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
- 代购毒品行为的司法认定探析
0000一、代购毒品行为的定性分歧在讨论代购毒品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首先要搞清楚代购毒品的两种分类(即无偿代购毒品和有偿代购毒品)。简单来说,无偿代购毒品行为就是代购者在购买毒品后向购毒者转让毒品时没有赚取丝毫利润;而有偿毒品代购行为是指代购者在购买毒品后,向购毒者转让毒品时赚取少量利润或者截留少量毒品。[1](一)代购毒品行为不构成犯罪认为代购毒品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学者所持的观点是,在无偿代购毒品案件中,吸毒者和代购者之间往往有着特殊的社会关系,例如有血缘
法制博览 2023年16期2023-09-03
- 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为“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毒品市场开始花样翻新,新型毒品不断出现,青少年被引诱和怂恿吸毒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包括新型毒品犯罪在内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警惕死藤水等新型毒品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新型毒品翻新变化快,检察机关办案中经常会涉及“咔哇氿(含γ-羟丁酸成分)”“死
上海化工 2022年4期2023-01-16
- 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否必须实际查获毒品
(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在某宾馆房间,陈某某交付约9克甲基苯丙胺和1小包辅料给王某某,王某某当场与陈某某等人吸食了一部分。公安民警于当日在该宾馆房间将王某某、陈某某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8.3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0.2克,不含毒品成分的辅料0.93克。王某某到案后,另供述曾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话联系陈某某后,在某宾馆房间内分别以260元每克、50元每粒的价格向陈某某购买了10克甲基苯丙胺及30粒价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付给陈某某4200元(含100
中国检察官 2022年6期2023-01-08
- 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否必须实际查获毒品
(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在某宾馆房间,陈某某交付约9克甲基苯丙胺和1小包辅料给王某某,王某某当场与陈某某等人吸食了一部分。公安民警于当日在该宾馆房间将王某某、陈某某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8.3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0.2克,不含毒品成分的辅料0.93克。王某某到案后,另供述曾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话联系陈某某后,在某宾馆房间内分别以260元每克、50元每粒的价格向陈某某购买了10克甲基苯丙胺及30粒价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付给陈某某4200元(含100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2年3期2022-04-13
- 对运输途中持有毒品行为的认定
向前 王 震运输毒品的前提是持有毒品,只有持有了毒品进而才可能实施毒品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持有行为”包括对毒品的携带,如果行为人携带毒品驾车外出,使毒品处于运动之中,此时对毒品的持有便成为“动态持有”。可以看出,动态持有行为与运输行为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的重合,由此使理论界与司法部门对运输途中持有毒品行为的定性争议不断。为此,有必要寻找合理界定运输途中持有毒品行为的主导因素,以消解分歧,形成共识。一、典型案例及当前的定罪困境(一)典型案例案犯徐某某(吸毒者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2-05
- 运输毒品共同犯罪的认定
告人石某某以贩卖毒品为目的联系安排被告人高某某、杜某某,海某联系安排被告人彭某某至云南省景洪市。后石某某安排高某某、杜某某、彭某某偷越至缅甸,要求三人以口吞、塞肛门的方式将甲基苯丙胺藏入体内,并许诺按照各自藏入体内的毒品数量分别支付报酬。后又安排三人偷越回景洪市,准备乘飞机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3月10日9时许,公安机关在景洪市嘎洒机场将高某某、杜某某、彭某某抓获。民警将三人带至医院检查并将体内的毒品疑似物全部排出。经鉴定,高某某体内排出的84粒毒品疑似物,
法制博览 2021年3期2021-11-24
- 毒品代购行为的定性分析
——以C市A院类案为切入点
05200)一、毒品代购类案办理困境毒品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毒品贩卖是毒品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国打击毒品犯罪的重点。在国家对毒品犯罪持续高压打击下,毒品犯罪涉案人员的反侦查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其行为更加隐蔽,手段不断翻新,辩解理由也更加多样。近期,A区公安局向A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贩毒案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否认自己有贩卖毒品的行为,辩称只是帮助朋友购买毒品,其收取的毒资全部用于购买毒品,即“代为购买”。以A区近期
法制博览 2021年34期2021-11-24
- 寄递型运输毒品罪既遂标准辨析
某利用快递方式将毒品从云南寄回重庆市的行为定性为运输毒品罪并无争议,但对于彭某运输毒品的犯罪形态是既遂还是未遂,存在较大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彭某系运输毒品罪未遂。虽彭某已将隐藏好的毒品交给快递员,但毒品尚未到达彭某寄件目的地,故彭某寄送毒品的行为仅属于着手运输毒品,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查获而未得逞,应当认定未遂。第二种意见认为,彭某系运输毒品罪既遂。彭某有运输毒品的犯意,其为了将毒品通过快递运输,在自行隐匿包装毒品时,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既遂。第三种意见认为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12期2021-03-22
