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交融的民族文化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5-09-10 17:44李安辉周红英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多元文化

李安辉 周红英

摘要:中华民族文化是各民族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交融而形成的文化整体。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的民族文化是土家文化、汉文化与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的产物,是以具有内聚力的土家族文化特质为中心多民族共享共存的文化丛现象,文化形态多种多样。近年来,成丰县的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着群众保护意识淡薄、缺人才、缺设施、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需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与完善民族文化保护体系。

关键词:民族文化保护;成丰县;多元文化

中图分类号:C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5)02-0127-08

民族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产物,凝聚着人们的智慧,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民族传统文化面临消失的危机与文化变迁的挑战。现阶段,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问题是学术界民族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2013年7月到2014年8月,笔者对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民族文化进行实地调查。成丰县是一个以土家族为主的多民族地区。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成丰县总人口363710人。少数民族308598人,占84.85%。其中土家族276394人,占75.99%;苗族27664人,占7.61%;侗族2739人,占0.75%。咸丰县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地理位置、民族文化底蕴深厚。重点走访了咸丰县县政府、文物局、旅游同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尖山乡、朝阳寺镇、大路坝工委、麻柳溪村等地,召开小型座谈会、进行八户访谈与抽样问卷调查,其中,发放抽样问卷160份,回收有效问卷155份。通过调查研究,本文归纳了咸丰县民族文化的基本特征,总结了咸丰县民族文化保护取得的成效,揭示了咸丰县民族文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与思考,这对于成丰县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咸丰县民族文化现状及特点

“咸丰县”县名是“咸庆丰年”之意,是我国唯一一个与皇帝帝号同名的县。该县始建于1735年清王朝对西南土司改土归流,并获清世宗雍正皇帝钦定,历史悠久。咸丰县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文化遗产遍布城乡,其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形态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优秀的艺术创造力。

(一)成丰县民族文化现状

1.兼收并蓄的民族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咸丰县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悠久的历史,巴楚文化、巴渝文化、汉文化、土司文化、土苗文化等多元文化不断交流与交融,形成了兼收并蓄的民族文化。现阶段,咸丰县具有代表性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唐崖土司皇城遗址、严家祠堂、吊脚楼、风雨凉桥等。首先,唐崖土司皇城遗址位于成丰县尖山乡,是湘鄂渝边区最典型、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土司皇城遗址,也是个集历史文物古迹资源、风景名胜资源、民族民俗文化资源、生态资源等为一体的文化经典旅游品牌。土司城内有石人石马、石牌坊、土司王坟、夫妻杉、妃子泉等多处景点,都是土家族历史和文化的见证与缩影。2006年,唐崖土司城遗址被列为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被收录八《中国名胜辞典》,2012年被纳八申报2015年世界重点文物单位的预备名录。其次,严家祠堂庄严典雅、气势雄伟的,是集石、木及装饰、雕刻工艺精粹为一体的典型古建筑,于1992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吊脚楼保存完好、造型独特,与人们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是土家族物质文化的典型代表。

2.种类齐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丰县的非物质文化涵盖了十大类文化艺术。一是传统戏曲,主要包括南剧、傩愿戏、木偶戏等;二是传统音乐,有民歌、哭嫁歌、哭丧歌、唢呐、吹锣鼓、薅草锣鼓等;三是传统舞蹈,主要有地盘子、草把龙、板凳龙、高台舞狮、穿花、花花灯、打土地、龙灯、九字鞭、采莲船、跳丧舞等;四是民间文学,主要有民间故事、传说、笑话、民间对联、说福事、敬酒歌、迎客歌、送客歌、情歌、小调等;五是传统曲艺,主要有干龙船、坐丧鼓、连响、扬琴、三棒鼓、善书、渔鼓等;六是传统体育,如板凳拳、武术。七是传统美术,如根雕、土家刺绣;八是传统技艺,主要有吊脚楼建造技艺、竹编技艺、石刻、木雕、油茶汤制作技艺、砸酒酿造、彩扎等;九是传统医药,如严氏眼科、中医疗法等;十是民俗文化,如送春、祭祖习俗、排排亮、土家族语、苗语,等等。其中,南剧、地盘子等少数种类为全省甚至全国仅存或独有;扬琴、地盘子、干龙船、唢呐、吹锣鼓、吊脚楼建造技艺、民间刺绣、民间雕刻、民间编织等民族艺术和手工技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南剧和吊脚楼建造技艺已于2008年、2011年被列八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成丰县民族文化的主要特征

