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胜团,葛志毅
(1.哈尔滨师范大学 文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2.大连大学 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622)
学术考辨
“曲礼”含义探析
郭胜团1,葛志毅2
(1.哈尔滨师范大学 文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2.大连大学 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622)
“曲礼”是礼经中的重要内容,但对“曲礼”含义一直没有让人满意的解释,郑玄、孔颖达之后,学者踵立新说,但多为臆测之论。导致错误的原因是,其一,古《曲礼》佚失,其内容鲜为人知;其二,主观上建立“曲礼”与《曲礼》唯一必然联系,由“曲”字之“委曲”“曲折”意引申发挥;其三,拘泥于郑玄注。综合考察文献,“曲礼”即是威仪,威仪即是容礼,“曲礼”即是容礼。三者之间的区别可能体现在使用层次上的不同。
曲礼;威仪;容礼
“曲礼”一词于礼书中凡两见,其一,《礼记》首篇即名为《曲礼》;其二,《礼记·礼器》曰:“礼有大、有小、有显、有微,大者不可损,小者不可益,显者不可掩,微者不可大也。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然而,“曲礼”含义所指,自郑玄注《礼记》至今,陆德明、孔颖达踵续推衍其说,其后,学者或引申之,或辩驳之,或创立新说,诸说纠纷,有致令后学目眩之感,莫衷一是,今不揣浅陋,试分析之。
其一,《曲礼》为古《礼》之内容,应是不可怀疑的,学者多有揭示。李调元云:“‘《释文》:《曲礼》,委曲说礼之事。’此即古《礼》之篇名也。古《礼》已亡,小戴记其所闻,仍以《曲礼》名之。”[1]1汪绂云:“《曲礼》,古《礼经》篇名。”[2]351孙希旦云:“《曲礼》者,古《礼》篇之名。”[3]1《礼记》中《奔丧》《投壶》二篇,孔疏引郑《目录》并云此为“《曲礼》之正篇。”邵懿辰云:“《内则》、《曲礼》、《玉藻》、《少仪》及贾子《容经》、管子《弟子职》,似其全篇皆古《曲礼》遗经。”[4]442古《曲礼》,今已不存,至于其为篇,还是为书,不可遽定。
其二,《礼记》中《曲礼》篇名的命名由来。郑玄认为,《礼记》中《曲礼》篇之所以名为《曲礼》,是因其中记有吉凶宾军嘉五礼之事,《三礼目录》云:“名曰《曲礼》者,以其篇记五礼之事。祭祀之说,吉礼也;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致贡朝会之说,宾礼也;兵车旌鸿之说,军礼也;事长敬老、执贽纳女之说,嘉礼也。此于《别录》属制度。”[5]5此说影响甚广,但何以记五礼之事即必名曰《曲礼》?不知何据。陆德明、孔颖达更是踵续推衍其义,《经典释文》曰:“《曲礼》者,是《仪礼》之旧名,委曲说礼之事。”[5]5孔颖达疏云:“此篇既含五礼,故其篇名为《曲礼》。《曲礼》之与《仪礼》,其事是一,以其屈曲行事则曰《曲礼》,见于威仪则曰《仪礼》。但曲之与仪相对,《周礼》统心为号,若总而言之,则《周礼》亦有曲名。故《艺文志》云:‘帝王为政,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是二礼互而相通,皆有曲礼称也。”*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页。“帝王为政”,《汉书·艺文志》作“帝王质文”,中华书局1962年,第1710页。孔疏在郑注的基础上,明确指出《曲礼》与《仪礼》事实上是相同的,进而推出《周礼》亦可称《曲礼》。
其实,“古书多摘首句二字以题篇,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6]211《礼记》中《曲礼》篇即是如此,不必有其他深意,孙希旦云:“《礼记》多以简端之语名篇,此篇名《曲礼》者,以篇首引之也。”[3]1“此篇之为《曲礼》,则特以篇首引《曲礼》而名之,不可谓此篇皆《曲礼》之言,犹《檀弓》首章载檀弓事而名为《檀弓》,不可以《檀弓》一篇皆为檀弓一人之事也。盖此篇所言,多杂见于他书,如‘坐如尸,立如齐’,见于《大戴礼·曾子事父母篇》;‘不登高,不苟訾,不苟笑’,见于《大戴礼·曾子本孝篇》;‘天子曰崩’至‘庶人曰死’,见《大戴礼·四代篇》;‘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至‘撙节退让以明礼’,见贾谊《新书·礼篇》;‘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见《列女传》及《韩诗外传》。虽其与诸书所出未知孰为先后,然其言‘君子抱孙不抱子’,别引‘礼曰’,而‘前有车骑’又为战国时语,事君三谏不从则去,‘天子未除丧称名’,‘诸侯失地名’之类,又皆《春秋公羊》之说,知此非《曲礼》之完篇明矣。”[3]2-3孙说辨之有据,《曲礼》与《礼记·曲礼》二者内容不必完全重合。
