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课背景下公安院校教学改革路径初探

2018-03-06 02:56张涛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8年11期
关键词:慕课教学改革

张涛

摘要:公安院校教育教学长期以来面临着教学内容难以满足现实需求、教学资源缺乏、教学形式单一、评价模式僵化等困境。在普通高校已经积极开展慕课建设和应用探索的今天,公安高校也应尽早搭上教育信息化的快车,将慕课引入高校课堂,从丰富课程资源、转变教师角色、改革课堂形态、优化评价方式等几个方面入手,积极改善课堂教学。

关键词:公安教育;慕课;教学改革

1引言

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安领域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警务信息化水平的持续提升,对公安工作的开展,以及公安人员的信息素养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线公安人才的教育、培训基地,各级公安院校的教育理念、方法、思路也受到了这种潮流的冲击和影响。而长期以来公安院校在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方面比较落后,已不适应信息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战需求,亟须改革。

以慕课为代表的新兴教育模式,则为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理念和方法的变革与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慕课(MOOC)是“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的简称,是一种基于网络载体,将各个学科的优质教育资源进行集中、整合、开放、共享的课程形式。其优势在于其打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改变了社会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弊端;强调将学生置于学习的主体地位,以兴趣为导向,以交流为特色,降低学习的准入要求,满足个性化需求。自2008年诞生以来,短短几年就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一股学慕课、开慕课的热潮,国内高校纷纷打造各自的慕课平台,建设和引进慕课课程,开展慕课教学。公安院校也应当顺应这股潮流,将慕课引入传统公安教育进程,改革教学方法,以满足高标准、实战化、应用型公安人才的培养目标。

2公安院校教育困境

2.1教学内容与现实需求脱节

公安院校作为培养公安实战化专门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一方面具有与普通高校相通的人才培养要求,另一方面也有自身的职业化特点。公安高等教育要求面向公安工作实践,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练掌握公安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必须立足实践,使学生在面对现实执法环境时,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处理现实问题,提升执法能力。

然而,当前公安院校主流培养模式,集中表现为重基础轻提升、重理论轻实践、重全面轻专业的思路,在教学内容上过于强调知识的理论性、全面性和基础性,将大量教学时间用在传授基础理论上,而忽视了社会现实对公安人才的需求,没有深入了解和分析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而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人才培养。结果就是,公安毕业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后,虽然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却往往难以较快地参与执法实践,而是花费大量时间重新学习实务部门的工作规则和理论的具体应用。

2.2缺少优质教学资源

传统的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课程、教材、课件、参考资料以及图书馆、案例库等。随着无线网络和智能终端的普及,师生都更加热衷于通过网络获取丰富的教学资源。然而从现实来看,公安高校教学资源却面临着“相对的多”和“相对的少”两种现状。前者是指各级公安实战部门、公安网络为师生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素材,高校也针对现实需求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因此相比普通高校来说,专业学习资源的丰富性较高;后者则是指从整体来看,公安高校教学对资源的专业性要求更高,而前述的专业资源,相对多年来在通识教育中深厚的成果积淀,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说,都相对较低。

2.3课堂教学形式单一

长期以来,公安院校课堂的主要教学形式依然是延续了多年的讲授式,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是控制、领导、传递、管理。在这种模式下,教师是课堂的“核心”,知识的流动是单向的;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接受老师的教导,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尽管近年来公安高校的教学环境、教学设施都得到了极大改善,但相应的课堂教学形式却滞后于基础条件的更新,只是简单地将板书替换成课件、将粉笔替换成鼠标,课堂教学过程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多年来,学界不断在呼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在公安高校课堂教学中,也应当适时改革教学形式,以适应时代变化和教学理念的革新。

