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弱势群体话语权的重构之路

2016-02-28 21:35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6期

徐 梅

(西南大学 新闻传媒学院,重庆 400715)



解析弱势群体话语权的重构之路

徐 梅

(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重庆400715)

摘 要:如今,弱势群体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话语权缺失是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表征。由于知识结构、社会身份认同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求渠道被挤占、话语影响力式微,严重影响了社会各阶层的良性发展。拓宽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通道,倾听弱势群体的合法夙愿,并尊重他们的社会地位,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对此,政府应该发挥相应的职能作用,增强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同时,提升弱势群体的知识水平和自身修养;另外,弱势群体应与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弱势群体可藉此提高话语表达权。

关键词:弱势群体;话语权;媒体

所谓弱势群体,百度百科的解释是,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获得较少的社会群体。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人的总称。

一、增强弱势群体话语权的必要性

弱势群体之弱,不仅体现在阶层分化方面,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协调也是其表现之一。弱势群体的两个突出特征则是社会资源贫乏和话语权缺失。话语权缺失是最突出的特征。所谓话语权,即控制舆论的权力。在当代社会思潮中,话语权指影响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弱势”的关键表现为“话语权不足”。同样地,由于弱势群体话语权微之甚微,甚至不足,以至于利益表达不充分、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从而导致弱势群体在利益分配格局中处于较劣势的位置,不利于社会各阶层的良性和谐发展。弱势群体的困境和劣势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

(一)弱势群体话语权的主要表现

话语权不足是表现“弱势群体”弱势的重要特征之一。“弱势群体的弱势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社会诉求的渠道不畅通。”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钧认为:“既然弱势群体在社会利益表达上缺失,那么现在应该做的首先就是把表达渠道不通和不畅的地方疏通清理好,给其说话的机会以及表达的通道,尤其保障其公开表达的权利。”

(二)语权不均衡带来的后果

话语权的突出差异导致了弱势群体在和精英群体博弈时,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利益分配悬殊,阶层差异趋向扩大化,给弱势群体带来强烈的“被剥夺感”,使其所处的形势较为“边缘化”。不同阶层间的话语分配和利益分配差距逐渐加深,必然引起“社会阶层结构的定型化”,群体间的有序流动被有意地聚集与凝固。这些不仅会激发弱势群体的反抗情绪,还会阻碍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以至引起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间的矛盾冲突、利益冲突,从而增加了社会的风险度。

二、话语权缺失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文化方面——传统思想较为深厚

一般情况下,人民群体处于社会较低层的位置,缺乏相应的反抗意识。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很多时候只能无力地抗争,有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无奈,这是封建社会时期传统思想在利益表达中的普遍表现。如今,公民身份是平等的,相应的公民的自主意识却并未真正建立起来,相反传统思想依旧根深蒂固,低层社会群体面对一些侵犯个人利益的行为时,无力抗争,只能沉默以对。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威胁时,这些低层人民不敢合理地伸张和表达,也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的渠道展开诉求,更不敢大胆争取自己的利益。或许由于深处低层的原因,他们有着较悲观的情绪,认为表达了也无济于事。基于此,更多情况下,他们把自己的利益诉求寄托于公共权力机关及其他社会群体机构。这种消极不抗争行为相应地带来弱势群体在合理诉求上的缺失。

(二)政治制度方面——利益诉求畅通表达无法保证

我国现今的社会状态,利益的组织化表达和公开舆论的表达是利益表达的两种主要途径。

利益组织化表达主要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以及信访机构等。虽然是国家权威的政府机构,但是这些机构所制定的制度本身却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尤其是弱势群体在利益表达方面表现得较为突出。弱势群体面对强势阶层、话语霸权以及表达渠道不畅通时,一些诉求渠道功能并未充分发挥出来。社会中的一些群体性事件表明,在某些恶性事情发生之前,这些弱势群体已通过不断信访或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明确了表达各自的合法诉求,但是却被搁置一边或未被引起重视,以至于积聚了更多不满情绪,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公开舆论表达主要是指在各种传播媒介的作用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进行利益表达的一种渠道。可以肯定的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表达诉求机制不完善,是造成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不畅的重要原因。

