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平
[摘要]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正式纳入考试招生制度框架内。自2007年开始。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理念到实践进行了探索,各校也在积极探寻有学校特点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然而,理论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很大的差距,将“育人”与“选拔”功能统一,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是我们今后追求的方向和目标。
[关键词]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
中图分类号:G40-05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9949(2016)05—0049—04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其中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中明确提出“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指出“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正式纳入考试招生制度框架内,是一项更为重要的关键性制度建设。与此同时,同年12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出新的要求,上海、浙江两个省市进行先行试点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为高招服务。
一、综合素质评价:在实践中探索
从北京市教育政策的角度,研究者们一直关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以及如何为考试招生服务。然而现实是“由于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是考试分数,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是考试分数,高校录取也常常以分数为唯一标准,追求冷冰冰的分数已经取代了培养活生生的人”,从而削弱了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成长中的激励、导向和反馈作用。即便如此,教育研究者们并没有放弃评价理念、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以及评价结果呈现和运用的探索,回顾北京市几年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有以下特点:
(一)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员、全方位、全程评价,其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007年秋季,北京市开始在高中阶段全面推进课程改革。随着新课改的推进,探索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课改要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变过去那种过分强调甄别、区分与选拔的功能,使评价不能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有机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学生成长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明确指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高中阶段学生进行的全员、全方位、全程评价,其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这里的全员包括学生、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人士等:全方位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等六方面;全程包括高一至高三共6个学期的过程性评价。全面发展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个性发展包括个性特长和有新意的成果。
评价目的除了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外,还有一点也不能忽视,就是通过评价提高和引导教师、家长和社会人士的观念有所更新。包括: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学生观和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实现师生的互动,引导并促进教师发展;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形成性评价是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措施
从高中学生发展的角度来看,形成性评价是非常重要的,它能记录学生成长的过程。“形成性评价是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行为表现所进行的评价。它以《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采用多主体评价和共同建构评价结果的方式实施,以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并有代表性的评价信息。”北京市研发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其中包括新学期伊始的我、学期结束的我、思想道德、学业成就、综合实践活动、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个性发展九个方面内容,每个内容又下设几个分项。
电子平台能够充分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评价等。因此,电子平台不仅要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还要记录学生个性的发展,记录学生成长中的需求,从而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提高自我评价能力和自我反省的能力,可以说形成性评价是以促学生发展为最终目的。
从北京这几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来看。平台在评育结合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比如,顺义区第一中学赵同学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直以来她的梦想就是考取师范大学,做一名教师,她的父母却希望她做一名医生,救死扶伤。赵同学与他的父母在平台进行了互动。父母在“学期结束的我”中“家长评语和期望”中写道:“虽然妈妈特别希望你考医科大学,但看到你这么喜欢教师这个职业,我应该尊重你的选择,只要你喜欢,就要大胆去做,妈妈永远支持你,但你现在的成绩离中国最好的师范大学还有差距,这就是我为什么带你去师范大学校园找你表姐的原因,希望你能从她那找到你努力的动力。”
赵同学随后在“学期末的我”栏目中写道:“一直以来,关于我将来要从事的职业,我希望自己做教师,可父母就是不同意,有时我们甚至会吵起来,后来便不再和父母讨论这事。可在我的家长期望评语中,妈妈又谈及我的职业,告诉我,只要我喜欢,就大胆去做,头一次听她这样说,真的很鼓舞。在这个假期,妈妈还带我去了一趟我心仪的北京师范大学,‘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我们还拜访了一位远房表姐,她毕业于北师大,后来留校任教,学的是心理,她和我们聊了很多,大多是她在高三时怎么努力学习,怎么刻苦上进,我听了感受颇深,可以想象得出,二十年前,一个农村家庭,要供三个孩子上学是何等的困难。但作为长女的她是如何的坚持。进入大学后,学业也没有松懈,还要担负起培养弟弟妹妹的生活重任。这次高二下学期在我填写综合素质评价时,从第一个框:‘高一上学期到现在的第四个框‘高二下学期时,我有一瞬间的恍惚,突然觉得自己已经高三了,从前的遥不可及,如今早已近在咫尺,让我有些慌忙,不知如何下手。但是静下来想一想,发现其实现在还不晚,所以不由得想要抓紧时间,从现在开始,脚踏实地……”这些一线学校、教师、学生实践让学生健康成长。在制度层面北京市每年进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开展教师和学生的“我的评价故事”活动。
(三)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动力,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是以学生为主,学生是综合素质发展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等行为记录的数量、种类和来源,分析自己在这六方面发展的主要成绩、进步和问题,最后做出评语描述。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成为评价的主动参与者,主要引导学生成为自律的学习者,达到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
当然,学生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为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教师、同学和家长都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比如一位学生对学业情感评价的自我评价结果是:“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但这并不代表我没有一颗对知识无限好奇、渴求的心。我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还与同学们进行积极探究、讨论,在此过程中享受知识带来的快乐。”
