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慧琳撰《一切经音义》一百卷,辽希麟法师撰《续一切经音义》十卷,二人网罗诸家音韵、古今字书,旁征博引,为佛教经文用语做了注释。《正续一切经音义》引用古书繁多,本文将对《正续一切经音义》标明引《仪礼》的内容与今本《仪礼》做一个比较,以窥其概貌。
【关键词】正续一切经音义;仪礼;异文
《正续一切经音义》引《仪礼》各类文献共123条,其中有95条为《仪礼》郑玄注及《仪礼》刘兆注。标明引《仪礼》的内容仅有28条,其中慧琳引27条,希麟引1条。本文主要分析《正续一切经音义》引《仪礼》的内容,其他批注不做深入探究。
本文主要依据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86年出版的,以狮谷白莲社藏本为底本的《正续一切经音义》(辅以《大正新修大正藏经》第54册参校)。《仪礼》内容则依据中华书局据阮元刻本校刊的《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辅以四部丛刊景明徐氏翻宋刻本《仪礼》参校)。
一、与《仪礼》经文一致
块掷:“仪礼:‘寝苫枕块是也。”(七·2后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百六十九卷)
《仪礼·既夕礼》:“寝苫枕块。”(卷四十一·217)
《仪礼·既夕礼》:“居倚庐,寝苦枕块。”(卷二十八·153)
按:中华书局出版的《四部备要·经部·仪礼》皆为“寝苫枕块”,然本文所参考的《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中,《丧服篇》为“寝苦枕块”。疑“苦”为讹误。《既夕礼》文后,郑玄注曰:“苫编藳块堛也。”贾公彦疏曰:“云苫编藁者,案<尔雅>:‘白盖谓之苫。郭云:‘白茅苫也。”又,《丧服篇》后,贾公彦疏曰:“云‘寝苫枕块,<旣夕>文与此同。”可知贾公彦所见到的《仪礼》两处皆为“苫”字。另外,《经籍籑诂》引《仪礼》此句时也引作“苫”字。可见“寝苦枕块”之“苦”为讹。因此此句应属与原文一致类。
鹅鴈:“仪礼曰:‘出如舒鴈。”(二五·17后 大般涅盘经第八卷)
《仪礼·聘礼》:“出如舒鴈。”(卷二十四·129)
饩施:“仪礼:‘饩之以其礼。”(五七·13 五百弟子自说本起经)
《仪礼·聘礼》:“饩之以其礼,上宾大牢,积惟刍禾,介皆有饩。”(卷十九·104)
千斛:“仪礼:‘十斗曰斛。”(七五·20 阿育王譬喻经)
一斛:“仪礼:‘十斗为斛也。”(七八·14后 经律异相第十八卷)
千斛:“仪礼:‘十斗曰斛。”(八九·9后 高僧传第五卷)
《仪礼·聘礼》:“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卷二十四·132)
按:三句引《仪礼》皆释“斛”字,第4条和第六条与《仪礼》正文完全一致,仅第5条有“为”“曰”的不同,但意思基本一致,因此并列入此类。
投簪:“仪礼:‘以爵弁服簪裳。郑注云:‘簪连也。”(八〇·3 大唐内典录第三卷)
《仪礼·士丧礼》:“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卷三十五·184)
接踵:“仪礼云:‘举前曳踵也、或作?。”(续一〇·3 琳法师别传上卷)
《仪礼·士相见礼》:“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卷七·34)
二、与《仪礼》文字为异文
1、通假、异体
食尻:“仪礼:‘两?属于尻也。”(五四·13 佛说国王不黎先尼十梦经)
《仪礼·少牢馈食礼》:“佐食设俎,牢髀,横脊一、短胁一、肠一、胃一、肤三、鱼一横之,腊两髀属于尻。”(卷四十八·259)
按:“髀”、“?”,通假字也。“?”,《汉语大字典》:“同髀。大腿。<字汇补·肉部>:‘?,与髀同,股也。”
车轼:“仪礼:‘君轼之。”(七四·1 佛所行赞经传第一卷)
《仪礼·士丧礼》:“君出门,庙中哭,主人不哭,辟。君式之。”注曰:“辟,逡遁辟位也。古者立乗。式,谓小俛以礼主人也。”(卷三十七·197)
按:此处“式”为致敬之意。“式”、“轼”二字通假。《康熙字典》引:“<释名>:‘轼,式也。所伏以式敬者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轼。经传多作式者、古文叚借也。”可见“轼”与“式”为通假字。
2、讹字、衍字
夫壻:“仪礼云:‘壻 御妇车授緌是也。”(五五·3 玉耶女经)
《仪礼·士昏礼》:“壻御妇车,授绥,姆辞不受。”(卷五·22)
按:《正续一切经音义》、《大正新修大藏经》所收此句均有“ ”字,然而本文所用两种版本的《仪礼》并无“ ”字。经过查阅,“御”、“婿”异体字中并无此字。可见《一切经音义》引文有误,此字应为衍字。
