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将学校和企业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实践能力,这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阐述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特点,分析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以提升职业教育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关键词: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金志刚,湖北工业大学,研究方向为机械与机电。(湖北 武汉 430068)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8)35-0131-02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学校与企业之间通过合作共同完成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目标,这是将学校与企业相结合的一种办学模式。通过将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相结合,为社会输送所需的人才。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一元是指职业学校,另外一元是企业,通过学校和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能够更好地完成职业教育目标。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文化知识传授和相关职业技能的培养,企业的任务是让学生在接受实践锻炼,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特点
1.法制支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国家相关法律支持、校企合作进行的一种办学方式。德国早在1938年的相关法律条例中就规定了双元制的办学形式,并制定了相关的教学计划。在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明确校企合作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此外,又不断完善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个政府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例,制定了相关的激励制度。
2.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学校和企业双方对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都有相关计划,但主要以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学生在企业进行实践的时间是在学校时间的3到4倍。培训的方式主要是以生产劳动为主,了解企业日常使用的设备,掌握相关的操作技术。
3.强化市场需求机制。双元制职业教育在政府的调控作用下重视发挥企业、学校等之间的相互合作。当前德国有三百多个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能够精准地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政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职业资格监测系统,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建立了标准。同时注重课程的开发和系统网络的建设,还成立了相关的职业咨询中心,方便学生进行职业就业方面的咨询。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1.法律政策方面的启示。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下的学校和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是以企业为主的一种教育模式。相关法律规定中明确提出如企业的员工超过10人,培训学员的比例应该占到7%以上,否则企业就要缴纳相应的培训税。如果提供的培训岗位超过了7%的比例,并且能够签订正式的培训合同,政府还给予一定的补贴。因此,企业都将职业培训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部分,并提供一定的岗位给学生进行生产培训。同时,学校会制定较为完整的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还有专门的培训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践锻炼。
我国虽然也先后制定了相关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的文件大多比较抽象,缺乏操作性,导致校企合作的效果并不理想。比如,相關职业教育法律中规定企业、学校有担负职业教育的义务,职业学校和机构可以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者有特殊技能的教师参与职业培训教育,企业和相关的单位要接收职业学校或者相关机构学生进行培训。但这些法律条例并没有明确说明如果不履行义务将会承担的责任,也没有说明不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企业会受到怎样的责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企业也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这都导致校企合作只是一种形式,相关企业参与职业技术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因此,政府要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落实提供外在环境和政策支持,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学生就业方面。双元制职业教育要求学生在进入职业学校之前,选择相应的企业签订合同,也就是具备培训企业的学徒身份,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后,可以直接进入企业就业,这样学生也会按照企业要求,更加关注自身职业能力的发展。学校也可以根据企业发展前景,对专业设置进行调整,以保证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多样性。在双元制职业教育背景下,职业院校应以就业为导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为方向,不断更新教学观念,对相关制度加以完善,以便更好地加强校企合作。
3.注重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色在于以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为本位,确定其发展目标,重视其职业技能发展。每种职业都有相应的职业标准,不仅规定了实际的生产技术要求,还会涉及相关的职业标准模式。因此,职业院校课程建设要突出实用性、综合性、多元性,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并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中要重视校企合作,对课程内容和评价体系进行改革,与企业共同开发实践课程。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要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特点,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
4.注重考核方式的完善。目前,大部分职业院校还是采用相对单一的考核模式,与社会、企业要求有一定脱节。因此,职业院校要改革对学生能力的考核方式,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核。考试标准可以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考题的范围和难度进行适当调整,使其更准确地检验学生的真实水平。要鼓励学生通过实践技能的相关培训和专业知识的考核,获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提供的职业培训证书和学校提供的毕业证书。职业院校要注重从自身发展目标出发,改革教学方式,通过将职业证书和技能等级制度引入考核中,更好地提升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洪贞银.浅析德国“双元制”对我国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模式的启示[J].理论月刊,2010,(5):147-149.
[2]孙琴.从德国“双元制”看我国高职教育存在的问题[J].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2017,(11):169-170.
[3]刘晶晶.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对我国产业工人培养的启示[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8,(4):1-3.
[4]王志远,祁占勇.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研究热点及趋势分析[J].职业教育研究,2018,(8):10-16.
责任编辑 秦俊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