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建华
摘要:公民素养是世界各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聚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民素养,对苏州市5439名中小学生、629名教师、80名校长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小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环境意识较弱;初中生的民主意识较强,参与学校事务较弱。阻碍学校开展公民素养教育最重要的因素是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与方式存在问题,其次是缺乏实施公民素养教育的师资。学生公民素养的表现水平与公民素养教育开展方式存在密切的关系。鉴于目前苏州市不同区域、学段和学校之间学生公民素养发展的差异,从公民素养教育的价值取向、目标导向、课程建设、教学实施以及合力育人等视角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公民素养教育;核心素养;义务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8)07A-0045-05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所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1]。通过核心素养这一“桥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教育教学可运用的、教育工作者易于理解的具体要求,明确学生应该具备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已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在2016年9月正式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总体框架中,无论是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维度,还是社会参与维度,都蕴含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也昭示了加强以公民素养为重点的核心素养研究的重要性[2]。
一、调查问卷与调查对象
为全面客观了解新形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民素养发展规律,梳理分析中小学公民素养教育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民素养教育的政策与建议,笔者运用在成都教科院做博士后期间和导师秦建平教授的团队合作研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民素养调查问卷(见下页表1)和教师、校长调查问卷为工具,对苏州市的5439名学生、629名教师、80名校长进行网络调查(见表2)。问卷运用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民素养发展现状
1.小学生公民素养发展的整体情况
从抽样小学生公民素养的平均水平看,苏州市小學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环境意识相对较弱;从学生间的差异程度看,小学生在责任意识上的分化程度较大(见图1)。
2.初中生公民素养发展的整体情况
从抽样初中生公民素养的平均水平看,苏州市初中生的民主意识较强,平均得分率为87.33;参与社会事务次之,参与学校事务最弱。初中生参与学校事务意识的得分率与民主意识得分率的差距达20个百分点以上,差距较大(见图2)。
3.各类学校学生公民素养发展的差异情况
按本次抽样的分类规则,将抽样学校分为城市及中心镇学校、乡镇及街道学校、品牌民办学校、民工子弟学校4类学校,其中初中阶段无民工子弟学校。对不同类型学校学生公民素养发展的水平进行差异分析的结果见表3、表4。
表3、表4显示,四类小学的学生公民素养发展差异主要集中在城市及中心镇学校与乡镇及街道学校、品牌民办学校之间,城市及中心镇学校学生在公民素养各维度上的表现水平均较高;三类初中的学生公民素养表现水平差异不大,但在民主意识上存在差异,且城市及中心镇学校学生的表现水平显著高于乡镇及街道学校学生和品牌民办学校学生。可见,深入推进苏州市中小学公民素养教育,需特别关注乡镇及街道学校和品牌民办学校。
(二)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民素养发展的学校因素分析
1.学校将公民素养教育融合到学科课程中的情况
调查显示,苏州市小学、初中教师中,认为任教学校将公民素养教育融合到学科课程中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和比较符合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7.7%和98.6%,即教师普遍认为学校将公民素养教育融合到了学科课程中。但调查显示,融合的方式不是挖掘教材内容进行渗透,而是告知、说教、贴标签。公民素养中有很多是关乎行为习惯、行为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些东西无法通过告知、接受来获得,只有在过程参与和行为体验中形成。
2.学生通过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和管理接受公民素养教育的情况
调查显示,苏州市小学、中学教师中,认为任教学校通过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和管理接受公民素养教育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和比较符合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4.7%和83.2%,初中的比例较小学低11.5个百分点。
3.学校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实施公民素养教育的情况
调查显示,苏州市小学、初中教师中,认为任教学校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实施公民素养教育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和比较符合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8.8%和95.5%,初中教师认为比较不符合的比例高于小学教师。
4.学校开展公民素养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调查显示,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反馈学校一学年内开展公民素养教育实践活动次数在3次及以上的占比分别为64.5%和62.9%,初中比例较小学略低;反馈在1~2次之间的比例分别为32.8%和29.6%。
5.阻碍学校开展公民素养教育的影响因素
小学、初中校长均认为现阶段阻碍学校开展公民素养教育的因素按主次排序为: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和方式存在问题、缺乏实施公民素养教育的师资、公民素养教育与学校整体教育脱离、学校缺乏公民素养教育意识。这些因素和公民素养教育的价值取向、目标导向、课程体系、教学实施等密切相关。另外,也有初中校长提到,初中阶段学业负担重和学校不够重视是影响公民素养教育开展的重要因素。
(三)学校公民素养教育与学生公民素养发展的关联分析
将全市在“学校将公民素养教育融合到学科课程”“学生通过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和管理接受公民素养教育”“学校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实施公民素养教育”3个问题中选择“完全符合”的教师比例与学生公民素养发展各维度平均分做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学校公民素养教育的上述三条途径与小学生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公民素养总分均有显著相关。初中将公民素养教育融合到学科课程与初中生参与社会事务、参与学校事务、公民素养总分均有显著相关;学生通过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和管理接受公民素养教育与初中生参与社会事务、民主意识、公民素养总分均有显著相关;学校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实施公民素养教育的情况与初中生参与社会事务有显著相关。综上所述,学生公民素养表现水平与公民素养教育开展方式关系密切。(见表5)
