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藏族聚居区居民民族认同的思考

2018-03-31 18:27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聚居区族群藏族

吴 翔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松动和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日益增多,民族矛盾和民族摩擦日益减少,民族认同逐渐增强,各民族之间出现了和睦团结共建社会主义美好大家园的局面,我国出现了连续几十年的经济连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形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国家综合实力稳步上升,中华民族在复兴之路上大踏步前进。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困惑乃至国际骚扰,时不时抬头的民族分裂思想和势力是其中不可小觑的问题。要破解民族分裂势力的骚扰,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认同,从地域意义上来说,强化藏族聚居区居民的民族认同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那么,如何强化藏族聚居区居民的民族认同呢?

一、认识民族概念,了解民族建构过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民族概念的溯源

人类社会很早就结群而居。在中华这块古老大地上,首先出现的是以血缘、亲缘作为联结纽带的氏族和氏族联合体。因此,在中国古籍里,经常使用“族”这个字来代指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一群人员的组织体。《尚书·尧典》记载的“有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中记载的“及系,灌夫罪至族”,均是指在一个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具有一定血缘或者亲缘关系的群体组织。将 “民”和“族”组合为一个新词,作为一种超越血缘、亲缘的,较大地域范围内人群总称的近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则是二十世纪初期的事情。“1903年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梁启超把瑞士-德国的政治理论家、法学家JoKo布伦奇利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来以后,‘民族’一词便在中国普遍使用起来,其含义常与‘种族’或‘国家’概念相混淆,这与西欧的民族概念的影响有密切关系。”[1]

现在学者们大多认为汉语“民族”一词与英文的“nation”相对应,具有特定的现代政治含义,即民族与现代国家建构相连。“现代‘社会’是立存于民族-国家体系中的民族-国家”[2],这种民族国家的建构和相应的民族主义运动,“谋求民族界限与政治界限的相互统一”[3],强调国家建构的民族认同。因此,在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中,欧洲各国均在其领土范围内,努力在具有不同血缘、亲缘的若干群体中建立共同的政治认同、文化历史认同,大力推进国家和民族的同构化,使领土范围内的所有成员都认同同一的民族身份。通常,人们一般将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视为民族国家建构的开始,它肇始于欧洲,流传于世界,并进一步影响到世界各地的民族国家建构进程。

(二)中国的民族国家建构

清朝后期,王朝的高层统治者和社会精英也不自觉地开始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过程,一方面是强调“满汉一家”“满蒙一家”“中华臣民”要共同抵御外夷;一方面是加快推进边疆地区的政治整合,如川滇地区的“改土归流”、西藏地区的“新政”、内蒙古和新疆行省的建立、东北地区的“移民实边”等,以防止帝国的分裂。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特别是洋务运动的开展,肇始于欧洲大陆的民族观念和民族国家理念也悄然涌入中国,并首先对中国的思想精英和政治人物产生影响。20世纪初,自梁启超使用“中华民族”概念以来,中国思想界对何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包括的人群范围等进行了长时段的讨论,伴随着讨论,“中华民族”作为全体国民的指称逐渐为大家接受,孙中山、毛泽东等政治领袖也开始在其讲话、著述中使用这一词语来指称全体国民。

(三)1949年后民族理论、民族制度的调整及后果

1949年后,中国以前苏联为师,在方方面面均模仿前苏联的做法。在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和前苏联民族政策的影响下,中国中断了通行的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转而效仿前苏联民族制度,在1950年代开始了对全体国民按照居住地域、使用语言、经济活动方式、心理情感认同等几大标准的相互参照,将其划分为不同的民族,整个民族识别工作一共划分出了56个民族,客观上把中国建成了一个“多民族联合体”,并在“民族”概念上出现了一个双层结构:上层是“中华民族”,下层是56个“民族”。56个民族的划分,使得各个民族内部增强了情感认同和文化认同,同时也加大了不同民族之间的情感割裂和文化排斥,随后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又赋予了除汉族之外的其余55个人数相对较少民族各项优惠政策(如高考加分、定向招工提干、宽松计划生育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共同繁荣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客观上也强化了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加之长期以来我国主流媒体和宣传教育机构在报刊和讲堂上仅仅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共同心理认同)进行介绍,结果使包括汉族在内的国民把对“民族”的认识定位于56个民族,而不是包含所有中国人的“中华民族”。显然,这样的民族意识是不利于全体中国人对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高度,多次强调要做好民族工作,增进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工作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创新,对强化包括藏族聚居区居民的民族认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观念上,包括藏族聚居区居民在内的全体国民都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树立起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一个命运共同体的观念。56个民族之间在政治上应团结统一,在文化上应相互学习,在经济上应相互依存,在情感上应相互亲近,民族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各民族才有未来,中华民族才有希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会指日可待。在实践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着力消除民族隔阂,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以及一切民族歧视、民族隔阂的言行,旗帜宣明地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着力增进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二、加强藏区聚居区居民与其他民族(族群)之间的交流