成丰县的民族文化为县境内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是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其特色鲜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原生态性。土家族的吊脚楼、羌族碉楼、侗族风雨凉桥等民族建筑是咸丰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摆手舞、花锣鼓、九字鞭以及山民歌、采莲船、三棒鼓、采茶舞、秧歌舞、薅草锣鼓、夜鼓、渔鼓、傩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智慧的结晶。这些民族文化,与人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原生形态的民族文化形式。如土家族的哭嫁歌、干龙船是别具一格的文化形态。豁达开朗的土家族,客人来时有“迎客歌”,宴请时有“敬酒歌”,告别时有“送客歌”,这些独具特色的接待礼仪歌谣,原汁原味,根植于民间,原始性和乡土气息比较浓厚。

2.多样性。民族是文化的载体,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咸丰县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特色构成了内容丰富多样的咸丰地方民族文化。如民居建筑方面,土家族和羌族都是以吊脚楼为主,但是土家族吊脚楼的特点是翘眼、亮柱、堂屋是通的,而羌族的吊脚楼是翘眼、不亮柱。成丰县每个乡镇都有自己典型的文化形式。如朝阳寺镇的“地盘子”,尖山乡的“板凳龙”,大路坝的“干龙船”“土家方言调子戏”、高乐山镇官坝村“苗寨民居”等,可以说每种文化形式就是一个地方的名片。朝阳寺镶被命名为“全国民间艺术之乡”,大路坝蛇盘溪村2012年被列八全国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不同乡镇的文化形式使得咸丰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呈现多元性特点。

3.交融性。咸丰县民族文化的交融性是多民族文化涵化的结果。涵化是用来研究因不同民族之间的接触而产生的文化变迁的。因为涵化一词不易理解,也有人称涵化为“文化移八”“文化触动”,有学者则把涵化(Acculturation)翻译成“文化适应”。咸丰县的世居民族主要以覃氏、田氏土家族为主,他们长期在这块土地上生产、生活,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土家文化。后来由于战争、人口流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陆续迁入,与土家族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这些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借鉴,形成了以具有内聚力的土家族文化特质为中心,土家族、苗族、侗族、汉族多民族共享共有共存的“文化丛”现象。民族文化形态多种多样,尤其是“最有利的生态区位,也是文化模式最精致的中心。在这里占主导地位的模式被吸收、重造和向外辐射”。如富有特色的戏曲一南剧,是鄂西土家族地区艺术、民风民俗、民歌小调等文化与汉文化相互吸收,逐渐演变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戏剧,现已享誉武陵山地区。

