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讲人_彭禹 上海交大附中历史教师
学生_南宁三中高二学生
教师:我今天要和大家聊的是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刚才我也问了几位同学,既然我们讨论过罗马法,想必对法已经有所认识。这位同学来谈一下,法是什么?
学生:我认为法就是一种约束人的行为的条款。
教师:他认为是条款。你呢?
学生:我觉得法是一种界限。
教师:法是界限。
学生:我觉得法是国家层面的一种契约。
教师:法是契约,还有其他补充吗?
学生:法是约束人行为的一种工具。
教师:法是工具,这是一个非常有穿透力的回答。
为什么我现在还没有说谁是对的?因为法的内涵非常丰富。我们重新来看罗马法,就要带一个问题。首先,到底法是什么。其次,法意味着什么?对于罗马人来说,经历了罗马法在不同时代的发展,法意味着什么?在今天,法意味着什么,古代法又意味着什么?我们一个一个来解决。
有没有同学可以做一个简短的介绍,这个雕塑讲的是什么故事?
学生:在罗马建成以前,有两个小孩要被杀死,但后来有一个人发善心把他们放逐到野外,被狼养大。等他们长大,回到原来的地方复仇,就建立了罗马。他们就是罗马的创始人。
教师:说得非常好,请坐。
青铜母狼喂养罗慕路斯与雷穆斯
狼孩的故事,是一个关于罗马建城者的传说。公元前8世纪初,这两个孩子,一个叫罗慕路斯,一个叫雷穆斯。当时,兄弟二人有个争执——他们一道建立了这座城市,以谁的名字命名呢?这件事也可以认为是罗马法最早的源头所在。你们认为应该如何裁决?
学生:如果是我,我会想着看当时在建立这座城市的时候,谁付出得多。
教师:请坐。刚才这位同学说得非常好,但问题是,公元前8世纪的人会不会接受这一主张?
学生:我觉得在当时由哥哥来接管这个城,古代的人们比较遵守规章制度。
教师:好,你提出了非常好的猜想。还有其他的想法吗?
学生:我觉得应该是看谁让城市里面的人生活得更幸福。
教师: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说法,是看未来。可古时候人不一定会这么想。这位同学,你知道吗?
学生:可能他们就会实行政治斗争,后来发生争斗之后,罗慕路斯取得了胜利,于是他成为了罗马的第一位国王。
教师:当我们都设法用同理心去猜测的时候,这位同学直接用史实结束了这场争论。但古时候是不是说一上来就政治斗争?不一定。他们先做了一个裁决,双方约定大家抬着头朝天上看,一个朝这边,一个朝那边,谁先在天上看到秃鹫飞过,这个城就是谁的。
在罗马神话中,秃鹫被看作是神的使者。结果弟弟看到了6只秃鹫先从他这边飞过,可是他刚喊出来,哥哥那边看了12只秃鹫飞过。一个先看到,一个看到比较多。这个裁决方法在古代法中有个专名,叫“神裁”。
前面有同学说让长者先来,其实已经进入到神裁之后的那个阶段,也就是大家之前学罗马法的起点——习惯法。神裁是先于习惯法、最早的法律渊源。最初的罗马法,开始于还没有文字的时代。在神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罗马最早由君主掌握法。他宣布裁决是来自上天的旨意。
在这个神话中,罗慕路斯用暴力打败了弟弟,并且杀死了他,罗慕路斯获得了城市的命名权。在古罗马的解释当中,那12只秃鹫代表了神意。花了这些时间,希望我们可以先建立这样的意识——古人的标准、古人的价值观、古人理解事物的方式可能与我们大相径庭。然后我们再展开来讲。
罗慕路斯之后,罗马进入王政时代,持续了大概两百多年。在意大利亚平宁半岛上,罗马这座小城发展起来。在整个王政时期,罗马法都属于神裁法。而罗马王则是被认为代替神发言的人。但到了公元前509年,王政时代结束了。那位自称有能力代表神裁的王也没有了,这个时候裁决权归于谁呢?归于贵族。这个法叫做什么呢?“习惯法”。那么,“习惯法”有没有文字记录?
