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教育是怎样丢失的

2018-08-03 03:56王化桥
时代人物(新教育家) 2018年6期

特约撰稿_王化桥

四大美人之一的杨贵妃吊死马嵬坡,很多人认为代表传统女性的典型命运:要么红颜祸水,要么成为男人的附庸。图为电视剧《王朝的女人:杨贵妃》剧照

一、女性虚无主义的形成

去年妇女节前夕,著名作家刘震云做了一次演讲《从貂蝉到潘金莲,中国女性告诉我们什么?》。其后,整理的文字稿在网上广为传播。刘震云以讲故事的方式,回顾了历史上这些著名女子的下场:

貂蝉是不知去向,虞姬自杀了,杨玉环被杀了,潘金莲被杀了,孙二娘杀人。

这是这几个女性给我们的启示。启示说明两个字:见识。中国人我们的见识是什么见识,从秦一直到这些时代,产生的经济架构、社会架构,包括对社会秩序的建立有没有区别。如果一个民族几千年都没有转折的话,很麻烦了……

从根本上说,中华民族这个民族制度的形成是有一个性格,性格的形成是环境锻造出来的。中国是一个内陆国家,虽然沿海,但一直往西,西南,西北延伸,是一个内陆国家。内陆国家最大的特点是以种地为生,种地为生的人,三纲五常是从哪来的呢?是从庄稼地里产生的。父母在,不远游。中国历史上最爱跑动的人说是二流子,种地的人本分。我小时候在我们村,一辈子不出周围三十里的人占百分之九十五。

刘震云的代表作《一句顶一万句》刻画了上世纪末平民阶层的婚姻困境

秩序和道德是什么呢?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你们家的地是你们家的地,我们家的地是我们家的地。如果你到别人地里拿庄稼就叫偷。这就是井田制。但海洋性民族不这样,海洋性的民族清早起来就是下海打鱼,下海打鱼的概念是什么,就是鱼谁打着算谁的,这是陆地民族跟海洋民族最大的区别。

按所谓“全盘西化”的思路:中国文明落后,西方文明先进。演讲的主旨是要告诉中国人,传统中国的女性告诉不了我们什么价值,传统女性没有教育意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文化虚无主义”。

文化虚无主义是近现代中国一种以彻底否定民族文化传统、主张全盘西化的文化思潮。主要表现为,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选择性虚无,重点对支撑中国文化自信、民族自信的史实、人物、事件进行歪曲。

不能否认刘震云是杰出的作家。在演讲中,他选择性地列举了真实的杨玉环、虞姬,也列举了小说虚构的潘金莲、孙二娘等。却罔顾传统中国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这就是,潘金莲、孙二娘等人,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搬上传统戏剧舞台,用来教化大众。

舞台上,长演不衰的是白素贞、七仙女、穆桂英、樊梨花、王宝钏……她们美貌无双、温柔贤淑而又神通广大。她们珍惜家庭伦理,为了做一份人家,不惜战天斗地,朝廷的军队也敢打,杨家将的元帅也敢捉。而老百姓喜闻乐见、感同身受的,是《拾玉镯》里大胆追求爱情的孙玉姣,是《秋胡戏妻》里坚贞自爱的罗梅英,是《牡丹亭》里俏皮泼辣的丫环春香……

而真实的中国历史上有四大贤母: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画荻教子的欧母;封坛退鲊的陶母。更不必提明末清初的名妓柳如是、李香君、董小宛所展现的民族气节,足以让士大夫羞愧。陈寅恪晚年不惜耗费10年时间以创作85万字《柳如是别传》。

笔者无意批评作家们也许只是迎合听众趣味的演讲,而要探究其背后的历史文化背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绝大多数作家、学者,一百年来不断重复黑格尔的老调:中国妇女受父权压迫、是被幽闭的。

二、被虚构的“悲惨”女性

一百多年前,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受压迫、被奴役”的中国女性成为中华民族本身的象征,成为旧中国的一个缩影。“受压迫的封建女性形象,被赋予了如此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以至最终变成了一种无可置疑的真理。”(《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高彦颐(美国)著,江苏人民出版社)

