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会义
【内容摘要】兴趣是学生学习最好的老师和推手,因此,与其让教师强制学生去死记硬背来完成教学任务,不如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地学习知识,而如何让学生自觉地学习?兴趣,是最为直接的媒介。尤其是初中生物作为一门自然学科,不同于其他的人文学科,它要求学生在生物学习中走进自然、走近生活、走向生命。因此,如何让初中生培养其对生物学科的兴趣,是教师教学任务的重中之重,它奠定了生物的知识学习与学习氛围的基础。
【关键词】直观化教学 实验法教学 生活化教学
初中生物学科作为一门真正带领学生走进自然,发现新的世界的学科,它不需要一味的死板的知识和教学方式,学生只有自发地产生对生物地好奇和对自然的探究之情,生物的教学才算真正开始。兴趣引领学生用一颗乐于发现的心去发现世界,同时也促进着学生眼界的开拓和认知领域的丰富化发展。
一、直观化教学
生物教学中会涉及众多自然界的动物、植物,甚至是微观世界下的细胞、细菌等等,这些单纯地依靠教材是很难展现完全的,一层不变的书本知识也会让学生渐渐地提不起学习的兴趣,因此,教师要擅于采用直观性的教学方式,将“生物”们“请”到课堂中来,让学生和生物能进行一次亲密的接触,例如,教师在讲授叶子的光合作用这一章节的时候,教师可让学生各自提前准备好一株绿色植物带入课堂,在课堂上,引领学生观察,发现为什么叶子不论里外都是绿色,并且在墙角下和在露天生长起来的植物颜色又有什么区别?通过一系列的提问之后,教师再将问题引向:是否存在某种外界环境的影响因素导致这种结果?那会是什么因素呢?学生在基于自己的观察和教师的提问下,导致原来的认知结构失調,因此就会想要知道最终的答案促使自己的认知建构新的平衡,迫切地想要寻求答案。由此,也就引发了学生对生物学习和生物现象的探究心理。直观化的教学方式也符合初中阶段学生的抽象思维水平还没发展成熟的状况,因此形象直观化的教学有助于帮助学生学习,同时又大不同于以往的死板、教师“满堂灌”的教学方式,提升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实验法教学
除了直观化的观察和研究,让学生充分做课堂的主人,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还要让学生亲自动手,参与到实践中去,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得趣味性,同时又能获得最为直接的经验,有利于对于生物知识的理解和永久记忆。教师在讲授细胞这一章节的时候,可以带领学生到实验室,让学生通过显微镜观察植物、动物的细胞组织,在学生观察的同时,教师就可以进行知识讲解,让学生的观察与教学知识产生关联和理解。又例如,为讲解光合作用是否需要光这个问题的时候,教师可先讲解实验步骤,学生自己进行实践,创造条件让植物一部分接受阳光,一部分不能接受阳光,学生随之分别滴上碘酒,就会发现在滴入碘酒后,没有遮光的部分变成蓝色,遮光的部分没有变成蓝色,然后逐步证明,发现得知是因为见光部分产生了淀粉,反向证明,光对植物起着重要的作用。学生能够在自己动手实践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从而课堂的参与感增多,对生物课堂的认同感提升,学习的兴趣和意念也会随着提升。
三、生活化教学
一切的教学都缘起生活常识,又归于生活应用中。初中阶段,学生对于抽象的生活概念的知识点还难以消化、同化,于是对生物学习就会产生疲倦的心理,因此,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的生活经验积累进行教学,才能唤起学生的认知认同,唤醒学习的兴趣。例如教师在讲解叶绿体和线粒体时,教师就可以用学生生活中就能接触到的汽车的运行和发动机、燃油与细胞的生命活动和叶绿体、线粒体的类比,从而讲述其概念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让抽象、陌生的知识转换为身边的具体和熟悉的知识,学生对于生物学习的畏难情绪就会逐步降低,相反,在之后的学习中,学生还会效仿这种方法,用生活实际去联系生物知识,学生的学习兴趣被唤醒,学生的生物学习也将变得更加有趣和轻松。同时,学生还会学会用学科知识去解释生活中的现象和问题,获得认知和心理上的满足。
任何一门学科的教学都不能脱离学生实际,否则,教学就会是失败的教学。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兴趣,那么课堂也就相对成功了一半。面对抽象的知识内容,教师可以用直观化的方式将其形象化和简单化。学生逐步地掌握了知识,无形之间也就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信心和兴趣;学生要积极动手,将知识化为实践,让知识真正内化为自身的认知,并且,生物的学习不仅仅只是应付考试,当学生能利用生物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和遇到的现象时,生物学习才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学生在这期间,对生物的实际认可度也会相应的提升,学习兴趣无形中在逐步提升。因此,兴趣不仅是促进学生去学的第一步,也是学生是否真正能够学好的最为关键的一步。
【参考文献】
[1] 夏海鸿. 浅谈生物教学中兴趣的培养[J]. 成功(教育版),2007(9).
[2] 杨利英. 优化生物教学,培养学习兴趣[J]. 动动画世界:教育技术研究,2011(11).
[3] 张风梅. 优化生物教学培养学习兴趣[J]. 教育教学论坛,2011(18).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