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岳进
〔摘 要〕绘画创作过程中的“个性展示”是时代的需求,它涉及绘画创作主体与审美接受主体、绘画历史存在与个体艺术表达、艺术家主观意识和客观现实等问题的对抗,艺术家的个性展示必须处于这种对抗性关系的平衡之中。
〔关键词〕绘画创作;个性;对抗性平衡
对于审美主体来说,一件艺术作品不仅仅是物质形式的存在,同时也是精神形式的存在。在精神层面,艺术家的艺术观念与思想得以呈现,同时成功的艺术家还具有可高度识别的个人符号,这种个人符号也可被视为艺术家的个性表达。
一、主动追求的“个性”
中国古代艺术的品评中描述了艺术家的个性表达,例如评论顾恺之作品“春云浮空、流水行地”、李成作品“近视有千里之远”,等等。这些评论贴切地指出了艺术家的个性表达。在这些古典绘画中,“个性”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的自然产物,勿须刻意追求。中国古代绘画从宋元时代开始出现较大转折,此时出现的文人画改变了古人强调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古典平衡,文人画带有强烈的 “心画”色彩,绘画一度趋向于“个性”表达。但是,文人画家们并没有特别指出,自己的作品一定要强调自我的“个性”表达,尽管某些艺术家的作品看上去是非常有“个性”的,例如徐渭;但他的这种个性展示,并不是主动追求的结果,仍旧如同顾恺之一般,是在表达内心诉求时的自然产物。
从人类的艺术历史发展来看,强调在艺术作品中展示“个性”这一观念伴随着人性的解放运动而产生,是人性解放过程的产物。在文艺复兴运动之前,西方绘画一度把真实再现当作绘画艺术的崇高追求。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使得人性从宗教的束缚中得以舒展,伴随这一历史进程的绘画艺术开始改变了用固定的宗教题材来表现。即使是在宗教题材的绘画中,艺术家的个性特质也得以充分展现,如达·芬奇的神秘、波提切利的柔美。随着基督教统治地位的一再下滑,西方解放人性的运动迅猛发展,人的个性解放和个人的自由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个性”在这一时代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
在“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想指导下,西方现代艺术运动开始了对“个性”的追求。正如繪画大师德拉克罗瓦说:“除了构成绘画的客观因素以外,绘画还包括了所操纵的成分和意识的选择,即艺术家的内在和他自己所独有的风格。”就像许多古代大师一样,德拉克罗瓦所说的绘画中包含画家主体所操纵的部分,就是画家在艺术作品中展示的“个性”,但他并没有把个性展示提高到一个必要的地位。“德拉洛虚的画所以不好,是因为构图冰冷,色彩生硬,感情浮俗。德拉克罗瓦的画所以令人赞美,是因为这只小船确实颠簸在碧波上;因为饥饿与哀痛使这些遇难者的脸上有凄惨的表情。”我国著名画家吴冠中也曾指出“个人感受之差异,也是个人风格形成的因素之一”,“风格之形成绝非出于做作,是长期实践中忠实于自己感受的自然结果。个人感受、个人爱好,往往形成作者最拿手的题材。”
对于当代中外艺术家来说,“个性”问题依旧是当代艺术创作中的重要问题。它在现代艺术历史中得以强调,在当代得以固化;同时,伴随着西方现代文明在世界范围的扩散,无论中外艺术家都使自己的作品带有鲜明的“个性”,这是当代成功艺术家的重要标志。
二、“个性”表达与画家和审美主体的关系
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个性是艺术家必须考虑的重要事项。要使个性得以成功地展示,艺术家必须处理好创作主体与审美接受主体、绘画历史存在与个体艺术表达、艺术家主观意识和客观现实的关系。
审美主体是艺术家在创作中设想的潜在“观者”,也是艺术作品的接受者,对于艺术家来说,它既是“朋友”,又是“敌人”。不同的时代与环境,塑造了不同的审美主体,这使得审美主体在对待艺术作品时并没有持一个不变的、可测量的标准。所以,有关审美的问题总是展示在艺术家与审美主体的对抗性情景中。在意识领域里二者以某种不可知的方式相互试探、角力,最终导致了接受与不接受的两种结果。
