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然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00)
基于社会学习理论针对儿童攻击性行为干预行动方案
丁 然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00)
攻击性行为是在儿童、青少年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社会行为。然而儿童的攻击性行为既对儿童人格的形成和品德的的发展产生影响,又是衡量个体社会化成败的一个重要指标,故而务必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由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提出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攻击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笔者此试以社会学习理论为基础,分析攻击性行为及其对策。
儿童攻击性行为;社会学习理论;干预方案
困扰
很多家长都困惑:为什么进了学校,在家中很乖的孩子反而学会了去攻击别人?
案例
因争夺玩具,穿蓝花棉袄的小A左手抓住儿童B的衣服,右手高举过头,猛击小B的头部,之后双手用力将其推倒在地。小B被打后,没有任何的反抗和还击,也未向老师和其他儿童求助,他的唯一表现是哭泣。
小A打完人后,将双手放进衣服的口袋里,当他看到儿童小B没有任何还击时,表现的十分得意,开始舞动双手、旋转身体、并将整个身体趴在桌上,翘起双腿。
穿黄色棉袄的小C一开始站在门边,没上去阻止小A的攻击行为,过了一会儿,当小A在和其他儿童玩耍时,小C从后面打了小A一巴掌就跑开了,小A稍有愣神,反应过来一边哭一边追上小C,猛打其脸部,导致小C眼部眼部下方出血,此后所有的攻击行为被老师发现并及时制止。
攻击行为被组织后,小A坐在板凳上,一只手遮掩眼睛,嘴里含着手指头,伤心哭泣。旁观的儿童围在他身边,还不时动手打他的头,小A愤怒地咧着牙齿挥手打周围的儿童。此时为惩罚小A,老师蹲下身告诉他:“王老师请你把你的小板凳放好。衣服拿着,就到小班去,好不好,去!”。小A抽泣着继续之前的动作,声音越来越大的叫:“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
穿红衣服的女童小E带领着其他小朋友拉扯小A的帽子,试图使其遵从老师的意愿,将小A送到小班去。突然小A一跃而起,朝着小E的鼻子重重地打了一巴掌,老师过来阻止的时候,小E已经流鼻血了。
社会学习理论兴起于21世纪60年代,是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在1952年提出,其理论主要强调观察学习、榜样作用和自我调节的作用。班杜拉的理论的主要观点有三元交互决定论和观察学习。三元交互决定论否定了以往单一因素决定论的观点,认为其具有一定的偏颇性,如本能论、需求论、动机论等都只是强调人们本性心理因素对行为的影响,不能完全解释人类的行为。而三元交互决定论通过阐述行为、内因、环境三者的关系,开创了新的理论体系。它认为行动和环境密不可分,交互影响,环境改变行为,由潜在变为实际,行为决定环境,变虚境为实境。内因和行为相互依赖,内因决定行为是否实施,行为反过来刺激内因。内因和环境互相决定,个人通过利用性格气质等内在因素刺激环境做出反应,而环境的改变又影响人类自我评价,从而开始行为干预。观察学习指的是人们在利用直接经验获得知识的途径外,还可以根据观察模仿间接的学习,并且间接学习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的常用。观察学习的理论里,人类的认知能力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通过产生期待,继而引发学习动机,使得学习者通过观察模仿对自己行为产生自我强化,从而替代原有习惯。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攻击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其社会学习过程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攻击行为的获取机制。儿童之所以具有攻击行为,主要是依靠直接和间接学习得来。直接学习,指的是儿童可能在争抢食物或玩具的过程中实际参与了冲突。这种直接的攻击行为通过儿童自身认知对儿童产生行为强化,使得其逐渐明白什么时候做什么行为才是最合适的,对攻击行为习惯的养成有诱发和抑制作用。间接学习指的是儿童通过对学校、家庭他人行为的观察,逐渐养成攻击行为的方式。这种方式更具有隐蔽性,潜伏时间较长。