- 淮南四院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活动
和促进青少年远离毒品、健康成长,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防范毒品的意识,5月25日下午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维持治疗门诊的工作人员前往淮南市谢九小学开展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主要以了解毒品知识、知道毒品危害、拒绝毒品诱惑等三大部分开展,就禁毒有关的知识做了详细的介绍,强调了认识毒品远离毒品的重要性,针对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青少年怎样远离毒品、如何防范毒品等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以血的教训、铁的事实告诫同学们认
安徽医专学报 2020年3期2020-12-25
- 从供需法则看“严打”毒品犯罪刑事政策
一 我国“严打”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及其实效我国《刑法》第357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除了会严重损害吸食者的身心健康、摧毁其意志、破坏其家庭外,同样还会使毒品吸食者成为诸如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其他财产性犯罪的犯罪人,丧失理智的毒品吸食者甚至还会触犯伤害、杀人等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可见一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毒品犯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2020-03-26
- 毒品犯罪专题研究
刑事审判业务中,毒品犯罪占有很大比重。从司法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一审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占当年全部刑事案件的10.54%;2016年至2017 年,每年一审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均在 11 万件以上,被告人人数均在12.73万人以上,其中,判处5年以上重刑的人数达4.61万人(占毒品犯罪总人数的21.48%)。虽然无从得知每年毒品犯罪的死刑人数,但可以肯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排在死刑适用主要罪名的前列。毋庸讳言,目前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的问题不少,如法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1期2020-01-08
- 运输毒品行为的限缩解释
钢一、问题的提出毒品犯罪历来是我国刑事打击的重点。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不仅规定了众多与毒品相关的犯罪行为,还为之配置了普遍较高的法定刑。其中,《刑法》第347条更是对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了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相同的可罚性。纵观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关于毒品犯罪的刑事立法,将运输毒品单独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并不多见。〔1〕参见曾彦:《运输毒品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页。但在我国惩治毒品犯罪的司法实务中,运输毒品罪却具有举足轻重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1期2020-01-08
- 抵御毒品,健康成长
毒品是杀人嗜血的尖刀,毒品是置人于死地的魔鬼,毒品是消灭意志的催眠剂,毒品是家破人亡的魔窟,毒品是堵住前程的魔咒。她是一个花季少女,为人们口中所谓的爱情而堕落。由于始终都没法振作,她便开始寻找一些让自己可以振奋的方法。当听到“毒品”这个名词时,她开始跃跃欲试。她与毒品“相遇相知”之后,从乖乖女沦为暴躁、蛮横的女痞子。毒品使她爱上了钱,让她不得不成为毒品的牺牲品,走上了风尘女子这条道路。她落寞之际,独自一人在街头痛哭。后来,她遭人嫌弃,只能不停向父母伸手,甚
作文评点报·初中版 2019年28期2019-10-11
- “向毒品说不”需从青少年抓起
《2017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吸毒人员255.3万名,其中18岁以下青少年1.5万人,年龄最小的12岁。除了传统毒品,通过改变形态包装、花样不断翻新的新型毒品也正悄然入侵,青少年群体尤其容易“中招”。由于对毒品的危害认知有限,很多青少年涉毒之初都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尝试一下不会上瘾,尤其是新型毒品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很容易让一些没有辨别力的青少年“入坑”,从而毁了他们的一生。据专家介绍,传统毒品主要破坏人的免疫功能,损害
作文周刊(高考版) 2018年35期2018-12-21
- 我们的青春拒绝毒品,我们的生命拒绝毒品!
“毒品”这个词,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了,但过去我们对此并不够了解。我上网查阅资料,对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毒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麻醉药品,如鸦片、海洛因等;另一类是精神药品,如大麻、冰毒等。有人把吸毒者称为“瘾君子”,不论哪类毒品,吸一次便会上瘾,沾上了就很难戒掉。吸毒对人体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吸毒者都面黄枯槁,瘦骨嶙峋,不仅会失去健康,甚至会失去生命。毒品对社会的危害也很大。有人为了弄到毒品,不惜变卖家产,导致妻离子散失去家庭;有人竟去盗窃抢劫,以身试法,走上犯
中国火炬 2018年6期2018-11-19
- 请正确认识新型毒品的危害!
