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学 孙嫣雪
摘 要:从自律与他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崇德修身、强化道德自律、提升自我教育能力,阐述了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最终实现自律的修德境界,达到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的的根本指向。崇德修身是大学生做人做事的基础,大学生要担当起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在实践锻炼中实现自身德性修养目标。道德的最高境界是自律,自律是道德教育的高层素质,学会自律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向,充分体现大学生作为主体的理性能力和作为人的价值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的终极目的就是使大学生从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大学生通过核心价值引领下的自我教育巩固道德他律成果、坚持道德自律。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修养; 核心价值观; 他律与自律
DOI:10.15938/j.cnki.iper.2015.06.025
中图分类号: G642;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5)06-0101-05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这揭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由“管理人”转为“培育人”,迈向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最终实现自律的修德境界,达到大学生根据自己需要和价值判断来自主选择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的目的。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交往实践中,他律与自律既相互区别,又相辅相成,他律是自律的前提与基础,人的自律形成前需要他律的规范与约束;自律是他律的目标与指向,他律追求的是最终发展为自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他律、需要他律与自律的结合、最终走向自律,因为教育者的教育和管理活动是外因,他律的工具手段代替不了自律的行为目的,教育和管理的效果还要体现在受教育者自我教育能力的提高、自我教育作用的发挥。“如果说教育者的自主性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促进思想转化和品德形成的主观性条件,那么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则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促进自身思想转化和品德形成的主观性方面的选择性基础。”[1]大学生修德过程中自律意识的增强,体现了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引领作用与大学生的思想品德自主建构的统一。
一、崇德修身是大学生做人做事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必要行为规则,也是人们遵行之后的品质表现。
《道德经》论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遵,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里的“道”是指自然运行及人世共通的道理,“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当代中国,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实际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青年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生力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与时代责任,必须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有仁爱共济、立已达人的社会关爱,有正心笃志、崇德弘毅的人格修养。孔子曰:三十而立。青年大学生还没到“而立”之时,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处于形成与发展时期,“修德”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很大,特别是社会存在的“道德错位、荣辱不分、善恶不辩、是非混淆、美丑混淆、不讲诚信、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奢侈浪费等问题”[2],对青年学生的立德修身、价值选择的消极作用不言而喻。教育引导大学生崇德修身,需要充分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营养,因为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历来讲社会教化,讲道德修养,几千年来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我们党坚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十分注重道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实践和道德评价标准的变革进步是客观真实和有目共睹的。……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整个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构成了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主流。”[3]在这一大的背景下,青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显著,涌现出了许多道德模范人物,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和良好反响。但青年大学生“成长”中也存在价值迷惑,“社会转型期利益与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新旧、中西价值观的碰撞,以及价值标准多层次和多样化的趋势,会不同程度地导致社会出现一些是非模糊、善恶不明、荣辱错位的问题。一些青年人生活和行动的重心不再是对超越性意义的追求,而是生命当下的快感和实用主义,调侃人生意义、‘游戏人生成了一些青年人的人生态度。这种价值虚无和感性娱乐文化的蔓延,会导致对传统价值和道德责任的淡化。”[4]我们之所以强调青年大学生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强调青年大学生要崇德修身,就是让这种价值虚无的声音变弱,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当代青年大学生的努力奋斗中变为现实。
大学生要担当起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学生“要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形成自己的见解,既要专攻博览,又要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界,学会担当社会责任。”“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5]也就是说,真正符合道德内在要求的是出于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而不是合乎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一个出于责任的作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规定的准则”[6]。这强调的是在判断行为的道德价值时,不能将引起该行为的目的、行为对象的实现作为评判标准。有些人对80后、90后大学生存在各种异议,认为他们是“自我中心”的一代。不可否认,当代大学生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很强,但他们在志愿服务中、在学雷锋活动中、在各种大灾大害面前的表现中,我们都看到了他们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时,我们很是困惑,为什么我们的道德教育与学生行为表现不对称?审视现实社会的同时,我们理应反思现实道德教育本身,去寻找开解困境的钥匙。“在现实的道德教育境遇中,形式化的道德教育已经渗透到道德教育的各个方面,突出地表现在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两个方面。一是教育方法以灌输式为主,忽视对受教育者内在道德动机的发掘。……二是教育内容重知识教导轻实践培养。”[7]如果忽视开启道德教育的良性动机、不能保持“知道”与“体道”两者之间的有效平衡,无疑会使道德教育的效果受到不同程度的弱化。人的认识归根结底来源于实践,大学生道德教育也是如此,从教育者那里获得的道德理论知识,必须通过道德实践才能内化为道德认识、触及道德教育内核、形成道德法则,真正为自律的道德行为提供现实的广阔空间。