三、加强公民素养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调查表明,苏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校德育实践中普遍重视公民素养教育,小学生、初中生公民素养发展整体水平较高,这和苏州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以及城市文明程度一直处于全省领先水平高度一致。但是,学生公民素养发展在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学校之间的差异仍然存在,公民素养教育在价值取向、目标导向、课程建设、教学实施以及合力育人等方面的认识和行动还没有完全到位,建立与学校教育教学相适应的公民素养教育体系,将公民素养教育融入学校日常管理与教学活动中,依然任重道远。
(一)坚持正确方向,找准公民素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契合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公民必须具有理性的爱国精神、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因此,公民素养教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应有之义。义务教育阶段是加强公民素养教育的关键时期,中小学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将提高中小学生的公民素养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小学阶段重在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解日常生活的自然常识、道德规范和文明礼貌,具备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诚实守信、友爱宽容、自尊自律、乐观向上等良好品质。初中学段重在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形成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等良好品质。
(二)坚持传承创新,找准公民素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契合点
当今世界,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重要根基,也是我们构建有中国特色公民素养教育体系的重要根基。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在公民素养教育中进一步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需要我们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等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促进社会和谐、激励人们积极向善的中华人文精神。调查发现,小学生规则意识较强、环境意识较弱,初中生民主意识较强、参与意识较弱。因此,不同学段应采取不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策略。例如,小学阶段应以亲切感和感受力为重点,通过让学生了解一些重要传统节日、经典的民间艺术、家乡生活习俗变迁和爱国志士的故事,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吃苦耐劳、言行一致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培育热爱家乡、热爱生活、亲近自然的情感。初中阶段应以理解力和判断力为重点,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以及中华文明形成的历史进程;引导学生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当代中国,看待外部世界,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安全和利益。
(三)坚持课程育人,进一步提升学校公民素养教育的课程开发和实施水平
课程是学校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平台,是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重要载体。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建构了一套系统的公民素养教育体系,下至幼儿园、上至大学都开设了专门课程;瑞典、波兰等欧洲国家大多在中学阶段设置了独立的公民素养教育课程。我国目前还没有设置独立的公民素养教育课程,我们应该在整合各学科课程的育人功能,积极推进以公民素养培育为重点的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要严格落实德育课程,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标准,围绕课程目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挖掘课程思想内涵,充分利用时政媒体资源,精心设计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上好道德与法治课。要发挥其他学科课程的育人功能,将公民素养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各门课程教学中。如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要利用课程中语言文字、传统文化、历史地理常识等丰富的德育因素,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要结合地方自然地理特点、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等,因地制宜開发地方和学校课程,引导学生了解家乡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人口状况和发展成就,培养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的感情,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识。
(四)坚持协同育人,进一步凝聚学校、家庭、社会的公民素养教育合力
公民素养教育的开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因素共同参与、相互作用。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补充,对学生的人格、价值观以及思想观念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广大中小学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认识到公民素养教育的重要性,在亲子沟通中更好发挥自身言传身教的力量,培养和发展子女自立自强的精神、自主参与的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学生对于规则意识、参与意识等公民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课本和课堂上,中小学应当与社区、企业、群团等组织加强合作,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实践机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公共生活,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学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逐步培养起学生的公共责任感、公德意识、参与意识等。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EB/OL].http://www.moe.edu.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1701/t20170119_295319.html.
[2]黄四林,等.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的国际分析[J].中国教育学刊,2016(06):8-14.
责任编辑:杨孝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