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旺卓玛
[摘要]文化内涵相似的高原藏区是连接他者文化的公共地带,具备强烈的文化共通性与渗透性,“藏回”则是极为典型的代表性实例。在有选择的空间迁移中,伴随着文化接触,不可避免地发生着民族间的文化涵化现象。部分族群在融合环境中刻意保留并继承着原有的民族身份,一部分族群则通过民族认同的方式与他族巧妙地融为一体。
[关键词]文化走廊;文化融合;“藏回”
基金项目: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西藏“藏回”的民族志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BM2003。
所谓文化走廊,除了指文化地理上的空间类型外,还可以将其概念外延拓展为连接不同文化间的特殊通道。人类历史的漫长经历中,出现过众多促使彼此沟通连接的“公共地带”。相对于“文化区”的类型,人们习惯将这种具有文化共通性与渗透性的地域,称之为“通道”或者“走廊”。形成这样文化走廊的因素,与当地的自然风貌相关联,为了适应对环境的认识,在此相同的地理风貌产生了部群具有相似的存在方式,同时由此反映出特定族群的文化交往和传承。“参照世界的轴心理论来看,在全球的各区域性文明之间,由于有着大大小小的文化廊的存在,使得轴心不至于彼此隔绝和窒息,而是逐渐靠拢并最终连为一体。1”
西部高原被称为民族融合相对集中的文化交错区,在各类型的文化群族之间,形成了不同文化渗透与交融的文化走廊。文学人类学前辈徐新建教授将此划分为:有北部草原与大漠地带交融的河西走廊、南临百越族群间的岭南走廊、横断山区的横断走廊。而在海拔较高的青藏高原上,甚至范围可扩大到四省藏区,各民族处于类似的生态地理中,逐渐形成了相似的文化基因。活生生的文化生态呈现出民族间相互融合的实例:每当晨曦初现的时刻,八角街东侧清真大寺的诵经声隐隐响彻在煨桑的青烟中,与拿着念珠的佛教徒形成鲜明的对比,却丝毫不突兀,一切顺理成章。这里存在着一种与当地文化截然不同又合情合理的文化现象,这些生活在藏地的伊斯兰教徒,头顶白帽,信奉穆斯林,穿过文化走廊,逐渐在他者的文化土壤上新生出一种独有的文化类型,谓之“藏回”文化。
一、行走出来的文化交融
“藏回”称谓的来源与历史有关。正如拉萨大清真寺亚古阿訇所言,伊斯兰教入藏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由国外克什米尔、阿富汗等中东地区传入,一条是由内地甘肃、青海、陕西、四川等地传入。纵观西藏“藏回”族群分布情况,可发现因地理位置、历史原因、地理因素、文化习俗、宗教教义、生活方式等不同,不同地域的“藏回”群体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性,其宗教属性亦不同。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藏族民众由于长期与回族生活,归信伊斯兰教,其本身的民族属性为藏族,被周围的回族和其他穆斯林民族称为“藏回”。以拉萨部分“藏回”为例,最初穆斯林教徒与当地藏族妇女通婚,历经世代繁衍生息,他们的后代在选择民族行政定义时则选择回族。一种是回族出于生存的需要,学习掌握藏族文化并融入藏族生活,其民族行政身份定义为藏族,亦被其他民族称为“藏回”,这部分民众在“藏回”群体中所占比例较多,以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的“藏回”为代表。无论是“回入藏”或者“藏入回”,其共同特点都是对他族文化在心理上的认同,尤其是在宗教上都信仰异教,被研究者们定义为“特殊的亚族群”。2当然,由于地理特征与历史遗留等因素,也存在一些个例。