为了促进学生发展,有的内容自我评价每学期要求至少进行1次。在教师、学生、同学、家长以及社区有关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在内省与外促的结合中,以内省为主,让学生得到主动的、全面的发展。在评价的过程中,学生对自己的成长进行回顾与反思。
二、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中的困惑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存在的现象
上述提到要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发挥形成性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有一定成效,但不可否定的是,据调查发现在部分学校开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没有与学校办学理念相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常常到学期末或要抽查的时候,才集中完成,出现相似的评价内容和结果,被当作为负担,异化了评价的改进和激励作用,没有起到“育人”功能。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未能在高校招生中有效使用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总结性评价以“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形式呈现为高一级学校提供服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有鉴定和为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功能。从2010年5月开始至今,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使用了“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报告册包含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为“个性发展自我评价和特长成果”,“特长成果”展示的是学生在三年时间里参加的最有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非学科类奖项、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担任社会职务等内容;第三部分为“班主任评语表”;第四部分为“课业考试(考查)成绩学分登记表”,集中反映了学生高中三年的学习状况,主要以“成绩”和“等级”方式呈现为学生模块和会考成绩的评价结果;第五部分为“研究性学习”;第六部分为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表和体检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北京市中学健康体检表”)。
自2009年以来,各校虽然提供了学生报告册,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它在高校录取过程中发挥的效果和当初理论设想有很大的差距,没有发挥它的应用价值,但它也为后续的研究打下一个基础,也让我们思考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依据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一参考”背后庞大的复杂系统该如何建立?
三、综合素质评价:走向“育人”与“选拔”功能统一
北京市一直着力研究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与政策,以及理论与政策指导下的实践,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发挥它的作用?如何在理想与现实找到平衡一直是从事这项研究的教育工作者苦苦追寻的目标。2016年4月7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北京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中提到三方面内容“一是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二是完善评价手段和程序,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三是科学合理使用评价信息。从2020年起,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在使用过程中,坚持‘谁用谁评的原则,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对于未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走向,有几点需要关注:
第一,认识路径。要提高学校、教师和家长等不同群体的认识,从关注“分数”的发展到关注“人”的发展。“谁用谁评”中学校在用的过程中关注学生的成长是最重要的途径,学校要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即“育人”功能是永恒的话题;刚颁布的北京实施方案在评价内容上把原来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中学生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突现出来,关注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但评价内容仍是“德、智、体、美”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生培养的内容,关注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育人”功能在高中学校仍是重中之重,体现了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第二,学校路径。探索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用于高考招生的有效途径和机制。监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规范评价过程。在具体操作中,将进一步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关注学生形成性评价: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观察、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表现的相关事实材料,注重学生成长的过程记录,不同评价主体以描述性语言方式对学生的突出表现进行评价,注重写实性,以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评价信息。注重“形成性”;与此同时关注学生总结性评价,即关注“选拔”功能:每学期结束时及时进行材料的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监督。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资料从而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高等学校选拔学生提供参考。因此“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不能偏颇哪一个。它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我们要避免一个可怕的现象:高中学校认为“高校招生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我做有什么用?”,高校则认为“高中学校没有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可信,高招如何参考”这样的一个死循环中。
第三,高校路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从而和学校的实践对接。大学招生机构怎样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一是大学必须明确自身人才选拔的目标和定位,需要什么样的学生?二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三是专业化招生人员,这些专业人士应当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测量和评价等专门知识。目前高校按分从上向下的录取方式来讲,对招生人员则是极大的挑战,如果缺乏招生专业队伍,也是对综合素质评价“一参考”的严重制约,其结果与效果会大打折扣。
第四,保障路径。各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入推进的保障,包括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建立公示制度,建立检查制度,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等。与此同时,教育改革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实施的。它涉及教育、社会服务机构、宣传机构等部门的统筹合力,确保“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
借用陶西平先生的一句话:“建立可信可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成为今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共同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需要凝聚各界共识,需要提升评价能力,需要健全诚信体系,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未来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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