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职业精神不是天然存在的孤立概念,有其生成机理、生成过程和逻辑体系。高职学生在人生价值观的基础上形成职业认识,在职业认识的基础上形成职业精神,这是一个环环相扣、层层递升的过程。依据职业精神的生成机理和生成过程,职业精神培育应涵盖学生人生观、职业认识、职业精神的全部逻辑体系。职业精神培育的主体也不能只是学校,社会、家庭、企业单位都有其各自的责任。职业精神培育既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交互融合进行;学校、家庭、社会、企业单位的培育既可以独立开展,也可以相互协同、配合推进。
【关键词】职业精神;逻辑体系;高职学生;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9)60-0032-04
【作者简介】赵绚丽,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410002)教授、高级经济师,湘潭大学商学院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创新创业教育。
职业精神关系到个体从事职业的效率和质量,关系到其职业发展的水平和高度。[1]高职院校毕业生群体相较于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群体更普遍存在职业精神方面的欠缺与不足,有鉴于此,高职院校更迫切需要研究和改进其对学生进行职业精神培育的方法和途径,迫切需要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精神水平。
一、职业精神的逻辑体系
职业精神是每个人对待职业的精神状态,[2]包括个体对职业的态度、从业的品质和对职业发展的追求理想,属于概念性范畴。但任何概念和状态都不是自然存在或超然存在的,都有其生成的机理或深层次的原因。要探索高职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的有效方式,首先应该研究其生成机理,全面把握职业精神产生的逻辑体系。
(一)职业精神的生成机理
物质与意识(或存在与精神)是一对最基本的哲学范畴。人们对物质或存在的基本观点,产生了他的世界观或者说人生观、价值观。在最基本的人生观基础上,再产生人际观、社会观、职业观、国家观等。因此,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其职业观念的基础。在人生观的基础上,逐步生成其职业观、职业态度、职业精神等。
从图1可以看出,人生观影响着一个人的职业认识。只有具备正向的人生观或积极的劳动价值观,个体才有可能形成全面理性和具体清晰的职业认识。一个人必须认识到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幸福,然后才会产生对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劳动价值或幸福指数的认识和判断,才会产生对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接受度、认同度,再形成对其可能从事的岗位、职业、行业的荣誉观或满意度。这种基本职业认识会影响一个人的职业精神状态。首先,个体职业荣誉感的强弱,从根本上决定了其对该职业抱持的态度的好坏;其次,个体职业态度的积极或消极,又决定着其在职业劳动中的基本品质或基本表现;最后,个体的职业品质或现实状态决定其能否升华出对职业的追求理想和境界。
总之,职业精神始于人生观,体现于职业態度、职业品质、职业理想,是一个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过程。割裂这种递进的过程,孤立地看待职业精神,职业精神就会成为一种不可捉摸、无法把握的概念,更谈不上对其进行培养和改进。
(二)职业精神的逻辑层次
个体的人生观决定着职业认识,职业认识影响着职业精神,职业精神包括职业态度、职业品质、职业理想三个递进上升的结构和层次。
图2表现了职业精神内在的逻辑体系和生成关系。个体对职业的喜爱程度,决定着其对职业的负责程度,负责的程度又决定了他对职业的专注水平。只有喜爱这个职业,才会对职业负责;只有负责的态度,才会专注于这项工作;只有专注于工作,才会真正做到认真;只有认真才会注重细节、注意程序,做到敬业和细致;只有在敬业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把时间、精力投入职业而勤奋工作。这样在工作过程中才会体现积极、正向的职业品质。有了这些正向的职业品质的基础,个体才会产生或激发出在职业表现上、行业领域中超越别人或前人的冲动与追求,并最终形成创造卓越的追求和毅力、勇气。
二、高职生职业精神的培育模式
如果对职业精神的认识只停留在孤立概念范畴,或认为它是一种表面上的精神状态,那我们对职业精神的培育就容易囿于英雄主义说教或先进典型熏陶感染之类的窠臼,近乎一种机械化的、低效率的教育形式。而只有把握了职业精神的生成机理和逻辑层次,我们才有可能构建全面的、系统的、层进递升式的职业精神培育模式。
(一)高职生职业精神培育的内涵、主体