学生:《习惯法》并没有被文字所记录下来。
教师:为什么呢?
学生:主要是源于人对法律的主观判断,然后形成了这样一种法律,按照习惯来办事。
教师:请坐。但如果没有形成文字,如何保证你的习惯和我的习惯是一样的?
习惯法有一个特征,它的伸缩性、弹性。贵族对习惯法有解释权,但不同贵族的解释可能是不同的。那么,贵族和贵族的关系怎样?看谁更贵吗?我们又回到之前的问题,是不是又变成了罗慕路斯兄弟一样用神裁,神裁完了后打架呢?不全是。
←正义女神忒弥斯
↑ 撤离罗马运动
大家想《十二铜表法》是为什么而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拿出了贵族的秘藏,在《习惯法》时代——共和国的早期,法典被看作是神王时代留下来的宝物,秘藏在神殿当中。只有祭司可以看到,谁是祭司呢?贵族。
贵族这个词在罗马叫nobilis,或nobilitas。在神话中,追溯到与罗慕路斯一道建成伟业的一百个伙伴,他们的后代成为贵族。他们天然地担任罗马神殿的祭司,当发生法庭纠纷时,他们告诉平民法律上是怎么写的。
所以“习惯法”存在伸缩性,并不意味着说它本身没有成文,而是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看到,因此它只是一部分人独掌的规则。
我们现在再来想一想,从习惯法到成文法,迈出的最重要一步是什么?当时,贵族和平民发生了很多冲突,冲突大到什么地步呢?公元前494年发生了“撤出罗马”事件。罗马的平民集体宣布不再在罗马待下来,将在罗马旁边的山上建立一个新的城市,叫“新罗马”。贵族这才让步。
那么,从习惯法到《十二铜表法》,迈出的关键一步到底是什么,是产生了一部前所未来的法律吗?
学生:我觉得应该是让平民看到法所记载的东西。
教师:你说到了非常重要的东西。成文法,不只是说把法律写下来而已。成文法和习惯法的区别是什么?首要的区别是,成文法是公开的,习惯法是秘密的。
而这个秘密的习惯是谁的习惯呢?如果它是整个罗马城市的习惯,那样还能够构成贵族对平民的垄断吗?实际上,它只是贵族的习惯。贵族和平民习惯的鸿沟是哪来的?
请大家看段话,罗马是怎么来的?除了后来的战争扩张之外,自发的扩张是怎么回事?请看这一段话,谁来用一句话总结?
材料:古代意大利大半是由强盗部落组成,社会的不安定使得人民聚居在有力量来保护自己并可不受外界攻击的任何领土内。纵使这种保护要付重税,以政治上的权力被剥夺,忍受社会耻辱为代价。——梅因《古代法》
学生:我觉得他说法律可以保护人们不受外界的攻击,所以平民应该觉得拥有法律就拥有了自己的权利,可以让他们得到安慰。
教师:请坐。罗马自发的扩张是怎么来的?这里说的是有一部分是那些走投无路的人,为了躲避强盗去罗马,这就是罗马平民的来源。
可能大家会说,为什么罗马平民和贵族的冲突带来的是法律,而雅典带来的是民主?一个原由是,在罗马,贵族就是一个独立的氏族;在雅典,贵族和平民往往分属不同氏族部落。
我们回到前面,这些平民提出的要求其实非常卑微:我们要看到这些法律。于是贵族妥协了。公元前450年,十二块铜表被挂在罗马广场,把贵族们秘藏的法律公布出来。《十二铜表法》在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呢?一旦当规则被公布出来,它就不只是规则,它还会是什么呢?请大家来看这段文字。
材料:《十二铜表法》的记忆和描述,使我们对古人的言行能够心领意会,何况它还谆谆教诲政治和伦理最正确的原则。——西塞罗
这里我要指出一点,在罗马共和国时代,年轻的贵族和稍微富有一些、有教养的平民,会全文背下《十二铜表法》。当整个社会阶层竞相背出《十二铜表法》的时候,它会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呢?