(三)社会方面——利益表达的无组织性

由于知识构成以及思想意识的差别,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凝聚力与表达力较弱,知识构成相对较差是我国弱势群体现状的一个主要表现。在目前的社会情形下,我国弱势群体人员构成相对庞大,分布较为广泛、人口基数较大、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缺乏共同的利益诉求机制。他们没有真正意义上地为其发声引导者或者组织者,因而得不到相应的话语权。他们通常会以一些较为激进的方式,进行情绪上的盲目表达,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因此,要想使自己的合法诉求得到相应的回应,必须要协调、组织好弱势群体,引导他们进行理性的利益表达。虽然,我国有很多具有公益性、组织性的社会团体,但是,没有真正代表弱势群体利益的全国性的组织。加之一些社会组织群体缺乏相应的正当手续,很多情况下作为非法组织被停办。所以,缺乏合理、合法、有序的社会团体,是弱势群体集体性失语或沉默的重要原因。

三、缩小弱势群体贫富差距,改善弱势群体生存处境

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让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国家政府部门对他们的关注与重视,并把改善民生问题作为提高弱势群体社会地位的一个重中之重。同时,加大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如医疗、

住房、养老等方面,并使他们的子女都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权利,最大限度地改善他们的群体环境。媒体对商业利益的不断追求,带来了弱势群体社会地位及利益表达的边缘化。同样地,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媒体要想在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站稳脚跟,就要把焦点聚集在广告商身上,因为他们能够提供较多的社会资本。

当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低层群众等无法通过合理途径向社会公开表达意愿时,他们的话语表达就会长期被扭曲、误解和掩盖,利益诉求便会受到制约。利益表达的不通畅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危机。大众传播媒体必须营造宽松和谐的媒体氛围及话语平台,弱势群体才有可以诉求的渠道,才能让他们诉求的声音传到更远的地方,让他们的合理诉求得到社会的回应。构建平等、公开、透明的话语诉求平台,制定合理的话语体系,努力平衡媒介传播环境,才能使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合理维护,才能缩小群体与群体间的利益鸿沟,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因此,提升弱势群体的话语权,拓宽利益诉求渠道,聆听他们的合法诉求是必不可少的。

(一)政府应该发挥相应的职能,增强弱势群体的话语权。

政策方面,把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真正提到议程中去,并正确地引导和规范媒体的发展,使议程设置发挥最大效用;经济方面,媒体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过程中,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性照顾;意识方面,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提升他们的媒介意识,从合法性的角度出发,保障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同时,为了使弱势群体的媒体话语权更加合理化、法治化、常规化,政府应建立起稳定持久的机制。

(二)提升弱势群体的知识水平和自身修养

当今社会,随着大众传播意识形态的变迁,其传播内容和形式倾向于精英阶层,而较少注重弱势群体的利益,忽视了弱势群体的发声。由于弱势群体自身知识水平较低、认知能力不足以及相应的社会地位较低,导致了他们对于新媒体的接触较少,操作能力较弱,不能熟练地利用新媒体来获取相应的信息需求及进行合理正当地利益表达。为了提高社会较低阶层人民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拓宽更多与主流社会、大众媒体接触的机会,我们要尽其所能地动员社会相关力量,增强弱势群体的个人修养,传授与新媒体社会接触的相应技能。基于弱势群体面对的社会困境,相关公益性社会组织也要尽力培养他们敢发声、能发声的话语诉求能力。只有各种力量的共同努力与帮助,才能让弱势群体找到属于自己的话语阵地,传达他们的真实心声。

(三)两方共建友好良性互动关系

低层人民作为社会成员的一份子,同样有权享受媒介的接近权和话语的表达权,享受和谐社会所带来的一切公平正义,享受公民应有的表达权、知情权等权利。弱势群体在认识到自身处境的同时,应化被动为主动,化悲愤为力量,主动地与社会接触、与媒体互动,增强自身的社会地位。他们应把主动权交给自己,及时寻求正确的发声渠道,为自己的利益奔走呼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维护。这样,大众媒体与弱势群体之间才能良好互动,并进一步增强弱势群体的话语权,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当今社会,法律意识不断完善,弱势群体应学会正确合理地运用法律武器解决自己遇到的现实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行使自己的话语表达权,通过多种传播渠道,为弱势群体的利益发声,使他们的诉求得到实有成效的回应。

参考文献:

[1]王仁贵,沿前名.扶贫开发的精准举措[J].瞭望新闻周刊,2010(20):5-7.

[2]孙立平.中国社会结构的定型化[EB/OL]. 2011-5-25.

[3]顾仲阳.我不想一直穷下去[N].人民日报,2010-5-18(14).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6-0237-01

作者简介:徐梅(1998—),女,河南人,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