马叙伦认为,本无“曲礼”一说,所谓“曲礼”,只是在文献传承过程中的注文误衍入正文,本应名作“礼”。然而,核对马先生的例证引文,其中引《鲁诗》之例,即不能成立。据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鲁说,曰:古有粱驺,粱驺者,天子猎之田也。《文选·魏都赋》“迈粱驺之所著”,张载注:“《鲁诗传》曰:古有粱驺,粱驺者,天之猎之田也。”(《东都赋》注“鲁”误作“毛”,毛无此说。)《后汉书·班固传》注引同。一作“梁邹”……“梁邹”,即“粱驺”也。……“梁邹”亦单名“驺”[8]120-121。产生错误的原因可能正如马叙伦自己所说,因当时材料书籍不在身边,记忆偶有疏失所致[7]1。此外,《曲礼》一词,又见于《礼记·礼器》篇,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他相关类似说法又有:《礼记·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后行。”《孔子家语·弟子行》子曰:“礼经三百,可免能也;威仪三千,则难也。”《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礼仪三百,可免能也;威仪三千,则难也。”*王念孙曰:“‘礼仪’本作‘礼经’,此浅学人以《中庸》改之也。据注云:礼经三百,可勉学而能知,则正文本作‘礼经’明矣。” 王引之:《经义述闻》礼仪条,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88页。《大戴礼记·本命》:“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机其文之变也。”《汉书·艺文志》:“礼经三百,威仪三千。”《礼说》:“正经三百,动仪三千。”*孔颖达:《礼记正义》,第1页。据《纬书集成•礼纬》云:“有正经三百五也,有动仪三千四也。”[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32页。《孝经说》《春秋说》并云:“礼经三百,威仪三千。”[5]3此类有关经曲、威仪,三百、三千之说,应是汉代或汉代以前学者对礼学内容熟识基础上的精炼统括,已为学者所广泛接受的礼学通识。至于“三百”“三千”之数,自然不必是确数,仅是表明“经礼”与“曲礼”之间的“经一曲十”几近十倍数的关系,抑或是指曲礼相对与经礼之数目庞多、内容丰富,自然不应有不存在“曲礼”的说法。
1.曲礼即威仪
从上引郑玄、孔颖达关于《曲礼》篇命名的注疏亦可知,“曲礼”是《仪礼》一别名,是有关“仪”的内容。孔颖达《礼记正义》云:“《仪礼》之别,亦有七处,而有五名。一则《孝经说》、《春秋》及《中庸》并云‘威仪三千’,二则《礼器》云:‘曲礼三千’,三则《礼说》云‘动仪三千’,四则谓为《仪礼》。五则《汉书·艺文志》谓《仪礼》为《古礼经》。凡此七处五名,称谓并承三百之下,故知即《仪礼》也。”[5]3孔疏确指“曲礼”为《仪礼》。
史籍中亦有“曲礼”为“经”之说,《汉书·儒林传》中王式传记载:“式曰:‘闻之于师,客歌《骊驹》,主人歌《客毋庸归》。’……江翁曰:‘经何以言之?’式曰:‘在《曲礼》。’”于歌《骊驹》下,师古注引服虔曰:“逸《诗》篇名也,见《大戴礼》。客欲去,歌之。”其中,《诗》即属于行礼之辞。同时,也说明汉代人犹认为《曲礼》为“经”的内容,确切说是“礼经”之内容,而绝非“记”“传”之属。
