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托马斯·J·巴菲尔德 著 石然 石娜 译 布图格勒其 校
(1.美国阿富汗研究所,美国 999039;2.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3.北京广联互动传媒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4.北京新东方英语学校,北京 100000)
对于研究帝国的学者来说,由欧亚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断建立的大帝国是一个难题。这些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的经济基于移动式的畜牧业,人口少而分散,具有部落社会结构,与邻近的定居文明形成鲜明对比。由于他们相对简单的技术和中心城市的缺乏,使得他们无法形成国家级别的组织,更别说建立帝国霸权了。然而,公元前三世纪初始,沿着中国北方的边疆,游牧民族仍然设法建立了一系列帝国,在强大的王朝统治下长时间控制着广大的疆域。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期里,他们恐吓和不断征服中国北方、中亚、伊朗和东欧等敌对国家。(图1.1)
蒙古游牧民族建立的帝国是独特的“影子帝国”,它是由于中国帝国的扩张而引起的衍生现象。他们的政权的稳定依赖于勒索中国的大量财富,通过掠夺、进献贡品、边疆贸易以及奢侈品的国际再出口——而不是向草原游牧民族征税。当中国是集权并强大时,游牧帝国也是如此;当中国分裂,政治混乱和经济萧条时,依靠勒索而繁荣的草原统一政权也是如此。
图1.1 中亚草原帝国。大写字母代表区域和地形;斜体字母代表民族。
这一模式的证据来自于边疆双方,中国古代和中世纪历史学家详细记载了关于他们与长城以北的游牧民族之间的关系。这些记录通常过于以中国为中心,包括中国关于游牧民族政策的朝堂辩论、军队行军记录(经常是关于灾难的故事)、边疆官方公报、外交通信、与游牧民族的贸易协定以及贸易细节和其它的经济关系。这些记录得以保存下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每一个新建王朝都会委托官方的历史机构记录其祖先的历史,作为他们功绩的证明,由此留下了中国与临近的游牧民族之间的关系的几乎连续不断的记录。这些记录遵循《史记》的基本模式。《史记》是公元前一世由纪司马迁编著的关于秦、西汉朝的中国第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司马1993)。司马迁引用的资料主要来自官方记录,对中国边疆各主要的异域民族专篇记录。这些来自王朝档案的原始资料不是用概括总结的方式,而通常是以“复制粘贴”的方式逐字逐句地插入文中,因此细节极其详细。司马迁著书的年代正处于汉武帝统治时期(参考公元前140-87年),此时“游牧民族问题”正是朝廷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班固的《汉书》遵循了司马迁《史记》的模式,记录了整个西汉的历史。这些详实的资料成为汉朝边疆关系(拉蒂摩尔1940;洛伊1967;余1967;胡瑟微1979)以及后期,特别是对于唐朝(谢弗1963;麦克拉斯1972)和明朝(Serruys 1959,1967;Waldron 1990)的一些重要研究的原始资料的来源。
早期的游牧民族没有留下关于他们自己的文字记录,但是保留了大量的考古资料,通常是坟墓遗址,这些体现了游牧民族的物质文化(Jettmar 1964;Rudenko 1970;Cosmo 1994;So and Bunker 1995)。从公元八世纪的突厥人开始,我们有了游牧民族的刻文,用他们的文字呈现历史(Tekin 1968)以及非中国来源的游记(Bretschneider 1888;Minorski 1948)。蒙古帝国时期提供了关于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以及世界上最大帝国的政权组织的大量的细节。这些资料包括蒙古人自己的关于他们崛起的口述历史(Cleaves 1982)以及波斯人、拉丁人、中国人的更广泛的同时代历史和游牧民族生活的第一手资料(参见Juvaini 1958;Rashid al-Din Tabib 1971;Spuler 1972)。
