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亲莲
摘 要: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和应试教育的压力下,我国初中生的英语口语水平普遍较低,甚至很多学生都不具备用英语日常交流的能力。因此,如何提高学生的口语水平就成了教师最为关注的课题。而英文歌曲以其朗朗上口的旋律,简单易懂的歌词,在英语口语教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逐渐成了最受教师和学生欢迎的口语练习的方式。因此,教师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就要以学生感兴趣的歌曲入手,利用英文歌曲组织口语训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口语能力和英语水平。
关键词: 初中英语;口语教学;英文歌曲
新课标明确提出,要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要让初中阶段的学生掌握日常交流和与他人交换信息、表达自身想法的能力。并且,让学生在“听、说、读、写”等方面全面发展,一直以来都是英语教学最重要的目标。但是,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英语教学的实践过程更为注重读和写的训练,忽视了听力和口语练习,尤其是口语的练习,导致学生的口语能力一直得不到提高。而英语作为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工具,其基础功能就是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让学生掌握应用英语的能力才是英语教学的最终目标。因此,这就需要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口语能力的练习,英语歌曲作为口语练习的重要课程资源,对于提高学生的口语水平和交际能力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教师要积极利用英文歌曲,为学生创建课堂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本文结合笔者的实践经验,对于英文歌曲在英语口语练习中的有效应用进行了以下几点探讨:
一、 利用英文歌曲,完成课堂导入
俗话说得好,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课堂导入作为英语教学的前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优秀的课堂导入能够有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在心理和生理上快速进入学习状态,将学生带入到相应的学习情境中去,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的求知欲,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效果。因此,教师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就要以教学的内容和特点为基础,结合相应的歌曲作为课堂导入的载体,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课堂氛围,增强学生的情感认知,让学生能够在唱歌的过程中进入教学情境,从而提高学生的口语能力。
比如:在“I like music that I can dance to”的教学过程中,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课堂的开端,笔者首先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了歌曲“Call my name”,让学生在歌曲中感受英文的魅力。这种通过英文歌曲导入新课的方式,不仅为新知的讲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还完成了学生的口语练习,提高了学生的语言能力。
二、 利用英文歌曲,进行语音练习
语音的训练对于提高学生的口语水平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并且,语音的实践性很强,它需要学生反复练习。而英文歌曲恰好能够起到训练学生语音和语调的作用。因此,教师就可以利用英文歌曲组织语音练习,帮助学生掌握正确发音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语感,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
比如:为了帮助学生掌握失去爆破、弱读等语音现象。笔者以“Jingle Bells”为例,为学生进行了讲解。首先,笔者让学生跟唱了这首歌,之后,笔者让学生自行探索这首歌中的语音现象,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最后,笔者以歌曲中的歌词为例,为学生讲解了连缀和弱读等问题。
三、 利用英文歌曲,感受语法规则
在传统的语法教学中,单纯依靠教师的讲解,很容易讓学生感到疲惫。而英语歌曲,不仅能够为语法提供相应的语境,还增强了语法教学的趣味性。并且,英文歌曲的歌词通常都是浅显易懂的,其中有很多的句子都可以反复吟唱,学生在经过反复吟唱之后,自然就会理解歌曲中的语法知识。同时,英文歌曲还能够激发人脑中的重复机制,让学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掌握歌曲中的词组和句子,充分感受到歌曲中的语法规则。因此,教师在进行语法教学的过程中,就要可以利用英文歌曲为学生创建课堂,让学生在愉快的氛围中掌握语法知识,提高自身的语言能力和口语水平。
比如:在“Were trying to save the manatees!”的教学过程中,为了让学生掌握现在进行时的用法,笔者以“Sailing”为例,让学生进行了语法练习。首先,笔者让学生跟唱了这首歌,然后让学生将歌词中的现在进行时的句子进行了重点记忆,最后笔者让学生仿写了这些句子。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掌握了语法的规则和用法,还提高了自身的语言水平。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学生提出的口语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新课标也明确要求要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因此,教师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口语教学,要积极转变自身的思想,以学生的身心发展状态为基础,利用学生喜欢的英文歌曲,为学生组织口语活动,从而增强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口语能力和交际能力,帮助学生树立起学好英文的信心,让学生能够掌握运用英语日常交流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杜胜彬.探究英文歌曲在初中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实践应用[J].学周刊,2016(24):152-153.
[2]范梅.浅析英文歌曲在初中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J].英语教师,2016,16(07):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