处于后藏地区的日喀则,地处克什米尔、印度、尼泊尔至拉萨的交通要道,其“中转性”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各族群间文化交流的活跃性。数百年来的文化交融促使本土藏族与外来伊斯兰民众进行了深度交往,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日喀则“藏回”。目前,日喀则共有 “藏回”13户,人数不足百人,较之西藏其他地区“藏回”人数较少,以家族式群居方式集中居住在清真寺四周,形成了独立社区。在异族文化的包围下,该地“藏回”产生了强烈的本族文化保护意识,刻意强化本族文化观念,笃信伊斯兰教,坚持伊斯兰教的五项功修,即“五功”:念、礼、斋、课、朝,并严格遵循穆斯林的规范来要求自己的言行。在婚姻方面,日喀则“藏回”初入藏地时,与其他地区的“藏回”相同,迫于现实所需,他们曾娶当地藏族为妻,伴随着群体的壮大后逐渐实行族内婚。日喀则“藏回”较之拉萨、昌都等地的“藏回”人数较少,限于群体规模等因素,他们可以接受 “藏入回”,可以婚娶他族的配偶,但是前提条件是对方必须信仰伊斯兰教,即改变原有宗教信仰。这是“藏回”与他族通婚的根本条件,不容触碰。值得一提的是,“回族女子不外嫁”的民俗在“藏回”群体中依旧存在,“回入藏”现象几乎不存在。
作为行走中的族群,是有选择的空间迁移。文明作为融合与交流的产物,必定是在行走中互动和孕育,于是超越了文化上的边界。回族与藏族在相互交流中,其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出现认同与排他的必然结果。弗雷德里克·巴斯“族界理论”的提出使得学界的族群理论倾向主观论,他主编的《族群和族界:文化和差别的社会组织》一书中提出:族群不是一种文化承载和区分单位,而是一种社会组织。自我认定的归属与被别人认定的归属是民族最重要的区分特征。3经过长期的历史融合与发展,回族作为他者逐渐适应了青藏高原的地理环境,作为本土文化,强势的藏文化依靠地理优势及人口的优势逐渐渗透,生活在藏地的回族在吸收本土原生态文化的过程中,形成了融洽的民族关系。拉萨大清真寺亚古阿訇说:“在历史上,无论是民主改革之前还是民主改革之后,藏族与回族都没有发生过任何大的冲突,关系非常和谐,特别是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引导下,更不会出现宗教冲突之类的问题。”令笔者感受较深的是,被藏传佛教徒誉为“圣城”的中心地带,和谐存在有两种不同教派的寺庙,大昭寺与大清真寺相隔如此之近,这便足以证明藏族与回族之间有着很强的包容性,两种不同信仰的民众相处和谐稳定,持续发展。
行走中的文化,在其核心层面上已经丧失了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宗教特征,一部分“回入藏”的民众改信藏传佛教,其民族认同逐渐演变为藏族;另一部分“藏入回”则通过文化的协调与适应,兼容并蓄,虽然在民族属性上依旧具有伊斯兰的特征,但是已形成了别于其他回族的亚族群。这其中的一部分人,有人认为自己是回族,也认同自己的藏族的民族身份,宗教信仰上更是出現了双重性,既信奉伊斯兰又信仰藏传佛教,他们在不同的时空互递中,丰富着“藏回”的文化内涵。形成这种特殊文化特征的根本原因便是行走中的空间拓展。
二、文化接触与文化涵化
不同文化类型在接触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涵化。长久以来,信奉伊斯兰的民众因为各种因素迁居到西藏,其中有一大部分是清朝中央政府留驻西藏机构和军队中的将士,因其数量有限、地位较高,不会对西藏本土民众在社会资源的占有上有竞争,因此被政府与民众接纳。
在经济交往中,或者族群间的相互通婚,促进了两民族的文化涵化。内地的穆斯林来到西藏后,主要从事屠宰、种植、买卖等行业。外籍的穆斯林则侧重流通,他们主要从事香料布匹等物资的流通及开甜茶馆等行业,特别是开甜茶馆的历史由来已久,如拉萨老字号的甜茶馆“伊比”“鲁藏”等。以拉萨为例,长久以来拉萨都是牧业经济为主,以消费促进发展,这些外来的穆斯林无疑满足了拉萨的经济增长需求。拉萨地处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此地必定以牛羊肉为食,但是佛教教义主张众生平等,杀戮是教义不够准许的行为。穆斯林因其宗教信仰与饮食习惯多以屠宰牛羊为业。西藏政府以官方批示的形式鼓励穆斯林经营此行当,从而促使穆斯林垄断此行业。譬如,在拉萨世世代代居住的“藏回”中就有“甲米”家族和“噶厦甲米”家族,他们专门从事为地方政府和达赖喇嘛提供肉食。经济需求导致两个民族深入接触,民族关系文化涵化逐渐深化。此外,藏回通婚更深层次使得文化涵化进一步深入。拉萨的回族聚集区在形成发展后,有“西郊屠宰厂”、“河坝林片区”、“北郊木材、货运场”三个片区,这样的形成与其最初从事的行业相关,空间片区的文化态势逐渐形成。