学生:我认为,当人们开始背诵它的时候,它就不仅仅是部法律,代表的是这个国家里人的精神、文化,以及共同的行为准则。
教师:说得非常好。当人人都能背出这部法律的时候,它就不只是法律,它就构成了社会的共识。
在十二个表中,它的表都是类似于第四表这样子,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准则,比方说家长权。什么是家长权呢?每一个家族或氏族会有一个人在法律上的家长,家长拥有各种权力。比如,家长如三次出卖其子的,该子即脱离家长权获得解放。这个条款的潜台词是什么?意味着儿子对父亲的绝对服从,父亲对儿子绝对的支配。它影响着罗马的伦理规范,为什么西塞罗说它形成基本的政治制度?
区区十二个表,如果大家都能背出来,那它一定是不会多到覆盖人们生活的一切方面的。而这样就会发展出很多法律的真空地带,产生很多解释不清的问题。解释不清的情况下怎么办?罗马共和国后期著名的思想家西塞罗对此有一个重要的主张——依循自然法。
罗马奴隶市场
材料:罗马和雅典不会有不同的法律,今天和明天不会有不同的法律,这一永恒不变的法律对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都适用。我们所有人都有一位主人和主宰——也就是上帝。因为上帝是这部法律的制定者、颁布者和强制实施它的法官。
——西塞罗
他相信罗马法的产生是由一些符合宇宙本源规律的东西,这种调调可能大家也有些熟悉。中国人说,“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
西塞罗认为我只要回到自然的本源去做推论,我就可以用这个推论填补法律的空隙。而经过充分训练的人,就成为精通法律的专家,罗马共和国时代法律专家的角色非常有意思,他们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
材料:精通法律的专家在广场上散步,准备向市民同胞提供所需的劝告和意见,即使地位卑贱也一视同仁,希望能够获得他们的选票,同时答应在未来只要有机会,他们可以要求回报所给予的支持。等到这些法律专家的地位随着年龄日益增加,就坐在家中的椅子或管座上,带着庄严的神色等候主顾前来请教……
——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第四卷》
学生:我觉得他们扮演的角色是,把对法律的见解或者分析告诉平民。我猜想,应该可以让他得到政治地位的提升。
教师:这是非常清晰有力的猜想。这个时候,能够解读法律的人,就会帮助到很多人,这些人会在某些时刻反过来帮助他,什么样的时刻呢?在罗马共和国的时代是:选票。
西塞罗雕像
再往后看,罗马本身也在变化。除了这种自发扩张之外,还有武力的扩张,也会不断吸纳新的人进入他的帝国,那么,罗马人会愿意把法律中的利益分给这些新罗马人吗?不愿意。这就是万民法的起源。
他们拒绝将《十二铜表法》及其以后衍生出来的处理罗马人内部事务的法律分享给这些新人,所以他们用一些新的东西——万民法——来敷衍这些新臣民。我们就可以想象到,随着万民法的加入,它解释力不足,需要不断增添法律。于是从《十二铜表法》,到公元前80年的时候变成了《三千铜表法》。法律的增长意味着什么?