历史上,由于游牧民族面对中国这样庞大而强大的单一制国家,蒙古边境成为衍生帝国发展的最明显的例子。游牧民族面临的问题是,当中国统一在中国本土王朝之下时,它不想与游牧民族有任何关系,因此试图通过长城、派兵驻守边疆以及偶尔的军事行动,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切断关系。当游牧民族分裂成许多小部落分布在广大疆域时(图1.2),它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的对手,但是当其统一成一个强大的帝国时,它就会成为中国最有力的对手。游牧帝国作为与中国平等的对立政权而存在,而中国的人口是它的50~100倍,由强大的集权政府统治,拥有庞大的收入来源,常备军以及长城。游牧民族成功的关键是他们唯一的军事优势,骑兵队伍,以及其帝国组织形式——不是征税,而是把收入分配给隶属游牧族群。
图1.2 游牧民族留下的遗迹相对较少,我们对于诸如匈奴族群的了解,主要源自坟墓考古挖掘。当代的哈萨克族木质坟墓靠近蒙古边界,坐落于一个历史悠久的墓园之中,立着刻有人面像的古老石碑。(中国,新疆,阿拉泰山脉,1987.7)
图1.3 匈奴力量来自强大的骑兵队伍。每位骑兵勇士都期望带着自己的战马投入到战斗之中。两方骑手紧握一根皮带,试图把对方拉下马,他们用这样的游戏提高骑马技术。(中国,新疆,阿拉泰山脉,哈萨克族,1987.7)
草原游牧民族精通骑马射箭,有无数马匹(图1.3),而且有好战的传统,如汉朝官员抱怨的那样,游牧民族从事的是“掠夺和抢劫的事情”(Ssu-ma 1993,2:196)。他们建立了一个政治组织,一个帝国联盟来集中他们的军事力量,同时维持部落统一。它运用的原则是由部落组织和地方部落首领统治地方,由专制垄断来控制外交和军事事务维持帝国组织结构。
该结构有三层基本的组织。帝国首领来自于建立国家的部落统治血统。第二层的管理者负责管理地方部落的首领和指挥地方军队。这些来自统治者旁系的被任命的帝国官员是中央政权与地方部落首领之间的关键纽带。地方部落首领构成了第三层组织。他们是每个部落的精英,虽然在地位上低于帝国任命的官员,他们保留了相当大的自治权,由于他们跟自己的人民有紧密的政治纽带关系,一旦帝国指挥官践踏他们的权利,他们的人民会跟随他们一起反抗(巴菲尔德1981.)。
帝国联盟维持的机构数量,远远超过了处理部落关系和牲畜问题的需要。正是有了由游牧民族组织起来操纵中国的问题,帝国联盟的形式才出现在蒙古。没有任何一个单一的边境部落能够有效地应对统一的中国,但是一个单一制帝国管理所能形成的政权,甚至是中国都不可忽视的。草原部落最初的统一,是一位能力超群的部落首领的军事征服的产物。但是通过征服统一蒙古游牧民族部落只是建立一个强大帝国的第一步,因为游牧民族国家不能仅仅依靠军事威胁来维持团结,它还需要提供切实的经济利益。政治协商如下:作为接受帝国附属政治地位的交换条件,帝国联盟的部落成员可以享有中国的奢侈品和与中国做贸易的机会,这些是部落成员凭借自身无法得到的。因此,帝国联盟及其首领靠他们持续不断地掠夺草原外部的资源,获取源源不断的钱财,保持政权稳定。权力的核心是对外事务的专制统治。欲知其因,我们首先必须要了解对于一个游牧民族的首领来说,从单一的畜牧经济和稀疏的人口的内部获取不了多少利益的。
中欧亚游牧民族一直依靠广袤的季节性的草原牧场和山地牧场的利用。因为人类无法消化草,饲养牲畜是利用草原生态系统的能量的一种有效方式。蒙古人认为牲畜有“五畜”:绵羊、山羊、马、牛和骆驼。其中,绵羊和马是最重要的,但理想的状态是五畜都有,以满足生存和运输的需要,这样,无论是一个家庭,还是一个部落,在畜牧生产上都可以实现自给自足。这里从来没有单一物种的专业生产(如在近东和北非的贝多因人只饲养骆驼)。畜群中每个物种的比例反映了地方生态条件的局限:在潮湿地区牛的比例较高,在草原边缘地区山羊比绵羊多,沿着沙漠边缘有大量的骆驼。中欧亚游牧民族,比其它任何牧区都更加充分地利用了他们的牲畜。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仅骑马,还挤马奶,吃马肉(有时喝血),用它们的皮做皮革。同样,骆驼主要作为驮运动物使用,但也挤奶,利用毛发,偶尔食用。牛也被用来拉车或运货。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多元的经济,除非有人想用母牛换骆驼。所有人饲养同样的牲畜,生产相同的产品。这对于生存来说是极其有利的,但是却也成为一个国家内部经济基础的弱点。
