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亚当·斯密伦理思想的逻辑进路

2018-01-26 06:00龚长宇龚浩宇
伦理学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经济秩序斯密利己主义

龚长宇,龚浩宇

亚当·斯密(1723-1790)无疑是经济学、伦理学领域永恒的话题,按照英国学者亚历山大·格雷的说法,他是“18世纪的一个卓越的奇才,19世纪他在本国和全世界都有巨大的影响”[1](P91)。斯密的价值学说、分工理论、货币理论;他的“看不见的手”、“经济人”与“道德人”之间关系的辩难……都是经济学与伦理学说史上耳熟能详却又争论不休的问题。本文尝试着从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建构的角度去阐释和理解斯密的思想。

自由资本主义是指早期资本主义。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使欧洲历史进入了双重动力的接合,“贸易和掠夺——对财富的一场大角逐从此开始了”[2](P6)。文艺复兴运动的宗旨是人文主义,代表着正在兴起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否定蒙昧主义、禁欲主义和神学思想,使理性化、世俗化的思潮推动了人们对现世人生幸福的合理追求。文艺复兴在反对宗教神权的同时,也摧毁了一千多年来以神权为核心所建构并维系着的世俗社会秩序。宗教改革尽管使出了浑身解数,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加尔文的新教改革都无法给日益袪魅的世俗社会提供有效的价值辩护,于是新兴资产阶级力求在世俗世界中寻求解释“社会何以可能”这一时代课题,启蒙运动的序幕便拉开了。启蒙运动是继文艺复兴后的又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按照康德的理解,启蒙运动就是“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3](P22)。启蒙运动所强调的观念价值的主要维度包括:理性、自由、科学、进步、个体主义、普遍主义、宽容、人性的一致、世俗主义等等,这些范畴不仅是作为解释性的构思,同时也是社会历史的建构性力量。其中两大范畴占据主导地位,一是人类的推理能力;另一个是自然秩序。当时以牛顿为代表的科学革命确立了秩序与协调的自然秩序的基本原理。根据人类的推理能力,启蒙思想家们则努力去探寻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之可能的根据及其运行规律。其实质即是自然状态下放手追求个人利益的行动的个人,何以建构起一个相互协调的社会秩序,即自由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何以可能的问题。从霍布斯、洛克到休谟、亚当·斯密,以至于其他启蒙思想家的思想,都必然脱不开这样一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与时代主题。以霍布斯为代表的自然法理论的解决方式是认为秩序之可能就必须使人们出于理性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必须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和权威,建立起强大的利维坦即国家。只有通过

国家、通过政治权威的力量才能实现和保障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洛克则进一步看到了社会契约背后的利益及其所有制基础。霍布斯、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使国家、政府、公共权力的产生得以可能。伏尔泰始终坚持个人主义的理性主义、强调天赋人权、倡扬自由平等。卢梭通过分析财产的起源与社会分工、社会不平等以及社会冲突的关系,相信社会是自然人的本能与理性相结合的产物。人类理性有能力设计一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互协调的社会秩序。他的“公共意志”、“主权在民”思想,既维护了公共权力又捍卫了人民主权。孟德斯鸠则倾向于认为社会是一个整体结构,把社会秩序等同于社会整体结构的许多因素平衡作用的产物,个人在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作用中纯粹是消极被动的,而美德、荣誉和畏惧创造了社会统一,维持了社会秩序。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成为西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相比较而言,亚当·斯密作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主要代表,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秩序的关注和思考代表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独特性,也更加全面和深入。苏格兰启蒙运动既属于整个18世纪启蒙运动思想谱系中的有机构成,又有其自身的特性。与法国启蒙运动相比,其差别在于:苏格兰启蒙运动不像法国启蒙运动“一味强调对理性的建构,认为在此之外还应该尊重社会既有的习俗和习惯”[4](中文版序Piii)。因此更能认识到理性本身在驱动或实现社会变化方面的局限性。另外在未来社会的构建理念上,法国启蒙运动强调自由、平等、博爱;而“苏格兰启蒙思想家认为未来社会的基础是市场、法律和道德这三大要素”[4](中文版序Piii)。这也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对现代社会所做出的伟大贡献。亚当·斯密对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理解,概括地说就是由许许多多基于合情利己主义之道德基础的经济人在追求利己欲望的满足中,彼此互动、竞争,受到“看不见的手”的调适所产生的“未预期结果”。这个“未预期结果”就是后来哈耶克所谓的“自生自发秩序”,也是默顿所认为的经济人行动的“隐性功能。”作为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的斯密,就是要扮演未预期结果的“诠释者”或者隐性功能的“挖掘者”的角色,这是斯密的使命。