2.4教学评价模式僵化

公安院校的教学评价,通常采用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即结合学生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末考试等方面,为之分配不同的权重,最后相加形成评价结果。这种模式沿用多年,运用广泛,应当说是一种简洁、有效的评价手段。但在信息高速流通、素质教育理念普及、学习个性化需求急速增长的背景下,这种模式已经显现出不适应社会人才培养要求的弊端。主要表现为:其一,评价形式单一,考试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通过单纯测试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来评价学习效果,难以判断学生的综合能力;其二,评价主体失衡,长期以来,教学评价的主体是教师,学生的主动性受到压制,只能被动接受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学生难以对自身产生主动、全面的认知;其三,评价过程机械化,分数作为绝对的标杆,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简单区分,这种“一刀切”的评判方式并不足以反映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

3基于慕课的教学方法改革

慕课是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最新发展成果,是传统在线课程的延续和进化,是将原本封闭的优秀课程开放给全世界学习者共享的课程模式,是顺应教育“大众化、便捷化、个性化”潮流的产物。从目前来看,慕课无法完全取代传统教育,但却可以弥补后者在学习规模、资源共享、条件限制等方面的不足,优化教学效果。

因此,公安院校高等教育也应当及时搭上慕课发展的“顺风车”,引入和建设优质慕课课程,并将其与日常课堂教学进行有机结合,发挥慕课优势,促进课堂教学教法的改革。

3.1引入慕课资源,提升学习效果

如前所述,公安院校教育资源面临着“多”与“少”的矛盾,还有很多优质教学资源,如精品课程、名师名教、案例庫等,往往被封闭在本校范围内,无法进行有效的流通、共享,导致不同院校之间水平差异较大,难以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慕课的出现恰恰能够解决优质资源的流通共享问题。高校只须将资源发布在慕课平台上,就可以方便地开放给所有同类院校的学生进行在线学习;由于慕课的富媒体特点,并不会像传统在线课程一样只是单纯的教学视频,而是更加接近真实课堂,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学习体验。例如,高校将自身的精品课程在慕课平台上开放给其他院校学生注册,使其与本校学生同步学习,最后在线测验、自动评分,从而完成该课程的完整学习流程。

此外,慕课平台还能够在院校之间搭建交流互通的通道。帮助院校之间互相交流,吸收优秀的教学方法,拓展师生视野,获取最新研究成果,进而提升学习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3.2转变教师角色,做学习的引导者

在公安院校的课堂中,师生关系长期处于一种“指挥与服从”的状态,特别是公安院校对课堂纪律、礼仪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很容易不自觉中形成严肃、沉默的课堂氛围,反而不利于活跃学生思维、激发课堂创造力。即使在普通高校中,学生上课积极性不高、课堂气氛沉闷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可见这是一个普遍问题。而慕课教学是在网络上进行的,学生对学习内容和进程的把握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思维的扩展性更高。因此教师在引入慕课教学的过程中,就可以利用该特点,转变自身角色,变“管理者”为“引导者”,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构建起自身对知识的理解。

3.2.1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

这里的“平等”并非单纯指地位的平等,而是指在慕课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的平等。如图1所示,在慕课平台上,教师与学生互为学习者,互为教授者,构建良性的互动关系,使学生可以心无芥蒂、自由地发表观点见解;然后将这种互动拓展到真实课堂;线上影响线下交流效果,线下又反过来促进线上的沟通,形成良性循环,并最终构建起师生之间在课堂内外、线上线下都能自由交流的积极氛围。

3.2.2提出开放性问题

慕课课程中除各个知识单元的教学模块以外,还有问答、讨论、作业、测验等模块。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模块,提出开放性问题供学生研究、讨论,同时对学生的研究过程进行指导,以促使学生发散思维,提升研究、整理、归纳、表达的能力。

3.2.3共同参与

前述的举措虽然有助于改变师生关系,提高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但是学生在知识储备、分析表达等方面与教师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研究过程中仍需要教师的指导。因此,教师可以将自己置于学生中间,师生共同参与问题研究,并在过程中给予学生思维方法、研究方向、实施步骤等方面的启发和引导,这样既能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问题研究,又不会再次剥夺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可以拉近师生关系,利于其他课堂教学内容的开展。