二、咸丰县民族文化保护成效

咸丰县的民族文化丰富多彩、源远流长,在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保护成效。

(一)抢救与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咸丰县抢救和维修了一批文物。一是以“唐崖土司城遗址”为代表的具有价值的文物。为推动唐崖土司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咸丰县成了申遗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指导小组,对唐崖土司城遗址进行保护、挖掘和研究,现已考古发掘了1440平方米,在发掘中还出土了部分石构件、陶构件、石雕艺术品及青花瓷器等大量有价值的文物,二是咸丰县文物局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家祠堂”“十字路风雨凉桥”等进行了抢救性维修,为各文物保护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并定期对各文物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了文物的安全。调查时,问及“您知道或了解下列哪些文物?唐崖土司城遗址、十字路风雨凉桥、严家祠堂、蒋家花园、湘鄂西中央分局大村会议旧址、吊脚楼”有36人表示“全部知道”,占23.2%;表示“知道3个以上”的有76人,占49.0%;表示“知道一两个”的有36人,占23.2%。因而,大致了解一些当地物质文化遗产占95. 5%。只有7人表示“都不知道”,占4.5%。其次,成立民族文化研究会,设立民族文化传习所,致力于挖掘和传承传统民族文化。2009年11月,咸丰县在恩施州10个县市中率先成立了民族文化研究会。调查时,据咸丰县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反映,民族文化研究会已提出了45个研究课题,并在山歌、土司文化、茶文化、饮食文化、民居建设等各领域开展了深八研究。为了传承传统民族文化技艺,咸丰县设立了南剧保护传承中心、绣花鞋传习所、何氏根雕传习所、地盘子传习所等十来个传统技艺的文化传习所。这些机构对抢救些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传承民族文化有着积极的意义。在调查时,当问及“您知道或了解下列哪些民间民族艺术?南剧、地盘子、干龙船、摆手舞、板凳龙、土家刺绣、吊脚楼建造技艺、民间雕刻、唢呐”表示这些内容“全部知道”的有46人,占29.7%;表示“知道一半以上”的有80人,占51. 6%;表示“知道一两个”的有28人,占18.1%;只有1人表示“都不知道”。再次,收集、整理传统民族文化,保留了一批传统的民族文化文字资料。从2006年到2009年,咸丰县民宗局与县文化部门联合,先后整理并出版了《咸丰民间故事集》《咸丰民间对联集》等民族文化系列丛书以及《咸丰方言》《风情咸丰》《土家族祝酒辞》等二十多部民族文化专著。2012年,将《薅秧歌》《女儿十八春》等18首民歌曲谱送印刷厂打印成正规曲谱,制成CD光碟免费向社会发放,这使得众多极具价值的民族礼仪、民间文化艺术得以保存和传承。

(二)基本形成了保护名录和传承人体系

从2005年到2009年,咸丰县文化体育局、文化馆等文化部门牵头,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活动,对普查结果进行整理,对民间艺术、民间艺人进行登记、建档。同时,积极进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基本形成了国家、省、州.县四级保护名录和传承人体系。截至2013年7月,咸丰县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省级名录12项、州级名录24项、县级名录58项;咸丰县有国家级文化传承人1人、省级文化传承人9人、州级文化传承人20人、县级文化传承人38人。省级民间艺术大师3人、州级民间艺术大师6人、县级民间艺术大师12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的普查与申报工作保护了成丰县的传统民族文化遗产。调查中,“您认为当地的民族文化遗产对人们生活有哪些影响?”,有34. 2%的人认为“能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有49.7%的人认为“能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有7.1%的人认为“能加强民族与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有3.9%的人认为“能增加民族文化认同感,促进民族团结”,只有5.2%的人认为“没有任何影响”。

(三)各种文化活动弘扬和发展了民族文化

为了宣传咸丰县的民族文化,咸丰县文化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将民族文化引进校园、酒店和村寨的活动。如支持大路坝民族小学和咸丰县第二实验小学建成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学校”示范基地。上民族文化课、穿民族服装、举办民族文艺活动,既增加了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又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传播。指导“君欣食府”“世纪兴大酒店”等一些大型宾馆开发当地特色民族菜肴,组建土家族歌舞表演队伍,穿土家族或苗族服装,并聘请专业人员教服务员唱民歌,营造了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辅助民间自发组织文艺演出队,编排民族节目,在村寨或是社区进行表演。大路坝区的蛇盘溪村组建了“鄂渝边民族文化表演队”,编排《土家方言调子戏》《哭嫁歌》等20多个节目,在鄂渝毗邻村寨演出三十多场,既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又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此外,咸丰县还多次举办了全县“三民”汇演、乡村民族文化艺术节等形式的民间文艺展演,将“哭嫁歌”“送情歌”“板凳龙”等许多民间歌舞搬上舞台,使得咸丰县民族文化艺术焕发异彩。在调查中,“您认为对于咸丰民族文化有没有保护和传承的必要?”有83人认为“很有必要”,占53. 5%,认为“有必要”的有70人,占45.2%,两项之和占98.7%,只有2人认为“无所谓”,占1.3%。