一、合情利己主义: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人性基础

亚当·斯密的伦理思想直接继承了哈奇森和休谟的道德情感论传统,哈奇森的情感论以至于他的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和主张,并没有对当时已经暴露出来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冲突作出解释,也“没有用自由主义把伦理学和经济学贯穿起来,并从经济关系中找到道德感和伦理原则的根据。这个任务是由斯密来完成的”[5](P233)。斯密与休谟的情感理论,总会形成共识性的理解,休谟“继哈奇森和巴特勒之后,强调了同情和仁爱的作用,试图用合情的利己主义来补充合理的利己主义”[5](P215)。同时又吸纳了洛克和曼德威尔的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基于此把斯密的道德情感论称为“合情利己主义”比较合适。斯密的合情利己主义不仅把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贯穿了起来,而且也为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秩序的建构奠定了价值基础。

首先,人类本性是利己与同情的统一。在《道德情操论》一开篇,斯密就写到:“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6](P5)同情是与利己并存的本性。同情的本义是对他人的痛苦抱有同感,说明同情是一种情感,是对他人的怜悯;同情是与他人的情感同感共鸣;同情也是评价他人感情或行为的基础,对他人的感情或行为表示同情,往往表示赞同他人的感情或行为,人们情感的一致与否就成为判断行为合宜与否的标准。同情的发生源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或者源于人们切实的生活经验,或者源于对具体情境的观察。但是并不能因此就把同情视为与行为者本人的情感完全一致,斯密认为必须站在公正旁观者的角度进行分析,秉持旁观者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在旁观者和当事人之间,同情既能增加快乐,同时也能减轻痛苦。

其次,基于同情确立的美德。现实生活中,旁观者和当事人若都做出努力,“即旁观者努力体谅当事人的情感和当事人努力把自己的情绪降低到旁观者所能赞同的程度”[6](P24),有了这样两个基础,那么就会确立起两种美德。一种美德是温柔有礼、和蔼可亲、公正谦让和宽厚仁慈;另一种美德是崇高庄重、自我克制,使得出于本性的行为服从于自己的尊严荣誉和社会规范。以此为基础,斯密又进一步分析情感与美德的内在关系,认为应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考虑个人的品质,“第一,它对那个人自己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6](P271)。与此相对应,就会形成三种美德,“对自己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谨慎的美德;对别人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正义和仁慈的美德”[6](P342)。谨慎的美德最初源于人们的利己心,约束自己以免受到伤害,谋求健康、财产、地位等方面的安全。而“自我控制”在大多数场合又几乎是由“合宜感”也就是对想象中的那个公正的旁观者的情感的尊重提出来的要求,使人们的行为举止适度,以得到他人的尊重。可见,谨慎的美德源于人的自私情感,以增进个人幸福,同时也源于对利己情感的合理控制,以达到与公正旁观者的情感共鸣,进而获得尊重。仁慈的美德是同情感的外化,是由内心生出的一种自然力量,它不受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也不能以暴力相逼。如果缺乏仁慈只会引来反感与不快。在所有仁慈的责任中,只有友谊、慷慨或慈善是最接近所谓完全纯粹的义务。第三种美德正义,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巨大力量,对它的遵守并不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它甚至可以用压力强迫人们遵守,只要违背正义就会招致愤恨并受到惩罚。“在极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6](P100)可见,同情——同情心、同情感是人所共有的本性,以此为基础并对之进行合理地调节和控制,就可以生发出谨慎、仁慈以及正义的美德。而“按照完美的谨慎、严格的正义和合宜的仁慈这些准则去行事的人,可以说是具有完善的美德的人。”[6](P308)正是这些具有完善美德的人,不仅会关心自己的幸福,也会关心他人的幸福。“在出于热爱、感激、友谊和尊敬而相互提供了这种必要帮助的地方,社会兴旺发达并令人愉快。所有不同的社会成员通过爱和感情这种令人愉快的纽带联结在一起,好像被带到一个互相行善的公共中心。”[6](P105)