如果游牧民族首领想要从四处分布的族人那里索取税收和劳动力,他们所面临的结构性困难会加大该弱点。与固定在特定土地上的农民不同,游牧民族如果感到有必要,他们可以迁移自身和牲畜。尽管游牧民族的首领可以定期向他的追随者征税,但意义不大。与粮食可以在一个地方便宜地被存入仓库不同,活的牲畜需要持续不断地看管以及定期地在广阔的草原上移动。因此,游牧民族的首领在有需要的时候倾向于不定期的索取,尤其要求他们在短时间内准备开战,在军事行动中提供武器、补给、马匹和其它装备。因此,草原帝国政治的经济基础不是根植于相对单一的畜牧经济,而是依靠勒索中国财富。整个蒙古帝国联盟的对外政策只有一个目标:通过直接袭击或者间接纳贡来从中国获取利益,以及建立制度化的边界贸易的协议来满足生存需要。没有这些收入,游牧民族帝国将会消亡。为了获得这些收入,蒙古统治者转向中国,提出让中国无法拒绝的要求。
与中国邻近的游牧民族数量非常少,总共大概只有一百万人,但他们一直在试图勒索中国王朝,其中汉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统治人口超过五千万,唐朝(公元618年—907年)的统治人口则超过一亿。为了确保成功,他们必须影响皇帝的决策制定,因为中国边疆政策是由朝廷制定,而不是由边疆长官或边疆政府机构制定。为此游牧民族实施了恐吓“外部边疆”策略来扩大他们的权力。他们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来突袭进入中国,然后在中国人回击之前迅速撤退,因此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威胁边疆安全(图1.4)。这些暴力和骚乱促使中国人去交涉有利于游牧民族的协议。
图1.4 草原游牧民族在与外部世界交往时总是会塑造一种凶猛的形象。哈萨克族人保持着曾用于战斗的猎鹰传统,这非常符合他们骁勇善战的民族形象。(中国,新疆,阿拉泰山脉,1987.7)
外部边疆策略有三个主要要素:用暴力袭击来震慑中国朝廷,交替战争与和平来增加中国纳贡的数量和授予的贸易特权,故意拒绝占领中国领土,致使他们必须守护自己的土地。即使在最和平的交往中,依然隐藏着暴力威胁。投靠游牧民族的中国叛徒中行说曾经警告过汉朝使节他们面对一些简单条款时的危险性。
汉使无多言,顾汉所输匈奴缯絮米蘖,令其量中,必善美而已矣,何以为言乎?且所给备善则已;不备,苦恶,则候秋孰,以骑驰蹂而稼穑耳。(司马迁 1993,2:144—5)
中国人在面对边疆暴力时没有有效的对策。在政策上,他们只有三个选择:(1)保守回应,加强边界防御,忽视游牧民族的要求;(2)强势回应,召集一支远征骑兵队伍袭击草原上的游牧民族;(3)通过签订代价高的和平条约来安抚游牧民族,为他们提供大量财物补给和边疆贸易。每一个做法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游牧民族的要求如果被忽视,他们会持续不断地袭击边疆,抢劫他们想要的东西,对中国边疆人民的生活肆意破坏。但是作为其它选择的强势军事行动或者是安抚政策,问题稍微少一些。进献“贡品”给喝奶的野蛮人,违背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皇帝为至高无上的原则。当中国朝廷认识到在人口、军事力量、经济生产等方面他们更加强大,远远超过游牧民族之后,这些纳贡就变得极其令人难堪。然而,中国对游牧民族发起的持续战争,面临着严重的障碍。尽管游牧民族可以被驱逐出边疆,但是永远无法征服他们,因为游牧民族是可以迁移的,在中国军队撤退之前,只是移出中国人的视线。游牧民族的土地无法被长期占有,因为这些土地不适合农业。草原上游牧民族的边疆进攻,可以通过大规模的军队和战争来遏止,但是边疆战争给中国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游牧民族。中国日益增加的税收和兵役需求,不断耗尽国库和压榨农民。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战争是容易的。草原牧户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准备好战争所需的马匹、武器和补给,并且从中国掠夺的财富总是能加倍回报这些付出。最终,持续不断的军事活动,致使中国军队和皇帝的政治影响力日益增加,平民官员的权益受到侵害,威胁着朝廷的平衡。这些官员因为担心失去他们的权力,提议结束强势军事活动,并认为它的成本远大于付给游牧民族让他们远离的钱财。结果,除了一位皇帝的王朝以外,没有一个中国本土王朝对游牧民族采取强势对外政策。中国王朝通过精心设计一个“纳贡体系”来掩饰这项绥靖政策的真实本质,把付给游牧民族的大量钱财,形容成皇帝赐予忠于帝国的附属国的礼物。
