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甘青川藏区儒学教育研究

2018-04-02 10:07孙盼盼西藏民族大学陕西咸阳712082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生员义学子弟

孙盼盼(西藏民族大学 陕西 咸阳 712082)

儒学教育是指根据中央王朝政府政策法令办理的、以统治王朝官方意识形态的儒学教条为内容的各级教育。明清时期在甘、清、川藏族地区推广社学、义学、书院等儒学教育,不仅加强了中央王朝的统治,对当地社会稳定、教育发展、文化传播也产生了巨大的历史作用。

一、明朝时期甘青川藏区儒学教育

(一)藏区儒学教育的行政建制

明代儒学即地方官学,均按行政建制,设府学、州学、县学和卫学。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少数民族之所以难以臣服,主要原因是缺乏教育,只有从精神上教化少数民族,才能长期稳固明朝的统治。因此他采取了教化治国,以儒安边的教育策略。

明朝专门设立提学官制度作为专管儒学教育的督学制度。这一制度在继承元朝儒学提举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学官即‘提督学校风宪官’,简称提学,专门提督学校,南、北直隶由御史充任,直接隶属于都察院部门;各省则由按察司副使和佥事担任,隶属于按察司,往上也隶属于都察院。”[1]提学官主要职责包括提调学校、管辖生员、主持少数民族地方儒学选拔性考试等,并巡行少数民族地区,对各司儒学在学生员以及童试中的院试进行岁考或科考,然后根据选拔结果补缺。但实际上,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地处偏远,巡历困难,提督官只是让各巡官负责岁考,并报提学官知会而已,并未真正实施。

(二)藏区卫学、社学的教育目的与教育内容

藏区卫学(儒学)的教育目是为了培养贵族子弟成为封建统治集团的“士”,用其统治藏族人民。明朝兵备副使李经曾提出“天下国家之事,皆有关于士也。故古之明士,自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其所学者,亦自有道。是以风俗大同,礼乐具举,人才彬彬以出,自足以供一代之用。我国家奄有西海,教先于政,文明之化,磅礴寰宇。惟此西宁卫学之建,多历年所。”[2]证明卫学教育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才。

儒学、所学课程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史鉴、律令等。“德‘以孝悌、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文‘以‘六经’诸史为之业。’”[3]内容与国子监基本相同,要求略低。设置科目为礼、射、书、教四科。礼科包括经史、律令、诏诰、礼仪等书;射科由礼部颁定射仪,凡属朔望日,进行射击演习比赛;书指临摹名人欧、虞、颜、柳帖;数主习《九章算术》等。社学主要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普及读物。讲学内容可稍有变动,比如西宁府儒学,开设的主要课程一律符定,顺应科考目标,都是经典的儒学教材,包括《大学》《论语》《孟子》等等。

(三)师资、生员及待遇

卫学教官每所府学设教授1人,训导4人;州学设学正1人,训导3人;县学设教谕1人,训导2人。教官等一般由下等举人或贡生充任。例如西宁府学内设有一名教授,一名训导;西宁县学内设一名教谕;大通县懦学具学设训导一人,专司课士。

明代规定地方官学生员分计划内招收廪膳生,有伙食供应;增广生,仅有学籍,无伙食供应;附学生员,既无学籍有无伙食供给等三种。藏区卫学,招收藏族及其他民族的武人子弟。西宁府学学生一年一贡,廪生四十缺,增生四十缺。每岁考取文武生各十二名,科考取文生十二名。西宁县学学生三年一贡,蕉生二十缺,增生二十缺;每岁考取文武生各八名,科考取文生八名。破伯县儒学学生三年一贡,廪生二十缺,增生二十缺;每岁考取文武生各八名,科考取文生八名。学生六年一贡;大通县懦学每岁考取文武生各六名,科考取文生六名,廪、增生二缺。

明朝扩大土司地区的儒学教育。由于国学收纳的土司子弟有限,明政府便仿照府、州、县学,在土司地区推广儒学,选土司子弟入学,教之。在土司地区由于语言障碍,明政府允许用本族人为教职,云南、四川等民族地区均有土司做教官的例子。明政府为了让土司更好地为其效力,特别重视土司继承人的教育,甚至规定了不入学不准承袭,并且土司地区开科取土,奖励土人入世。土司子弟为了承袭、世传绶印和增强统治能力、增加威望,便努力学习使用汉文化。

(四)儒学教育的经费及支出

明朝藏区儒学教育的经费依靠赋税收入。洪武年间,各州、府县都设有学田,明代府、州、县儒学教官与生员的学粮一般取自各地田赋中的存留部分。虽然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办学需求的状况,以及儒学教官和生员状况各不同,但总来说儒学存粮,除了教官的傣粮,便用于廪膳生员的月食。除了依靠赋税收入外,还有私人的捐赠。