食尻:“仪礼:‘两体属于尻。”(七九·3 经律异相第二十九卷)
《仪礼·少牢馈食礼》:“佐食设俎,牢髀,横脊一、短胁一、肠一、胃一、肤三、鱼一横之,腊两髀属于尻。”(卷四十八·259)
按:前文第五十四卷下引用为异体字“?”,此处又引为“体”。“体”与“髀”意义不同。“体”,段注曰:“体,緫十二属也。”“髀”,段注曰:“股外也。”另,“体”、“髀”二字都属骨部,字形有相似之处,疑为讹误。
三、义引《仪礼》经文
駞驴:“仪礼云:‘君射于郊用驴中射。”(六·3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四百七十二卷)
《仪礼·乡射礼》:“君,国中射,则皮树中,以翿旌获,白羽与朱羽糅;于郊,则闾中,以旌获。”郑玄注曰:“闾,兽名。如驴一角。或曰如驴岐蹄。”(卷十三·68)
按:此处引《仪礼》是为释“驴”字,然其引文時并未依照原文,而是摘取其中必要内容来解说。《仪礼》无“驴”,原文为“闾”。郑玄注曰“闾”如“驴”。
发撤:“仪礼:‘遍乃撤丰。”(四六·11 大智度论第十八卷)
《仪礼·乡射礼》:“众宾继飮,射爵者辩,乃彻丰与觯。”(卷十二·59)
《仪礼·大射礼》:“众皆继飮射爵,如三耦。射爵辩,乃彻丰与觯”。(卷十八·96)
按:《仪礼》中无“遍乃撤丰”,但第五卷《乡射礼》及第七卷《大射礼》中有“乃彻丰与觯”,其义大体相同。
此外,“撤”、“彻”二字相通。《说文》无“撤”字。《宋本广韵》:“撤,发撤。又去也。经典通用彻。”《字源》:“‘撤是‘勶的后起俗字,现以之为‘勶的规范简体字。‘勶的本义是发射。<说文>:‘勶,发也。引申为除去,此义经典常假‘彻为之。”可见二字为通假字。
四、所引内容为《仪礼》郑玄注文
享饩:“仪礼:‘以牲曰饩,饩犹禀给也。”(二八·8 正法花经第八卷)
《仪礼·聘礼》:“饩之以其礼,上宾大牢,积惟刍禾,介皆有饩。”郑注:“凡赐人以牲生曰饩,饩犹禀也。”(卷十九·104)
按:《仪礼·聘礼》中有“饩之以其礼”一句,然“以牲曰饩,饩犹禀给也”实际上是《仪礼》郑玄注的内容。烹肉:“仪礼:‘凡煮于镬中曰烹,于鼎曰外也。”(四六·10 大智度论第十八卷)
烹煞:“仪礼:‘凡煮于镬中日烹也。”(七三·9 立世阿毗昙论)
《仪礼·士冠礼》:“若杀,则特豚,载合升。离肺实于鼎,设扃鼏。”郑注曰:“煑于镬曰亨,在鼎曰升,在俎曰载。”(卷三·12)
按:“烹肉”“烹煞”下引《仪礼》皆为释“烹”字,在此并说。此处《一切经音义》言引《仪礼》,实际上却是郑注内容,且与原句有所出入。
“烹”、“亨”相通。《巨宋广韵》:“亨,煑也。俗作烹。”又《康熙字典·子集上》:“又《唐韵》《正韵》:‘同烹。”
升、外二字字形相似。“升”有异体“?”,而“?”与“外”形似。慧琳《一切经音义》第六十五卷又引“煑于镬中曰烹,于鼎曰升”,疑“外”字为讹误。
辐轴:“仪礼:‘轴状如转辚,刻两头为轵,輁状如长木,穿桯前后着金而閞轴焉。”
《仪礼·既夕礼》:“迁于祖用轴。”郑注曰:“轴,輁轴也。轴状如转辚,刻两头为轵,輁状如长床,穿桯前后着金而关轴焉。”(卷三十八·203)
按:此句亦是将郑注内容误作为经文正文内容。
甘膳:“仪礼:‘膳进。”(五九·8 四分律第十一卷)
《仪礼·公食大夫礼》:“宰夫膳稻于西。”郑注云:“膳犹进也。”(卷二十五·138)
按:《仪礼》并无“膳进”一词,然第九卷中有“宰夫膳稻于西”一句,郑玄注“膳犹进也”,疑此句应是郑注《仪礼》的内容,慧琳引文时误作为《仪礼》正文。
应撤:“仪礼:‘除也。”(六一·16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蒭尼律卷第十六卷)
《仪礼·乡射礼》:“众宾继飮,射爵者辩,乃彻丰与觯。”郑注曰:“彻犹除也。”(卷十二·59)
《仪礼·大射礼》:“众皆继飮射爵,如三耦。射爵辩,乃彻丰与觯”。郑注曰:“彻除也。”(卷十八·96)
按:“除也”乃《仪礼》郑注内容。上文提到“发撤”下引“仪礼:‘遍乃撤丰。郑玄曰:‘撤,除也。”(四六·11 大智度论第十八卷)可见“应撤”下又将《仪礼》郑注的内容与《仪礼》经文弄混。
此外关于撤、彻二字为通假字已在上文解释过,此处不再赘述。
駈蹙:“仪礼:‘促也。”
《仪礼·士相见礼》:“始见于君执挚,至下,容弥蹙。”郑注云:“蹙犹促也。促,恭悫貌也。”(卷七·33)
按:此处所引内容也为《仪礼》郑注内容。
搢绅:“仪礼云:‘搢,挿也。”
《儀礼·乡射礼》:“三耦皆执弓搢三而挟一。”郑注云:“搢,挿也,挿于带右。”(卷十二·55)
按:《仪礼》正文中无“搢,挿也”,此句乃《仪礼》郑注内容。挿,《康熙字典》:“俗插字。”
五、与《仪礼》无关
将无:“仪礼:‘语辞也。”(六·3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四百七十二卷)
