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治理对策

2018-04-14 17:18缪金祥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互联网+毒品犯罪

缪金祥



“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治理对策

缪金祥

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进行毒品犯罪具有隐蔽性、犯罪活动跨区域性、犯罪要素相互分离性、犯罪呈智能性和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给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全链条打击都带来困难,受暴利刺激形成的毒品犯罪供求关系影响,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将持续发展蔓延。有关部门应建立网络与物流寄递涉毒防控机制,建立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金融调查机制,结合网络涉毒情报信息进行侦查等方面予以遏制。

“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

一、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特点

1.犯罪主体及手法的隐蔽性。一是犯罪主体匿名化。涉毒犯罪分子采用匿名、假名作为虚拟身份通过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的前期联系工作,买卖双方可能都不知道对方真实身份。二是犯罪手法隐蔽性。由于毒品种类繁多,尤其是有大量的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麻黄素等,这类化学品在安检环节容易蒙混过关,涉毒犯罪分子常常将毒品夹藏在电器、器皿、工艺品等货物中进行贩运、走私。涉毒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联系经常采用暗语,一般人很难理解,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

2.犯罪活动跨区域。物流寄递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物流企业。其主要以服务企业、承接大型货物为主,实行专线运输、集中配送,费用较低,收货单位或个人需前往配货站自行取货。行业主管部门为交通委。二是快递企业。其主要以服务个人为主,一般承接50公斤以下货物,实行点对点送货上门,费用较高。行业主管部门为邮政管理局。三是邮政企业。其承接国际、国内邮件快递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为邮政管理局。“犯罪分子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跨地区、跨国界贩运、走私毒品,利用网络便捷支付软件完成毒资转移支付。”①

3.犯罪要素间相互分离。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通过互联网作沟通媒介,将涉毒犯罪活动分成虚拟和现实两个独立的空间,通过物流寄递渠道实现毒品和毒品所有者人货分离、毒品买卖双方的空间分离和信息分离、幕后“老板”和“马仔”的分离、毒资和毒品两条线的分离,呈现出犯罪要素之间相互分离的特点,给巡线追踪,固定犯罪证据链条带来极强挑战。2016年广州一名快递员张某利用QQ聊天软件以及手机微信群贩卖毒品,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先是勒索贩毒人员要求分赃,接着索性与犯罪分子合作,暴露出了我国物流业在预防毒品寄递管理以及揽件送件人员的素质层面存在着问题。

4.犯罪呈智能性。“我国目前已成为了快递产业第一大国。顺丰,中通,韵达等一系列私人物流产业巨头迅速崛起,为我国经济增长、民众生活便捷作出巨大贡献。”然而,过快的增长也导致相应的管理措施没能及时到位,不法分子通过物流渠道贩卖毒品这类对社会有巨大危害性的违禁物品,从而扩大了毒品犯罪的影响范围,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涉及互联网、金融、物流、化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的。

二、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频发的原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及物流寄递行业快速发展,互联网和物流寄递渠道因其成本低、方便快捷的优势被涉毒人员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具有极强隐蔽性、跨区域性、犯罪要素分离性等特点,给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全链条打击都带来困难。受暴利刺激形成的毒品犯罪供求关系影响,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将持续恶化并蔓延。

1.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相应处罚依据。我国现行与物流寄递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上述法律法规对企业不履行收寄验视等安全制度的行为尚无具体罚则,且在相关制度和标准设定上也缺乏相互衔接和可操作性。公安机关在检查物流寄递企业时,只能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处罚手段单一且没有针对性,导致监管力度大打折扣。因此,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实施物流寄递行业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法律责任,明确监管处罚依据,确保有法可依。一方面将企业注册资金、安防措施等情况纳入行业规范,适当提高行业门槛和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另一方面将物流寄递企业纳入治安重点单位,将实名登记制度纳入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制定违规处罚标准,为公安机关日常监管提供有力依据。

2.部门监管多头分散,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大多停留在事前审批上,未能从反恐、维护治安稳定的角度破解监管难题。邮政、交通、公安、海关、安监等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机制,客观上造成行业监管存在漏洞和盲区,有处罚权的发现不了违法犯罪,发现违法行为的又没有处罚权的现象。物流公司监管不到位,毒品通过物流渠道进行运输。2017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查出广东省分公司交运的特快专递邮件内装有冰毒机自动干粉灭火球。同期这家公司收到美国邮政通告,因大量中国产廉价“僵尸”(flakka)通过不同寄递渠道涌入美国,对其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美国海关将针对中国进口美国的所有进口渠道加强查验力度,暴露出我国物流单位在收寄严查检视工作的执行不到位。