戏曲中的穆桂英形象

鲁迅《祝福》中的祥林嫂形象经过百年来的宣传,已成为传统下层女性的典型形象

在多数人的心目中,祥林嫂是中国传统女性的代表,她没有独立人格,以丈夫的名字相称,像商品一样被买卖。更可悲的是,她被封建道德浸染太深,总是哀叹自己命不好,而不是批评压迫她的中国文化。

美国汉学家高彦颐认为,在西方人心目中,这种假定中国女性为受害者的观点拥有广泛的知音,印度学学者钱德拉•莫汉蒂认为,第三世界女性是受害者这个观点的流行,与近现代西方女权主义的兴起有极大的干系,因为,只要这个观点一成立,成为铁板钉钉的真理。那么,刚刚摆脱天主教会的禁锢、正在追求独立自由的西方女性,就要比所有第三世界的女性都要高明。

换句话说,丑化中国传统妇女报形象,是塑造“西方文明中心论”的重要手段。他们否认世界上不同国家文明发展的多样性,极力追捧西方文化,推崇“西方中心论”。他们想要虚无掉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推崇和张扬的,则只是西方文化、西方价值。当然,文化虚无主义并不完全虚无,而是“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

以现代人最为诟病的缠足来说,有必要回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中来观察。

首先,缠足这一陋习绝非中华文明的正统,而是一次歧出。两宋时期,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理学家明确反对缠足,元代笔记《湛渊静语》说:“宋程伊川家妇女俱不裹足。”朱熹的弟子车若水在《脚气集》更强烈地反对:“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

其次,明末清初缠足的流行,是中上层阶层病态审美的产物,与19世纪欧洲流行的束腰、今天的变态隆胸是属于同一性质。

再次,将缠足视为男权对女性的一种摧残。对此,美国学者高彦颐认为,这是错误的认识,并不能在历史记载中找到任何根据。认为缠足摧残女性,这是一个基于事后的认识,与这些女性的自我感觉并不相符。当她们欣赏自己的小脚时,这些上层女性实际上是在赞美自己作为女性的三个美好品质:一是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二是作为有闲阶层的一种教养;三是小脚本身成为了自己创造的手工艺品。

明末清初时,一双缠过的脚表现了一位女性的阶层背景。秦淮名妓柳如是第一次会见她未来的丈夫钱谦益时,穿了一件文人袍子。但一定要让她的小脚从袍子下面伸出来,通过这样做,柳如是要将自己与缺少教养的娼妓区别开来。

明末清初缠足的流行,是中上层社会病态审美的产物。图为《燕寝怡情》

束腰是19世纪欧洲上层女性的时尚。法国服装设计师迪奥甚至说,如果没有塑型内衣,就没有服装工业。这种内衣被认为提供了女人“第二种骨架”,帮助她们打造符合时代要求与身份地位的体态

康熙三年,清廷明令禁止缠足,仍然阻止不了民间的审美时尚。康熙七年,禁令自动废止,满族女性开始流行缠足。

最后,高彦颐进一步认为,没有认识到她们的自豪和满足,就去哀痛她们的无知或去谴责压迫她们的封建体系,这是对明末清初中国妇女生活和社会性别体系本质面貌的忽略。

把缠足视为对女性的摧残,是不得要领。同样,民国时期的文艺作品里,屡屡出现的将出轨妇女“浸猪笼”的描写,则是中国文人牵强附会(因为西方历史上长期的烧死女巫)的想象。翻遍历代地方志、笔记无法找到一例。而史料上能找到的却是相反的事例,比如朱熹亲自主持儿媳的改嫁等。

三、西方女性教育如何达成

为了证明西方妇女是进步的,是文明的带路人,就需要历史中的中国妇女来背书,证明她们是被幽闭的。

众所周知的却是,翻遍西方古代经典,实在找不到普通妇女感情生活的描写。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普通妇女才进入文艺作品,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和莎士比亚戏剧。

而在中国,从《诗经》《汉乐府》到唐诗宋词,妇女是社会生活的主角,有的时代甚至到了淫奔不禁的地步。她们歌吟“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还君明珠双垂泪,恨不相逢未嫁时”;她们采桑、采莲、采蘋、采薇;她们赴庙会、逛灯会、组建女社……这应该不是被幽闭妇女的状态。