人作为一种物群分布于世界各地,依靠血缘关系形成可以区分开来的部落群族。研究走廊文化的徐新建教授说:“人们只有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下才不再费力地四处奔波,而是稳定于各自生息的特定范围。偶尔,再越过界限来往于相互之间:寻求交流,扩展视野,或探险或商贸,或征战或和亲……久而久之,那些逐渐稳固并能促使彼此沟通的路径,便形成了世人公认的跨区走廊。”青藏高原及其东部地带,其独特的地理生态连接着不同的文化类型,只有借助文獻梳理与实地考证的方式,纪录这些即将在城市化进程中遗忘的空间,呈现出“藏回”交融互息互存的立体画面。清晨早起煨桑的香气里,戴着白帽子的“藏回”,用鲜活的画面重现走廊文化的融合,叙说着民族交融的历程。
三、融合环境中的身份继承
有一种现象,越是远离本土,越是对原民族文化有着深刻的眷恋与牵扯。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在异地异文化的融合过程中,必然存在一种对民族身份的认同和原生态文化的回归意识。
身份是“个人在某一社会制度中的地位,包括政治、法律以及阶层、职业上的地位”。4民族身份则是不同的人群自我认同和相互区分以确定其在社会(或民族构成)体系中位置的标志。5 行走中形成的走廊文化“藏回”的当局者,对本身身份的确定与认同是不容忽视的关键点。藏回的起源可追溯到元代,但是真正形成这一特殊的文化群体仅仅只有300年的历史。异族的外来者,回族为了适应所处的陌生环境,必定会自觉地进行文化的调试,以便自己能尽快融入藏族文化中,或者逐步形成自己所期盼的文化类型。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生活着一批“藏回”,此地作为青藏藏区的腹地,经济生产以畜牧业为主。起先是汉藏通婚,但是村民依旧以藏族自居,自我认同为藏族。而当地生活的村民中也存在回族,随着藏回的通婚,因为“阿舅”是回族,则认为自己的民族身份为回族。当地回族有这样的说法“阿舅是骨头的主儿”。可见其基于母系的身份继承。有一点值得一提,社会学认为:“人们对待使用语言的选择时,面临着把感情看作‘文化象征和在理性上看作‘交流工具这样一种双重性,前者注重族群以往的演变历史和文化价值,后者注重族群成员在目前生活中的实际应用价值和未来的发展机会。”6就对下一代的命名这件标志着标签身份延续的重要事件而言,藏回的命名方式“取其中”,为了与原本的民族传统相接近,出现了一些能体现回族文化特征的词语。诸如“马乃”等词语,他们坚持使用能彰显民族特征的姓名,在亲族的称谓上,即使受到本土藏族文化的影响,依旧存在“阿大”“阿嘛”等回族的称呼,当然“阿尕”这种藏回共用的称谓,则是藏回融合的证据。
除了生活生产中可以保留的蛛丝马迹,为了继承本民族的文化身份,宗教则是区别他族的重要身份符号。回族“大净”“小净”等作礼拜的常规习俗在藏区继续进行显然缺乏客观条件,在回族不够集中的藏区,诵古兰经,做礼拜有时会收到限制。依旧以上文的事例为代表,当生活在藏区的“藏回”如果条件准许,依旧会作礼拜,而不会进入藏传佛教的寺院。关于丧葬这种最具代表性的民间仪式,“藏回”会尽可能按照回族的习俗操办,以此来表现对回族身份的传承与认同。即使讲了一口流利的藏语,这仅仅是为生活所需的工具型的目的,但是在汉语中依旧会遗留下传统回族的语言习惯。
青海民族聚集相对其西南地区单一,虽然处在文化融合的地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非此即彼的生态文化空间所限,迫使弱势民族需要传承本民族身份,又要与他族和谐相处,“藏回”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起到了缓和民族矛盾的作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类型,在相互的交融中,保留本族文化特征,吸收他者的文化基因,从而起到沟通文化内涵的重要作用。
四、走廊文化中的民族认同
民族研究需要宏观的整体视野,作为西南文化板块,多民族共同生活,相互影响相互交融,除了可以继承本民族的民族属性外,需要与他族亲密接触,交叉融合,族群边界逐渐模糊,民族特征逐渐淡化。