学生:我觉得随着法律条文的增多,法律对一些东西的解释也会更加深刻明白。
教师:讲得非常好,对法律解释会更加深刻。但也会有别的影响。之前是《十二铜表法》,还能背出。现在是《三千铜表法》,没人能背出。而且《三千铜表法》是很不容易查的,你要一块一块在仓库里搬,那么谁了解法律呢?刚才说法学专家了解法律,所以给你们看一个法学专家的履历:
公元前100年:出生
公元前78年:担任律师
公元前74年:担任祭司(低级法官)
公元前70年:担任财务官
公元前65年:担任市政官
公元前63年:担任大祭司、大法官,发表《永久成规》
他对罗马繁杂的法律进行某种程度的简化,于是得到了进一步拥戴。此人叫凯撒,这就是凯撒的崛起。凯撒以法律专家的身份崛起,西塞罗对这个时代疯狂欢呼。
查士丁尼和他的廷臣
在这个时代,法律是社会的共识与规则,法律专家是精通和了解社会共识和规则的人,那么,国家就由那些精通法律社会规则的人来统治,大家有没有觉得似曾相识?可能大家听说过一本书,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写的《理想国》,主张由最了解如何治理国家的人来治理国家,这就是“理想国”的境界。所以心潮澎湃的西塞罗仿照了《理想国》写了《论共和国》,他认为罗马已经达到了这个高度:律师最了解法律,所以由律师来统治国家。
但真的是这样吗?
教师:在凯撒之后,罗马帝国建立了。西塞罗在政治斗争中被砍掉了头。帝国对于《三千铜表法》的态度是什么?帝国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解读法律,控制权利,从而获得人民支持的态度是什么?
公元2世纪,皇帝的法律顾问德尔图良做了这样的描述,“皇帝的谕令和御法就像两把利斧,将古老的法律所形成的幽暗而杂乱的森林,全部清理得干干净净。”这话是什么意思?
学生:罗马帝国时期,他们请了大量的法学家来解释法律。那些法学家把皇帝发布的圣令整理成法律,让社会形成一种新的共识,就是皇帝的命令就是法律。
教师:你说的那件事发生在公元前6世纪,现在是公元2世纪。皇帝懒得去查那些法律,他也不愿意屈从那些法律专家的支配。每发生一个需要皇帝来裁决的事件时,他就跳开原有的罗马法律直接发布一个命令。
为了简便,皇帝甚至还创造了新的原则。公元2世纪,一则古罗马法学格言说,“每一个人自然是平等的。”这个原则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呢?
这句对后世启蒙思想影响巨大的话,其产生时并不具有后来被赋予的含义,而仅仅是一套简化法律的快速通道而已。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正式宣布合并公民法和万民法,乍一看似乎是给予了每个居住在罗马境内的自由人以平等的身份,而实际上:
材料:毫无意愿的省民(意大利以外的帝国自由居民称为“省民”或“臣民”)被迫接受罗马公民的头衔,得不到一点利益,却要承担罗马公民的实际义务……全帝国的臣民无不叫苦连天。当所有省民以罗马公民的身份尽义务纳税之时,对于过去以臣民的条件所奉献的贡金,应依法予以豁免。卡拉卡拉和他的儿子并不采纳政府的税务原则,要求旧有的贡金和新加的税捐同时征收。
——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
然而皇帝无论用怎样的利斧也是不能完全清理掉法律不断生长的幽暗森林的。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皇帝决定要整理他们的法律时,清理出三百万法条,经过三年的时间合并,成为15万条,始称《查士丁尼典》。我们课本称它为“罗马法集大成之作”,法律体系正式形成。此时,罗马法律也差不多走到它的尽头,为什么?
在没有计算机的时代,无论是十五万条法律还是三百万条法律,都意味着没有人能去读、去掌握、去运用了。最后,我留两个开放性的问题,一个是,三百万条法律使罗马法在西方一度走向尽头,但现代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远远会超过三百万条,但是却不像罗马一样在生长当中最后把自己给吞噬掉,反而可以活得很好,为什么?
第二个问题,请大家对比一下, 如同《十二铜表法》在古罗马扮演的角色,《论语》在东方也为后世读书人记忆背诵。《论语》在东方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有兴趣参与讨论的同学,可以发E-mail来和我讨论。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