从职业精神的生成机理和逻辑体系可以看出,对职业精神的培育不能仅局限于概念范围或表层形式的教化培育,而应该全面关注高职生职业精神的生成过程和层次体系。因此,职业精神培育的内涵应包括人生价值观、职业认识、职业精神的整体培育。首先是对高职生人生价值观的指导培育,这是个社会化大课题。人生价值观是职业精神的基石,脱离或忽视了人生价值观的培养,对职业精神的培育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流转易变。其次,对高职生进行职业认识的指导和辅导,帮助相关个人完成对各种职业及其价值的认识,使其形成对相关职业的认同和荣誉观念。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锻造高职生职业精神的直接前提。最后,针对相关职业的未来从业者培养既具有共性内容又有不同特色的职业精神,是职业精神培育的直接目标和具体任务。高职院校应对职业精神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内容的培育,这些层面和内容既可以分别培育,也可以融合培育。
职业精神培育是一个整体的、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因而职业精神培育的责任主体就不能只是单独的、孤立的或片面的主体。家庭、学校、社会、单位都要成为高职生职业精神培育的主体(见图3)。家庭培育高职生的人生观、职业认识、职业精神,发挥独特的基础性作用。学校培育高职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精神,对其最终形成职业精神具有综合性的重要作用。社会或实习、就业单位是培育高职生人生观、职业认识、职业精神的最后一环,也是最终使他们形成职业精神的直接主体。家庭、学校、社会或单位在培育高职生职业精神中发挥的作用不可或缺,功能独特而又互补。孤立地区分家庭、学校、社会或单位的作用,要么会使培育工作流于形式,要么会导致培育工作的低效、低水平。[3]
(二)高职院校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的机制和模式
高职院校培育学生职业精神必须建立一套立足学校教育、延伸家庭教育、涵盖社会或单位教育的培育机制。在职业精神培育的机构或队伍构建上,高职院校应当构建以学校为枢纽,涵盖学生家庭成员、社会或单位组织成员的相关机构和队伍;在职业精神培育课程的开发和设置上,高职院校应当建设以校本课程为核心,辅之以家庭教材、社会课程、企业课程相结合的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在丰富和完善职业精神培育的活动或形式上,高职院校应当研究开发以学校活动为主体,以家庭、社会协同为辅助的相关活动和形式(见图4)。
高职院校构建和完善学生职业精神培育模式,首先应当立足现实状况和社会需求,把职业精神培育纳入教学考核的内容,设置职业精神培育的考核指标体系;其次,应当把职业精神培育的工作任务纳入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系的职能职责范畴,形成部门共担、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最后,应当把职业精神培育纳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教育内容的全体系。具体来说,应当纳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政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学、实习实训教学的全过程,分别明确不同环节的培育内容、培育重点,形成各具职责、分工明确、一以贯之、互相贯通的职业精神培育模式。
三、高职院校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的实施路径
(一)统一规划
學校明确由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学生职业精神培育的工作规划,组织教务、学工、共青团、创业就业等职能部门和教学院系共同研究国家教育政策、教育科学规律、学生职业精神现状及发展要求,编制涵盖学生职业精神培育目标、职业精神培育课程体系、职业精神培育活动设置、职业精神培育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职业精神培育质量检查考核等内容的三年规划和各年度实施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分工实施
根据规划要求,学校各部门、院系依据各自职责分项实施。教务部门负责把职业精神培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纳入学生教学计划并规定课时数量;教学院系负责编撰职业精神培育教材,培训专门教师,落实职业精神培育课时。学工部门、共青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职业精神培育活动,如职业精神相关讲座、敬业典型报告演讲、职业精神心理辅导等。创业就业部门研究在创业培训课程中纳入职业精神培育内容,邀请企业家、优秀企业职工代表开展以职业精神为主题的创业就业辅导。校友会等组织联络学生家庭,落实家庭在学生职业精神培育中的责任与义务。
【参考文献】
[1][2]彼得·德鲁克.创新与创业精神[M].张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2-20,30-50,88-96,123-150.
[3]赵绚丽.创业教育联盟:破解高校创业教育瓶颈的构想[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10):16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