3.实名登记落实不力。2015年底,鞍山市公安局创新推行了快递行业实名登记APP软件,但受群众担心信息泄露、企业过于追求利益等因素影响,目前鞍山市仅有5%左右的业务能够实名登记,造成企业即使发现了禁寄品、相关管理部门也难以追查货物源头的现象。

三、治理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对策

1.建立网络与物流寄递涉毒防控机制。一是采取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加强虚拟身份排查,特别是针对曾经发生过网络贩毒案件的网站或论坛,要求网络用户在发布信息、与他人交流时必须显示个人真实信息,对涉毒人员使用QQ、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账号需及时进行排查侦控;建立物流寄递行业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国人口信息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关联对接,实时采集、上传、比对收寄人、物品、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及时发现可疑点和危险源,有效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X光机、视频点位、消防器材等安防设备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禁寄品流通和红外线传感器自动报警系统,提升管理部门对禁寄品的发现和管控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做好互联网涉毒信息监控、报告、审核、删除等工作,为侦查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情报线索。三是建立涉毒检视机制。对运往重点地区、国家路线的货物落实“三个百分百”制度(即检视100%、实名登记100%、过X光机100%),对明显违背商品流动规律的可疑货物,以及寄递时刻意隐匿身份或不如实填写身份和通讯信息的人员寄运的货物从严把关,提高检查效率。四是建立公司内部日常防控机制。通过物流寄递公司内部视频、检测设备投入、加强内部人员对涉毒贩毒行为识别和处理的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对涉毒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等措施,提高物流公司内部自查能力。五是加强物流寄递禁毒宣传。在企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上墙禁毒宣传标识、常见毒品图片、举报奖励办法等警示标语,落实禁毒宣传上墙制度。联合有关媒体,加强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案件宣传报道,营造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舆论声势。六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强化行业自我约束。有关部门制定并对社会公布《加强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完善《禁寄物品名录》,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明确物流快递企业发现禁寄品的,必须第一时间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对不履行相关职责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2.建立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金融调查机制。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涉毒嫌疑人员通过网络便捷支付软件完成毒资转移支付,涉及禁毒部门、网监部门、银行反洗钱部门,因此,需要加强三部门联合开展涉毒犯罪金融调查。一是建立涉毒资产检测防控机制。禁毒部门与网监部门、银行反洗钱部门建立涉毒资金交易检测协作机制,认真分析已破或者在侦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案件中毒资在网络便捷支付软件或银行间的流向、规律及特点,并将研究结果推送至银行,形成银行毒资检测机制,如发现涉毒线索,及时分析研判,开展立案侦查。二是建立重点涉毒人员毒资检测机制。禁毒部门定期搜集一批在侦案件和重点涉毒嫌疑人信息,推送至银行,银行对重点涉毒嫌疑人员的房产、证券、股票和资金交易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控,发现有涉毒嫌疑的资金流动,及时开展调查分析、立案侦查。三是推广“云安递”应用。该应用具有信息采集、开箱验视、离线采集、上传数据、安全度高、信息加密、保护用户隐私、受政府监管、情报预警等特色。物流企业和警方合作所建立的物流管控系统正是利用手上的互联网技术整合数据资源,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及时与监管系统进行双向联系和沟通,更可以通过大量的数据进行一定的预测,智能研判模型应运而生。在智能预警系统的帮助下,云安递应用在广州白云区推广以来,有1400余家的物流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问题被责令整改,解决了中小型物流公司无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正确合理配置安全设施流程的问题。

