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京
(中央民族大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081)
语法的抽象性
——哈米提·铁木尔先生语法学思想的关键点
张定京
(中央民族大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081)
语法的抽象性是语法的本质属性,它在表义的语言符号系统中是区分词汇成分与语法成分的根本性标准。普适性与抽象性有着内在的联系,在特定范围内是抽象性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否具有普适性是鉴别构词附加成分和构形附加成分的有效标准,对鉴别构词重叠和构形重叠也同样有效。普适性、规律性、自由运用密切相关,自由运用的结果是结构体整体的意义等于各组成部分意义简单相加,这是甄定多个独立成分序列和一个合成成分的关键性标准。
语法;抽象性;普适性;自由运用;语法单位
2016年是中国突厥语研究会原会长、中国维吾尔描写语言学界最有影响的前辈哈米提·铁木尔先生诞辰85周年,中国突厥语研究会和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语言文学系举办专门的学术研讨会,本人借参会之机,特回顾和缅怀哈米提·铁木尔先生的学术影响。
作为学生,笔者直接聆听过先生的课程,拜读过很多他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听他在会议上讲述学术观点。先生所有的语法学思想中,给笔者印象最深、影响最大的是他所强调的“语法的抽象性”。他在一次授课时说,维吾尔语的ay“茶”的重叠形式ay-pay“茶什么的”,以前一直被当作构词结果来看,但事实上维吾尔语中几乎所有的名词都可以这种形式重叠,这一重叠形式就具有抽象性,应该被看作是构形的而不是构词的。当时笔者并不太明白,所有的名词都可以此形式重叠,它与抽象性究竟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但后来,在多年的研究实践中,笔者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它们之间的关联和重要意义。
通常说,语法具有以下几种属性:全人类共性与民族性,稳定性与可变性,抽象性,递归性。①有的语法著作中的抽象性、稳固性、民族性说,也不超出以上范围。
其实,其他几种属性在语言结构中的语音、词汇中都是共有的,语法的突出特点还是其抽象性。虽然语音和词汇均各有其抽象性,但语法的抽象性是所有这些抽象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抽象。无论是形式还是意义,语法都可以非常抽象,有时抽象到不受专门的训练都难以观察到,如:
jaqsï bala“好孩子”=jaqsï“好”+bala“孩子”+{形+名}“性质定中结构关系”
一般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很难意识到jaqsï bala“好孩子”这一词组中也包括或隐藏着{形+名}“性质定中结构关系”这样一个语法成分,无论是形式还是意义,均难以察觉。
众所周知,词是语言成分,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其中实词是词汇成分,虚词是语法成分;划分实词和虚词的关键标准是“能否做句法成分”,能者为实词,不能为虚词。
能否做句法成分,实际上是有无语法层级的抽象性的外在表现。句法成分只存在于句法结构中,共同构成一个句法结构体、相互之间具有结构关系的两个实词中的一个,如上述jaqsï bala“好孩子”中jaqsï“好”与bala“孩子”之所以互相之间具有定中结构关系,因为jaqsï“好”才是定语,bala“孩子”是中心语。从构成材料看,只有实词与实词构成的句法结构体的两端之间才可能存在结构关系。所谓结构关系,即是AB两个直接成分相对于对方的身份,实词代表事物,代表事物的实词与实词之间才可能有这种相互的身份关系;虚词不代表实在的事物,它们本身还常常就是结构关系,如:xalïq üšin isteyik“为人民服务”中的üšin“为”本身是受益者关系,即其前的xalïq“人民”是其后动作行为iste-“做、服务”产生的效益的享有者。
因此,虚词属语法成分,说到底是因为它具有语法的抽象性;而实词属于词汇成分,是因为它没有语法的抽象性。
附加成分分构词的和构形的两种。界定它们真正有效的标准是普适性,即普遍适应性。一个附加成分可缀接在一个范围内的所有成员(词)上,具有普适性,就是具有语法的抽象性,是构形词尾,而没有普适性则是构词词缀。②如,bala-la“r孩子们”中的-lar具有普适性,可以缀接在所有名词性词语上,是构形词尾;ay-xan“a茶馆”中的-xana没有普适性,是构词词缀。再如,哈萨克语-Niki附加成分,原被认为是构词词缀,因为从意义上看,由Asan“阿山”到Asandiki“阿山的”,意义发生了重大变化,按照“是否改变词义”的标准看应该是构词的,但它具有很强的普适性,这决定它不可能是构词的,否则它将构成无限多的新名词和极其长的“词”。如meniŋ ülken balamnïŋ dosïnïŋ äkesiniŋ inisiniŋ mašinasïniki“我大孩子的朋友的父亲的弟弟的车的”,这是我们的语言系统所不允许的。
普适性与抽象性直接相关,可以说它们是抽象性的外在表现,但它们实际上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抽象是从众多言语现象多抽象出“来”的过程,普适是抽象出来的成分返回它原出处的“去”的过程,能从多少个词语中抽象出来,就可返回去适应多少个词语,因此普适性与抽象性的程度是完全一致的。
普适性鉴别构词、构形成分的身份的功能,并不限于附加成分,也同样适用于重叠。重叠形式中也有构词重叠和构形重叠之分,它们的区别也完全可用普适性的标准来鉴别。具有普适性的重叠形式是属构形的,反之,不具普适性的重叠形式属于构词。如哈萨克语中:
qolma-qol“当即”<qol“手”+{名:AB-Ma-AB}“具有短距离即时特点的状态”,其中的重叠形式{名:AB-Ma-AB}不具普适性,只适应几个名词,只能是构词的;
抽象性不仅与普适性同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互为表里,而且还可将我们带入更深层的概念,即规律性与自由运用。
普适性实际上是语言单位使用中的规律性的体现,具有普适性意味着使用中具有规律性,有规律性才有普适性,这规律就是使用范围是可以说得清的,没有太多例外的;特定语言单位具有普适性,即是可有规律地运用,特定形式在众多的普适情况下均表达同样的特定意义。这样有规律地运用的结果就会是,由数个成分组合而成的结构体的整体意义等于各组成部分的意义简单相加,即ABCD=A+B+C+ D,在这种情况下,结构中的A、B、C、D就都是自由的,于是,由普适性可引出“自由运用”的概念。