(四)民族文化生态区和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近几年,咸丰县以地方民族特色为主,积极开展咸丰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建设工作。如甲马池镇甲马池村的“唢呐”生态区、朝阳寺镶水井槽村的“地盘子”生态区、高乐山镶官坝村“苗寨民居”生态区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009年以来,咸丰县先后已有高乐山镇官坝村、黄金洞乡麻柳溪村、朝阳寺镶水井槽村等6个村寨被分批纳八湖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寨,其中,朝阳寺镶水井槽村于2009年被中国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黄金洞乡麻柳溪村于2012年获得湖北省“十佳”特色村寨称号,大路坝区蛇盘溪村的茶林堡在2012年被列入全国第一批传统村落。

针对生态园和特色村寨,调查时,“您认为政府对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效果如何?”有35人认为“效果很好”,占22.6%;认为“效果一般”有的102人,占65.8%;认为“效果不好”的有10人,占6.5%,有8人认为“效果差”,占5.2%。有137人,占88.4%,认为“政府对民旗文化保护工作有一定的效果”。而且,群众对咸丰县民族文化的发展前景持乐观的态度。调查访问时,有130人,占83.9%的受访者持“比较乐观”态度,表示“非常乐观”的有36.1%,表示“不太乐观”的有12.3%,“不关心”的只有6人,占3.9%。

三、咸丰县民族文化保护面临的问题

咸丰县民族文化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受地理环境、现代化和外来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当地群众文化保护意识与参与度有待提高

调查发现,咸丰县民族文化的保护主要以政府为主。对于“保护民族文化应该由谁来承担最主要责任?”有90%的群众认为:主要责任在于当地政府。群众认为政府有相关的资金来保护,有能力也有责任,而老百姓个人的力量太弱小,为了生计没有能力去担负这么重要的任务。而且,传统民族文化与老百姓个人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也不能为他们带来实际的利益,部分群众表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不感兴趣,保护意识淡漠,尤其是年轻人。调查访问“在现代社会,年轻人对传统文化比较淡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32.9%的人认为“学习传统文化不能带来实际利益”;有30%的人认为“生活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去了解”;有25.2%的人认为“没有完善的教育体制”;有9%的人认为“传统文化已经落后,跟不上时代”;有2.6%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八户访问时,有中老年人认为:随着现代化和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有所改变,年轻人宁愿去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玩,很少有人有意去从事传统的文化艺术活动。而且,学习传统技艺需要长时间的坚持,而人们往往因为生活或学习的压力,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

成丰县是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多民族地区。据2009年的相关数据资料显示:咸丰县总人口36.3万人,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5%,其中土家族人口占75.99%。155名受访者中,有122人为土家族,其中有11人表示对土家语“会,很熟练”;有43人表示“会一点,不太熟”;有68人,表示“完全不会”。在14名受访苗族中,有1人表示对苗语“会,很熟练”;有5人表示“会一点,不太熟”;有8人表示“完全不会”。而汉族中有1人表示对土家族(苗族)语言“会,很熟练”;有3人表示“会一点,不太熟”。对于民族服装,只有2人从事民族文化表演的土家族表示“经常穿”;有13人,表示“偶尔穿”;有30人,表示“节日等特殊日子穿”;而有105人,表示“不穿,没有穿过”。

同时,当问及:“您参加过以下哪类文化的传承活动?”表示“参加过歌舞表演类”的有48人,占受访人数的31.0%;“参加过民族摄影书画展或电影的观赏”的有15人,占受访人数的9.7%;“参加过民族技艺的制作或学习过程”的有23人,占受访人数的14.8%;“参加过其他形式文化传承活动”的有5人,占受访人数的3.2%;但是表示“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文化传承活动的”有64人,占受访人数的41.3%。这说明群众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困境