既然,“曲礼”属“礼经”,即“仪礼”,*黄以周云:“‘曲礼’虽不足当十七篇,而名犹见于经;谓之‘仪礼’,实为不典。”黄以周:《礼书通故》,中华书局2007年,第5页。《礼书通故》为今人标点本,此引文,即据标点本。据笔者理解,“仪礼”二字,应加书名号,而非引号。若谓“曲礼”即《仪礼》可从黄以周“不典”之说,若以‘曲礼’为“仪礼”之内容,则未尝“不典”。或即“礼仪”之类*蒋伯潜、蒋祖怡云:所谓“曲礼”、“威仪”,是指礼仪的细节而言。蒋伯潜、蒋祖怡:《经与经学》,世界书局1948年,第68页。,那么,对应上揭“三百”“三千”之类说,从形式逻辑上说,“曲礼”即“威仪”[9]33,亦可径说“曲礼”即“威仪”。*顾实云:“礼经三百,威仪三千者,《中庸》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礼器》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实一也。礼经具在,无烦赘释。”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51页。陈叔晋云:“曲礼,如威仪之类,今《曲礼》《仪礼》是也。”[10]2244另外,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亦认为威仪即曲礼,《中庸》第二十七章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后行。”朱注云:“威仪,曲礼也。”[11]35吕大临亦曰:“《礼器》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中庸》云:‘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然则,曲礼者,威仪之谓,皆礼之细也。”[12]卷首10b
2.威仪即容礼
贾谊《新书》中有《容经》和《礼容语》两篇,其内容即论威仪、礼容之事。《新书·容经》云:“明君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貌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承其上,以接其等,以临其下,以畜其民。故为之上者敬而信之,等者亲而重之,下者畏而爱之,民者肃而乐之。是以上下和协而士庶顺一,故能宗揖其国以藩卫天子,而行义足法。夫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13]190贾谊之说应是发明于《左传》,《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
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有其国家,令闻长世。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顺是以下皆如是,是以上下能相固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
对照两处文字可以发现,两者对“威仪”之解释大致相同,且贾谊之说较《左传》更详悉,贾谊之《左传》学于史亦有征验[14]2-5。如此,有关“威仪”之论在先秦、汉代业已为学者所注目。《史记·儒林列传》云:“鲁徐生善为容,孝文帝时,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传子至孙徐延、徐襄,襄其天姿善为容,不能通《礼经》;延颇能,未善也。襄以容为汉礼官大夫,至广陵内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户满意、桓生、单次,皆尝为汉礼官大夫。是后能言礼为容者由徐氏焉。”《索隐》曰:《汉书》作“颂”,亦音容也。《汉书·儒林传》所记略同,仅“容”字作“颂”字*阮元也认为 “容”即“颂”。 阮元:《揅经室集》卷一《释颂》,中华书局1993年,第18-22页。。《汉书》颜注引苏林云:“《汉旧仪》有二郎为此颂貌威仪事。有徐氏,徐氏后有张氏,不知经,但能盘辟为礼容。天下郡国有容史,皆诣鲁学之。”由此可知,“容”“颂”即有关“威仪”之事。
近年出土上博简和郭店简均有《缁衣》篇,与传世本《礼记·缁衣》篇对照亦可知,“容”“颂”是一。
上博简《缁衣》:子曰:“长民者衣备不改,从容又常,则民德一。《诗》云:‘丌容不改,出言有训,黎民所信。’”
郭店简《缁衣》:子曰:“长民者衣备不改,从颂又常,则民德一。《诗》云:‘其颂不改,出言有训,黎民所信。’”
《礼记·缁衣》:子曰:“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壹。《诗》云:‘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