当与中国本土王朝达成协议,边疆保持长时间的和平,因为游牧民族首领的最终目的是勒索中国,而不是征服它。他们之间形成了共生关系:当游牧民族被其它民族驱逐出草原时,游牧民族首领会与中国联盟共同对付敌人,而中国也越来越把草原游牧民族当作镇压农民起义和地方叛乱的一支后备军。事实上,在中国王朝的末期,他们总会发现只有游牧民族保持着忠诚。游牧民族依赖于这些王朝的财物补给,帝国的消亡对于任何蒙古游牧民族国家来说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由于游牧民族国家主要依赖于通过各种方式从中国获得收入,因此我们应该考察这些商品为何如此重要。定居国家依靠的根本劳动力是农民,是由地主控制的农耕经济支持复杂的等级统治秩序,并维持国家行政管理的成本。而游牧民族国家则更像是是再分配制酋邦。他们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等级结构,首领对内的主要职责是维持秩序而不是索取。他们期望给部落成员及首领提供切实的利益和名贵的商品。他们优先指挥军队,处理对外事务和解决威胁部落内部秩序的争端。尽管能用军队来阻止部落成员的叛乱或分裂,但是这个系统更加依赖的是外部收入的频繁流动而不是军事威胁。最初,这些来自中国的资源需要通过直接袭击。然而,每一位精明的游牧民族首领迟早会意识到,他的收入和奢侈品需要一个更加稳定的来源支持政治精英,同时,普通牧民也需要稳定的贸易。因此,游牧民族转变他们的政策,从简单的袭击变为签署利润丰厚的条约协议,给提供他们直接财物和开放的边市。
游牧民族需要什么商品,为何需要?由于游牧民族的经济太过单一,他们自然想从定居邻居那里获得各种各样的商品,而且还需要出售自身剩余产品。游牧民族通常剩余的产品种类(马匹、奶制品、肉、兽皮和羊毛),对于农业群体来说往往是紧缺又有价值的东西。而农业群体生产的大量谷物,还有金属产品、布料,以及丝绸、酒一类的奢侈品,正是游牧民族所需的。因此,贸易自然而然地沿着边疆发展起来,而中国朝廷的限制或者阻止这种贸易的发展的做法,是导致边疆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谷物是游牧民族大量需要的商品之一,但是由于这些贸易太过普遍,少被记载,以至于学者们不断争论谷物是否是草原游牧民族日常饮食的一部分。尽管从理论上来说,依靠奶制品和肉类完全可以生存,但是事实上,历史上大多数游牧民族把谷物作为他们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谷物是一种重要的食物来源,因为它能够长期储存,并且可以作为动物的奶制品和肉类的补充。谷物在草原部分地区可以种植,但是蒙古地区的早霜导致产量难以预料。虽然一部分人口(或者某一时期的中国俘虏)负责种植谷物,但是这种方式不适合游牧民族的迁移。游牧民族因为有驮运行李的骆驼,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远距离运送大量商品,因此他们更愿意长途跋涉去交易(或者袭击)粮食。相比之下,因为中国人依靠的是谷物喂养的牛来拉运输车,因此他们在没有运河和河流系统的情况下,不能在大陆上长距离低成本的运输谷物。很容易就能推算出饲养牛的成本高于运输粮食的获利的范围。所以,收走中国边疆剩余的粮食对朝廷没有利益,但是对于草原民族,尽管需要移动更远的距离,但在经济上具有吸引力。骆驼驮运粮食仅需要天然草地,因此它们可获利的运输范围几乎是无限大的。
除了谷物,普通牧民对其它实用商品也很感兴趣,特别是布料和金属。亚麻布(出自大麻、苎麻或者葛根)和棉布(源自中亚地区)是游牧民族的毛毡和羊毛制品的有用的补充。或许并不是必不可少,然而,可以让生活变得容易,所以需求量很大。(任何人只要经历过在暴风雨之后试图晾干潮湿的羊毛制品时的那种不便,就会深刻领会快速易干的衣服的价值!)。