再次,利己是人们行动的动机,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斯密对人性利己的认识是一贯的,《国富论》是从分工谈起的,分工:“仿佛成了一面历史棱镜,斯密通过这面镜子来观察各种经济过程。”[7](P218)分工同经济人和经营活动的动机紧密联系,溯求分工最直接的动因,是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他人的协助,这种相互帮忙往往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取得的,而要获得他人协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8](P14)经济人行动的动机就是个人私利,追求的目标就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活动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但是商业交易的通义是“请给我以我所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7](P13)。

复次,合情的利己,而不是纯粹、极端的利己主义才能为经济秩序奠基。在斯密看来,利己和同情是人性的两个方面,利己是人性中的主要倾向,基于同情对他人的情感产生共鸣,而生发出的各种美德恰是对自私本性的合理控制。因此,是合情的利己,而不是纯粹、极端的利己主义。这样,学界长期以来一度存在的所谓“斯密问题”,即“经济人”与“道德人”之间的辩难,其实是一个虚假命题,经济人与道德人本就是内在统一的,统一的根基便是人所具有的利己与同情的二重本性罢了。也是基于此,斯密所建立的经济学体系与其道德哲学体系成为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其中体现的是人本精神与人文关怀。如阿马蒂亚·森所言:“实际上,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症式的生活,是现代经济学把斯密关于人类选择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而造成的。”[9](P32)利己与同情相统一的合情利己主义,给予资产阶级、新兴的资本主义制度以很大的鼓励,亚当·斯密以合情的利己主义为经济人的求利行为作了正名,由此才能够为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奠定价值基础。

二、富国裕民: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价值目标

首先,寻求富国裕民,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旨趣。在《道德情操论》的创作过程中,斯密的研究兴趣已经发生了转变,而且越来越深地沉缅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了,这不仅是他内在的学术志趣,更是他所处的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当时英国正处于资本主义的成长时期,手工制造业正在向大工业过渡,然而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英国残余的封建制度和流行一时的重商主义政策的限制,经济问题日益涌现。“处在青年时期的英国资产阶级,为了清除它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正迫切要求一个自由的经济学说体系。”[8](Pi)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就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负载着这样的社会与时代的历史使命问世的。“国富论”就是斯密的政治经济学,斯密对政治经济学的旨趣有深刻的洞见,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10](P1)斯密努力建构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必然以其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为核心,该经济秩序必然要努力去实现“富国裕民”的价值目标,其实就是个人利益和国家社会利益共赢的经济秩序。而从利己本性出发的经济人的逐利行为,何以同时创造出国家与社会的繁荣?在这两种利益实现过程中依托的便是那只“看不见的手”自然发挥的调适功能。无疑,看不见的手是一个隐喻,该语汇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各出现过一次,斯密也不曾为其下过严肃确切的定义,以至于英国学者艾玛·乔治娜·罗斯柴尔德认为该语汇不是斯密经济学的重要概念,而是在开一个“反讽的玩笑”。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认同看不见的手是对市场经济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的概括,这种理解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如果从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建构与护持的角度分析,看不见的手就是基于合情利己主义的价值基础的潜在的社会经济秩序调适机制,既对市场竞争中的供求关系做出调适,也对个人与他人、利己与利他的关系做出调适;尤其对个人利益与国家社会利益做出调适,以维系该秩序的有序和协调运作。