毒品这个白色恶魔,不知吞噬了多少宝贵的生命。随着新世纪的来临,一种新型毒品悄然蔓延、肆虐。对于鸦片、海洛因、大麻这些传统毒品及其危害,几乎是路人皆知,但目前出现的很多新型毒品,好多人都不了解它的危害性,一不小心放松警惕,就染上了毒瘾,害人害己。新型毒品的危害让我们来揭开这个披着美丽外衣的恶魔的真面目。三只实验白鼠,一只注射白水,两只分别注射相当于人服用2片和3片摇头丸药量的毒品。不久小白鼠就出现了不同反应。注射水的很安静,这只药量小的不停移动,那只药量大的
奥秘(创新大赛) 2018年4期2018-07-06
- 刍议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适用
阳)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概念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我国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凡非法涉及毒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在我国目前现行刑法的毒品犯罪体系中非法持有毒品罪具有补漏性和保底性的地位,有利于将持有数量大的毒品,无法证明行为人进行其他毒品犯罪的,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从而打击毒品犯罪。换言之,当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其他毒品犯罪的罪名,就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现行《刑法》第384条和2015年毒品犯罪武汉会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2018-01-22
- 新型毒品
内列入管制的新型毒品的种类数,比起已知的近千种可以用于替代毒品或制作毒品的化学品来说,并不多。由于生产未列管的新型毒品不能追究刑责、列管之前生产的不能追究刑责、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难以追究刑责,新型毒品成了制毒、贩毒者前所未有的一片广阔的处女地。在这种背景下,某些高校教授、高材生纷纷成为“绝命毒师”,引领着毒品犯罪的潮流。新型毒品如同流行歌曲一样,未列管时流行一时,列管后销声匿迹,新一轮的毒品又来接班,如此循环。禁毒部门只能不斷追击,展开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方圆 2017年8期2017-05-04
- 合成毒品问题日益严峻
官方称中国的合成毒品问题日益扩大 中国政府周一表示,中国正面临严峻且日益扩大的毒品问题,尤其是国内合成毒品滥用和制毒活动增多,此类毒品已成为全球范围的重大健康隐患。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刘跃进表示,2016年中国查获的冰毒、氯胺酮和其他合成毒品同比激增106%。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境内制造、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突出——此类物质与毒品的作用相似,但能够利用法律的漏洞。刘跃进在周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国内制造合成毒品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毒品消费市场以及滥
环球时报 2017-03-282017-03-28
- 吸毒人员“购买毒品过程中”的认定
恩吸毒人员“购买毒品过程中”的认定文◎肖恩*吸毒人员异地购买毒品时,经常涉及运输的问题。现行规范性文件对于吸毒人员运输毒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但有客观归罪的偏离倾向。对吸毒人员涉及运输毒品时的罪名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一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着重考虑毒品流向及扩散程度,并准确认识购买过程中的问题。吸毒人员 购毒 运输 非法持有[基本案情]2015年9月的一天,常住贵州省甲县的刘某和重庆市乙县的张某通过电话约定,刘某以10000元的价格向张某购买毒品
中国检察官 2017年8期2017-01-25
- 为分食毒品而帮他人代购毒品的定性
向钟某某购买2克毒品冰毒来吸食,并承诺购得毒品冰毒后,会分一部分毒品给杨某吸食。杨某表示同意,并到钟某某家中以900元的价格向钟某某购买了2克毒品冰毒,后杨某将毒品冰毒拿给唐某,两人准备分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对代购者以贩卖毒品罪立案追诉。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
东方教育 2016年19期2017-01-16
- 近1/4欧洲人一生中至少吸1次毒
一生中吸食过一次毒品。在欧盟最流行的毒品是大麻(1930万人)。按“流行程度”排名第二的是可卡因,有340万人曾经服用,排名下一位的是摇头丸,品尝者有210万,再往后的是苯丙胺类毒品,它曾被160万欧盟公民使用。报告称,在人的一生中滥用毒品最频繁的国家是丹麦、英国和法国。此外,委员会证实,在欧盟对海洛因和鸦片类合成毒品的滥用水平较低。以海洛因为主的鸦片类毒品年均使用率占15-64岁总人口中的0.4%。但这类毒品造成最高的致死率、因滥用毒品导致患病率和治疗花
世界博览 2016年6期2016-04-26
- 毒品再犯疑难问题研究
401120)毒品再犯疑难问题研究朱金阳(西南政法大学 应用法学院,重庆401120)《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刑法都规定了对毒品再犯从重处罚。但是,对于毒品再犯的成立条件,特别是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的成立条件做了一些限制以后,毒品再犯的成立条件应如何理解,仍有值得讨论的地方。为此,讨论了以下问题:未成年人符合相应的条件能否按毒品再犯从重处罚?成立毒品再犯是否必须以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为前提?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6年8期2016-03-27
- 毒品犯罪疑难问题认定
文◎郭莉*毒品犯罪疑难问题认定文◎郭莉*非法持有毒品罪中“持有”的根本含义是对毒品保有管理、支配的权利。购毒者对于运输途中的毒品也可进行事实上的支配,进而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行为人知晓犯罪并不等于参与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主观意思联络和共同犯罪行为,否则不能认定。持有运输毒品共犯[基本案情]2014年10月3日上午,被告人张某某(吸毒人员)打电话给曾某某,请曾某某为其购买一样东西(指冰毒50克),并希望将冰毒带至天津。曾某某随即答应,要求张某某先将购