西方女权主义的兴起,有其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由于中世纪教会对女性的长期禁锢,在学校教育出现之前,女性教育由修道院完成,文学作品里有生动的描写:在莫里哀《太太学堂》这部喜剧里,把男人如何教育女人的过程表现得淋漓尽致。暴发户阿尔诺夫想培养一个完美的妻子,他收养了一个四岁女孩阿涅丝,为保险起见,将她送入修道院13年,学习宗教诫律。他说道:“让她和世人断绝来往,按照我的方针,把她教养成人。”

修道院是一种有效的幽闭,阿尔诺夫想让妻子变得无知,他对朋友说:“不要有才有貌,只需要有德。”“宁可要一个傻里傻气的丑八怪,也不要才华横溢的俏佳人。”

经典的《太太学堂》剧照

改编为现代剧的《太太学堂》

他只需要妻子“懂得祷告上帝、爱我、缝缝补补,就够了”。此外,还教以婚姻格言十条:一、男人娶妻,只为自己。二、妻为丈夫所有,装扮自己尽如其意。三、香水、铅华及一切美容脂粉,均应抛弃;四、名誉所在,必须冠戴出门,不得眉开眼笑,诚以取悦丈夫,不得取悦他人……

如此用心栽培,当然违背了少女的天性,结果必然是一出滑稽的喜剧。阿涅丝从修道院出来后,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最后与青年才俊贺拉斯相恋。

《太太学堂》上映后,轰动巴黎,却得罪了教会势力,指责其作品“淫秽”“诋毁宗教”,剧团经常被禁止演出,为了维持剧团开支,莫里哀不得不带病亲自上台。1673年,在演完一幕戏后,莫里哀咯血倒下,当晚逝世,终年51岁。

正是这些伟大的文艺作品,熏陶和启蒙了西方女子,以追求个人的自由和解放。再以现代小说的奠基之作《包法利夫人》为例:

包法利夫人是好学的女子,闺名爱玛,她“订阅了《花篮》杂志,一种妇女刊物。又订了一份沙龙杂志。她一字不漏地读着所有演出、赛马以及茶会的报道。关心每一位初露头角的女歌手、每一家店铺的开张大吉。她知道最新的流行款式、上等裁缝的地址、音乐会和歌剧院的日程。”

包法利夫人的社会地位属于中产阶级偏下,是一个平庸的乡村医生的妻子,但她“除了买中国瓷,梳中国式的头发,她还学习意大利语”。

总之,她是有追求的小资女性,在经历了两次不如意的偷情、又因借钱给浪荡子而负债累累后,爱玛走向了自杀。

小说出版后震动文坛,评论界誉之为“开创了文学史的新纪元”。但是,却因伤风败俗、败坏宗教道德而被检察官提起公诉。福楼拜辩称:他只不过是描写善良女子受教育后,因教育和环境无法适应而产生的悲剧。他所说的教育,是指爱玛在修道院所受的教育。

当然,这是聪明的诡辩。因为,修道院的宗教训练,不会给爱玛带来悲剧,恰恰是在修道院里偷读了大量禁书,才让包法利夫人热衷于时尚。

每过几年,《包法利夫人》都会不断改编为电影、或搬上戏剧舞台。与巴尔扎克、莎士比亚等作家的经典作品一道,培育出一代又一代优雅独立、不被消费主义忽悠的西方现代女性。

可悲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爱玛式的女性如雨后春笋一般,一代又一代层出不穷:曾有女青年愿意为新款的LV被包养;曾有女大学生为苹果手机而卖肾;甚至不惜走上犯罪道路:2015年6月,当警察来到重庆女青年刘某家时,古驰的包包、普拉达的外套、香奈儿的香水……摆满奢侈品的衣帽间让警察“大开眼界”。殊不知,与包法利夫人一样,这大多是刘某恶意透支信用卡300多万元买的。最具讽刺意义的是,据《重庆晨报》报道,刘某是教育工作者,她曾成功创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一度属于城市的新贵阶层。

四、中庸之道:贤母与悍妻共存

上世纪60年代,拉美大陆诞生了一部震憾世界的文学名著《百年孤独》,尤其小说里的传统妇女乌苏拉深深打动了读者,很多欧洲读者给马尔克斯写信说:乌苏拉就像我的老祖母、姑姑或婶婶。

在西方,优秀的文学作品在不断熏陶、塑造着现代女性。

在中国,现当代的文学作品能够熏陶、塑造中国女性吗?