加强民族(族群)交流是消除民族(族群)隔阂,增进民族(族群)理解、促进民族认同的重要手段。当前,加强藏区聚居区居民与其他民族(族群)之间的交流应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藏族与其他民族(族群)之间的文化交流

加强民族(族群)间的文化交流是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认同的一个重要途径。每个民族(族群)的文化都记录着各民族(族群)自古到今在改造主客观世界中的一切创造和努力,每个民族(族群)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文化遗产。民族(族群)文化传统的不同,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宗教观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常常影响着不同民族的人民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认识的一致性。因此,加强民族(族群)文化交流,增进不同民族(族群)之间的相互理解,达成共同的认识,在我们这个多民族(族群)国家就显得极其必要。藏区聚居区的居民由于相同民族(族群)的人相对集中居住,在日常生活中和其他民族(族群)的文化交流相对较少,在一些交通落后的聚居区,一些居民甚至终其一生都没有和其他民族(族群)进行文化交流的机会,当地基层精英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其文化交流也多倾向于同族、同宗教信仰群体之间的交流,一些人甚至藉此到境外参加佛事活动,这样的交流模式极易受到藏独分裂势力的影响,这些人回到当地,如果对带有藏独色彩的宗教活动加以宣传,会严重影响到民族稳定。为此,政府应主动为聚居区的居民创造文化交流的条件,搭建文化交流的桥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将包括汉民族(族群)在内的其他民族(族群)的戏剧、歌舞、文学影视作品、服饰衣物等推广到聚居区,将藏族戏剧、歌舞、服饰衣物、文学影视作品等推广到其他民族(族群)地区,组织聚居区的基层干部、意见领袖、群众代表到内地考察参观学习。组织开展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之间的交流,组织藏传佛教各大教派的高僧大德到内地弘扬佛法,开坛讲座,同样组织汉传佛教到藏族聚居区交流沟通,促进了解与融合。

(二)加强藏族聚居区居民与其他民族(族群)之间的人员交流

民族(族群)交流首先是不同民族(族群)之间的人员交流。为加大藏族聚居区居民与其他民族(族群)之间的人员交流,首先应进行政策调整,逐步取消鼓励藏族居民聚居的政策措施,代之以大力提倡藏族群众到内地读书、置业、工作和定居的政策,鼓励藏族和其他民族(族群)之间的婚姻互通。对条件艰苦的地区如海拔高、生活资源缺乏的地区的藏族居民实施移民计划,逐步迁移到海拔较低,生活资源丰富的地区,甚至迁移到藏族自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生活工作。作为中国内地的特大都市和宜居城市,目前成都市的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都江堰等地已经有大量的藏族居民购买房屋,并在此生活工作,或贮备自己退休后在此居住,或是为自己子女大学毕业后在成都工作打好基础,但这只是藏族居民中的少数精英人物的个人行为,这些人以藏族干部、知识分子、商人居多,普通的藏民很少在内地买房置业。其实大部分聚居区的藏族群众并不缺乏到内地买房的经济条件,藏区一个普通的藏族家庭,通常有几十只到数百只牦牛,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此外还有从事旅游等方面的收入,这些收入折现是完全可以在成都等地买房并生活的,但普通藏族居民囿于观念、知识、技能的限制,对离开藏区依靠其他职业生活存在疑虑。为此,政府应该从政策上制定藏族居民到内地居住、就业、就学的一系列优惠措施,实施支持藏族聚居区居民到内地开办工商业、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以推动藏区居民向非藏区的流动、转移和安置。同时继续鼓励和实施汉族人员和其他民族人员到藏族地区生活、工作、定居的政策扶持力度,以促进民族融合。