又“仪”,亦有“容仪”之义。《后汉书·儒林列传》中刘昆传云:“少习容礼。”注:“容,仪也。”《周礼·秋官司寇·司仪》云:“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之节。”《周礼·地官司徒·保氏》云:“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可知,“容”即“仪”之内容,亦“仪”教之内容。《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卫侯在楚,北宫文子见令尹围之威仪。王念孙曰:“‘令尹围之威仪’本作‘令尹围之仪’,‘威’字涉下文威仪而衍,‘仪’谓‘容仪’也。”[15]447
李学勤先生在《古代的礼制和宗法》一文中指出:近年在陕西扶风县发现一批西周史官家族的青铜器,考释其铭文知道,这一家族的先祖本是居于商朝所封的微,武王伐纣后来谒见武王,因“五十颂”而受封于周,世世掌管威仪。所谓“五十颂”就是五十容,即礼仪中的五十种容*王力等:《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129页。唐兰认为:“颂等于十个方里,五十颂是五百个方里。”其说不取,引载备参。唐兰:《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群的重要意义》,《文物》,1978年第3期。。
至于,《中庸》等书所说“威仪三千”,与此“五十颂”,数字相差悬殊,“这大概主要是由于后代威仪的条目分得比较细。不过微氏家族掌管的‘五十颂’,也很可能只是西周时代威仪的一部分”[16]。“威仪三千”虽不必指实,但是礼仪程式随时势需要逐渐繁富则是不必怀疑的事实。
“威仪”与“容”“颂”之关系,正如柳诒徵先生所云:“威仪三千,行之有要。张于身则曰九容,又必别于所施。”[17]287-288
3.容礼即曲礼
廖平曾谓:“容经又名曲礼,所谓曲礼三千者也。”[18]377限于著作体例,廖平并没有展开论证其观点,但考之典籍,其说有据。“容经”的内容,贾谊在《新书·容经》中归结为:志色之经,容经、视经、言经、立容、坐容、行容、趋容、跘旋之容、跪容、拜容、伏容、坐车之容、兵车之容、兵车之容[19]227-228。“曲礼”的具体内容,亦有迹可循。朱子曰:“首章四句,乃《曲礼》古经之言。‘敖不可长’以下四句,不知何书语,又自为仪节。”[20]1朱子所言“首章四句”是指《礼记·曲礼》篇中首四句:“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任铭善亦云:“曲礼者,古有其书,《记》引‘毋不敬’十二字是其遗文。”[21]5吕大临曰:“毋不敬者,正其心也。俨若思者,正其貌也。安定辞者,正其言也。”[22]424对照《新书·容经》,此四句,已言及“貌”“言”二“容”,亦可谓“曲礼”必是言“容”之经。
另外,郑注“曲”为“事”,与《尚书·洪范》篇五事之内容偶合。郑注“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云:“曲,犹事也。事礼,谓今《礼》也。礼篇多亡,本数未闻,其中事仪三千。”何谓“事”?《尚书·洪范》云:“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此“五事”中至少“貌”“言”“视”“听”已属“容经”之内容*思,与“容”相关,《说文解字•思部》:“思,容也。”。若以上推论不错,郑注中所言“事仪三千”即“曲礼三千”,“事礼,谓今《礼》也”亦可通。但郑玄所谓“事”的含义,是否可借《洪范》之“事”释之?已难证之。
后世学者对“曲礼”含义颇多关注,或推衍引申郑注孔疏,或以郑注孔疏未达,而辟蹊径以求新解。然而,多有不安之处。
1.“曲礼”为“微文小节”
朱熹云:“所谓‘曲礼’,则皆礼之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篇所记,事亲、事长、起居、饮食、容貌、辞气之法,制器备物、宗庙宫室、衣冠车旗之等。”[23]首卷上2b-3a黄以周亦云:“《曲礼》,则皆礼之微文小节,犹今《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篇所记。”[24]2吴幼清曰:“盖谓礼之小节杂事,而非大体全文,故曰曲。”[25]1-2此说,纯属臆造,何以“曲礼”为“微文小节”?何以“微文小节”必曰“曲礼”?此说之误在于,默认《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篇即为“曲礼”之内容,由此推衍出“曲礼”之意,正如上引孙希旦之说,《礼记·曲礼》篇已有可知内容非《曲礼》之内容,其他如《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篇等内容,又何以知必为《曲礼》之内容?
