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在救助弱势群体中的作用

2016-10-20 15:50方锐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19期
关键词:弱势群体保障救助

方锐

摘要:弱势群体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弱势群体的特征和现状进行分析,剖析救助弱势群体对国家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从而得出政府在救助弱势群体中所起的作用,提出了完善弱势群体保障体系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政府;弱势群体;保障;救助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9-0000-01

“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一般意义来讲,弱势群体指的是需要社会给予特殊援助和关怀的人群。”[1]

一、当前我国弱势群体的现状

从规模和劣势程度来看,我国当前的弱势群体首先是贫困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体制的变革,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新的贫困群体:“下岗人员、失业人员,停产或半停产企业的职工,据统计我国现在贫困人口数量约在l亿人左右。其次是残疾人群体,“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收录持证残疾人3145.7万人。”[2]再次是老年群体,“截至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3] 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堪忧。在市场经济全面开放的今天,贫困群体与高收入群体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下岗人员和失业人员因文化技能水平较低,再就业困难;有相当一部分人因贫致病,因病致贫,处于绝对贫困状态;还有一些边远地区的农民,收入很低,甚至连子女上大学的学费都负担不起。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情况不容乐观。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过低,弱势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比例都不高,保护程度亟待提高;社会保障也有贫富差距,公平性有待加强;法治方面对于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还有待完善。

二、救助弱势群体的现实意义

1.体现社会公平

罗尔斯认为:“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和由它安排所形成的结构应该符合正义原则。”[4]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开放使得人们的财产和社会地位差异很大,利益分配不均,机会不平等,这些都会阻碍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我们可以通过经济政策的调节,对弱势群体多一些救助补偿,使他们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这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2.体现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与城市居民参与就业、居住、教育等城市资源的竞争。但由于个人、家庭及社会原因,市场条件下的利益分配显然倾向于城市居民,居于竞争劣势的外来人口则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成为城市边缘群体,并逐渐疏离主流社会,滋生反抗主流社会的情绪和心态,既不利于社会和谐更不利于发展。对之实行救助,由所在地城市政府提供各种的经济援助和服务,从公民权利而言是对流浪乞讨者自由选择城市、平等享受城市公共资源权利的认同。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人数不断增加,他们普遍生活贫困,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即期消费需求被严重压抑,降低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制约了民间投资的增长。对于他们的救助不仅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还能拉动经济增长。

3.能有效防止社会问题的不断产生

在当代中国,弱势群体的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贫穷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一些人就是因为贫穷,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为了生存,而选择了偷盗、抢劫、卖淫等。向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可以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政府在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中的作用

1.救助弱势群体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对弱势群体实行社会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我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因社会制度的不尽完善,导致了社会贫富差异、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等问题较为突出。对弱势群体施行救助,发展社会福利制度,是政府对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产生的责任承担,是政府以民为本、负责为民的体现,也是政府克服市场缺陷,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化解社会危机,稳定社会、促进和谐的能力表现。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给社会共同体中的每个人提供尊严和保证基本的权利是国家的基本责任。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个体生存权的内容,帮助公民生存是国家必须承担的社会职能,失去生存能力的人享有获得必要物质帮助的权利。除了资金救助以外,还要建立健全针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性社会保护政策,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安全网,如低保家庭的医疗救助,对高龄老人、孤残儿童等的保护政策,使他们有尊严的活下去。另外,还有广大的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村弱势群体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逐步实现全民保障,尽可能地减少弱势群体的数量,救助每一个应该救助的公民,同时也要帮助他们自立,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摆脱困境。

3.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资源

社会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不但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消费需求的稳定增长,还阻碍了我国民主化建设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了政治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如果只是依靠弱势群体本身的力量使其改变当前境况是比较困难的。只有通过我国政府发挥其主导性力量,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助推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化与法制化,才能更有效地改变我国弱势群体的现有状况。

参考文献:

[1]http://baike.baidu.com/link?url=Is5kn-J2SH9Z_IsSEqC1vkMr0LKvpFmY1nExJkV1eRgNuyqX9JXAzAFne_BRocXJpuveS6kmMUhiM8YS6hYDKK.

[2]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xinwen/2016-04/01/content_5060443.htm.

[3]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n1/2016/0711/c1001-28544762.html.

[4]汤秀娟:http://www.niubb.net/article/379824-1/1.

作者简介:方 锐(1983-),女,河南信阳人,助教,本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猜你喜欢
弱势群体保障救助
由“中华富强”轮失火救助引发的思考
水下救助抢险
水下救助抢险
社交媒体视域下弱势群体舆情表达研究
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法价值分析
让法律走进心灵
推行电力物资供应链管理 促进电网应急物资保障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确定与保护
论弱势群体保护之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