从80年代反封建伦理的《红高粱》为代表的先锋文学,到90年代以来的身体写作、消费主义写作等,其目的都在于与西方现代性接轨。

拥有天主教传统美德的老祖母乌苏拉,为什么会感动全世界读者,这需要在历史中寻找答案:

今年是法国“五月风暴”50周年,在“五月风暴”之前,法国女人是不能穿裤子的,同性恋是要坐牢的,这的确是有违世俗的天主教的旧传统。但是,在经过这一场席卷西方的文化革命之后,现在的欧洲是怎样的呢?——同性恋不仅合法了,同性婚姻还成为“政治正确”;2016年,15岁的德国少女约瑟芬与47岁的姑父为爱情私奔,因父母阻止而将他们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据BBC)。

这就是西方现代性的普世价值,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天主教传统是法兰西精神的重要部分。但是,英美跨国财团控制的媒体充分利用、操纵了当时的民意,戴高乐总统黯然下台,强调独立自主的“戴高乐主义”破产,法国从此成为美国的附属,强大的法兰西彻底沦为二流国家。

历史一直在重复上映,新文化运动的“打倒孔家店”是如此,苏联解体后东正教文明面临的危机也是如此。还有可能继续上演,这是因为,一些学者和作家有意无意地充当了西方文化买办的角色。

中国,中道之国,中庸之国。中国文明在神圣与世俗之间,在精神和肉体之间,一直保守着“有经有权,通权达变”的中道智慧,既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这在传统女性教育上表现得尤其显著:

在传统中国,既有《二十四孝》《二十四耻》这样极端不人道、以死守节的道德高标,同时,民间又广泛存在着全世界唯一的悍妻文化、惧内文化。

中国五经的开篇均是“正夫妇之始”,《尚书》第一篇即出现悍妇,舜的家里“父顽,母嚣”,《诗经》首篇则是歌咏女子之于周室的王道教化。

奥黛丽·赫本在电影《蒂凡尼的早餐》中塑造了一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妇女形象,其原型即“包法利夫人”

近代工业化兴起,女性大量进入工厂劳动,同工同酬、受教育、参加选举是女性主义最早的诉求。图为二十世纪初期美国纺织厂的女童工

《礼记•乐记》曰“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君子与淑女都能以理性把控自己的欲望。而在实际生活中,“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中国不同于西方历史上的绝对父权制,中国家庭是“父系而母权”,即妇女拥有家庭的财产权,进而“父虚而母实”。历史上,中国女性地位远高于西方女性,家里掌权的大多是妻子。从而,悍妻、母老虎成为普遍现象。

对此,学者龚鹏程先生有《丈夫再造散》一文:

中国正式提倡妇德、宣扬守节、发明缠足者,都是女人。那么,这到底是男人的压迫,还是女性的策略呢……司马光曾估计,妻悍不易制的情况,“可胜数哉”。所谓不易制,不是指气势跋扈而已,乃是如杨氏妻那样,经常动手揍人。如著名大学者、大科学家沈括,娶妻“张氏悍虐,时被箠骂。摔须坠地,儿女号泣而拾之,须上有血肉者,又相与号恸”。此事听了都觉得恐怖。当时名流如王旦、夏竦、郭稹、周必大、晏殊、汪藻、陆游等,无不“畏内,众所共知”。妻之待夫,亦往往胜似酷吏刑拷。时至今日,惧内亦仍为一“天下之通病”;男人遂不以惧内为耻。丈夫再造散,有之固佳,无之亦可。日久习惯,渐成自然,群曰:“我惧内”,以相笑乐。

五、历史之别:教化与殴打

为了制服悍妻,中国自古以来是强调教化。唐朝宋若华所编《女论语》主张,女人应通书史(《尚书》和《史记》)。李商隐记唐人教女法,学书学算居其一。清人所编女教之类书,甚至认为比男孩教育更为急迫:“天下无不可教之人,亦无可以不教之人,岂独遗于女子耶。”

陈宏谋《教女遗规》云“学于女子为尤亟”“女学之要有四:曰去私,曰敦礼,曰读书,曰治事”。

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不注重对女性的教化,亚里士多德说:“男女的高低之分是合乎自然的,因为男人能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欲,而女人往往成为情欲的俘虏。”