3.结合网络涉毒情报信息进行侦查。一是加强虚拟和现实空间涉毒情报信息分析和研判。对于“网络联系、银行打款、物流销售”的涉毒犯罪模式,需要及时收集互联网、金融、物流寄递三方面的涉毒信息,并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梳理涉毒情报线索。二是以物流寄递运送轨迹为突破口,进行轨迹侦查。根据物流寄递贩运毒品活动轨迹呈规律性的特点,且物流销售是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最后一个阶段,可以牢牢把握问题的导向,提高侦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先摸清涉毒嫌疑人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活动轨迹,从运毒的交通工具着手,收集沿途监控录像、基站数据、时间节点还原活动路线,结合网络涉毒情报信息,确定运送毒品的起点及涉毒嫌疑人活动范围。2017年8月,江苏苏州警方找到了一条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涉嫌贩卖毒品线索,根据调查警方发现了一名来自于“名流会”的贩毒组织成员高某。高某由于地址写错,将本应该寄往四川绵阳的毒品寄送到了苏州市,高某因此要求收件人将误收的快递寄到四川绵阳。苏州警方根据这一条线索,顺藤摸瓜一举破获该贩毒团伙,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24名,缴获2公斤毒品。由此可见,利用互联网联系买家卖家,再通过物流网络寄出,已经成为了毒品犯罪一种相当普遍的犯罪手段。2017年2月13日,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掌握了一条有关毒品寄递犯罪的线索,他们在侦查工作中获悉,有人将邮寄一批毒品。禁毒大队民警立即对城内所有快递公司所收寄快递展开了地毯式排查,当天中午民警就在一家快递公司的一个运有牛肉干的快递包裹内通过X光机发现了圆柱状和块状物品,毒品疑似为海洛因。民警暗中通过快递单的联系方式与寄件人与收件人取得了联系,当取件人王某、李某到公司取件时被禁毒大队民警当场控制随后带回讯问,在对牛肉干包裹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将重约11公斤的海洛因放入整整25袋牛肉干的夹层中,企图蒙混过关。

4.建立跨区域多警种协同作战机制。成立由交通、邮政、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的物流寄递业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线索通报、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增强监管合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或安检服务方式,在物流货运站由专业公司对货物进行安检、开箱抽查,并将检验结果纳入诚信体系,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警示企业规范经营。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涉及互联网、金融、物流寄递三个领域,且犯罪活动跨地域,犯罪链条延长,需建立各地区禁毒、网络侦查、技术侦查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各地区按照公安部《毒品案件侦查协作规定》开展联合办案,以“联合经营、共同打击、证据共享、整体起诉”的侦查思路,整合各地、各警种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行精确打击,形成以条为主、以块为辅的侦查协作格局。整合警务资源,组建物流寄递治安保卫大队,在物流寄递集中管理园区设立警务室,配齐相应警力和检查设备,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培训,加大对企业“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指导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物流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非法获取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流寄递企业内部安全。对有关警种而言,禁毒执法部门肩负起整治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主要责任,投入警力,开展专项行动大规模集中打击此类犯罪;网络侦查部门要加强网络涉毒信息收集研判,特别要加强高危涉毒网络人员的监控,及时梳理涉毒线索提供给禁毒部门开展侦查;技术侦查部门需发挥技侦手段的优势,积极做好涉毒情报信息和线索的落地侦查,配合禁毒部门及时开展侦查工作等。

5.加强国际司法协作。毒品犯罪的一大特点就是利用物流渠道收发毒品等违禁物品,由于管控力度、检查程度不足,导致毒品犯罪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毒品通过物流渠道寄递,从而导致跨市、跨省、甚至跨国的毒品犯罪问题飙升。涉毒犯罪嫌疑人频繁使用网络地址转换和动态IP地址等技术逃避侦查打击,租用国外的服务器,在境外利用互联网组织策划、通信联络和指挥毒品犯罪,毒品买卖双方都在境外,这些都给执法机关全链条打击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带来困难和挑战。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跨地域、跨国界的特点决定了侦查工作必须更密切地加强国际司法协作。一是建立缉毒情报信息交流机制,主动与境外国家定期互通情报信息,将本地区虚拟、现实空间涉毒信息与境外情报信息进行研判分析,摸清境外涉毒犯罪嫌疑人活动情况及规律。二是建立案件联合侦办机制,加强与境外网络侦查部门、缉毒部门的合作办案,联合行动、协助调查,统一收网,证据移交,共同打击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三是进一步深化国际司法协作,深度经营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通过加强境外的第一手接收货物的买家实行监控,打击其下线人员,经过几次截获毒品后,摸清境外涉毒犯罪网络情况,再进行全链条收网打击。