经费的支出主要是用于教官的俸粮与生员的廪膳、考试和管理费用和校舍的修缮等。明代地方学校教官、生员的廪粮或廪银按规定由各地方存留田赋支付。九品府学教官廪粮60石,县学教谕及训导等没有明确的记载廪粮数额。又如四川的生员每月1石米;云南的生员每月3斗米,后增至6斗。由于风雨的剥蚀和其他灾害的损伤,校舍和儒学内的各种设施需要经常进行修缮。西宁卫儒学经历了多次修缮、扩建和改革,尤其是嘉靖时兵备副使李经主持的重修,“缘斋之掖为号舍五十楹,为学宫舍二十余楹,牲舍三楹。右为射圃厅五楹,缭以垣墙吗,益以丹碧。”[4]不仅将部分屋顶换成瓦顶,还扩大了规模。

二、清朝时期甘青川藏区的儒学教育

(一)儒学教育的扩大和发展

甘、青、川藏区的儒学,亦称官学。官府在府、州、厅、县都设儒学。直隶厅官学,同州、县学属同级。藏区的府、州、县的学员均有定额,儒学学员大都来自汉族官吏地主子弟,藏族极少。清代,凡学皆设官学以课士,府学曰教授,州学曰学正,县学曰教谕。每所儒学,还设有训导,府学设3-4人,州、厅设2-3人,县学设1人。

儒学的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为清代“广教化事”,培养藏族等少数民族贵族和官吏子弟以为“士”;教学内容严格按照规定以儒学为中心,官学都开设《御纂经解》《性理》《诗》《古文辞》《十三经》《二十二史》等课程。藏区儒学也以此为基础,突出某些重点或做些消减与变通。藏区的儒学考试制度沿袭明朝制度。

(二)社学、义学和私塾教育

清代在甘、青、川藏区府、厅、县均设有社学和义学,藏区社学和义学的主要招收城镇和农村中的小地主子弟,藏族土司和头人子弟,富裕手工者即商人子弟,农牧民极少。其中城镇义学中,汉、回子弟居多。按照清朝的统一要求,藏区社学和义学的课程多为启蒙教材。如《百家姓》《三字经》等科目,主要是掌握儒学的基本知识。社学和义学的学制一般为6-7年,分为启蒙教育和儒学初步经典两个阶段。一般藏区子弟,毕业后没有升学的机会。但极少数地主、农奴主和官吏子弟,可入州、县儒学(官学)或书院深造。

私塾作为官学的补充在藏区亦有发展,清前期在甘、青、川三个地区的的土司衙门,为培养自家子弟请教师讲习。学生主要是汉族军官、商贾和手工业者子弟,也有藏族土司、头人子弟。学习内容为藏文、算术、正字法、文法等,学制七年,相当于小学。教师的教授方法主要是解词语,讲大意、背书、读书、练写字和做算术练习、写作文等。学生需向老师交些布、茶等礼物,还需缴纳一定学费,并主动去老师家做些服务活动。

(三)甘青川藏区书院教育

书院是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后来逐渐被清朝统治者控制,成为官学的一种,纳入科举制。教育目的“是为了推行崇儒尊经,推崇朱程理学,以德行为先,纲常为本,礼让廉耻为重,教化为原,培养藏区藏族及区内其他少数民族封建统治人才”[5]招收对象是义学毕业生,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小学集注》等为基本教材。书院有地方管理,经费由官府拨发,各省督抚学臣掌握着书院师长的任免权,由地方选录、考核书院生徒。自清朝以来,“洮州厅有进士2人,举人12人,武举11人,其余岁贡、恩贡、拔贡、副贡、优贡也都有,如按民族出身,除汉族、回族外,也有藏族。”[6]

(四)儒学教育经费及支出

清朝时期儒学教育经费来源多样,主要来源是官绅捐资以及官员直接拨给土地收租谷、租银,或直接征收捐税。这些教育经费大都大多用于修缮学校、购买学田及教育经费。筹集形式复杂多样,比如松潘厅建有松潘儒学、岷山书院、锦屏书院和两所义学,其经费主要筹方式是每年所收麦租、商铺租银、茶家利银及捐赠等。比如康熙年间,总兵周文英在文庙附近建五所铺房,每年收租银约五十两;光绪年间,同知黄汝楫将两千余两茶叶收取利息,每年收利银二百四十两。

儒学教育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学校的修建、教官及生员费用以及祭祀费用,此外包括图书的费用、杂役人的薪金以及考试费用等。比如刘廷恕修缮岷山书院,历时三个月,消耗两千四百余金,具体项目的花费不知。儒学教官的俸银大概为每年四十两,如汶川儒学教官每年俸银四十两;理番厅教官每年俸银四十两。儒学生员每年可以支领饩银,松潘廪生有廪生二十人,每年支出饩银六十余两,开支也不算小。

三、结语

明清时期甘、青、川藏族地区的儒学教育发展与官方的引导、支持密不可分,并形成了完整的系统和规模,与中原相比,藏区儒学教育的发展十分薄弱,发展速度也很滞后,主要是受到地理位置和复杂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但不可否认的是,儒学教育为藏族地区的全面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一方面在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方面起来很大的作用,在藏区尤其是农业区藏族群众中,迄今仍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社会风气,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中央政府在藏族地区的统一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为重要的是,甘、青、川藏族地区的儒学教育促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及藏族地区的发展和进步,并为藏族地区的建立输送了新鲜的文化血液,为近代藏族地区的文化与教育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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