2.“曲礼”为“仪文委曲”“小目”
《经典释文》云:“《曲礼》,委曲说礼之事。”汪绂云:“曲,委曲也。《曲礼》,古《礼经》篇名,盖所言皆礼之委曲节目。”[2]351孙希旦云:“‘曲礼’者,仪文之委曲。”[3]651
与此相关联之说又有“曲礼”为礼之“小目”说。朱熹云:“‘经礼三百’,便是《仪礼》中士冠、诸侯冠、天子冠礼之类。此是大节,有三百条。如始加,再加,三加,又如‘坐如尸,立如齐’之类,皆是其中之小目,便有三千条。……盖‘经礼三百’,只是冠、昏、丧、祭之类。……‘曲礼三千’,乃其中之小目。如冠礼中筮日、筮宾、三加之类,又如‘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皆是也。”[10]2243-2244朱子此说盖得之于叶梦得之启示,叶氏曰:“‘曲礼’,文之目也。”[23]首卷上2b此说亦属臆造之辞。
3.“曲礼”为“变”礼
此说亦可视作“文之目”说的变种。叶梦得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经礼一,而曲礼十。经礼其常,犹言制之凡也;曲礼其变,犹言文之目也。故言‘礼仪三百,威仪三千。’”[26]18吕大临曰:“‘曲礼三千’,盖大小、尊卑、亲疏、长幼,并行兼举,屈伸损益之不可常者有三千也。今之所传《仪礼》者,经礼也。其篇末称‘记’者,记礼之变节,则曲礼也。《礼记》所载皆孔子门人所传授之书,杂取于遗编断简者,皆礼经之变节也。”[12]卷首11a对此朱熹予以辩驳:“吕与书云:‘经便是常行底,纬便是变底。’恐不然。经中自有常、有变,纬中亦自有常、有变。人只是读书不多。今人所疑,古人都有说了,只是不曾读得。”[10]2243孙希旦亦云:“或者专以《经礼》为常礼,《曲礼》为变礼,蓝田吕氏之说。石林叶氏虽言‘《经礼》制之凡,《曲礼》文之目’,而亦云‘《经礼》其常,《曲礼》其变。’则如《冠礼》之‘不醴而醮用酒’,杀牲而有折俎,若‘孤子冠,母不在’之类,皆礼之变,而未尝不在《经礼》篇中;‘坐如尸,立如齐’,‘毋放饭,毋流歠’之类,虽在《曲礼》之中,而不得谓之变礼。其说误也。”[3]2黄式三亦认为此说谬误[24]3。
4.“曲礼”为“经礼之分”
马彦醇曰:“经礼者,曲礼之总。曲礼者,经礼之别。”*朱彬:《礼记训纂·礼器》注引,沈文倬、水渭松校点:《礼记训纂》,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64页。饶钦农点校《礼记训纂》作“《经礼》者,《曲礼》之总。《曲礼》者,《经礼》之别。”不从。中华书局1996年,第370页。马氏之说盖与孙希旦之说有相通之处,孙希旦云:“《曲礼》之合,即为《经礼》;《经礼》之分,即为《曲礼》。”[3]2此说衍生于朱子“微文小节”说。此种“经曲”“分合”对于“仪礼”的分类观念和“经礼”“曲礼”内容、性质的认识毫无意义。
5.“曲礼”之“曲”为“节”
王夫之认为:“《曲礼》,吉、凶、军、宾、嘉之《仪礼》,今其存者十七篇而已,一节为一曲,约有三千焉。”[27]597此说于典籍故训无征。
6.“曲礼”为“幼仪”“言行规范”。
王梦鸥认为:“曲”指细小的事,“礼”为行事的准则;合称“曲礼”,意思相当于“幼仪”二字[28]1。又引申为:“曲礼,指个人的行为规则。”[28]213叶国良认为:“所谓‘曲礼’,则指日常生活的言行规范或从礼仪中归纳出来的通则,而不指一整套的仪式。”[29]239此说盖滥觞于陈澧之说:“《曲礼》多小威仪,与《少仪》同一类。”[30]131
7.“曲礼”为“小”礼
《礼记·礼器》云:“礼有大,有小,有显,有微。大者不可损,小者不可益。显者不可掩,微者不可大也。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钱玄、钱兴奇认为:“经礼指礼之大纲,即《礼器》所云‘礼有大’者;曲礼指礼之细节,即《礼器》所云‘有小’者。”[31]362-363李云光认为《礼器》所云:“是把礼分为大小二类。大型的礼,仪节显赫。礼的大小,关乎它们的性质,各有所用。二者都要尽其诚敬之情,不可虚伪夸诞,也不能苟且怠慢。大者可称为‘经礼’,是纲领性的重礼,层次较高。其数三百,略言其多。小者可称为‘曲礼’,是细节性的微礼,层次较低。其数三千,形况其多,是前者的十倍。”[32]1其实,上引《礼器》文是对其前面内容的总结之语,应遵孔疏之解:“‘礼有大’者,谓有大及多为贵也。‘有小’者,谓有小及少为贵也。”[5]987孙希旦云:“贵多为之大,贵少谓之小,外心谓之显,内心谓之微。”[3]651-652联系上下文看,此为达诂。
8.“曲礼”为“后仓曲台记”