其次,以“看不见的手”调适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实现双赢的价值目标。《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在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问题上,都是通过“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或自然和谐,以及个人天生自由的原理或公正权利”[11](P59)进行分析论证的。在《道德情操论》中,经济人受利己本性的趋动,不断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与满足,但与此同时,却不自觉地促进了社会利益的实现。比如,一个骄傲而冷酷的地主,面对自己的大片土地,只想独自消费从土地上获得的一切产品,但是受制于他有限的胃容量,他就不得不把自己消费不了的东西分配给其他人。同样的道理,富有的人雇佣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不断地追求财富和满足自己贪婪奢侈的欲望,但是在物品的消费方面,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6](P230)可见,地主也罢、富人也罢,当他们出于利己的动机,并切实满足了奢侈欲望的同时,却无意中促进了社会的利益,为其他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生活资料。

《国富论》作出了一个经济体通过经济要素间的协调运作以实现国民财富增加的分析模型,强调要增加社会财富,就必须加强分工、增加资本数量、改善资本用途,斯密认为依托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本身的自然力量的自发作用,就能够获得最大的成功,这一自然力量就是那只看不见的手。经济人要想获取更多的利益,创造更多的财富,就必须投资、生产、经营那些市场最需要的社会产品,“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10](P25)。在投资方向上,人们更愿意把资本投在尽可能接近他家乡的地方,投在用来维持国内产业等。虽然他没有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清楚会在什么程度上增进那种利益。他所追求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但是当这样做的时候,就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达到另一个目标,“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10](P27)。

在市场分配过程中,也正是那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调适着资本自然而最有利的分配:“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使他们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但若由于这种自然的倾向,他们把过多资本投在此等用途,那末这些用途利润的降落,和其他各用途利润的提高,立即使他们改变这错误的分配,用不着法律干涉,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引导人们把社会的资本尽可能按照最适合于全社会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同用途。”[10](P199)可见,从利己出发,奉“自由竞争”为上策,看不见的手就会指导经济人把资本投向最有利可图的地方,当投入过多时,其行业利润就会降低,于是经济人会适时做出调整。即便没有任何法律政令的干涉,看不见的手也在发挥内在平衡作用。而且越是向社会所需要的地方进行投资生产,所得到的利润就越大,同时又满足了社会的需要,增进了社会的繁荣。因此,看不见的手调适的结果就是实现了利己、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吻合。这样,看不见的手一定程度上类似于牛顿的“万有引力”,随时调适着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运行,并促使个人利益的实现和社会利益的增加,实现着富国裕民的目标。

三、常规性规则限制: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道德规约

斯密无疑是自由放任的拥护者,在自发的经济秩序中,每个经济人的资本应该投入哪一种劳动,哪种劳动产品具有最大的价值,经济人根据自己的当地情况,可以比任何政治家或立法家作出更好的判断,因此不需要国家和政府对其判断和选择妄加干涉。但是,斯密绝不是反国家的或无政府主义者,他的经济自由主义也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实际上,苏格兰自由主义者早已经知道,协调利益间的冲突,需要依靠各种制度和传统的人为设置。”[12](P69)传统是经过长时期的历史积淀,约定俗成而又因循传承下来的风俗、习惯等,对人们的行为发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或制约。“文明社会中的成员都遵循一些并非有意构建的行为模式,从而在他们的行动中表现出了某种常规性。这种行动的常规性并不是命令或强制的结果,甚至也不是有意识地遵循众所周知的规则的结果,而是牢固确立的习惯和传统所导致的结果。”[12](P25)可见,已然形成的习惯和传统无论行为人是否明确地意识到,都无时无刻不在发挥着作用,对这类习惯和传统的普遍遵守,是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必要条件。关于制度,尽管不同学者有不尽相同的理解,如凡勃伦将其定义为思想的习惯,康芒斯将其定义为组织对个体行动的制约等,但是一般来说,制度相对于传统则是有形的或者说硬性的控制,作为规定社会关系、制约社会行动的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则,其目的在于维系和护持社会秩序。

