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蓬
(淮海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5)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对策研究
李蓬
(淮海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5)
【摘要】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要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应从环境营造、制度设计和政策执行等多方面着手实施: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宣传,倡导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执政理念,拓宽反腐倡廉的渠道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良好氛围;树立完善的制度是提升反腐倡廉公信力的基础意识,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细部设计,实现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提高反腐倡廉职能部门的执法意识,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相关制度,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营造环境;制度设计;政策执行
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树立反腐倡廉权威、获得人民支持和拥护的基本前提,对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乃至巩固执政党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一直重视反腐倡廉制度方面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诚信、利益冲突、贪污腐败等问题日益凸显,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1]5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2]。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有效建设,对于新时期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和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营造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良好氛围
营造良好的氛围是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条件,它不仅包括外在客观环境,还包含着人们的思想认识。因此,我们既要重视社会环境的建设,加强公职人员、民众的环境建设,同时还要重视人际氛围,处理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个别信任与普遍信任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利益观念需要。
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是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先导,同时它也承担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教育功能,其主要对象是民众和基层公职人员,做好宣传工作可以很好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效率。
一是坚持党性,做好宣教工作。马克思说过:“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3]275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宣教工作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对于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宣教精神应该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善于领会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善于运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对于上级下达的宣教任务要不折不扣地完成,绝不能“断章取义”“只言片语”地展开宣教工作,这是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保障。
二是注重技巧,处理好个别信任和普遍信任的关系。宣传工作要遵循一定的技巧,要恰到好处地开展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个别信任与普遍信任之间的关系。普遍信任,就是将信任给予那些并不为我个人直接知道的许多人和其他非特定的人,是在不信任的理由系统失败后继续存在的信任[4]53。在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中,虽然很多民众对此是信任的,但还是存在着不少个别信任的情况。注重宣传技巧,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个别信任的情况,进一步强化社会上的普遍信任。宣传工作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所谓全方位地开展工作,就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讲座、社区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多层次开展工作,就是要从宣传工作的各个方面、不同深度去开展工作;宽领域开展工作,就是在社会不同阶层、年龄、职业、地区等广泛地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宣传工作。
三是选择时机,创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环境。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的宣传工作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对于现实利益的思想观念需求。所谓现实利益的思想观念需求是指政党在执政过程中,为了满足民众的现实利益要求,并且正确处理好政府和民众的利益关系而作为一系列的意识形态工作。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宣传工作应该选择合适的一个时机,创造有利于这项工作开展的环境,营造较好的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氛围,展示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魅力,增强人们遵守制度观念。良好的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环境可以持续不断地刺激人们的感官,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着强化作用。同时,这种环境对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导向、感染作用。
2.倡导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执政理念。执政理念是执政党在正确认识执政规律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执政宗旨及指导思想。随着执政实践的不断开展、执政环境的改变,执政理念也是一个不断丰富的过程。自古以来,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被社会民众普遍歌颂。近代以来由于社会的深刻变化,我国的廉政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些领域的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极大地削减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现阶段仍然有必要倡导公职人员恪守廉洁奉公、清正为民。廉洁奉公、清正为民旨在倡导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为民务实,强化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执政能力,提高公职人员的业务水准,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
一是要营造良好的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环境。首先要做到恪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把老百姓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工作对象,并且努力去帮助他们解决这一困难,勤勤恳恳帮助老百姓做点实事;要创造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社会风气,要把民众充分地发动起来,让清正廉洁内化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实际行动。
二是加强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教育实践活动。廉洁奉公、清正为民,不仅是一个口号,而且要在全社会践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行理念是对理念最好的诠释,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理念落地生根,具备强劲的生命力,这是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之道。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建设需要廉洁奉公、清正为民氛围的感化,要让民众相信反腐倡廉制度,就得先在全社会培育这种廉洁奉公、清正为民的良好氛围。因此,除了广泛地宣传这一理念外,还要大力开展相关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来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让广大民众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这一理念的重要性和优越性。