“个性”作为一项当代审美主体秉持的艺术评判指标,正凸显了这种对抗性的矛盾。一方面,艺术家要通过个人独特的艺术语言来彰显“个性”;另一方面,带有个人气质的独特“个性”必须要获得审美主体的认可,而且可能是大部分审美主体或是社会精英的认可。整个现代艺术绘画史都可以视作艺术家以自己的“个性”为武器,来挑战审美权威的历史;也可被视为审美权威节节败退的历史。艺术作品中的“个性”来自于人性解放运动,它伴随着对权威的蔑视、对神性的消解,并在现代艺术中得以充分地实践。不过,现代艺术的实践也告诉我们,过分的走向“个性”表达,会展示它对艺术本身的毁灭。
达达艺术运动是西方现代艺术运动中的重要思潮,它向世人展示了像杜尚这样伟大的艺术家,但它也同样展示了“个性”追求走向极端后的后果。达达主义者反抗一切神话、经典、传统、语言、逻辑,甚至是自身。在达达主义者举办的“达达之夜”活动中,他们就连自己的观众也要反抗。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彰显自己的个性,以一切手段激怒观众,最终导致在艺术主体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对抗,这也是今天当代艺术失去审美主体这一严峻问题的开始。事实证明,最具有影响力的达达主义作品,不是这些,而是杜尚那些温和地挑衅审美主体的作品,如《泉》《长胡子的蒙娜丽莎》等。
就“个性”问题而言,在画家与审美主体之间,充满了一种矛盾的关系。画家既要取悦于审美主体,也要展示自己的个性,这是一种既对抗又统一的关系。过于偏激的达达主义者,将天平过度地倾向于“个性”的一边,最终导致了不欢而散;而更多艺术家将天平过度地倾向于审美主体,最终导致了自身的平庸。因此,绘画创作中的“个性”展示,应该处于画家与审美主体的对抗性平衡关系之中。
三、“个性”表达与绘画历史存在和个体艺术表达的关系
在当代语境下,有关“个性”的讨论与“创新”问题常常纠缠在一起。“个性”强调艺术家的个性特质,“创新”强调与其它已知事物的不同。毫无疑问,二者并不相等,简单来说,“创新”并不等于“个性”,但“个性”却常会导致“创新”。
貢布里希很早就指出,对于艺术家来说,不存在什么“纯真之眼”,艺术家在创作时,那些历史中的经典图式会不断地干扰艺术家。对于一位画家而言,在提笔面对眼前的向日葵时,他既要与真实存在的、自然的向日葵做斗争,也要与梵·高的向日葵保持差距,他的所知都成为自己创作的障碍。因此对一位画家来说,在丰富的历史存在与他个人的艺术创作之间,要取得“个性”的胜利,是如此的艰难。
同时,我们看到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个性,有的艺术家从题材上来彰显个性,超现实主义通过梦境的描述来展示个性——就其艺术表达语言来看,现实在是平淡的。有的艺术家通过对艺术史权威的破坏来彰显个性,例如杜尚的《长胡子的蒙娜丽莎》。更多的艺术家通过个人独特的艺术语言来彰显个性,这为人们带来了丰富的视觉感受,例如修拉充满彩色颗粒的天空、蒙克如流血般的天空、梵高旋转的天空…
历史固然已经存在丰富的艺术语言,但是优秀的艺术家却一定要在历史与个体艺术表达的对抗中取得新的平衡。从绘画的历史存在与艺术家个体的个性表达来看,艺术家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凸显个性:第一,破坏绘画的历史存在。这一点既体现在所有的反架上绘画艺术中,也体现在具有强烈反叛精神的架上绘画作品中。前者可视为观念艺术,如波普艺术,后者是经典绘画的变体,如毕加索的《草地上的午餐》(1961年)、弗朗西斯·培根的《嚎叫的教皇》(1975年)、曾梵志《最后的晚餐》(2001年)。通过戏弄经典,艺术家发泄了自身的怒气,利用历史展现了自己的“个性”,但这种做法却常被后人诟病,少有跟进者,因为这种方式并没有获得个体个性与绘画历史存在之间的完美平衡。第二,以绘画历史图像的杂糅来凸显个性。这类艺术家秉持的信念是1加1大于2,通过杂糅把异质文化调和在一起,创作新的图式以获取个性。例如马蒂斯作品《戴帽子的妇人》(1905年)将黑人雕刻艺术与西方现代文化糅杂在一起;王广义的《大批判》系列将政治符号与西方文化糅杂在作品中,显示了其“黑色幽默”个性。