前述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促进了公共利益的实现,达到富国裕民的双重目标,除了那只看不见的手的自发调节作用之外,还依托“经过进化发展得以形成的种种确保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制度”[12](P69)。作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斯密“要比其后的批评者更为确当地知道,绝不是某种魔术,而是建构良好的制度的进化,才成功地将个人的努力引导到了有益于社会目标的实现方面,因为在这些制度的进化过程中,‘主张利益和分享利益的规则和原则’得到了彼此协调”[12](P69)。也就是说斯密所主张的自由放任的前提是经济人对自由竞争中常规性规则的认同和遵守,比如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能侵犯正义的法律和原则等等,才不需要国家和政府干预的。可见国家和政府既要承担其恰当的职能与义务,斯密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10](P244);第二,“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10](P272);第三,“就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10][8](P284),这同时也是限定了国家和政府职能的边界。对于市场竞争、经济运行来说,“要使竞争发挥作用……尤其有赖于一种适合的法律制度的存在,这种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既要保存竞争,又要使竞争尽可能有利地发挥作用”[12](P27)。这是国家和政府为保证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存续必须要做的。可见,自由竞争是自发经济秩序建构的前提,传统与制度等一般性规则又是确保自由竞争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这样自由竞争、自发经济秩序以及习俗、传统和各种规则、制度彼此间的关系就是辩证统一的。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尝试着建构起斯密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分析图式了,见图1。

图1 斯密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的分析图式

这个框架图是结合斯坦利·L·布鲁的“斯密的经济发展理论”图式做出来的。图中实线部分是布鲁的原图,按照布鲁的图式进行解析,斯密认为劳动分工刺激资本积累(箭头a),并且通过共同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箭头b和c)。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增加国民产出(箭头d),这会拓展市场,并进一步推动劳动分工和资本积累(箭头f)。作为资本积累的一个结果,工资基金会增加(箭头g),工资会上升(箭头h)。更高的工资会激发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箭头i)。国民产出的提高会增加消费品,这些消费品构成了国民财富(箭头 e)[11](P72)。这无疑是对斯密政治经济学体系之精要的合理概括。以此为基础作进一步的完善,笔者增补了图中的虚线部分。合情利己主义是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建构的伦理基础,根源于利己与同情的人性本质,自然引出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类分,经济人以利己主义为价值原则,最大化的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与满足,道德人则遵循情感主义的道德原则促进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善的实现;因对他人的情感能够产生同理心的体验而生发出对利己本性进行合理控制的美德,对己则是谨慎,对他人则是仁慈,对社会则是正义。以此为价值基础通过看不见的手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进行调节,利己、自由、竞争、调适等所催生的自发秩序,还需要有风俗、习惯等常规性、助益性的规则嵌入以及作为守夜人的国家、政府的制度保障,最终实现个人利益的满足和国民财富的增加,即富国裕民的价值目标。国民财富增加的状况和个人利益实现与满足的状况直接体现为经济秩序存续的态势,该存续态势也是反馈整体经济秩序运行状态的最终衡量标准。

斯密所建构的“合情利己主义—分工合作—自由放任、竞争—看不见的手调适—富国裕民”这一秩序体系之所以成立并能引导英国乃至当时的世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秩序,一方面确实理论自成一体,逻辑也相对严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斯密理论建构的社会场景的特殊性。伴随着英国工业化进程的世界秩序是以殖民化为主要形式展开的,在这一进程中世界市场的无序为英国的自由贸易和竞争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他们在殖民地商业竞争中不仅巧取豪夺,而且肆无忌惮,这种状态对于缓解英国内部各阶层的矛盾,协调各阶层的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斯密的理论无疑为这种开放的经济秩序及经济人的逐利行为作了合理性正名,同时这样的社会背景也使得斯密的理论得以在相对充分的条件下展开并得到较充分有效的验证。20世纪以来,随着殖民地国家纷纷走向独立,各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逐步确立,新的全球秩序日益形成,斯密的理论也自然被解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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