游牧民族需要的最重要的常见商品是金属产品。草原上特别需要用铁制作工具和武器,而中国盛产青铜和铜。当然,游牧民族也有自己的冶金传统,然而中国人大量生产青铜和铁,因此在草原上从他们那里获得金属然后再加工,比自己采矿然后再冶炼矿石来得更加容易。中国货币是一种特别好的金属来源,因为当它们不再流通时,即使是通常被禁止,但是它们也是可以被大量购买的。在汉代,贩卖铁器给游牧民族是被绝对禁止的,违者会被处以死刑,公元前121年,500名商人(无视法律)把铁壶卖给游牧民族参观团的代表,被处以了严厉的惩罚(余英时 1967:119)。
边市上游牧民族贸易繁荣是中国边疆地区的特征。这种关系是自然而然的,并且对双方都有利,但是中国人认为需要对这些市场进行密切监管,而且大部分时间禁止与草原人民的一切贸易活动。这是因为本土王朝担心,如果他们与草原经济关系过于密切,他们就会失去对边疆地区的控制。然而,禁止贸易只能造成游牧民族通过武力去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把边疆地区变成袭击频发的地方。札奇斯钦和西蒙斯(1989)甚至认为中国和草原之间是和平还是战争,完全取决于中国是否允许开放边市。尽管这一论断过于简单,但是它却抓住了一个关键事实,那就是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蒙古游牧民族和中国人之间争论的一个关键点是交易普通货物的边境贸易的状况。
如果普通货物的贸易是交换的主要部分,那么,大部分历史文献记载的关注点是奢侈品的获得(如丝绸、黄金、酒等)。为什么游牧民族如此重视这些奢侈品,尤其是丝绸?首先,丝绸是一种昂贵的奢侈品。虽然丝绸并不非常适合草原人民的生活方式,但是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精英身份的标志(图.1.5)。或许更加重要的是,丝绸是一种可以存储的财富,重量轻价格高,可以用它跟其它地方交换更实用的物品或者奢侈品。丝绸并不是游牧民族需要的唯一商品。黄金、缎子、贵金属、铜镜,甚至乐器都出现在了礼物列单上。还有酒(主要是米酒),或者制作米酒的酵母都是常见的贸易商品,作为礼物被大量赠予游牧民族首领。纵观整个草原历史,游牧民族的酒量是非常传奇的,伴随过度(札奇斯钦和海尔,1979:42-3),以至于希腊人把喝不掺水的酒的行为称为“斯基泰人风格”(希罗多德,历史,6.84.3)。
图1.5 匈奴把许多异族商品引入草原,这些商品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如今中国西北地区哈萨克族男子的传统穿戴的融合中国丝绸的羊皮帽子是中国和草原游牧民族长期历史关系的印证。(中国,新疆,阿拉泰山脉,1987.7)
中国人对于作为纳贡礼物的奢侈品的出口,持有很大的保留态度,因为汉朝在这项交易中损失很大。有人争论,即使是与遥远的异国进行的私人贸易,也是为了稀有昂贵的奢侈品,只为耗尽中国真正的财富。这种对于国际贸易的偏见跟儒家思想有很深的关系,认为商人在剥削辛勤劳动的农民和工匠。他们认为,凭什么一个商人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的所得要远远高于运输成本。通过把商品从盛产的地区运送到短缺的地区来获取可观的利益不是商人的美德,而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失败,竟然允许这样的短缺出现。这并不是意味着对于中国来说贸易是无足轻重的。许多个人,包括朝廷官员,都从这些贸易中收益,在整个汉朝统治时期,富商家族控制着大型企业。然而,对于精英阶层来说这些企业是非法的,因此,商人不允许参加晋升高官的科举考试,他们的财富也会被朝廷任意征用。(现代社会的与这一情形相类似反应官方的厌恶的是,应该是对于贩毒分子的惊人财富的公众态度,即使是他们的收入受到欢迎,但是他们的生意和道德受人谴责。)中国人的理想是能够实现独立和自给自足。而商人阶层的存在是表明中国没有达到这一理想状态。这样的看法与蒙古精英阶层完全相反。由于除了绵羊或者马之外,畜牧经济无法实现自给自足,因此他们积极鼓励贸易,并且试图将商人引入自己的地区。游牧民族没有把出口贸易看作是耗尽国家财富的行为,相反,认为是繁荣和稳定的源泉。
