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
【摘 要】 目的:探讨欣母沛与缩宫素在预防和治疗宫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本院收治的42例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高危产妇,随机分成观察组与对照组,各21例。予以对照组产妇缩宫素治疗,予以观察组产妇欣母沛联合缩宫素治疗。对比两组产妇分娩后2h、24h内出血量、产后出血发生情况及用药不良反应。结果:观察组产妇分娩后2h、24h内出血量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率及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欣母沛与缩宫素预防和治疗宫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的临床疗效显著。
【关键词】 欣母沛;缩宫素;宫缩乏力;产后出血;临床疗效
产后出血为分娩期常见并发症,即产妇分娩后24h内的阴道出血量超过500mL,其具有较高的死亡率。临床实践显示,多数产后出血的原因为宫缩乏力,宫缩乏力与子痫前期、羊水过多、巨大儿等有关,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宫缩乏力,以降低产妇产后出血率[1]。笔者选取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本院收治的42例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高危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并尝试应用欣母沛与缩宫素在预防和治疗宫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临床实践中,现详述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本院收治的42例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高危产妇,以随机数表法分成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21例。观察组中产妇年龄23~44岁,平均(28.5±2.5)岁;孕周35~40周,平均(36.8±1.5)周。对照组中产妇年龄23~45岁,平均(28.8±2.6)岁;孕周36~39周,平均(37.0±1.7)周。两组患者临床一般资料对比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与排除标准:均无本次所用药物相关禁忌证,且入院前近1月内未用前列腺索抑制剂;均未见其他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产前均被认定有产后出血倾向;排除肾功能、血常规及其他相关检查项目异常者;排除资料不全者。
1.2 方法
对照组产妇:胎儿娩出后,宫体肌注20U缩宫素(国药准字H10930232;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规格:5U),后为20U缩宫素和250mL葡萄糖(浓度5%)混合液静脉滴注。观察组产妇: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加用欣母沛(国药准字Z20050381;美国法玛西亚普强制药公司;规格:250μg),欣母沛操作具体如下:行剖宫产时或术后出血产妇宫体肌注欣母沛,用量为250μg,若效果不佳可隔30min再注射1次,250μg/次,但总量最高为2mg;阴道分娩时且于2h内出血或产后2h出血的产妇则可于宫体12点和6点位置肌注欣母沛,总量为125μg,效果不佳仍可隔30min再行注射,总量最高仍为2mg。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产妇于分娩后2h、24h内出血量、产后出血发生情况及用药不良反应(轻微恶心、轻微腹泻、发热面潮红)。产后出血判定標准:产后2h内出血量≥400mL或产后24h内出血量≥500mL。
1.4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8.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取率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取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当P<0.05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产妇分娩后2h、24h内出血量对比
观察组患者分娩后2h、24h内出血量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 两组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产后出血发生1例,占4.76%(1/21);对照组产后出血发生4例,占19.05%(4/21);两组产后出血发生率对比有统计学差异(χ2=2.034,P=0.014)。
2.3 两组产妇用药不良反应情况对比
观察组产妇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3 讨论
宫缩乏力是诱发产后出血的主要原因,可用缩宫素治疗和预防,但效果受雌激素水平和受体饱和度影响,过量使用还可导致患者水中毒及其他不良反应[2]。宫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可预防性较高,应在认真评估产妇宫缩能力情况下,提前制定好预防计划,以缩短分娩时间,减轻疼痛,降低出血,也为产后出血争取更多的抢救时间[3]。
一般产后出血出现于产妇分娩后2h内,本组5例产后出血患者中,共4例于产后2h内发生出血,占80.00%。临床实践显示,缩宫素能预防约40%左右的产后出血,具有应用方便且起效快的特点,但作用时间较短,平均3~6min左右。欣母沛为强效缩宫剂,起效为入体后3min,作用时间远高于缩宫素,且直接对子宫平滑肌作用,以实现压迫止血。欣母沛与缩宫素联用可弥补单用缩宫素对子宫收缩促进作用的不足,还能增强止血效果。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产妇分娩后2h、24h内出血量及用药不良反应均明显低于对照组。说明欣母沛联合缩宫素治疗和预防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更好,其可明显改善患者分娩后2h、24h内出血量,又不增加用药不良反应。该结果与韩颖[4]相关研究结果相符合,其对45例产后出血产妇实施了欣母沛联合缩宫素治疗和预防,发现联合用药后2h、24h内出血量分别为(189.92±55.35)mL、(292.76±56.02)mL,与本研究的(187.95±54.50)mL、(289.20±55.30)mL十分接近,再次验证了该结果的可靠性。另外,观察组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率低于对照组这也与李淑琴[5]学者研究结果相一致。
综上所述,欣母沛与缩宫素在预防和治疗宫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的临床疗效显著。
参考文献
[1] 娄伟霞.欣母沛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效果观察及护理效果评价[J].世界中医药,2016,11(b03):449.
[2] 刘桂英.欣母沛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预防作用观察[J].海南医学院学报,2016,22(19):2315-2317.
[3] 王春芳,欧阳林.欣母沛在预防和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最佳时机探讨[J].河北医学,2017,23(01):52-54.
[4] 韩颖.欣母沛与缩宫素联合治疗子宫收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效果研究[J].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2017,02(31):118-119.
[5] 李淑琴.欣母沛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护理分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7,21(06):7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