(二)攻击行为的发生机制。儿童攻击行为的发生不一定具有即时性,可能会有很长的潜伏期。其发生需受到一定的诱因才能实现,第一种可能在受到身体攻击、言语威胁或者物品被抢夺时发生。第二种是受到当时情景诱导,在特定场景中,儿童会通过攻击手段来保证自己的存在感。第三种是榜样的示范作用。一些儿童在生活中会看到攻击示范,会在心理上形成烙印,在以后相似情况中就会表现出来。
(三)攻击行为的保持机制。儿童攻击行为的保持主要有外部强化、不恰当的惩罚和替代性强化三种。外部强化指的是儿童通过攻击行为获得收益给攻击行为带来了强化。这种收益不仅包括物质上的收益,还包括精神上的褒奖。不恰当的惩罚指的是家长或者教师的惩罚不仅不能使儿童产生内疚和焦虑的情绪,还增加了儿童的攻击性。他们会将教师和家长的惩罚当成攻击性的手段,然后运用到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中。替代性强化则是儿童通过对别人攻击行为后的处理情况观察,形成自己的认知,从而在以后的情况中表现出攻击性。
(四)攻击行为的自我调节机制。人类在行为发生后可以自发的预测行为后果,所以个体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调控性。这种调控性以个体对攻击行为后果的观察为基础,通过自己认知判断后果价值,然后影响以后行为模式。另外,个体通过自我判断,认为攻击行为的效果是积极的,他将会在以后经常发起攻击行为,如果认为是消极的,将会减免。儿童由于其自我调节能力很差,需要社会和家庭给予塑造和纠正
小A之所以具有攻击行为,主要是依靠直接和间接学习得来。小A在争抢玩具的过程中实际参与了冲突。这种直接的攻击行为通过他自身认知对其产生行为强化,使得小A逐渐认为争抢玩具时、被人打时或者收到驱逐时应该霸道点,应该反抗,甚至动手打人来捍卫自己也是合适的,对攻击行为习惯的养成有诱发的作用。
小B在被打后甚至都不懂保护自己,只会默默悲伤,他属于比较弱势的群体。应该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对学校、家庭他人行为的观察和模仿,逐渐养成的懦弱、胆怯行为的方式。这种方式更具有隐蔽性,潜伏时间较长。
小C的行为体现社会学习理论中观察学习的保持过程与榜样教育,如果小C不能记住所观察到的榜样行为,那就不会受观察的影响。小C从后面打了小A一巴掌就跑开了,再现攻击人的行为,是基于将小A攻击小B的榜样行为方式贮存在记忆中。
在面对小A的反社会行为(暴力攻击),小E对教师权威(教师批评并假意威胁小A再不听话换班降级)和班级秩序(犯错应受惩罚)表现出支持和维护,并且通过亲社会行为(联合其他小朋友)来试图按他所理解的老师意愿实施社会行为。那么小E的这种社会行为是如何习得呢?应该是在儿童园班级情境中观察正面榜样(遵守秩序、顺从权威)进行有意无意的模仿而来。教师对儿童的亲社会行为的表扬则强化了这种体验和感受,让小E产生高自我效能感(在相应社会行动前就确信自己能够成功地完成这项任务),从而做出拉扯小A帽子要送他去小班的行动。当然,自我效能感受越强付出的行动努力就越大,承受失败或挫折的能力也就越强,当小A为反制小E把小E鼻血打淌时,老师过来阻止后的行为就非常重要了。
(一)教师可以通过家长会或者家长培训强调家长需要意识到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帮助家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家庭是儿童良好习惯养成的最重要保证,因此在控制儿童攻击行为时要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案例中的小A同学产生攻击性行为,主要是依靠直接和间接学习得来,家庭环境对其影响非常重要。家庭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两方面。老师需要建议其父母不仅要让家庭要保持干净卫生,培养孩子养成整洁的卫生习惯,有序的行为规范。同时,父母要关爱孩子,让孩子在家庭中体会到轻松和谐的愉悦感,避免沉重冲突的家庭氛围。家长要以身作则,用自己良好的行为规范来引导孩子行为。
(二)教师设计活动中要避免攻击行为
很多儿童发生攻击行为是受到外界环境的刺激,比如他们渴望得到玩具,希望控制他人,实现自身满足感等,所以教师在孩子自由活动的时候,要创造条件,保持孩子和孩子间的距离,对于玩具等要足量的供给,努力减少儿童攻击行为的外在因素。案例中的小B在座位安排和活动安排中应该远离小A。
(三)教师应处理好证明榜样和负面榜样的示范作用
儿童的攻击性更多的来自对成人行为的观摩学习,因此成人在行动之前要考虑孩子的感受,避免让孩子发现过多攻击行为。教师和家长除了约束自身行为,还应该在孩子犯错时注意处理方法。恰当的处罚方法会让孩子对攻击行为产生内疚感,从而控制孩子的攻击行为,而不恰当的方式则会激发孩子的逆反心理。所以,教育孩子时要注意方法,就事论事,摆事实讲道理,而不能一味地依靠暴力手段。