贸易需求以及对奢侈品的勒索是随着草原的统一呈指数增加。作为再分配制酋邦,匈奴单于的权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凭借自身能力从中国获取收入和捍卫贸易特权。但是游牧民族日益增加的对于奢侈品的需求,特别是对丝绸,并不仅仅是用于他们自身。一旦他们获得大量有价值的商品,蒙古的游牧民族就成为国际再出口贸易的中心,并吸引着商人,特别是来自中亚绿洲的商人,这些富商是连接中国和西方经济的中间人。当汉武帝统治,扩大中国至中亚时,“切断匈奴的右翼”,中止匈奴的来自土耳其斯坦城邦的收入(何四维1979:217)。蒙古的游牧民族陵墓中发现的大量的物品以及来源广泛的制品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
因此,即使蒙古从来不是生产中心,但是作为提取中心,把游牧帝国联盟作为贸易中转地,引进中国剩余商品并再分配到国际市场。常被记载为政治团结确保了道路的安全,保障了长距离的陆上贸易,但是同样有可能是游牧民族本身(不是中国人)是丝绸之路上的交易的来源。加上游牧民族再次出售的商品,如果这是事实的话,我们应该考虑官方朝贡访问或者在游牧国家的保护下来参加边市的异域商人的数量。后者极为重要,因为富有的异域商人在像匈奴一样的强大的游牧帝国的外交保护下,不轻易受到中国官员的掠夺。这些在汉代只是猜想的话,那么对在唐代八世纪到九世纪土耳其和维吾尔人保护粟特商人从中亚到唐朝首都长安有大量文献记载(参见Mackerras 1969)。
由于草原上集权的帝国在经济上依赖于勒索统一和繁荣的中国,因此他们在结构上与中国紧密相连。游牧民族帝国随着中国的统一而出现,并且随着中国政权的消亡和经济的崩溃,也随之消失。如表1所示,中国本土王朝之下的中国的统一与蒙古帝国联盟的出现,这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汉朝和匈奴之间,唐朝和突厥人以及维吾尔族人之间,这种关系更是如此。出于这个原因,蒙古帝国意在勒索中国,而不是征服它。中国本土王朝从来不担心被游牧民族取代,而是更加担心游牧民族的潜在的破坏性。除了蒙古帝国之外,外来王朝在中国建立的帝国都来自满族这一拥有特别传统的部落(巴菲尔德1989: 85-130, 164-86)。
表1.1 统治的交替:主要中国朝代和蒙古草原帝国
尽管袭击和粗暴的勒索是游牧帝国和中国本土王朝早期相互交往的特点,但是他们最终发展成为一种更密切的共生的关系。为了维持他们利润丰厚的贸易关系和帝国财物,向帝国联盟的首领提供后备军帮助中国王朝镇压国内叛乱。最突出的例子是,八世纪中叶,唐朝濒临覆灭之际的安禄山叛乱的镇压中,维吾尔人发挥了重要作用(Pulleyblank 1955)。作为草原帝国的首领,维吾尔人在战役中派出骑兵部队去打败叛军后方,帮助中国王朝重新稳定政权。到公元840年,一年之中,维吾尔人从中国财物补给中获得500,000匹丝绸(Mackeras 1972)。由于维吾尔人每年向朝廷上交一些马匹,因此中国官员称这些礼物为“纳贡”,这是文化悠久的定居国家为了掩盖游牧民族之间令人尴尬的关系的做法的绝佳的例子。但是要了解一个帝国联盟最好的方式或许是把目光转向匈奴——世界上最早出现,并且政权最稳定的游牧民族国家。
战国后期在蒙古迅速出现并崛起了第一个统一政权。中国在秦朝的短暂的统治下第一次统一(公元前221年——207年,见耶茨,本文),后经过一段时期的内战,在西汉的长久统治之下重新统一(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几乎与此同时,草原也在匈奴首领冒顿单于(游牧民族的皇帝)的领导下统一。匈奴帝国统治时间相当长,从公元前三世纪末至公元一世纪中叶一直统治着整个东欧亚草原,之后小规模存活至公元四世纪。
匈奴是经典的例子,说明一个大规模的政权组织的帝国联盟是依靠勒索统一和繁荣的中国而存在。公元前210年冒顿单于建立匈奴帝国,同时,经过农民起义,汉朝重新统一了中国。公元前206年秦朝消亡之际的农民起义,虽然跟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没有关系,但是他们确实通过袭击、肆意破坏以及盗窃任何可能带走的物品等行为威胁摧毁边境地区。同时,他们与边疆指挥官密谋造反中国朝廷。这些突袭和边疆阴谋,致使汉朝在建立之初,即公元前201年—200年对匈奴发起攻击,然而,游牧民族包围汉朝军队的“白登之围”使汉朝军队损失惨重。为了避免成为俘虏,中国皇帝不得不向匈奴求和。这是中国在匈奴那儿所遭受的最大耻辱,皇帝派出使节与匈奴单于商议和平,并确立了两国之间的和亲政策(“联姻”)。和亲政策有四个重要条款(余英时 1967:41—2):
(1)中国每年向匈奴支付固定商品(最多不超过粮食100,000石,酒200,000升和丝绸92,000米);
(2)一名中国公主与单于成婚;