以西南彝藏文化走廊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的“藏回”为代表,在这里,他们与青海、西藏等地的“藏回”不同,刻意的民族身份继承在此显得并不强烈。在这里,法定的回族说藏语、穿藏装、住着藏式的房子,吃着牦牛肉,伊斯兰禁食习俗并不十分严格,有些“藏回”在家里供奉藏传佛教的佛龛。而原本的藏族,部分受回族教义影响,开始不食用大肉。各种生活方式重叠在一起,藏回杂居,藏回通婚,相互交融往来的现象使得甚至超越了民族的界限。当然,以此为理由定性两个民族特征的模糊性和流变性显得太过于武断,民族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之一应该是当事者主观的选择。
有这样一种现象,在云南的“藏回”族群中,大部分人倾向在行政划分上将自己定义为藏族,即使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特征,这是因为由于对民族政策认识的偏差,考虑到民族优惠政策的因素。在云南民族干部的选拔中,人口较少的民族和藏族都能享受特殊优待的政策,这对关心后代前途的藏回长辈而言,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种主观上要求改变民族身份的现象,“为他们提供了解释其文化和社会行为的意义的空间,无论是选择藏族为其法定族属还是依法登记为回族,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并没有因其身份证上法定的民族族属的不同而不同。7”
在以民间仪式为主要叙事方式的西南民族聚集区,“藏回”这一特殊族群在多民族混居的大环境下显得合情合理,其“藏回”的身份是以伊斯兰宗教意外的政治经济因素为基础,也是以西南藏彝走廊这种独特的文化地理空间为条件,表现出了多民族共同生活区域内在文化上的高度认同与同化,为“藏回”的存在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觀条件。主观因素是,当国家法定的民族标签不能够满足他们族群认可的需求时,当事者用“藏回”这一称呼来表达自己在多民族聚居地区的主观认同。这种现象,与刻意的文化身份继承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文化群组居住的文化空间相关。
自1982年5月费孝通先生提出板块与文化走廊的概念以后,对于走廊文化的深入研究此起彼伏。除了西北民族走廊、藏彝走廊、岭南走廊三大文化走廊之外,又有学者提出了“甘青宁穆斯林走廊”8等说法,将走廊文化概念外延不断拓展,地理意义上的走廊文化逐渐泛化为人文地理的概念。同一地理位置上的各民族生息繁衍,在继承与创造本土文化的过程中,伴随着他族文化的进入,异质特征不断被客观强化,从而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多元文化。“藏回”作为藏区游牧文化圈出现的特殊事例,体现了民族文化间的交集与重叠、互补与互进,展现出走廊文化境遇内的民族融合现象。
[注释]
1叶舒宪:《河西走廊:西部神话与华夏源流》,云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2李红春:《鲜为人知的云南“藏回”》,《中国穆斯林》,2006年第1期。
3马广德:《试析回族清真寺“清真”嵌字联对“清真”的文化诠释》,第十五次全国回族学研讨会论文汇编,2005年。
4谭光广、冯利、陈朴:《文化学词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403页。
5鲁顺元:《藏文化环境中回回民族身份的传承——以一个家族口述史为例》,《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6李培林:《社会学与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33页。
7白志红:《藏彝走廊中“藏回”的民族认同及其主体性》,人类学高级论坛2008卷。
8马平:《宁青穆斯林走廊》,《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