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的两个着力点:聚焦职业本质、立足人性基础
“教师”这个概念,在我们使用它的时候,有两种内涵。一种是“功能”的称呼,指对学生进行教育活动中的教师;另外一种是“身份”的称呼,是指他的职业是教师,但是目前并没有对学生进行教育活动。在此,我们认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应该是指教师的职业功能道德,即开展教育活动时的道德。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语境中的“德性”是指优越地、卓越地表现自己的本质力量。眼睛的德性是能够看得既远又清晰,刀的德性是锋利,马的德性是跑得快,鱼的德性是善游,教师的德性便是优秀地发挥其职业的本质力量,即善教。善教之师的职业道德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有对课标的尊重。课程标准是国家育人意志的纲领性文件,教师要围绕学科素养制订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模式与程序,确保目标、教学与评价的一致性。其次,应该有对学情的重视。在教学中真实地践行以学定教,遵循针对性先于系统性的原则。第三,应该有对学权的维护。学习是学生的权利,教学就是教会学生学习,没有学习的经历就不会形成学习的能力。所以,教师要放手保证学生有学习的经历,杜绝以满堂灌剥夺学生的学习经历;教师要重视所有学生的学力发展,尊重学生们的交往权利,让每一位学生通过学习产生成就感与幸福感。教学没有目标意识,走到哪里算哪里;无视学生的现有基础,依据教师自己的计划按部就班;不给学生学习与交往的时空,只是让学生被动听课,甚至导致学生之间相互隔阂、冷漠、防范。这些课堂现象通常只是作为教学能力来评论,其实它们更深刻地反映了教师的道德心,反映了教师是自我中心,还是实实在在把学生作为教育主体。教师的“职业”道德不能止于教师的个人修养,或者教师在与其他人打交道时所遵循的道德规范,而应该体现在他的本质性的职业活动之中。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做好是教师最本质的职业道德。
要道德地与学生打交道,教师自身首先要有道德。如何让教师有道德呢?对教师提出道德要求是一个办法,也是今天师德建设常用的办法。但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却给了我们另一种全新的思路。马斯洛在《动机与人格》中提出,人有五个层次的基本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非常顽固,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它们只求适当的内部满足。这些需要得到满足了,会使人的健康、性格、人格发生积极的变化。马斯洛在著作中描述了大量的基于需要满足而导致的人格变化,如:感到自信、沉着、慈善、友爱、宽宏大度,更有勇气,更加诚实,能够容忍不同意见,接受个人差异。这些需要如若遭受挫折,就会产生病态,产生诸多“问题行为”。教师也是人,他们也受到基本需要的驱使。出现大量的师德问题其实是由于教师自身需要没有得到合理满足而导致的。有经验的管理者一定会从教师的需要入手,让教师在工作中感受到安全、爱、归属关系、价值感与自尊。智慧型的教育管理是通过营造一种给人以爱、情感、保护、尊重、信任的学校环境,满足教师的所有基本需要。只有自己身心健康、婚姻幸福、经济宽裕、广交良友、热爱生活,教师才能给学生以安全、爱、尊重,才能形成一种天下归心的教育场,让每位学生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实现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所以,把教师自身的身心状况、生存状况营造好,才是教师具备良好师德的前提。这与目前只从外部给教师以道德要求而不关心教师自身生存状况的思维方式迥然不同。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