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梅/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利他行为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自愿帮助他人的社会行为,也是个体道德发展的较高层次,对国民素质提升、社会道德进步、社会和谐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在经济市场化、社会信息化、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境遇下,当代青年利他行为弱化问题日渐凸显,并带来了责任感缺失、凝聚力下降、价值观紊乱、道德失范等道德问题。为此,应当深入研究当代青年利他意识弱化问题,探索提高当代青年利他意识的方法措施。
利他行为是社会学与心理学共同关心的概念范畴,也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利他”的概念最早由哲学家孔德提出,孔德认为,利他是对个体对他人的“不指望报酬而出于意志自由的行为”“自愿、自择的助人行为”。心理学家马斯洛就认为,个体的需要是分层次的,在生理需要、安全需要获得满足时,个体就会产生尊重需要、爱与归属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而利他行为就是个体较高层次的道德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心理学家霍曼斯用社会交换理论解释了利他主义行为,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交换关系,交换的东西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性的,利他行为能够帮助个体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利他行为培养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开展道德教育、弘扬传统美德等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当代青年利他行为培养有利于开展道德教育。虽然道德认知能够借助观念、准则等帮助青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由于在社会转型期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许多青年产生了道德偏差,将分享、合作、助人、友爱等看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不利于青年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而利他精神培养有助于纠正当代青年的道德偏差,使之形成正确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道德观念等。同时,利他精神培养能够陶冶青年的道德情操,提高青年的道德修养,使青年产生感激他人、感恩社会的道德情感,从而化解当代青年身上普遍存在的道德冷漠问题;利他精神培养能在生活点滴、日常小事中培养当代青年的道德实践能力,使当代青年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另一方面,当代青年利他行为培养有助于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等。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但在社会转型期传统的利他文化逐步给消解和解构,无疑影响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显然,利他行为培养不仅有利于提高当代青年的道德修养,还有利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
当前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在这种时代境遇下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都产生了深刻变革,社会成员的行为习惯、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生活理想、价值信念等都产生了深刻变革,“金钱和财富不仅成了社会追逐的目标,而且也成为价值判断与伦理取向的标杆”。在建国初期,集体主义、利他主义、“又红又专”等道德价值渐渐被边缘化,利己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观逐渐占据统治地位,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信仰虚无、精神空虚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日渐凸显。同时,传统价值体系的瓦解、道德虚无主义的泛滥、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坑蒙拐骗、贪污腐败等社会失范行为肆意泛滥。在这种时代语境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成了社会的稀缺资源,青年利他观念弱化也成为不言而喻的事情。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西方文化价值观随着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先进管理等涌入中国,深刻改变了国人的价值信仰和道德认知,带来了个人与集体、利益与道德、个性与共性的尖锐冲突,导致个人主义、利益至上、张扬个性等渐渐成了人们的价值信仰和行为准则。在这种文化境遇下,许多青年都将金钱和行乐作为生存的全部意义,习惯于“声色犬马的生活”,专注于“个人欲望的满足”,总想扮演“风光荣耀的角色”,甚至以行贿受贿、制假贩假、空蒙拐骗、贪赃枉法等方式追求自我利益,这无疑弱化了青年的利他行为动机。比如,药家鑫事件、“我爸是李刚”、马加爵事件、李天一案件等都展现了青少年的道德冷漠、责任意识缺乏、自控能力差等问题。
从总体上看,当代青年的道德思想、价值观念等是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多数青年都意识到应当关心集体、尊重他人、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但是也有少数青年以自我为中心,以享乐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为价值准则,片面追求自我价值、自我利益等,忽视了他人和集体的利益。所以,应当以价值观教育入手培养青年的道德观念,提升青年的利他意识。比如在青年道德教育中,应坚持先进性原则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用大公无私、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舍家为国等传统美德引导和教育当代青年,也要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基本道德要求规范当代青年的道德行为,建构多元化、多样化的道德教育体系。
在当代青年利他行为培养中,应当坚持柔性教育和刚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用道德教育和制度规范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要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道德实践活动、公民意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活动,采用先进文化熏陶、道德榜样示范、道德理论灌输、道德情境教育、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培养当代青年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使广大青年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服务社会,奉献集体”“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还应将《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民道德纲要》等法律法规融入道德制度建设中,用法律制度规范当代青年的社会行为、日常生活等,将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内化为当代青年的道德习惯和行为自觉;要严厉打击损人利己、制假贩假、贪污腐败等不合道义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加社会成员违反道德的“制度成本”,进而遏制不良的利他行为的发生。比如可以以道德规范、产权制度等为基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将社会诚信落实到学生助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为利他行为培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利他行为培养是一种“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活动,如果仅仅停留在道德教育、制度惩戒等层面,难以收到良好的利他教育效果。所以,利他行为培养不能仅仅停留于道德教育、制度约束等层面上,还应当通过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平台推动青年利他行为的落实。比如在汶川地震中许多地方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自愿者组织、献爱心组织等,开展了灵活多样的互帮互助活动,“老师谭千秋为救四学生不幸遇难”“汶川地震成都出租车赴都江堰救伤员”等,这些利他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影响。在青年利他行为培养中,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三下乡”活动、灾区救助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利他活动培养青年学会感恩、学会珍惜的思想观念,使青年能够正确看待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当代青年利他行为培养是公民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从社会转型的时代语境出发,探索当代青年利他精神培养的方法策略,培养当代青年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