(三)建立加强民族(族群)交流的语言工具,大力推广普通话

语言首先是一种交流的工具,同时也承载着族群的记忆。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家地位的提升,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出现了学习汉语的热潮,汉语已经成为国际交流的一种重要语言,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组成的藏族等少数族群更应该大力普及汉语的运用。当然,在藏族地区,藏语运用也应继续推行,并作为藏族族群记忆承载的载体而继续发挥作用,汉语普通话可作为日常交流的载体发挥作用。不必担心推广汉语运用会抹杀藏族的族群特征,因为语言、服饰、建筑、宗教等均可承担记忆族群特征的载体。须知,美国这个多种族的国家,黑人、华人、印第安人也说英语,并不见得就是种族歧视,也未见有英语消灭了黑人、华人、印第安人的族群记忆和族群特征的说法。事实上美国在“文化多元主义”的旗帜下很好地保存和发展了各少数族群的文化特征和风俗习惯。

(四)汉族干部群众在观念和政策上的纠偏

加强民族融合,促进民族认同,也需占中华民族中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干部和群众从观念认识上和宣传教育上纠偏。一直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在汉族民众中普及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的力度较弱,许多汉族干部群众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国情并不了解,汉族地区的中小学学校教育对少数民族地区风俗习惯、宗教文化传统的介绍和普及不够重视,汉族民众缺乏对藏区民众的基本了解。加之,一些影视节目对藏族民众及风俗习惯的片面介绍,一些别有用心之徒对藏族人民生产生活习惯的故意贬低甚至恶意诋毁,使得一些汉族干部群众从心里对藏族民众持排斥的态度。藏族群众在内地旅游、消费、购物的过程中由于语言、习惯等差异感受不便。一些来到藏族聚居区旅游、生活、工作的汉族群众对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尊重,言谈交流中有意无意透露出民族优越感,这些都极不利于民族的交流和融合,有损于少数族群对中华民族的认同,需要我们及时关注和纠正。

三、培养藏族聚居区青少年的民族认同感

(一)加强聚居区青少年的民族认同教育

民族认同和自我认同一样,都是个体在不断的社会化过程中完成的。认知心理学的相关研究表明,即使是在6至7岁甚至更小的儿童,当对民族的认知还未形成的时候,也能够表现出对特定群体的情感偏好。儿童成长的环境包括同伴交往、教育输入和大众传媒、周边人群等,特别是自身接触的不同语言、肤色、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的人,是感知民族最直接的途径。儿童民族认同感大约在小学一年级开始形成。主流民族(族群)和少数民族(族群)的民族认同感是不同的,就中国大杂居、小聚居的少数民族分布特征的国情而言,他民族成员,特别是主流民族(族群)对本民族(族群)的认同态度直接影响本民族(族群)的民族认同和文化适应。因此,教育中要特别关注青少年学生民族认知冲突带来的心理不适。小学阶段可能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民族认同感的关键期。对于民族历史、礼仪、风俗习惯等民族相关知识的认识与儿童的民族认同感成正相关,并且可以通过民族教育得到加强。

因此,应考虑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课程,课程内容需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56个民族发展到现在都已成为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一个民族共同体;各民族之间虽然存在文化传承、历史记忆、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各族之间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在当今的国际竞争格局中,中华民族全体成员必须作为一个整体紧密团结、合作奋斗,才能共创共同的美好未来,才能共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列。

(二)加强聚居区青少年与其他民族(族群)之间青少年的交流与合作

不同民族青少年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是消除民族隔阂、形成共同民族认同感的重要途径。为此,应尽量缩减直至取消单一民族组成的民族小学、民族中学。在藏族聚居区建立的学校采取有教无类的观念,任何民族的学生都可进入学校就读并实施一视同仁的对待政策。同时,应尽量输送藏族聚居区的学生进入内地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普通大学就读,继续在四川藏区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并将这一模式向其他藏区推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藏族青少年中进入内地学习的各种类别学校的学生,鼓励他们毕业之后留在内地生活和工作。此外,也应从政策上继续鼓励其他民族学生毕业后进入藏区地区工作和生活。此外,在暑期,大力举办各民族中小学生的暑期同心营活动,组织各民族学生深入全国各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观察体验、实践锻炼中携手共书友情、共同成长,让藏族聚居区的青少年从小就生活在多族群的环境之中,建立和牢固树立对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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