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红军
【摘要】通过对一节高中数学课堂录像视频课的师生话语信息流进行编码分析,结果显示:在高中数学课堂师生话语信息流向形式中垂直流向是师生话语信息流向的主形式,在高中数学课堂师生话语信息流向结构中“教师与全班学生互动”是师生话语信息流向的主结构。
【关键词】高中数学 师生话语 话语信息流 话语结构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11-0062-01
一、问题的提出
在所有的教学中,都进行着最广义的“对话”。师生对话是这种“对话”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构成部分,它是教师与学生进行交流的媒介。“从某种程度上说,教学过程就是师生对话过程。”教师“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对话总是最基本的形式之一”。
因此,课堂师生话语常被作为课堂教学研究的重要维度之一。根据笔者对国内外文献的梳理发现,国内对师生言语互动、课堂师生话语等方面的实证研究,主要是采用了20世纪60年代一直沿用至今的FLAC言语互动行为分析框架和TIMSS1999录像研究框架进行研究,很少在研究框架上有所突破与创新,且研究对象主要聚焦于小学和初中课堂,却少有涉及高中数学课堂。相反,国外有一些研究者已经认识到FLAC言语互动行为分析框架和TIMSS1999录像研究框架的局限性,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更加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分析框架,如M.J.Nathan建构了课堂师生话语信息流分析框架。课堂师生话语信息流是指师生之间在课堂教学中的即时话语信息流向,也就是说师生之间的每次话语在形式上是由谁流向谁的,它能够反映课堂教学中师生话语信息流互动的形式、内容和本质。本文将以此为基础来分析高中数学课堂教学中师生话语信息流互动的形式与结构,发现并掌握高中数学课堂师生话语信息流的一般规律性特质,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高中数学课堂师生话语活动,有利于高中数学教师诊断与改进课堂师生话语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提升高中数学教师的课堂师生话语互动水平。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中的录像课视频是选自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制作的《百节名师风采课·高中数学》中的一节“求函数零点近似解的一种计算方法———二分法”的新授课。主讲教师为C老师,是一名中学高级教师。课堂教学录像视频时长为42分19秒。全班共有42名学生。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录像分析的研究方法。在转录文本过程中,首先由一位编码者通过反复观看课堂教学录像视频,将课堂教学中师生话语全部转录为文本,再由另一位编码者对所有实录文本进行核对。对存在有争议的地方,两位编码者会经过认真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本研究转录文本中将不包含私下话语即小组讨论、同桌交流和教师参与小组讨论等,因为私下话语是由多人多组同时进行言说不同的内容构成,且师生话语声音较小和吵杂,录像视频对其难以进行清晰记录。
(三)研究框架
本文采用的研究框架是“高中数学课堂师生对话信息流分类编码标准”,它是参照并汲取了M.J.Nathan的全班师生话语信息流分类标准和刘兰英的“小学数学课堂师生对话信息流分类编码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本研究的目的和教学录像视频的实际情况修正的。该研究框架将师生话语信息流分为垂直流向和水平流向,垂直流向意指师生之间的话语交流,水平流向意指学生之间的话语交流。在垂直流向上分为五个维度,即TS、TC、ST、CT、TSS,分别代表着“教师对单个学生”“教师对全班学生”“单个学生对教师”“全班或两三个学生同时对教师”“师生共答”。在水平流向上并没有进行其他维度的分类,主要原因是本研究選取的录像视频中出现的水平话语信息流向是以小组讨论或同桌交流的形式,研究者难以对师生话语内容进行记录并编码。
(四)编码方案
师生话语信息流的编码是指编码者对转录文本中的每次师生话语信息的流向进行编码,以整体反映师生话语互动过程中师生话语信息的流向形式及结构。在本研究中将采用两位编码者同步进行编码的方式,也就是说两位编码者将依据“高中数学课堂师生话语信息流分类编码标准”分别对转录文本中师生话语信息流向进行独自编码分析,再将两位编码者的编码结果进行比对发现不同点,然后两位编码者需要在编码结果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讨论以达到意见的统一,确保编码结果的一致性。
本研究为了挖掘高中数学课堂师生话语信息的流向结构,编码者按课堂教学的时间顺序,将每个编码分别与前后两个编码组合成两对师生话语信息流序列对,再利用Excel软件对所有师生话语信息流序列对出现的频数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的师生话语信息流序列对的频数填入相对应的矩阵单元格中,由此构成了高中数学课堂师生话语信息流分析矩阵。其中,在分析矩阵中的列编码对应的是师生话语信息流序列对的前一个编码,而分析矩阵的行编码对应的是其后一个编码。
(1)学校教育:儿童社会权利保护的关键环节
儿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因此学校在其社会权利保护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学校教育应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珍视儿童社会权利,使其健康成长。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虐童案件、性侵案件、校园暴力事件等严重侵犯儿童健康权的事件,学校应高度重视。首先,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严把教师关,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养,同时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再次,加强学校监督管理,预防不良因素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最后,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学校作为最重要的教育场所,在教育人培养人的同时,也要尊重儿童权利,保护儿童权利,将其作为权利的主体。
(2)家庭教育:儿童社会权利保护的重要基石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第一站,家庭环境的好坏、父母家庭教育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儿童未来的发展。在家庭中,父母是保障儿童社会权利实现的义务主体。首先,父母应履行抚养义务。由于儿童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需要父母在经济上对其进行供养、生活上对其进行照料。为了儿童的健康成长,有条件的父母应尽其所能地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来源、安全的饮用水、合理的膳食营养、儿童卫生保健、疾病救治、体检、健康安全的家庭环境等,充分保障儿童的健康权。其次,父母应履行教育的义务。父母作为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对儿童未来的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是保障儿童社会权利的关键环节,父母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儿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其健康成长。同时,父母应为儿童接受学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父母在儿童社会权利的实现过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