(3)汉和匈奴是相互平等的国家;
(4)汉和匈奴之间以长城为分界线。
作为这些利益的交换条件,匈奴许诺维持和平。
这里我们看到外部边疆策略的全面实施,尽管中国人提出了如此慷慨的条约规定,匈奴对此仍不满足。在匈奴把自己的势力范围扩张至蒙古之后,他们就重新开始袭击中国,随后再派出使节商谈和平。冒顿在给汉朝的信中强调匈奴现在已经成为北部边疆的最高统治者,并要求订立一份新的和平条约。
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北州已定,愿寝兵休士卒养马,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以应始古,使少者得成其长,老者安其处,世世平乐。(司马迁 1993,2:140-1)
汉朝朝廷认为匈奴过于强大无法讨伐,于是同意重新订立条约,互通边市。公元前174年冒顿逝世,其子继承了他留下的庞大的草原帝国。
冒顿逝世以后,匈奴在正常的边市中获得了更多他们需要的东西,因为,虽然和亲带来的大量财物对于政治精英们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却不能够充分补偿更多被迫放弃袭击的普通游牧民。如果无法保证普通游牧民能够正常参与边市贸易,如果他们无法用牲畜或者其它畜牧产品换取粮食、布匹或者金属的话,单于就不能指望他的臣民遵守和平条约。而中国人担心自己的边疆人民和游牧民族如此广泛的经济联系会导致政权颠覆,所以汉朝极力反对边市贸易在数量和规模方面的任何扩大。因此,匈奴不得不与勒索更多财物补给相同的方式,勒索更多的贸易特权:通过袭击或者威胁袭击中国。匈奴一直靠袭击得来的掠夺物补给部落成员,直到中国终于同意开放贸易政策。
边市一建立就迅速成为匈奴重要的贸易中心,他们蜂拥而至,用畜牧产品交换中国商品。此时,中国朝廷不仅不再阻止贸易,相反,他们试图通过管理贸易市场上商品交易的种类、地点以及时间等方式来控制边市贸易。消除原有的敌对的状态,中国和匈奴之间所有的关系变得更加稳定:“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司马迁 1993,2:148)。直到公元前133年,在好战的“军事皇帝”汉武帝的统治之下这种局面才结束,汉朝终止了和亲政策,并对游牧民族发动突然攻击,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边疆战争。
尽管和亲有效地维持了三代人的和平生活,汉朝并不赞成这一政策,因为把匈奴当作平等的国家对待,是违背中国是世界秩序中心的原则,汉文帝朝廷官员的贾谊曾很好的表达了这个观点(参考公元前179-157 )
天下之势方倒县。凡天子者,天下之首,何也?上也。蛮夷者,天下之足,何也?下也……夷狄征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贡,是臣下之礼也。足反居上,首顾居下,倒县如此,莫之能解。(余英时 1967:11)
汉武帝不能接受这样的批评。尽管先皇认为平息匈奴以避免麻烦是权宜之计,但是此时的汉武帝却认为这些政策有辱大国风范。中国是世界上最富有,军事力量最强大的帝国,所以中国应该进攻草原,打败匈奴,彻底摧毁其政权。
汉武帝的战争失败了。尽管中国派出一系列大规模的远征军去攻打匈奴,但是除了一大片空荡荡的土地,他们什么也没有征服。中国军队由于缺乏物资,每次行动几个月之内就撤退了。虽然中国军队偶尔能够在战斗中打败匈奴,以及策划一些匈奴帝国部落成员的叛变,但是人力、马匹以及金钱方面的战争成本太高,以至于逐步拖垮了汉朝。进攻没有摧毁匈奴帝国的稳定;讽刺的是,这些军事入侵更加巩固了单于作为游牧民族对抗中国侵略的保护者的地位。经历了数十年的战争之后,汉朝朝廷无奈的承认,统治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无异于管理海洋中的鱼。公元前90年,中国停止进攻草原,转而采取彻底地防御策略,切断贸易,击退袭击(洛伊1974a)。
匈奴一直都知道,长期破坏和平关系对他们絮食物有品,以和亲,而匈奴亦不扰边。今乃欲反古,令吾太子为质,无几矣。”(司马迁 1993,2:157)