中国检察官 2016年20期2016-02-11
- 毒情严峻
习近平强调,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保持对毒品的“零容忍”,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此前一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2014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报告全面介绍了全球毒品问题的挑战与中国毒情发展的趋势,可以说从这份报告的数据解读来看,我们面临的毒品形势是十分严峻的。对普通民众而言,在了解这份毒品形势报告的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禁绝毒品不仅是公安武警等部门的任务。抵制毒品侵蚀,对毒品亚文化保持高度的警惕,要从“我”做起。整理/杨 江 制图/刘绮黎
新民周刊 2015年26期2015-09-10
- 互易毒品行为的性质及犯罪数额认定
靖655011)毒品互易(互易毒品)是一种新型的毒品交易方式,在刑事司法中,对其性质的认定、定罪后犯罪数额的计算存在一定的困难。将以毒品换取物品、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偿还债务等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犯罪中的贩卖行为,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已无争议。对于互易毒品行为的定性,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互易毒品行为的性质及其犯罪数额的认定有待于探讨。一、互易毒品行为的概念及定性分歧(一)毒品互易的概念毒品互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毒品互易是指行为人双方用类别、质量以及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3期2015-03-26
- 吸毒者非法持有毒品相关问题研究
0046)在惩治毒品犯罪过程中,有关吸毒者毒品犯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有较高比例,这与吸毒泛滥的现象密切相关。如何惩治和认定吸毒者非法持有毒品行为,是目前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拟对吸毒者非法持有毒品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能够准确认定吸毒者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实现公平正义。一、吸毒者非法持有毒品行为理论之争吸毒者基于自己吸食、注射毒品而非法持有毒品,对于吸毒者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该如何确定其性质,刑法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主要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2期2014-03-13
- 代购毒品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650214)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侵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会给国家、民族、家庭、个人带来无穷无尽的危害,是世界各国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①许渭生:《边境管理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60~262页,2004.毒品犯罪的表现形式异常复杂,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通过调查、分析和研究,以边境地区为例,在许多毒品案件中,存在许多例代购毒品的情形,而这些情形在实践中又有不同的复杂表现,给司法机关的执法带来诸多问题和困难。②梁彦军,何荣功:《贩卖毒品罪认定中的几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2期2014-03-13
- 主题:毒品犯罪中的毒品纯度价值之提倡*
亮伍凌戴粤主题:毒品犯罪中的毒品纯度价值之提倡*文◎刘一亮*伍凌*戴粤*案名:朱某挪用公款罪案[基本案情]案例一:2012年3月4日,甲从朋友乙处购得液体美沙酮净重180毫升[1],为了满足个人吸食量,其将所购得的美沙酮稀释至净重300毫升。当晚8时许,甲持当日A地至B地的火车票欲进站候车,在通过安检口时,因身份证报警被值勤民警查获其所带的300毫升美沙酮。甲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A地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案例二:2013年7月3日,丙和丁从C地各购
中国检察官 2014年24期2014-02-03
- 运输毒品罪疑难问题辨析
30072)运输毒品罪疑难问题辨析古加锦(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为了打击和遏制毒品犯罪,我国刑法应该保留运输毒品罪,应根据案件的证据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区别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动态有位移的持有还是静态无位移的持有;主观上是为了流通还是吸食;毒品数量是否达到较大以上。运输毒品罪的主观要件内容:运输毒品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且大部分是间接故意;明知毒品包括确切地知道是毒品和很可能知道是毒品;运输毒品罪的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认
海峡法学 2012年2期2012-08-15
- 为他人购买毒品且克扣供自己吸食如何定性
阮 兰为他人购买毒品且克扣供自己吸食如何定性文◎阮 兰[案情]戴某平日吸毒,且认识许多吸毒的“朋友”和认识一些卖毒品的人。其经常为他人代购毒品,都是委托人直接把钱给戴某,戴某购得毒品后,再将毒品交给委托人,通常没有获得金钱上的好处。但是,戴某经常从代购的毒品中克扣一部分供自己吸食,将剩余的交给委托人。本案争议焦点,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速解]本文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首先,应区分戴某的行为具体是代购毒品的行为还是居间介绍毒品买卖的行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4期2012-01-28
- 为刑事特情人员介绍购买毒品行为的性质认定
