之合并到一起。这样不论是多的合并上少的,还是少的合并上多的,尽管摆放的形态不一样,但其总的数量是一样的,即守恒的。

通过“枚举归纳”得出结论,有的学生可能只是依葫芦画瓢,所以合情推理需要再往前走一步,毕竟运算律的学习不能停步于定义,能力的发展得依靠逻辑。但心理学家比格斯说:“小学生学习数学的速度,很慢很慢,孩子们对于抽象能力的形成,对于概念的归纳,需要经历实际活动。”所以“加法交换律”的教学中,老师引导学生主动去多元表征,例如正面反面數手指、线段图、加法的意义,等等。

学习进行到此,在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交融中,学生锻炼了思维的有序性。比格斯曾通过研究,发现学习可以分成三个层次:①量化:学了多少?②工具:技能是否掌握?③本质:数学是你的生活方式吗?无疑,在“加法交换律”的课堂,学生从特殊想起,进而思考至一般化结论,可谓达到了质的学习。这样的教学,学生以数学眼光,打量着周遭世界,以数学思维,试图解释习以为常。

这些多元表征活动经验,也同样是能力的基石,课堂在自学加法结合律的时候,学生很自然地想到之前的图示去表征意义,如教学片段4。

【片段再现4】

师:(再出示一幅课本主题图,补充还有23个同学在踢毽子):现在参加活动的一共有多少人?

生:先用刚才算的跳绳人数,加踢毽子的23人。

师:我明白了,算式是(28+17)+23对吧?还有别的算法吗?

生:可以先求出女生人数,再加男生人数。

师:我也理解了你的意思,即28+(17+23)对吧?

师:比较这两个算式,你有什么猜想?

生:变得是运算顺序,不变的是数字大小,以及加法的最终结果。

师:其他的三个数相加,一旦具有这样的结构特征,是否也存在这相同的运算特性呢?(组织学生自学教材,自我探究加法结合律。)并投影出示探索步骤:

(1)独立计算课本上两组等式,再小组讨论,左右两边有什么样的现象。

(2)你还能举出其他的例子吗?

(3)试一试,能否举得出反例?

(4)如果你的想法成立,可以用字母表达式来表示这一结论吗?

(5)你还有别的理由说明存在这样的规律吗?

生:课本上两组等式,都和例题一样,三个数相加,都具有无论先把前两个数相加,还是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其和不变的结构特征。

生:(42+99)+1=42+(99+1)……

生:举不出反例。

生:(a+b)+c=a+(b+c)。

生:利用课本上的故事就能说明,无论数字怎样改变,前两个数先算求得跳绳人数,后两个数先算求得女生人数,跳绳人数+踢毽子人数是总人数,男生人数+女生人数也是总人数……

生:还可以像学习加法交换律时那样数数,从前往后数和从后往前数的数量多少并没有发生变化。总体是守恒的。

师:这样的规律在数学称之为加法结合律,那么在加法结合律中,变与不变的分别是什么?

生:不变的是数字和数的顺序,变的是运算顺序。

(四)以知识结构化舒展推理枝叶

【片段再现5】

师:在两个数相加的运算中,我们验证了早就认识的加法交换律,并由此想到三个数相加,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通过自行探究,又验证了加法交换律。我们一路前行,现在我们再回头看一下,刚才所学的方法有何妙处?

生:尽管举例子可能不能证实某一种规律是正确的,但只要举出一个反例,便可以否定一种假想。

师:具体说说。

生:例如4-3不等于3-4,所以不存在减法交换律。

生:6÷3不等于3÷6,所以也不存在除法交换律。

生:举例子可以提出猜想,看:3×4=4×3,2×5=5×2,4×7=7×4……這样的例子举不完,似乎存在着乘法交换律。

生:我能证实“交换两个乘数的位置,积不变”。(学生上黑板画出下图)

大家看,正着看是3行三角形,每行4个,即3个4;如果从右面看,则有4行,每行3个,即4个3;但是三角形的总数没有发生变化,所以3×4=4×3。再想象一下,可以看成a行b个三角形,换个角度也可以看成b行a个三角形,道理一样,那么a×b=b×a。

师:能用图示沟联本节课的所学吗?

生:画图如下:

布鲁纳认为:“学习就是关联,当遇见陌生的知识,把它与许许多多已经明晰的知识关联起来,并与其中建构意义,学习也就发生了。”所以教学中,老师促使学生将新知与旧知嫁接,让学生感受新知的获得源于旧知的延续。例如,学生验证了加法具有交换性之后,顺势出示一二年级本身就是运用了加法交换律的情境图等,学生发现加法交换律已经伴随其学习好多年了,只是不知道有“加法交换律”这个特定的称谓罢了。于是散落的一个个知识点,结网成加法的交换性既是运算的一种规律,也是计算的算理,还是简便计算的依据所在。

在教学的尾声,老师通过引导学生回顾加法运算律,并以此诱导学生提出乘法、除法,还有减法有交换律吗?这样加法运算的规律衍生到了四则运算的规律探求,随着学生用反例说明减法、除法没有交换律,用举例子、数数、画图、讲故事等说明乘法具有交换律,数学就真的成了一种生活方式。

三、运算律教学的推理传导作用

在具体的“加法交换律”的教学过程之中,不论是教学新知、变式练习,还是验证猜想、回顾与沟联,各个教学环节,老师都为发展学生推理能力不断埋下“种子”。课堂里,也只有教师这般始终鼓励学生去关注特征、勇于在联想中提出猜想、大胆假设小心验证,才能使学生既敢在智力冒险中创新,又能在寻求真相中习得思维的严谨,于是学生的核心素能通过能力的积淀而可见。

当然,推理、抽象等关键能力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在思维活动的挣扎中,需要在正例与反例的辨析中,需要亲历“知”到“不知”又到“知一点”再到“所以然”的全过程,才能最终实现由数学思考抵达理性精神。

[参 考 文 献]

[1]周立栋.小学数学中的推理及其教学[J].上海教育科研,2016(12).

(责任编辑:李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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