3.3改变课堂形态,开展翻转课堂教学

公安教育的传统课堂,无论是早期“一支粉笔一张桌,一块黑板加嘴说”,还是近年来“PPT走天下”的模式,其演变过程都没有从根本上摆脱“灌输”的思维,无非是从“老填鸭”变成“新填鸭”而已。要想立足新时代的人才发展需求,改变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就必须改革落后的课堂形态。而慕课所具有的网络化、自主化特征,则必然会倒逼教育者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各自的学习时间和比重,从而建立新型的课堂形态。

例如,近年来,利用慕课改变传统课堂教育形态、进行翻转课堂教学的探索不断涌现。翻转课堂最早由美国科罗拉多州落基山林地公园高中的两位教师——乔纳森·伯尔曼和亚伦·萨姆斯成功实施,并逐渐推广开来。它将传统教学流程中的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两个部分进行颠倒,课前通过观看教学视频、在线学习等方式自主获取知识;课上则进行有针对性的测试,讨论、答疑等活动。研究表明,翻转课堂与慕课的结合,有助于解决知识内化的问题,降低学习难度,促进学习效率和效果的提升。

公安教育也可以利用慕课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改变陈旧的课堂形态,发挥慕课在提高学习自主性等方面的优势,优化学习效果。

3.4实施多元评价,综合分析学习效果

“唯结果论”的评价模式长期占据着公安教育评价的统治地位,“以分数论英雄”是传统教育中最常见的评价手段。而如前所述,考试成绩并不足以判断学生真实的学习成果,相反,这种简单粗暴的评价有可能使学生陷入“平时不用心,临考求重点”以及“考前夜突击,胜过一学期”的错误思维。当然,“分数”本身并非问题所在,真正的问题是获得分数的途径,以及分数所代表的具体含义。

慕课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发展的产物,其诞生之初就伴随有高度智能化的教学管理系统。成熟的慕课平台都具有完善的学习者行为记录与分析功能,能够方便地生成学习分析报告;教师也可以自由设置活动在学习中所占的比重,建立既注重行为、又注重结果的评价模式;在学习结束后,系统能够导出每一位学生的综合评价结果,其中既包含学生的测验成绩,又包括学习的参与度、问题分析能力与表达水平等。

因此,在引入慕课教学时,教育者应当摒弃简单的考试评价模式,建立多种要素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系统:

第一,教师与学生结合,即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通过学生对自身和他人学习状态与学习效果的评价,提高学生的自我认识能力,更好地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地予以改善。

第二,自动与人工结合,即机器评价与人工评价相结合,线上学习部分由平台系统进行记录并根据设定的权重自动评分,而课堂表现部分则由人工进行评价。

第三,互评与自评结合,即学生既评价自己的表现,同时又对他人的表现进评价,这样有助于学生明确自身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发现自己相较他人的不足。

第四,感性与理性结合,即一方面根据成绩、课堂表现等进行客观、理性的打分;另一方面根据学生的态度、能力、进步程度等进行感性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更能够综合反映出学生的实际状态。

4结语

公安高等教育长期以来遵循着传统的教学模式,而优秀资源匮乏、教育与现实脱节、教学方法与评价模式的陈旧也制约着公安教育的发展。在教育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众多普通高校已经先一步开展新模式、新形态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公安院校若要追赶这股潮流,实施现代化教学改革,就必须加强对慕课等新兴教育形式与工具的研究和运用,在实践中摸索出符合公安教育实践规律的模式,走出一条适合公安教育发展的新道路。

参考文献:

[1]杨晓萍,张安琪,张贵学.慕课的发展、特性和建设探析[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2).

[2]何克抗.从“翻转课堂”的本质,看“翻转课堂”在我国的未来发展[J].电化教育研究,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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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瑩.基于慕课背景下的公安院校大学英语教学模式创新研究[J].海外英语,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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