一方面,从事民族文化的专业管理人员编制较少。咸丰县各级文化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编制少。如咸丰县文化馆的编制共有7人,每个人都是身兼数职。有些人员是调任上岗,之前没有从事过相关工作,严重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急需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另一方面,文化传承人青黄不接。调查时,问及“您觉得当前咸丰民族文化传承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有50.3%的受访者认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资金和继承人”。现阶段,传承人在民族文化传播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据调查统计,“您是通过哪些方式了解这些民族文化的?”有2.6%的受访者是自己了解学习、或看别人表演、跳广场舞等其他形式了解,有3.2%的受访者是通过“学校学习”,12-3%的受访者是通过“家人传授”,“媒体传播”占20.6%,而周围传承人的传播占61.3%。咸丰县许多传统的技艺,如干龙船、地盘子等主要以口头传授为主,而这些传统技艺的传承人80%超过了50岁,传承人呈现老龄化趋势。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地盘子”的传承人李仕洲先生已有76岁高龄,他本人也表示已无力继续进行文化传承。加上年轻人迫于生活的压力,很多选择去外地打工,留下来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寥寥无几。因此,很多口头技艺随着传承人的年龄老化或去世而逐渐消失。

(三)民族文化基础设施滞后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咸丰县虽然早已基本实现国家提出的“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但是,工作人员稀缺,文化活动场地面积狭小、简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无法正常开展文化保护活动。图书馆新书上架慢,书本内容对读者没有吸引力等问题制约了群众的文化需求。“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落后的状况,严重影响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和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利的实现”。这也是咸丰县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民族旅游基础设施落后。旅游与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旅游基础设施的落后也会制约着民族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咸丰县有坪坝营生态旅游景区、黄金洞景区等多个旅游景点,但是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乡镇之间公路崎岖不平,交通设施较差。而且景区周边的餐馆、旅馆的条件差,接待能力有限,基本上没有能接待超过100人的宾馆和饭店。这种“吃、住、行”不便的情况使得许多游客望而却步。另外,旅游景区边的娱乐配套实施不完善。旅游景点与民族文化资源没有有效结合起来,旅游纪念品带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产品开发不够,种类较少,制作不够精致,不利于民族文化传播与发展。

(四)职责不清与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在咸丰县,文化保护工作涉及县文化体育局、县文化馆、民族宗教局、旅游局、教育局等多个政府部门。虽然每个部门都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都很重视,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对于民族文化工作的分工并不明确,有时难免会出现职责重叠或互相推诿的现象。如对于民族文化的资料整理,对破坏或滥用文化遗产资源行为的处理问题,都还缺乏明确的责任单位,缺乏监督管理体系与罚则。部门的职责不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与发展。

法律法规不完善。调查中,“您觉得当前咸丰民族文化传承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有21.3%的受访者认为“法律法规不完善,没有健全的保护政策”。咸丰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是原则性、普遍性的条款,无法全面考虑地方民族文化在保护和开发中的特殊问题。而现阶段,咸丰县缺少具体的保护措施与操作办法。如经费的保障制度、传承人的申报机制、主管部门的责任机制、民族文化创新与激励机制等方面。而且,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不够。调查时,当地群众对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了解较少,只有2入主要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干部表示“非常了解”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有37人,占受访者的23.9%,表示“了解一些”;对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表示“完全不了解”的有116人,占受访者的74.8%。

四、咸丰县民族文化保护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

1.借助新媒体,加强民族文化保护的宣传力度。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触摸媒体等的媒体形态。据了解,咸丰县早在2005年就开通了数字电视节目,如今覆盖率遍布每家每户。因此,可以利用数字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等新媒体,加强对民族文化遗产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当地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民族文化与旅游经济的关系,认识民族文化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提高对民族文化的认识与责任意识。

2.厘清政府与群众在民族文化保护中的作用。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需要发挥政府和民间双方的作用。政府要分清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在民族文化保护中主要起引导作用,包括资金投入、宣传教育等方面。调查时,“您认为政府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受访者中有41.3%的人认为“政府应该加强资金投八”;有36.8%的人认为是“加强宣传教育”;有10.3%的人认为是“加强法制建设”;有7.7%的人认为“加强全面普查”;有3.9%的人认为是“加强传承人保护等其他方面”。当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民族文化保护的主体应该是人民群众,在关注民生的同时赋予人民群众文化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3.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对民族文化保护的热情。以传统节日为载体,开展民族文化表演与展示活动,是保护传统文化和唤醒民众文化自觉的一种有效途径。咸丰县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节日,如土家族的过赶年、六月六等。在政府引导下,民间组织传统节日活动,或者举行民族传统歌舞、戏曲、技艺和特色饮食等比赛,或开展传统民族服饰、工艺品等展示活动,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其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才能使传统民族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