绘画的历史存在与艺术家的个体表达的对抗关系,使得天平的砝码过于倾向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取得平衡,而导致最终的失败。艺术家如果顺从绘画的历史存在,没有自己的个性特征,那么他就不能被称之为艺术家。反过来,艺术家如果过于注重自身的个性表达,使自己完全脱离绘画的历史存在,也必然走向危险。西方抽象表现主义艺术的发展历史就说明了这一点,早期的抽象表现主义者一再强调自己与超现实主义、美国本土文化的关系,也即自身与绘画历史存在的关系;但在后期的发展中,这二者已经被实质性地抽离了他们的作品,绘画的历史存在已经从他们的作品中消失了。因此每个后期的抽线表现主义画家都有个性,而实际上却毫无个性。艺术家只能在绘画的历史存在与自身的个性表达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
四、“个性”表达与艺术家主观意识和客观现实的关系
任何绘画作品去创造生活美的规律以及对于生活素材的使用都须经过画家的精心取舍、提炼、再构思,让客观现实和主观“个性”交融出和谐的审美意象来,然后再通过绘画材料将审美意象在作品里充分表现出来,使艺术作品最终达到内容美与形式美的统一。所以每幅作品里面实际上已经渗透了艺术家浓浓的思想情感、审美情趣等主观意识。
绘画作品中总是包含着艺术家对客观现实的理解及评价,例如同样是法兰西的大自然风光,在毕莎罗的作品里显得是那么幽美恬静、充满诗情画意;然而到了大师梵·高的眼里呈现的却是骚动不安的颜色和扭曲疯狂的线条。同样是记录法国巴黎都市生活,雷诺阿描写的是绚丽多彩加妩媚动人;而劳特雷克却对其中的畸形变态事物有着特殊的敏感和强烈的兴趣。这是因为作者受所处的历史时代、生活环境、家庭影响、社会经历、性格气质等各种生理、心理、社会因素的总和所影响,对同一件客观事物,每一个人都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认识和感受,正如人们常说的“字如其人”“画如其人”。
一幅好的作品应该是主观意识和客观现实在对抗中的平衡关系,是和谐统一的。那些现实主义大师的作品之所以能成为杰作,除了艺术家认真去对待生活,充分反映特定现实的真实外,还能够真实传达出作者内心受宇宙启发的思想和意图。试想,假如撇开艺术家的情感和理智世界的个性表现,那些大师们的作品又何谈不朽?一幅绘画作品里,虽然个人才华和修养在创作中起着很重要作用,但是任何一门艺术创作的根源都来自现实中的社会生活,也是唯一的源泉,也是真理,是无法改变的。画家只有真正扎根于现实生活,才能创作出真实感人的优秀绘画作品。只要来于真实的生活,发自画家内心真实的感动,并且积极能动地去创造,艺术作品就一定能富有趣味而又真实感人。那些靠凭空臆想和编造、机械抄袭和临摹都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优秀艺术作品的最终目的是用来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提高人民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只有将“个性表现”与客观现实有机结合起来,画家的思想感情与审美才能和推动历史前进的人民的心灵合上拍,画家的心声才能与人民的心声产生共振,才能把握住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真、善、美。如果画家仅以“自我个性表现”的欲望来进行绘画艺术创作,否定“艺术来自于真实的生活,还要真实地反映现实”的规律,那么艺术作品就会背离时代发展的要求,就会离人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远。
绘画作为一门历史悠久的艺术形式,在中外的发展历程中,它积累了太多的历史图像。面对如此浩瀚的图式存在,面对人们对于艺术家创造力的苛求,艺术家不得不将“个性”表达视作自己的重要使命。对于成功的艺术家来说,画家和审美主体、绘画历史存在和个体艺术表达、艺术家主观意识和客观现实应该已经从对抗性的关系中达到了平衡,从而实现了和谐共处;就如在梵·高的画面中,黄色与紫色、红色与绿色不是对抗关系,而是相互的补充、相互的协调,两者的共存实现了单一色彩无法达到的美的高度。
参考文献:
[1]德拉克罗瓦.论美术和美术家[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1982:294.
[2]奥古斯特.罗丹.罗丹艺术论[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 1987:81.
[3]吴冠中.吴冠中文集[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20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