《汉书·艺文志》:“《曲台后仓》九篇。”《儒林传》曰:“仓说《礼》数万言,号曰《曲台记》。”任铭善据此推测说:“《曲礼》或即后仓九篇之书, 以其说于曲台, 故曰曲;或以其数万言, 曲尽礼义, 多引古说, 故曰曲。其书既不传, 无可考验矣。”[21]6如淳注“《曲台后仓》九篇”,云:“行射礼于曲台,后仓为记,故名曰《曲台记》。《汉官》曰大射于曲台。”《七略》曰:“宣皇帝时,行射礼,博士后仓为之辞,至今记之,曰《曲台之记》。黄以周说:“《曲台》九篇内,当有射礼。然其书初非专言射,如注、《七略》著其作书之由耳。服虔云:‘在曲台校书著记,因以为名。’孙惠蔚云:‘曲台之记,戴氏所述,然多载尸灌之义,牲献之数。而行事之法,备物之体,蔑有具焉。’据此,曲台为校书之地,其九篇内,于祭类尤详也。”[24]8又,毛西河云:“未央殿前有曲台,即容台。”[33]86由此,任铭善“曲”为“曲台”之省,或“曲尽说礼”之论,不可从。
致使以上诸谬说产生的原因在于:其一,古《曲礼》篇或古《曲礼》书佚失,致使“曲礼”具体内容鲜为人知。其二,学者主观上建立“曲礼”与《曲礼》唯一必然联系,从“曲”字之“委曲”“曲折”意引申发挥,循求“曲礼”之含意,而忽视了古书篇名与内容没有必然联系之论。如,黄式三曰:“《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据《周官·肆师》注:古书‘礼仪’作‘礼义’。《左传》‘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言人之动作礼义三百,威仪三千,有法则也。以其为礼之大经曰‘经礼’,以其为礼之大义曰‘礼义’,其实一也。以其威可畏,仪可象,曰‘威仪’,以其委曲繁重,曰‘曲礼’,实亦一也。”[24]3黄式三所云“经礼”与“礼义”,“威仪”与“曲礼”相通之说,大致不误。然而,其仍从“曲”字之“委曲”“曲折”意解释“曲礼”,则不可不谓失矣。其三,拘泥限囿于郑注。郑玄以《周礼》官名三百比附“经礼三百”,强坐“经礼”为《周礼》,其说之谬学者多有辩驳[10]2243[34]三礼6[4]452[35]67[31]362-363[9]33[36]51,郑玄指实“经礼”即《周礼》,应与其建立三礼体系的动机有关[37]180-188。孔颖达遵循“疏不破注”的经疏传统,回护曲通。但孔疏于郑注之外亦有发挥,如:“述曲礼以节威仪;制周礼而经邦国”[5]序1之说,即指出“曲礼”与威仪的关系。可惜,这些观点鲜为学者所关注申论而已。
综上所述,通过《礼记·曲礼》篇中的可以确指“曲礼”的首四句可知,“曲礼”是有关礼容或容礼方面的内容,礼容又与“威仪”相通。同时,“曲礼三千”与“威仪三千”对举,亦于形式上表明“曲礼”即“威仪”。三者之间的区别可能体现在使用层次上,“曲礼”,侧重指在“仪礼”具体分类上体现“容礼”的部分。“威仪”,侧重指在行礼过程中所体现的“威”“仪”效果*日本学者竹添光鸿解释为:“威者,和顺中积,英华外发,自然之威德风采也;仪者,正衣冠,尊瞻视,动容周旋中礼者也。”参见[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巴蜀书社2008年,第1592页。沈文倬云:“礼典之行也,动作威仪之是尚,目可见,耳可闻,身可接,其感人之深也。”参见沈文倬:《菿闇文存》,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627页。。“容礼”或“礼容”,则侧重指在行礼过程中的容貌辞气、言行举止。至于“曲礼”“礼容”或“容礼”的具体内容、作用,亦是礼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学者多有详悉之论,不待胪举。
[1]李调元.礼记补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汪绂.礼记章句[Z]//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
[4]邵懿辰.礼经通论[C]//顾颉刚.古籍考辨丛刊(第二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5]孔颖达.礼记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6]余嘉锡.古书通例[M].北京:中华书局,2007.
[7]马叙伦.马叙伦学术论文集[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