然而没有中国的财物,没有贸易,边界防守太强无法袭击,种种情形使继位的匈奴单于意识到他们的政治地位受到损害。公元前60年,一系列的争执使匈奴精英阶层分裂成相互斗争激烈的对立派系。公元前53年,几近失败的呼韩邪单于打破匈奴传统,决定他政治生存的唯一机会是跟中国和解,同意接受中国纳贡体系内的和平要求。出人意料的是,纳贡体系只是一个幌子。作为正式归顺的回报,匈奴获得了更多的礼物和更好的边市。公元前51年,呼韩邪单于首次访问汉朝期间,收到20斤黄金,200,000金钱,77套衣服,8000匹丝绸,以及6000斤丝绵;单于的随从获得34,000斛大米(怀利 1875:44-7)。
认识到汉朝纳贡体系的真正本质之后,呼韩邪单于在政治上实行了新的“内部边疆”策略。实质上,他是利用汉朝的财富和军事保护重新恢复了匈奴帝国的统一。这个策略不同于直接屈服于中国,直接屈服的部落首领接受中国朝廷授予的官衔,被纳入汉朝行政管理框架体制之内,最终从草原政治舞台上消失。相反,呼韩邪单于保持独立自主,避免中国直接控制,与此同时要求自身不利,所以战争期间,他们向中国派出使节,寻求修复和亲条约,以恢复之前的状态。但是中国拒绝这些和平提议,并坚持任何新的和平协议都必须在新的“纳贡体系”内进行,新的体系要求匈奴为了表示效忠汉朝皇帝,必须扣押一名人质在王室中,同时,每年向汉朝纳贡。公元前107年,匈奴严明拒绝,认为这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关系:
表1.2 匈奴访问中国汉朝朝廷的次数
单于曰:“非故约。故约,汉常遣公主,给缯中国的援助,甚至用军事帮助击败敌对匈奴首领。中国人十分热衷于支持双方内战(“以蛮治蛮”),汉朝有一个盛行的政策就是期望通过帮助胜方,在未来统治其联盟。这一目标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然而从长远来看,中国的帮助使游牧民族重建帝国,反过来再实施其具有侵略性质的外部边疆策略。公元前43年,在接受中国近10年的援助之后,呼韩邪单于就是这样做的。作为匈奴首领返回了他在北方的家乡,“他的子民逐渐从四处集合起来,从而使这个古老的国家重新变得稳定和平静”(怀利 1875:47-8)。
即使匈奴人重新统一,恢复政权之后,再也不反对纳贡体系的结构。相反,他们为了自己的目的积极着手利用这一体系。由于利润丰厚,匈奴人源源不断地“纳贡”,并向汉朝派遣人质。事实上,如果匈奴纳贡使节没有获得相应的赏赐,他们就会威胁入侵。西汉剩余期间,匈奴定期访问中国朝廷,基本上每位单于在其任期之内要至少来访一次。来访越多,礼物也就越多(表1.2;余英时 1967:47)。
慷慨的纳贡政策一直持续到东汉(公元25-220年),并且扩大至包括其它新近崛起的强大的边疆部落,如鲜卑、乌桓和羌。到公元50年,这一制度被规范化,每年维持纳贡体系的费用大约是朝廷全部支出的三分之一,或者是整个帝国收入的7%,商品价值相当于现在价值$1.3亿。(余英时 1967:61-4)
公元47年开始的匈奴第二次内战,彻底地把匈奴分成了北匈奴和南匈奴两个分支,导致东汉纳贡体系的分裂。如之前的内战,南匈奴单于与中国结盟,实施内部边疆策略,利用中国财富打败对手。然而,由于这场战争持续40多年,获胜的南匈奴单于后裔无法再次重新统治已经落入敌对鲜卑游牧民族手中的蒙古北部。相反,南匈奴单于乐于保持草原分裂现状,并维持与中国的密切关系,只统治目前的边疆周围地区,以便支配草原商品流通,防备组织不严密的游牧民族进入该体系。
公元二世纪末,汉朝和南匈奴的关系变得相当密切,南匈奴扮演着“守卫边疆的蛮人”的角色,以防中国受到草原上其它部落的攻击,同时吮吸更多的汉朝财物补给。公元二世纪期间,南匈奴与汉朝关系太过密切,使之进入汉朝边疆官员的间接统治之下,他们可以通过支持其中意的候选人来决定匈奴继位的首领,但是匈奴从来都没有失去其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身份。
二者之间的关系极其重要,当公元180年中国陷入内战之时,是匈奴为其提供了镇压国内叛乱的最后保障。但是由于游牧民族帝国发展依赖于中国王朝的繁荣和稳定,所以中国消亡之后,他们也无法生存下去。公元220年,汉朝覆灭,中国经济和人口受到重创。匈奴再也没有富有的省份可以抢劫,也失去了其依赖的边市,眼睁睁地看着属于他们的财物补给消失。在此情形之下,集权无法存续,蒙古部落又重新恢复了无政府状态。此后,过了三百年之后才再次出现像匈奴一样强大的集权国家,公元六世纪,突厥人勒索隋唐统治之下重新统一的中国,建立了在结构上与汉朝和匈奴相似的关系。如上关系,公元九世纪末,随着唐朝的消亡,草原的统一也随之消失(巴菲尔德 1989)。(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