3.拓宽反腐倡廉的渠道,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反腐倡廉不能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注意多方面拓宽其渠道,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用反腐倡廉制度文化来感染广大民众。现阶段要特别注重发动广大民众来反腐,让他们都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要加强道德宣传教育,用道德文化的功能来感化广大民众,让其内化于人们的心中。只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尚,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自然就会提升,人们就会相信国家的反腐倡廉制度,公职人员也会自觉地恪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一是道德宣教。道德宣教是指国家职能部门利用多种手段来对广大民众施以道德影响的活动,它包括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两个部分。道德宣传主要是面对社会民众,其宣传途径是媒体,主要是网络、报刊、电视以及户外的宣传标语等。道德教育主要是面对学生以及公务人员,他们均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方便组织管理,其教育途径主要是通过道德课堂或是政治学习。
二是新闻传媒要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道德宣教全面覆盖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要广泛地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传媒载体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以及个人三个层面来进行表述,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又具备一定的操作性。广大社会成员要学习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付诸于实际行动。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深入群众、亲民为民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道德宣教工作。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深入群众,为民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同时还要利用这个机会广泛开展道德宣教工作,在民众中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公平公正、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优良传统美德在群众中宣传,让人民群众感悟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魅力,从而更好地激励自己努力工作。
三是学校要利用好各种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道德宣教工作,在青少年一代的心中播撒道德种子。作为未来国家的建设者,我们必须要重视青少年一代的成长。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最重要的环境之一,要充分利用好这一阵地来开展道德宣传教育活动。为学先为人,校园文化建设中,德字优先。教育学生学习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结合当代社会的鲜活事例来开展教育。同时教育学生在日常行为中遵循道德的要求,做好养成教育工作,使学习成为一个人的习惯,内化为生活的一部分。
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
完善制度的设计是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重要之举,在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建设中,制度的制订至关重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1.完善的制度是提升反腐倡廉公信力的基础。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既要尊重“度”,又要有“自信”。“度”是曾经的客观实际,是制度设计不可忽略的一部分。但是“自信”非常重要,很多时候事物的发展往往是瞬息万变,曾经的“度”或许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由此就要求我们要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按照事物的客观实际情况来开展工作,不能墨守成规、迷信教条。因此,在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中,完善制度的设计就是一个“自信”之举,需要政党倍加重视且付诸实践。
一是完善的制度是提升反腐倡廉公信力的重要基础。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要有完善的制度作基础,广大民众信任的获取只有在这样的一个条件下才能得到保障。当今社会,在某些领域内还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直接影响到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效率,挫伤了民众参政的积极性,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加快立法进程,以满足民众对制度的需要。
二是完善的制度是提升反腐倡廉公信力的基本保障。反腐倡廉工作中要获取民众的公信力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维护。政党在获得公信力后,必须要珍重这一成就并不断地为之努力奋斗。要制订一些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权力行使制度,保证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不越轨,在规定的范围内按要求办事;教育民众参与到廉政建设工程中来,培育全体社会成员的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资政育人作用。同时,要建立起与之配套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
2.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细部设计。顶层设计是一个总揽全局的统帅之作,是总体规划的具体化,它需要充分考虑到各要素、各层次,汇集有效资源,集中力量来实现目标。而细部设计则是对权力的行使、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在制订制度中要体现前瞻性,做到事无巨细。
一是拓宽民调渠道,完备法制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种力量来开展民意调查,现有的制度和法规在新的时期需要进一步更新,要拓宽其民意调查的渠道,切实地找出民众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多年前制订的一些制度与现在的实际情况存在不适应,需要在现有的政治制度下进行完善,切实做到为民服务。
二是加快立法进程,填补法律空白。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碰到一些于法无据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司法公正。特别是针对一些法律空洞,国家应专门建立起相关法规,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疑犯行为,在充分进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邀请一线司法人员、学者等共同组成一个临时法规制订小组,草拟法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并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后的法规的法律效应等同于现有的法律,待全国人大召开时报请批准后正式写入法律实施。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保证制度实施。制度制订后在付诸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一套严密的监督机制来对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行有效地监督,有些领域需要制订终身负责制。现行的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多年,对社会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其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广大基层民众的利益,迫切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严密监督制度来保证国家的政令畅通。虽然我国已开辟了多种举报途径,但这些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因此,如何保障公共权力用在人民群众中,监督公职人员的行为合乎规范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当然更需要国家在法律法规上的保障。
四是健全信息公开,确保信息真实。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透明是防止以权谋私最好的方法,也是对权力最好的制约。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建设要以信息的公开透明为基础,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树立起政府的威信。也只有信息公开透明,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提高广大民众的参与意识,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因此,我们要制订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人民对反腐倡廉信息知情权。