6.把握毒品和涉毒犯罪嫌疑人两个犯罪核心要素现实空间的时间关联性。一是摸清涉毒犯罪嫌疑人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基本情况及活动规律。如网上使用的IP地址、聊天软件、网络身份信息、开设的网店、邮箱、浏览网页等虚拟空间信息,涉毒人员身份信息、落脚点,使用交通工具及活动范围等现实空间信息。二是把握“毒品”和“犯罪嫌疑人”这两个犯罪核心要素现实空间的时间关联性。互联网+物流寄递涉毒犯罪要素间相互分离性的特点,虚拟和现实空间犯罪信息碎片化,给侦查机关巡线侦查带来很多麻烦,但无论涉毒人员怎样在虚拟空间进行活动,最终还是回归到现实空间实实在在的“毒品”和“犯罪嫌疑人”这两个核心要素上来。综合研判分析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情报信息,找到“毒品”和“犯罪嫌疑人”两个要素现实空间的时间关联性就能侦破案件。“如嫌疑人员在制毒工厂制出毒品成品的过程、嫌疑人在将毒品进行伪装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运送毒品的过程、接受货物拆开包装,以及取出毒品的过程、对毒品下家进行毒品分销的过程,都是很好的破案时机。”②这有利于固定犯罪证据,对审讯和深挖扩线有重要意义,同时可克服因网络涉毒犯罪信息的虚拟化和易毁灭性特点给证据的搜集与固定工作带来困难。

7.以最高层级涉毒人员活动轨迹为侦查突破口实现全链条打击。一是分析研判涉毒网络级别。根据掌握的涉毒嫌疑人层次、毒品、毒资的数量等情况分析研判整个毒品犯罪网络的级别。二是深度经营案件,实现全链条打击。涉毒嫌疑高层级人员往往单线联系雇佣底层马仔进行实际毒品交易活动,频繁更换马仔,并巧妙利用互联网和物流,轻松将此类犯罪的犯罪要素分离,以逃避侦查打击和规避犯罪风险。侦查部门在缴获毒品或者抓获底层马仔时,追上限、打团伙受阻,实现全链条打击难度大。但毒品犯罪的供求关系和贩毒网络高层级人员相对稳定,受暴利刺激,涉毒网络高层级人员必定会千方百计通过互联网+物流寄递模式进行涉毒犯罪活动。因此,尽可能摸清涉毒网络的人员关系,以最高层级涉毒人员活动轨迹为侦查突破口,掌握其策划制造、贩卖、运输、消费毒品各环节的规律及下线马仔活动情况,科学研判,准确打击,摧毁涉毒网络、捣毁制毒工厂,抓获境内外毒枭。三是建立涉毒嫌疑人涉毒资产财富调查制度。对涉毒嫌疑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不明来源的财产采取临时扣押、封存、冻结措施,及时调查取证,迅速收集其合法和不合法收入的证据,形成涉毒资产调查证据链,防止涉毒嫌疑人转移毒资或者翻供,根据法院审判部门判决结果,及时追缴涉毒资产,全面进行涉毒人员财富调查,从根本上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以实现对涉毒犯罪的“人、财、物”的全面清缴。

① 曾令德:《互联网涉毒犯罪探析》,《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② 曹春艳、李仁靖:《物流业物货流通中的治安监管》,《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On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Drug-related Crimes through "Internet +" Logistics Express Delivery

MIAO Jin-xiang

Drug-related crimes through "Internet +" logistics express delivery have various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concealment, cross-regional criminal activities, mutual separation of criminal elements, intelligence of crimes and strong anti-reconnaissance capabilities, which have brought great difficulty to the investigation, the evidence collection and full chain strikes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ffected b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upply and the demand stimulated by huge profit in drug-related crimes, drug-related crimes through "Internet +" logistics express delivery will continue to spread. It is suggested that, combing the network's drug-related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establish a prevention network and a financial investigation mechanism to prevent and control the logistics delivery drug-related crimes.

“Internet +”; logistics express; drug-related crimes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新时代公安院校法治观教育研究”(D/2018/01/23),江苏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依托微信公众号第三方平台开展公安政务服务的可行性研究”“‘中蒙俄 经济走廊’框架下物流寄递业治安管理对策研究”(2017SJYYZ03),江苏警官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群体性事 件预防与处置研究”,江苏省333工程、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群体性 事件防范路径研究”(2018SJDI117),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江苏打造区域高水平社会治安防控 体系思路与对策研究”(18SYC-061)资助项目。

2018-08-20

缪金祥(1974-),男,江苏姜堰人,汉族,江苏警官学院教授,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学术交流部主任,主要研究治安秩序管理,南京,210031。

D917.6

A

1672-1020(2018)05-0056-05

[责任编辑: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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