在实践锻炼中达到大学生自身德性修养目标。习总书记要求广大青年学生“要修德,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在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先进道德理念,加强实践锻炼,适应外部世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做到知行统一。道德是人的内在需要,崇德修身是大学生做人做事的基础。大学生道德需要与发展处在社会环境之中,是在依托中介客体的教育者与大学生之间的道德交往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关注的是教育主体间、主体与客体间的交往实践关系。“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8]动物只是适应外部世界,人不仅要适应而且更重要的是改变外部世界,所以,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是实践关系。据此,人的道德需要与社会活动的关系也是实践关系,受教育者在人的交往实践活动中产生道德认识,这种认识内化为道德情感必须通过相应的道德交往实践来体现。也就是说,大学生的道德修养、道德品质和人格的塑造来源于交往实践的修养锤炼,大学生道德交往实践锻炼能够促进大学生的知识地丰富和道德品质地发展。可见,在现实的大学生教育管理中,我们要避免单一地灌输道德规范和原则,倡导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引导大学生注重从日常生活中积累良好的道德行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身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交往关系的紧张对峙走向和谐交往、人与他人交往关系的冷漠与敌对走向温馨交往、人与自身交往关系的疏离与隔膜走向融合交往。”[9]
二、学会自律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他要求大学生要“踏踏实实修好公德、私德,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学会感恩、学会做人,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学会自省、学会自律。”对于道德的本质,马克思曾指出:“因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10]
道德的最高境界是自律。自律是道德教育的高层素质,“自律性是道德的唯一原则”[11],也是最高原则。康德认为,自律是一种积极自由(康德将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是指理性者意志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理性者完全不受外在因素律的限制与干扰)。这里我们讲大学生自律,是要大学生服从教育规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并受其制约,这种制约不是来自于外在教育规律、道德规范的束缚或限制,而是来自于自身强加的约束和规范。大学生这种自我道德立法的理性动因与自我遵从的实现,便形成了大学生自律。大学生自律不需要约束就能自然地符合思想道德教育实践的要求,是自由自主、积极交往、主动摄入的实践活动,“是一个与主体自身的活动息息相关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任由外部塑造、被动接受的过程;不是强迫或命令学生去做有关事情,而是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和更多的选择性,帮助学生提高认识,理解教育的外部和内部环境的联系和规律。”[12]大学生自律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德性修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大学生修好公德、私德,要自觉向人民群众学习、向社会实践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主动接受他律,加强自律。
坚持他律与自律的和谐发展。他律与自律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无论是社会道德还是个体道德,在本质上都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所谓的道德自律,“就是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已。”[13]显然,这种自律是离不开根本性的他律这一前提条件的。“在道德教育体系的全过程中,若是缺少道德教育中的他律环节,道德教育可能难以达到建立良好德行的要求;若是缺少自律原则在道德教育中的自觉发生和最终体现,道德教育也就变成对丧失尊严的受教主体人的一种单纯驯服教育。”[14]在实际工件中,高校教育管理者恰恰遗忘的是他律的“初始引导”作用,全部投入他我教育,无论研究思考问题,还是推进工作落实,都将“他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丝毫与“自律”无关。这必然导致强制“灌输”的教育方法,它是一种违背教育规律和人性原则的僵化的教育方法。灌输式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局限性在于其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否定了人作为意志主体的自我独立性、能动性。不能将学生当成一个单向度、被管制的客体,因为大学生教育管理是教育者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交往实践过程,这两个主体在人格、尊严上是平等的,无论离开哪一方面,大学生教育管理的过程都不能成为完整的过程。“道德是人为的,道德是为人的,同时,道德也是由人的”,“要在道德教育中,以促进学生道德之发展、道德生活之完满为目的,以培养学生对道德的批判、选择能力,使学生更好地认识、体验、实践道德生活为已任,以人对人的方式——对话、关切等作为道德教育的基本方式”。[15]人的德性的形成,不是灌输的结果,而是在交往生活实践中体悟体验的结果。消解灌输式教育管理方式,实现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人文关怀,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将树立与大学生平等、尊重、服务的思想贯彻始终,培养大学生开拓进取的人生态度、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庄严崇高的修养、团结关爱的集体风格、健康开放的文化心态。