特情人员介绍购买毒品行为的性质认定文◎谢杰*[基本案情]2011年4月10日,购毒人李某(系刑事特情人员)向公安机关检举朱某贩卖毒品,并称可通过徐某向朱某购得毒品。4月15日,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控制下,李某通过电话联系徐某,提出想要购买两套冰毒,徐某答应帮其向朱某联系购买事宜。徐某随后电话联系朱某,告知其有朋友要购买两套冰毒。朱某同意交易,并要求徐某带其朋友于当天晚上至A地点交易。该晚20时许,徐某带李某至A地点,并共同进入朱某驾驶的红色QQ轿车,朱某坐驾
中国检察官 2012年4期2012-01-28
- 再论非法持有毒品罪
4)再论非法持有毒品罪□ 曾文远(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毒品犯罪多以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为前提,即持有行为是一个前后可承继性犯罪的中间环节,这就导致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其他毒品犯罪的区分在理论上并非泾渭分明,在实践中也疑难丛出。从非法持有毒品罪之于其他毒品犯罪来看,其属于兜底性罪名,但这并不能意味为其他许多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出现困难提供解脱。解决这些问题,须立足于不同犯罪之构成要件的细致分析。只有如此,才能正确解决持有假毒品、吸毒者非法持
行政与法 2011年5期2011-12-25
- 介绍刑事特情人员购买毒品行为的司法认定
中,通过介绍促成毒品交易的行为普遍存在。根据介绍人在毒品交易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及其与贩毒者、购毒者之间的关系,介绍行为分为介绍贩毒、介绍购毒、为毒品交易双方介绍等三种形式。对于介绍贩毒以及为毒品交易双方介绍,由于行为人与贩毒者形成贩卖毒品的意思联络,并且客观上为贩毒者实施毒品交易起到了帮助作用,根据刑法规定,介绍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实践中争议较少。但是,介绍购毒行为定性则存在诸多疑难。介绍购毒是指行为人为买毒者介绍何处有人贩毒、如何联系贩毒者、相关毒品的价格等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5期2011-08-15
- 毒品犯罪的罪数形态问题研究
211189)毒品犯罪的罪数形态问题研究黄瑛琦 张洪成(东南大学 法 学院,江苏 南 京 211189)一、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关系一般来讲,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堵截性规定,即当行为人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主观目的无法查明的时候,往往就会保底性地追究其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当然,这必须以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为条件。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必然持有毒品,不持有毒品的走私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4期2011-04-13
- 案名:姚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主题:为吸毒者代购毒品在运输途中被查获的司法定性
:姚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主题:为吸毒者代购毒品在运输途中被查获的司法定性文◎孙 聪*一、基本案情2010年3月17日晚,在绍兴县钱清镇某宾馆附近路段,民警搜查被告人姚某某所乘坐的出租车时,当场从姚某某身上缴获所携带的5包毒品。经鉴定,该5包毒品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两小包为麻古毒品(共计197粒),另外三小包为冰毒(共计1克多),总重量为19.4克。姚某某对其持有上述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持有毒品的动机却辩称:应朋友阿军之邀,让其从宁波带200粒左右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2期2010-08-15
- 非法持有毒品罪探析
1.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重庆400031;2.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江西南昌330006;3.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非法持有毒品罪探析梅象华1,金锋2,熊明明3(1.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重庆400031;2.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江西南昌330006;3.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规定对打击举证困难的毒品犯罪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时,司法机关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0年3期2010-08-15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未遂形态认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未遂形态认定胡江(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03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包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四种行为方式,对于该罪既未遂形态的认定应当分别就四种行为方式进行具体分析。对于走私毒品罪,毒品是否顺利进或者出国(边)境是判断既遂与否的标准;对于贩卖毒品罪,应依交易双方依买卖毒品的意思转移占有为准;而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只需要行为人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即可,而不论是否将毒品运到目的地;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出毒品为既遂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2期201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