1.成人多为儿童树立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榜样人是在社会环境中进行学习从而形成自身的人格特征的。正如班氏理论所指出的,观察学习是一种儿童社会行为学习的常见途径。因此,设置一的社会情境,树立一定的榜样,使儿童有意无意间进行模仿,可以有效促进儿童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对处于幼年和童年期的儿童,主要采取身教的形式,而随着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可以采取身教言教并重的方式。另外,随着电子传播手段的发展,要正确对待电视、电影对儿童的示范作用。许多实验表明,观察正面榜样有助于促进儿童的亲社会行为。由于观察活动中学习者的认知实际也参与其中,为了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在为儿童树立榜样时要注意:第一,高大的榜样形象与身边具体的事迹结合,为儿童塑造具体的活生生的榜样群像,激发儿童仿效榜样的需要,使他们感受到值得效法。第二,以情境故事的形式呈现榜样事迹,有助于儿童把握榜样助人的情境、助人方式,透过具体的行为表现把握榜样的助人动机。通过对榜样具体行为的分析,把榜样所代表的原则从具体的行为中分离出来,概括出一般共同性特征。第三,使儿童把榜样在具体情境中体现的助人原则、规范与自己的行为选择相对照,从而减少榜样学习的难度,增强学习者与榜样的相似性。
2.正确对待负面榜样儿童生活中的刺激是形形色色的,总有一些对儿童社会行为习得不利的因素出现。对此,成人应采取一些策略来正确对待生活中的负面影响。第一,要尽量让儿童远离负面榜样。要提供儿童一个清澈的外部环境,让儿童在潜移默化中习得亲社会行为。因此,不宜让儿童观看有过多攻击性场面的电视、电影。即使是好的影片,教师与家长也要加强指导,以防止儿童模仿习得反社会行为。第二,防止负面榜样的解禁功能。所谓榜样的解禁功能即削弱或解除了观察者在通常情况下拥有的、对反社会行为的自我约束力,从而增加了在行动上表现那些已经学会,但一直处于抑制状态的各种反社会行为的可能性。班图拉在理论上将行为的习得与行为的操作区分开来。其中,行为的获得是一种认知进程,而行为的表现则是一种动机过程,对于习得的行为是否操作取决于直接诱因、替代诱因以及自我生成诱因。同理,反社会行为的习得与新行为的操作也是有区别的。如果儿童看到榜样受到惩罚,可能就不会操作已习得的反社会行为。这也就给我们一点启示——强化攻击行为的坏处。如“罪有应得”、“恶有恶报”、“杀人偿命”等。这其实是一个正确运用榜样的替代强化的作用。班图拉的关于攻击的经典实验表明,对榜样的奖励能使儿童表现出榜样的行为,对榜样的惩罚则使儿童避免榜样行为。夸大负面榜样的负面后果,能防止负面榜样的解禁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能阻碍儿童表现出反社会行为。
(四)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注意培养儿童的自我调节能力
儿童由其社会阅历浅,知识面狭窄,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教师要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培养起孩子的自我调节能力。要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攻击行为会给别人带来痛苦,从情感和道理方面出发,调动儿童的内在因素,让他们产生内疚感,自发的减少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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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然(1985-),男,汉族,云南楚雄人,中学一级教师,教育管理学硕士,云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教育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中小学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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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7)12-0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