大学生自律彰显人格魅力与道德力量。人格魅力与道德力量是大学生安身立命之本,体现了大学生自律的实现。大学生是思维最活跃、乐于接受新事物、善于学习新知识的群体,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在通往道德修养的路途中,必须坚持自律原则,体现自律精神,在关注社会道德生活的现实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彰显高尚人格力量。高尚的人格是人格的一种理想标准,能够产生广泛的影响。孟子有言:“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大学生加强自身人格修养,提升道德境界,需要倡导大学生主体参与道德规范的制定,实行自我立法自我遵从,这是大学生教育管理和自律建设中十分重要的课题。“他之所以服从,由于他自身也是个立法者,正由于这规律,法律是他自己制定的,所以他才服从。”[16]从道德发生学的视角看,道德始源于外在约束的他律,最终形成内在道德自觉的自律。大学生道德行为由他律升华为自律的过程中,如何培养人格魅力、彰显道德力量,达致人性的完满?重要的途径是教育引导并创造条件使大学生参与到教育管理中,充分体现大学生作为主体的理性能力和作为人的价值存在。人格健全、道德修养是一个通过他律作用,自我修炼、养成和提升,使自己的人格不断达到新的更高水平的过程。实践证明,大学培养出的一代又一代优秀大学生,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通过自律彰显着人格魅力,用自已的实际行动展示着高尚的道德力量和丰富的知识力量,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三、自我教育是大学生道德自律的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大学生“要明辨,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面对学业、情感、职业选择等多方面的考量,他指出大学生“关键是要学会思考、善于分析、正确抉择,做到稳重自持、从容自信、坚定自励。”由此可见,自我教育、正确选择对于大学生道德自律建设的重要性。
大学生的自律与他律性根源于大学生道德是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的统一。道德是教育主体的自觉意识,只有在道德交往实践中实现内化,才能真正昭示道德的价值。作为道德的特殊形态,大学生道德在本质上也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他律是大学生受一种外在力量的规范与约束,使大学生在思想上、行动上遵规守纪;自律是大学生凭借内心的自省自觉来调节自己的言行,表现为大学生自主自为精神、自我管理能力。 “人之所以能够成为道德存在,仅仅是因为他存在于既存的社会中。”[17]人的社会性决定了道德的他律性。实现大学生道德的自律既是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理想状态,也是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最终目标。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终极目的就是使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端正品行,树立独立人格,自觉地弘扬社会正气。大学生道德自律不是一种应然的本能行为,也不能转化为对他人道德的强大约束力,而应将道德自律目标指向对自我的道德约束。使大学生自我的道德约束发生效力,需要还原大学生道德自律的相互性,真正实现大学生道德规范的自我规约与规约他人的完美结合。道德自律教育的成功,标志着学生自律水平这一道德规范的自我规约实现,是把外部强制性需要转化为内心需要,由情境性自律发展到原则性自律,达到从注意个体的自律发展到由自律去维护集体利益的最高境界。大学生道德境界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等方面,道德行为是衡量大学生道德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
促进道德自律主体生成的目的在于“理想自我”的实现。将社会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体内在道德素质及由此而达到的道德境界的过程,既是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责任,也是在道德上对自己负责任、成为“道德人”的具体表现。大学生教育管理既体现着主体思想道德素质发展要求,又体现着社会价值导向的交往实践过程,促进道德自律主体生成的目的在于“理想自我”的实现。“教育这种人的自我改造的实现,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人的自然规定性,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说,它所扬弃的是人所已经拥有的任何规定性,其中包括社会与历史所赋予的规定性,教育要使人在已有规定性的基础上不断创造自己新的规定性。”[18]那么,大学生教育管理如何实现社会思想品德个体化和个体思想品德社会化的统一呢?这只有在使学生从他律到自律地遵守道德规范过程中完成,发挥学生主体自觉的自律功效,仅仅靠灌输、强制的方式把道德教育降格到规训的层面,难以使自律得到持续坚持,因为“教育必须带有强制性,但绝对不能是奴役性的”[19]。大学生道德建设绝不是仅仅靠道德教育就能达到的,它有赖于道德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
大学生是通过自我教育活动坚持道德自律。自我教育不仅是一种教育途径和方法,而且是一种教育观念;自我教育像教育中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一样,也是自教与自学相统一的活动。作为保证道德自律的自我教育,强调学生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主动产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心理,不断自我认识自我省视,从而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行为。叶圣陶曾说“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不教育”,这里指的就是自我教育。大学生教育管理不仅要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而且担负着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任务,体现在使学生不断自省自勉自励,自觉修正思想行为,发挥道德主体的自律作用,内化为道德理念和情感。“如果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活动,受教育者的身心和谐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也只能是‘事倍功半。自我教育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角色于一身,贯穿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始终,有利于调动个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符合启发式、因材施教的原则。离开了自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如同鸟失去翅膀一样不能自由飞翔。明确自我教育活动是受教育者主体性品质生成、思想道德主动建构的基础和源泉,明确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是通过自我教育活动而实现主动建构的,这就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受教育者主体性品质生成、思想道德主动建构中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指明了方向。”[20]
在核心价值指导下的自我教育是实现大学生道德自律的最佳选择。要从多元文化的视角来审视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法的内涵,既看到灌输性价值观教育所具有的重大正面价值,又不可忽视其负面价值,更应积极推进单向灌输式的价值观教育范式走向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主体际价值观教育范式。“任何思想道德教育方法的选择与使用,都必须考虑思想道德教育对象的适应性,激发其积极性,保护其主体性,满足其参与欲,促使其自我教育与完善的主动性。”[21]大学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变化多快,大学生变化就多快。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坚持他我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帮助大学生正确辨识纷纭复杂的社会思潮,引导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崇德修身上下功夫,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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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庞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