五是强化教育实践,培育廉洁文化。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建设需要教育和实践双轨并行,以此培育廉洁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育人作用。教育是根本,是预防腐败的基本手段。在社会价值多元化的今天要加强人们的廉政教育,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的典型事件结合起来,树立人们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教育的同时还要强化实践,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把头脑中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理论。由此,相关职能部门就要制订一套规章制度,对社会民众、学校以及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做出详细的规定,保证教育的常态化和有效化,为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严格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执行
在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建设中,严格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是其公信力提升的关键之举。制度的落实是公信力的生命,只有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才能建立、提升。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从根本上保证其公信力的提升。
1.提高反腐倡廉职能部门的执法意识。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而不是人们臆想出来的。因此,意识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可以反过来指导实践工作。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需要职能部门提高执法意识,这是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一是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的法治意识必须不断强化。只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人们的制度办事的理念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当代中国的建设取得了非凡的成绩,举世瞩目,这和国家实行的法治策略是分不开的。但是,改革开放的进程已经推行到了一个攻坚时期,社会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有些问题就是由于人们的法治意识不强而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不强,不按制度办事,甚至还有极少数人唯利是图,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折扣了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因此有必要在全社会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巩固人们的制度办事理念。
二是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感。政党是在人民群众中产生的,要时刻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人民群众是政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离开了这些,政党的社会管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强化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个人的事业同人民的事业融为一体,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感和荣誉感,促进国家的公共权力充分为人民所用。
三是提高统筹全局意识,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的水平。统筹全局需要从高处出发,从细处着手,把主流和次要兼顾起来。具体到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要具备大局意识,认识到反腐倡廉制度的重要性,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令,全面提升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水平。反腐倡廉制度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或是某一个群体,而是全体公民。公职人员要把这种认识内化于心,尽职尽责地维护好国家法令的尊严。
2.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提升的生命线,公职人员应该时刻谨记这一点,恪守国家的各项规定。之所以要强调“严格”二字,是因为现实中有极少数公职人员执法时,其执法对象是有选择性的,或者只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部分要求来执行而不是全部贯彻,这样就违背了法令的本意,曲解了法令的内容,从而损害了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提升。严格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需要从权力的行使、监督、问责以及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来展开,从而保证制度执行的全过程透明公开。
一是严格公共权力的行使。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广大人民的集中意志,因此公职人员要用好手中的公共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行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恪守工作准则,不能对制度的执行有所折扣,要严格公共权力的行使,要抓好重点领域。
要在权力集中、腐败多发的重点领域严格权力的行使。权力集中的地方往往容易发生腐败犯罪行为,特别是在一些工程建设单位、土地管理部门、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部门以及政府的采购部门等权力集中的单位。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规定的事,不能为他人“走后门”提供方便而捞取钱财。一定要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水平,杜绝他人的非正常干涉,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办事。
要在组织人事,特别是领导干部之中严格权力的行使。组织人事方面主要是防止买官卖官、非法提拔等犯罪现象发生,对于工作人员的聘用,要面向大众;对于干部的选拔,要面向社会。在人员选聘和干部任用时,要严格按照中央以及省市的有关要求执行,发布公告;考试要公平公正,阅卷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面试要有统一的科学标准。
要在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领域严格权力的行使。贪污腐败的易发地之一就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某些基层单位,如村委会、水力电力这样的单位。这些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是直接面向人民群众,而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正是因为人民群众有大量的需要,也就为腐败提供了土壤。所以需要这些领域的工作人员恪守工作准则,按照制度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服服务,这也是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最为基础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阵地。
要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严格权力的行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定是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因此要重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要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仔细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并且根据工作准则严格操作,不违背群众的意志,不损害人民的利益。在处理问题上不能枉顾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为群众做一个长远的打算,做到可持续发展,不能为了眼前个人的小利益而损害了群众的大利益。
二是严格公共权力的监督 。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一个重点就是严格公共权力的监督。严格公共权力的执行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党的公信力,还可以很好地减少腐败现象。具体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建设,就需要全体公职人员遵守反腐倡廉制度,要让这种制度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巨大的能量,相信反腐倡廉制度可以有效地遏止贪污腐败现象。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国家挽回了部分损失,把危害人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点。