这里所说的“自由运用”,与传统上给词下定义时说的“词是能够自由运用的最小语言单位”中的“自由运用”并非同一概念。后者的解释一般是“能够独立成句、能够独立做句法成分”。词是词汇成分,一个词汇成分能“独立成句、独立做句法成分”的说法其实是无法成立的,因任何作为词汇成分的词,在不与语法成分结合的情况下,均不可能独立成句或做句法成分。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由运用”,是指语言成分作为言语结构体的直接构成成分使用时,具有普适性,且总是以同一形式表达同一意义,相应地,其结果是“结构体的整体意义就等于各组成部分的意义简单相加,即ABCD=A+ B+C+D”。
由数个语言单位排列成的序列,有时是数个独立单位的序列,有时是一个合成单位,情况不一样,区分这两种情况,就是辨别独立单位和合成单位的问题。判断其中关键标准就是“自由运用”与否,即结构体整体的意义是否等于各直接组成部分意义的简单相加。以词汇成分为例:
(1)qïrïqayaq“蜈蚣”<qïrïq“四十”+ayaq“脚”+{数(量)+名}“数量定中结构关系”。
(2)eki ayaq“两只脚”<eki“二”+ayaq“脚”+ {数(量)+名}“数量定中结构关系”。
例(1)中,结构体qïrïqayaq“蜈蚣”整体的意义不等于3个直接构成部分意义简单相加,这样,3个部分在构成整体的过程中不是自由运用,因此整个结构体需看作一个形式和意义均已凝固的合成单位(复合词)。例(2)中,结构体eki ayaq“两只脚”整体的意义等于3个构成部分意义简单相加,每个构成成分在构成整体的过程中都是自由运用的,因此构成结构体的3个成分都是独立的单位(词、法位)。
语法成分的道理也完全一样。有时,数个成分构成的序列组的整体的意义等于各成员意义的总合,即ABCD=A+B+C+D,如:
窗户-宾格打开-使动态-小动体-否定-一般将来时-谓人称2普-复数
疑问语助
你们不让人把窗户再打开得更大一些吗?
其中的(aš-)-qïzïŋqïramaysïŋdar“(开)-使动态小动体否定将来时谓语性第二人称普称复数”=-qïz“使动态”+ïŋqïra“小动体”+-ma“否定”+-y(dï)“一般将来时”+-sïŋdar“谓人称第二人称普称复数”。
但有时序列组的整体意义,不(简单)等于各成员意义的总合,即ABCD≠A+B+C+D,如:
阿山-主格这情况-宾格知道-否定-假设式-谓人称3
kerek
需要
阿山大概并不知道这一情况。
在例(3)中,-qïz-ïŋqïra-ma-y-sïŋ-dar的整体意义等于6个组成部分意义的简单相加,说明每个部分都是自由的,因此,每个部分都是独立的法位。而在例(4)中{(动干)-se-谓人称+kerek}的整体意义“大概”(估测语气意义)≠-se“假设式”(+谓人称)+kerek“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例(4)中的-se-和kerek两部分是固定搭配,而不是独立的成分的自由运用,只能把它们捆绑成一个整体(合成成分)来使用。这就是“合成语法成分”。
语言表义系统中的有限的表义符号分为两个级别:素级和位级。素级单位(词素、法素)不能自由运用,只能用来构成位级单位(词位、法位),是最小的意义结合体。位级单位是能够作为直接构成成分来组合言语结构体自由成分,是语言中能够自由运用的最小单位。
1.抽象性是语法的本质特征,它与普适性密切相关,普适性与规律性、自由运用密切相关,它们分别是甄定词汇成分和语法成分、甄定构词形态和构形形态、甄定合成单位的可靠标准。
2.描写语法学的基本任务是找到并描写所有的语法单位,并将它们归纳成有序的语法系统,建立语法库,在此过程中,酌定标准关系到能否准确认定语法单位,进而能否建立完整的语法系统非常重要,而抽象性是其基础。
3.强调语法的抽象性是哈米提·铁木尔先生留给我们的宝贵学术遗产,在我们的学术研究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会在将来继续发挥其作用。
注释:
①王远新:《语言学教程》,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②张定京:《实体语法理论——哈萨克描写语法学方法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Abstractness of Grammar—The Core of Mr.Hamiti Timur’s Thoughts on Grammar
ZHANG Ding-jing
(Department of Kazakh Linguistics and Literature,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1)
ness,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grammar,is the fundamental criterion for differentiating lexical formatives from gram⁃matical ones in the semiotic system representing meaning.Universality,which is inherently related to abstractness and also its manifestation in particular circumstances,is an effective standard for distinguishing lexical affixes from morphological affixes as well as for distinguishing reduplication of words from that of forms.Universality,regularity,and free utilization are closely related to one another.The result of free utilization is that the meaning of a structure as a whole is the simple combination of the meanings of its components,which is the key criteri⁃on for distinguishing a sequence of multi-independent components from a single component.
Grammar;Abstractness;Universality;Free utilization;Grammatical unit
H215/H214
A
2095-6967(2017)01-001-05
[责任编辑]:贺飙
2016-09-01
本文系国家哲社基金一般项目“实体语法理论研究——以哈萨克语为例”(08BYY064)的阶段性成果。
张定京,中央民族大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系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