[8]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7.
[9]陈戍国.中国礼制史(先秦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
[10]黎靖德.朱子语类(第六册)[M].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1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2]秦蕙田.五礼通考[M].江苏书局重刊本,1883.
[13]吴云,李春台.贾谊集校注(增订版)[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
[14]王兴国.贾谊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
[15]王引之.经义述闻[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16]裘锡圭.史墙盘铭解释[J].文物,1978,(3).
[17]柳诒徴.柳诒徵说文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18]廖平.礼经凡例[Z]//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9]阎振益,钟夏.新书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0.
[20]陈澔.礼记集说[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
[21]任铭善.礼记目录后案[M].济南:齐鲁书社,1982.
[22]朱熹.朱子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3]江永.礼书纲目[M].广雅书局刻本,1891.
[24]黄以周.礼书通故[M].北京:中华书局,2007.
[25]朱彬.礼记训纂[M].北京:中华书局,1996.
[26]卫湜.礼记集说[Z]//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7]王夫之.船山全书[M].长沙:岳麓书社,1995.
[28]王梦鸥.礼记今注今译[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
[29]叶国良.战国楚简中的“曲礼”论述[C]//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第四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2009.
[30]陈澧.东塾读书记[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
[31]钱玄,钱兴奇.三礼辞典[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32]李云光.礼学论集[M].香港:黄河文化服务社,1997.
[33]凌扬藻.蠡勺编[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
[34]皮锡瑞.经学通论[M].北京:中华书局,1954.
[35]蒋伯潜,蒋祖怡.经与经学[M].上海:世界书局,1948.
[36]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37]葛志毅.谭史斋论稿三编[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张越)
2017-01-19
郭胜团(1976—),男,历史学博士,讲师,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主要研究方向:先秦史;葛志毅(1947—),男,历史学博士,教授,大连大学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先秦史、中国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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