最后,加强咸丰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数字化和网络平台建设,在各乡镇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联合,通过各类信息网络平台传播咸丰民族文化知识。同时,通过制作咸丰县文化纪录片、宣传片或宣传册,如成丰县历史发展宣传片、民族文化艺术活动摄像、咸丰县名人传记、唐崖土司城遗址宣传册等来宣传当地的文化,激起广大群众对当地民族文化的自豪与对家乡的热爱,调动人们对民族文化保护的积极性。

(二)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民族文化素养。定期举办民族文化学习班、文化知识座谈会,邀请科研单位、文化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民间艺术大师授课,不断完善民族文化知识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民族文化保护的知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注重引进有技能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尤其对民族文化专业素养较好的人才,其应放竞选拔条件,不拘一格,注重从基层提拔民族文化专业传承人,充实到管理队伍。

重视对民族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一是要在经济上给予传承人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文化传承人带徒学艺;二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文化传承人相统一的认定机制。现阶段,咸丰县已有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不一定都有传承人,有的非遗名录与文化传承人不统一,这样会造成一些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失传的危险。对于已列八各级名录却缺乏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政府应当通过调查走访、政策宣传等措施,确定其传承人,促进非遗名录与传承人的一致,达到文化传承的真正目的。三是对民族文化传承人的保护,除了政治上的地位、经济上的支持,尤其应该重视传承入的语言、服饰等符号表达形式的传承,而语言则是人类这种符号能量最为重要的形态。“全部文化或文明都依赖于符号。正是使用符号的能力使文化得以产生,也正是对符号的运用使文化延续成为可能。没有符号就不会有文化,人也只能是一种动物,而不是人类”。而传承人是文化符号的承载者与传递者,因而,传承人自身文化素养的培养与提高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三)加强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需要加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一方面,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拓展各族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空间。通过多方位筹集资金,应加快咸丰县新文化馆、民族博物馆建设,并着手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场馆、专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和传习所等基础设施。各级政府部门还应鼓励和支持民众参与民族文化活动,为民间表演团队提供场地、服装、音响设备等基础设备,丰富和活跃基层文化生活。

另一方面,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文化发展。首先,必须突破交通瓶颈的制约,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黔张常铁路”和“恩黔高速”的工程建设,打通旅游大通道,并把建设咸丰火车站纳八提上议事日程,以提供更安全便捷的交通条件。其次,要加强旅游景区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如坪坝营景区要加快建设星级宾馆,提升宾馆的容纳能力,加快建设县城和坪坝营镇停车场建设。再次,开发民族文化旅游产品,通过旅游提高民族文化的知名度。“任何一种文化现象,一旦在社会中失去功能,也就会自动消失。通过开发旅游,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使各族人们重新认识本民族的文化”。如将土家刺绣运用到地毯、沙发套、背包等不同的产品上,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相融合,既能更好传承与发展土家刺绣技艺,又能提高旅游商业经济水平。

(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民族文化保护体系

1.制定民族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如制定《唐崖土司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咸丰县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保护办法》等条例与办法。在这些条例与办法中,应明确规定相应的罚则。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推进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与规范化。

2.要完善民族文化保护体系。一方面,建立文化激励机制和协调沟通机制。为了保障群众的文化权益,激发人们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和热情,应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对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有贡献的传承人与广大的群众应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对从事文化遗产生产性和经营性项目的企业应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为了提高民族文化保护的效率,还应强化协调沟通机制。不断加强咸丰县各级文化管理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对话,健全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网络,建立起协调有效的保护机制。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民间艺术团体和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为辅助、广大群众参与的文化保护体系,保护、传承与发展民族文化。

总之,咸丰县的民族文化是土家文化、汉文化与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相互融合下的产物,是多元文化交融的结晶,是种区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文化丛”现象是多民族共享交融与多民族和谐发展的体现。现阶段,民族文化保护应坚持并全面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所确定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以政府为主导,民众为主体,非政府组织为辅助,保护民族文化,推动各民族多元共生、和睦相处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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