常规监督是监管公共权力的主要内容。各单位设立的监管部门对于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了有效地监管,其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要认真执行常规监督制度,维护制度的尊严,不允许制度之外的特例和特权,让公职人员在严格的制度下办事。 暗访监督是监管公共权力的有效补充。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这种情况下的腐败现象往往很难通过常规的监督予以发现,需要暗访来进行有效的补充,进一步瓦解腐败行为。 群众监督是监管公共权力的重要途径。公共权力用之于民,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群众自然会知道。因此,群众监督是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途径。要完善群众监督的途径,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来完善这种监督手段。现阶段,要充分利用电话、邮件、网络等举报途径来充实群众监督,避免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 科技监督是监管公共权力的得力助手。现阶段科技发达,合理合法地运用高科技手段来监管公共权力,可以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在一些办公重点领域要安装监控设备,实施实时监控;办公室的部分电脑等电子设备要安装防火墙防止非法网络入侵。总之,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监管制度,保证公职人员的工作不受到非法干扰,保证国家公共权力的正常运行。
三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不仅可以保证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公民的参政意识,更重要的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是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的有效手段。公共权力是广大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用在什么地方应该让人民群众有所了解,隐藏权力的用处只会让政党丧失公信力,自然也就影响到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的提升。通过公开政务信息这一手段,人民群众才能知晓国家公共权力的用处,才能更好地参与政治活动,政党也会因此而更加有活力,社会事务的管理效率也会进一步提升。
预防腐败、制衡权力、监督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要发动群众鉴别政府公开的信息,对于其中有疑问的地方要开设途径予以解答。只有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在群众雪亮的眼光下,腐败现象才无处遁形。广大公职人员在这样的环境下也会谨慎地运用公共权力处理每一个问题,把权力用在群众最为需要的地方,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当然,也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继续坚持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公开公示政府公共权力制度是一项基本要求,依法公开公示政务消息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力,提高人们的参政议政意识,进一步激活人民参政的活力。政务公开制度要认真贯彻,以此确保政府的行为合乎法律、合乎群众的意志。要深刻地领会公开公示的要旨,严格按照规定公开信息,不折不扣地做到公开透明,要敢于把公务行为公之于众。
强化媒体监督权力,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舆论监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民众监督途径,是政府和群众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媒体的监督不仅是媒体铸造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还是群众表达意愿的一个重要方式。政府的新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管理好新闻媒体的监督平台,保证群众投诉、建议渠道的畅通,充分吸纳群众的意见,及时处置群众的投诉,严格处理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记者的作用,记录正在发生着的历史为后人提供借鉴。
四是严明权力问责制度。权力问责是指对于没有合法履行职责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发生贪污腐败现象的公职人员,其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追究责任。严明权力问责可以很好地约束权力的膨胀,有效地降低腐败犯罪行为的发生,提升国家反腐倡廉制度公信力。
权力问责的法制化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要“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5]。针对贪污腐败分子的外逃现象,2014年我国成立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国际追逃追赃,具体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此外还有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单位参与。未来中国还将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
规范统一权力问责,保证衡量标尺的一致性。要在国家层面统一问责制度,要坚持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对于同一事件有多部法规制度要求的,要明确公职人员违反制度后的主要法律参考依据,统一问责对象,统一责罚制度,要保证衡量权力违规标尺的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职人员之间的公平性,这是权力问责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目前需要解决一个重点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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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克·E·沃伦.民主与信任[M].吴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01).
(责任编辑王爱玲)
A Study on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 Credibilit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LI Peng
(School of Marxism,Huai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Lianyungang 222005,China)
Key words: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combating corruption and upholding integrity;institutional credibility construction;environmental construction;system design;policy implementation
Abstract:The credibility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anti-corruption work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the new era,and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improve the ruling statu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aying attention to anti-corruption system should be the credibility of construction,environmental construction,system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and so on;to strengthen anti-corruption system credibility publicity,integrity,honest and advocate for the people ruling idea,expand anti-corruption channels to form a good social fashion,to create a good atmosphere of anti-corruption credibility construction;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system is the basis of consciousness to promote anti-corruption credibility,improve top-level design and detail design of the anti-corruption system,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nti-corruption system;improve the anti-corruption departments law enforcement consciousness,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anti-corruption system,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security policy and implementation.
DOI:10.13600/j.cnki.jpsslof.issn.1009-4326.2016.03.007
【收稿日期】2016-03-18
【基金项目】2014年度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制度建设的创新模式研究:基于政治生态学的视角”(14LKT4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蓬(1970-),男,山东梁山人,淮海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中共党史党建。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326(2016)03-00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