希伯莱文明则认为,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做的,夏娃偷吃伊甸园的禁果,女人是不洁的,宗教活动中女人不能参与祭祀、不能讲道,今天仍如此。

西方的女性教育,可以用易卜生戏剧《群鬼》里曼德牧师对阿尔文太太的台词以说明:“你的义务就是低声下气地忍受上帝在你身边安排的苦难。”直到1996年,天主教国家如爱尔兰妇女才通过全民公决,争取到了离婚的自由。教会对于妇女压迫之惨痛,见于易卜生的戏剧《玩偶之家》等,“五四”时期的中国文人纷纷依样画葫,曹禺借鉴其情节写出《雷雨》,鲁迅则喊出“娜拉出走之后”,以反对“封建礼教”。

希伯来《圣经》认为,女人是从男人的肋骨创造

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宣传画(1975年)

西方不重教化,主要是殴打。这是基于久远的传统,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妻子的法律地位与奴隶相当。但是,直到19世纪,英国的报纸上还经常出现抨击公开买卖妻子的现象(据《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理查德•扎克斯著)。

在西方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丈夫不仅在法律上有殴打妻子的权利,在道德上更有教训妻子的责任,以“进行轻微的行为纠正”。

殴打妻子的尺度是“如果使用棍子,其粗细不得超过该男子的大拇指”。文艺复兴时期的许多日常用语都包含了这一类建议,如“不要指望一头驴、一个傻子或者一个妻子会做出什么好事来,除非你手里握着一根棍子”。

到了宗教改革时期,广泛流行的殴妻才有所改变,在美国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殖民地区,殴妻行为在1641年后被视为非法。而在英国,直到1891年,丈夫对妻子行使殴打的权利才在法律上被正式禁止。

随着工业化发展,女权主义在西方应运而生,社会对劳动者的素质也提出更高要求,西方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大大增加。18世纪,越来越多的妇女参与工业生产,女性教育迅速发展。1826年,第一所女子中学在波士顿成立。1850年,英国创办“北伦敦女子高等学校”。

19世纪中期,女权主义开始追求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至1900年,全美80%大学都可以录取女生。但是,在专业选择上。多数女生选择秘书、会计、旅游等第三产业,理工科大学里的女生比例偏低。

所以,女权主义者仍然不满足,要追求更加的平等。她们在研究中发现,无论幼儿园还是大学,对女生的偏见一直存在。比如中学女生要修家政学。教材内容上,儿童漫画和故事插图里,男孩形象通常表现为勇敢、坚强、热爱户外,而女孩大多呆在家里,养花弄草或缝布娃娃。教科书明显存在“性别偏见”,限制了女性全面能力的发展……且慢,这是不是熟悉的、偏离中庸之道的老调子。

所谓“男女有别”。女性放弃特有的感性优势:诸如美丽、直觉、生养、珍惜家庭等因素,转而效仿男性的理性特点,要在职场上、体能上、科技上与男人全面竞争。认为如此才算平等,才算解放。

曾经,中国实现过这样的“平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妇女要顶半边天,“炼钢姑娘”“掏粪姑娘”“杀猪姑娘”“民兵姑娘”等榜样层出不穷,服饰上也取消了女性特点,香皂、珍珠粉、雪花膏被称为资产阶级的“香风臭气”。著名作家丛维熙描写“铁姑娘”抬土与男人比赛,累得子宫脱出,她往阴道里一塞,继续劳动。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女权主义想在所有方面与男性平等,这样,宇宙秩序不就错乱了吗,这样攀比的时候,这是以男性的价值为价值,而不是以女性应有的价值为价值。

辜鸿铭先生说,中国女性是人类最伟大的女性,她们做母亲做个好母亲,做女儿做个好女儿。她们按自己的“天理”和“名分”来实现自己作为女性的生命价值,而不是争当“假小子”。

当然,强调女权也是可以包容的。最近,李银河女士在微博上痛斥Ayawawa的恋爱理论,认为“她的观点十分陈腐,缺乏现代女性主义意识,基本上是反女权的”。为此,我查看了两者的影响力,女权主义者李银河粉丝206万;Ayawawa粉丝304万,大致旗鼓相当。她们都偏向于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