按:慧琳在此释“将”字,“语辞也”即发语词之义,然而《仪礼》中并无“语辞也”,与其相关的句子也只有“介受宾礼无辞也”一句,与“将”之义不通,疑此句非仪礼内容,是引用时出现了讹误。或《仪礼》中有“将”字,其用法为“语辞也”,慧琳直接释义。因“语辞也”一句在书中出现频繁,所以未找出其真正出处及原因。
馈遗:“仪礼云:‘廌熟食也。”(五四·13 舍卫国王梦见十事经)
馈遗:“仪礼:‘荐熟食也。”(八二·9 大唐西域记第三卷)
按:两句引用相似,在此并说。《仪礼》中并未出现“廌熟食也”或“荐熟食也”,几家批注中也未见此语。
然,《周礼·春官·大伯宗》有:“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郑注曰:“肆献裸、馈食,在四时之上,则是祫也,禘也。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孰时也。”《五礼通考》、《陶山文录》引为“荐熟食也”,虽不知其所用底本,但可以判断此句为郑注《周礼》内容。慧琳《一切经音义》当是误将《周礼》郑注内容误作为《仪礼》内容。
二喘:“仪礼云:‘喘,转也。”(一〇〇·10 止观上卷)
按:《仪礼》中无“喘,转也”,郑注《仪礼》中也无此句。然《康熙字典》引《扬子·方言》:“谴喘,转也。”又《一切经音义》第七十六卷有“喘欷:上,川兖反。<广雅>:‘喘,转也”(七六·10后)。可见此句实为《方言》或《广雅》内容,慧琳将其误作为仪礼内容。
六、总结
《正续一切经音义》引《仪礼》的内容并不多,事实上引《仪礼》郑注的内容要丰富许多。通过分析还发现仅有八条引用是一致的,另八条仍是《仪礼》郑注的内容,并非《仪礼》经文。疑慧琳参照的应是附有郑玄注释的《仪礼》,如此才会有这种讹误。其中异体字、通假字、讹字、衍字的情况也比较多,引用时也并不追求与经文完全一致,可见慧琳引文目的主要是为了左证其注释。此外还有三条,今本《仪礼》中并无相关的内容,不知是慧琳的讹误还是古籍散佚造成的结果。总之,《正续一切经音义》保存了当时尚存的大量文献内容,给我们现今的研究提供了许多珍贵的材料。本文仅做皮毛,还有大量的内容需要挖掘。
【参考文献】
[1] [唐]释慧琳, [辽]释希麟. 正续一切经音义[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2] 阮元, 校刻. 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M]. 北京:中华书局, 1980.
[3] 阮元, 校刻. 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M]. 北京:中华书局, 1980.
[4]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 汉语大字典第二版[Z]. 成都,武汉:四川辞书出版社, 湖北辞书出版社, 1986.
[5] [清]张玉书. 陈廷敬撰:康熙字典·卯集中[Z]. 上海:世界书局, 1936.
[6] [汉]许慎撰, [清]段玉裁, 注. 说文解字注[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8.
[7] 李圃. 异体字字典[Z]. 上海:学林出版社, 1997.
[8] [汉]许慎撰, [宋]徐铉, 校定. 说文解字[M]. 北京:中华书局, 1963.
[9] 阮元. 经籍籑诂[M]. 上海:世界书局, 1936.
[10] [宋]陈彭年, 撰. 巨宋广韵[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
[11] 李学勤, 主编. 字源[Z]. 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3.
[12] 徐时仪. 《一切经音义》与古籍研究[J].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09:01.
[13] 徐时仪. 慧琳《一切经音义》版本流传考[J].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1989:06.
[14] 徐时仪. 《希麟音义》引《广韵》考[J]. 文献季刊, 2002:01.
[15] 汪寿明. 《续一切经音义》引《切韵》考[J]. 语言科学, 2003:01.
[16] 王华权. 高丽藏本《一切经音义》所引《诗》异文略考[J]. 中南大学学报, 2011:06.
【作者简介】
谢影(1994—),女,汉族,湖北应城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中古及近代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