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与形式

2015-07-04 21:54胡贝
中国包装工业(下半月) 2015年4期
关键词:法则形式美形态

胡贝

【摘 要】所谓“形态”,就是指物体外形与神态的结合。“形”通常是指一个物体外在的体貌特征,是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可见的外在表现形式;“态”则是指物体内在呈现出的不同的精神特征,是蕴藏在物体内的“精神状态”,任何物体都是“形”和“态”的综合体。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承、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是物体内部的力和来自外界的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形状是可见的,富有客观性,而神态是内在的,往往带有人的主观色彩。在设计过程中,产品除了要有符合审美的外观外,还要有符合其外观形本的神态,做到“形神兼备”。产品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形式作为表现,因此也就必然呈现出一定的形态,而创造美的产品形态,是设计的主要任务。

【关键词】形态 法则 形式美

1 形态的艺术特征

产品的造型会给人们的视觉、触觉、心理产生或大小、或方圆、或轻重、或曲直、或高低的形态感受。人类审美心理对审美形式有着趋同的特点,反映了人类普遍对一些美学规律,如对秩序、对称、反复等的认知和把握,而这种普遍化的共性认识是从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是人类社会群体共性的审美意识。它的依据就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形式法则,被称之为形式美法则或造型美学法则。而形态创意如果要给产品造型带来创新,创建优美的产品形态,就需要遵循基本的美学原则和造型规律,就离不开对称、重复、渐变、平衡、对比、节奏以及韵律等造型的形式美法则。只有运用基本的造型美学法则去发现美、研究美、创造美,才能不断地丰富产品的形态美感,从而给人们带去愉悦的精神感受。

2 抽象的形式美

在哲学词汇中,“形式”和“内容”有着众多的不同意义。在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得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形式代表了内容外部的表现类型、内在结构和本性。内容和形式是构成产品不可分割的两种要素,设计产品若只是从功能出发,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取决于功能,这是对产品的内容与形式两者关系的最好归纳。抽象的形式美主要是指产品的外形所产生的美感。工业产品的美是多种要素的组合。产品的外形是产品选材与功能的外在表现,是由一定的质感、色彩、线条等在可直接感知的、表现在产品外观上的各种因素构成的整体。产品的外观抽象形式美,要通过一定的媒介为使用者营造出一种具有情感意境的形象体系,这种体系可以是一种感观上的审美存在,也可以是一种物质实现,不仅具有物质功能,同时也具有精神功能。

抽象的形式美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方面包含了色彩、形态、肌理的美,“感性材料的抽象统一的外在美”,是构成形态的自然物质材料的美。形态的美感直接来源于点、线、面这些构成形态的基本要素,让使用者体会到的心理和生理的反应,以及对这些基本元素更深意义的理解。线是这些元素中最为活泼的元素,平面及空间的形态构成,以及形态带来的速度与安稳、安静与动感等感染因素都与之相辅相承。同时,产品的选材和肌理也是产品设计必须考虑在内的要素,它在视觉和触觉上给人不同程度的感应,让使用者产生不同程度的美或不美的感觉。另一方面,自然物质材料的空间排列组合构成基础设计符合抽象形式美的规律。产品的抽象形式美最终呈现出的造型需要符合形式美的规律。只有当色彩、形态、选材等与形态相关的各个因素都符合形态形式法则时,使用者才会体会到美的感受。不止于产品形态设计的形式美,所有事物的形式美都一样遵循着相同的形式美学法则。

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等形态形式法则,都会运用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对称让形态整齐划一,均衡则是在不同中追求统一,节奏使人感受到动感,韵律则寻求事物间的联系。产品设计的最终目标是追求产品的实有功能与外观审美的统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外观的形式美法则也追随时代的潮流随之发生变化。

设计具有符号特性,只有当消费者和设计师对设计的符号特性达成默契的时候,这些设计意义才会显现。如果用现代符号学的意义来解释,那么设计是由设计表现和设计意义所共同承载起来的,即设计通过各种表现方式加以展现,具有抽象和感知的意义。以坐椅为例,设计时必须考虑的不仅是人机工程学、结构和生产工艺、坐的环境与方式等方面的要求,还涉及“坐”这个字所具有的隐喻,包括其上附加的感情意义。正是由于设计所具有的符号特性,并遵从符号的一般规律。

按照设计中的符号学原理,可将形态元素符号系统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产品的外在或外形层次的元素符号,第二类是内在或心理层次的元素符号。就产品符号系统而言,體现设计者与消费者默契沟通的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产品的功能,二是产品的造型视觉,三是产品的内涵也就是其艺术审美意义。

3 形态的心理

3.1 形态的力感

地球上的任何生物都会受到重力、浮力等各种不同性质的力的作用和影响。若将这种力的心理感受应用于产品外观造型,会让很多形态呈现出力的感觉。形态的整体韵律、尺寸的变化、色彩的不同,都会给使用者暗示力的作用及变化。如弯曲的拱桥会给人弹力的联想,凸起的曲面或者球形面给人产生张力等。力感由人类的生理、心理经验或联想所产生。在产品的外观形态设计上,形态的力感有各种表现方式,但最主要的表现方式还是力的运动与变化,不管是借助于外力或是内力,最恰当的表现方式是运动方式与体现出的形态能量相统一。

3.2 形态的量感

形态的量感可分为两种类型,即物理量感和心理量感。人们对于前者的认识能通过科学的测量方法得到。例如,产品体积的长宽、高等物理尺寸;而由前者所衍生出的后者,则无法通过科学测量得到,从本质上来说,产品的心理量感所体现的是精神世界的转化。心理量是指人的心理对物体重量的一种内在感受,衡量心理量的多少主要依赖于心理判断。人们心理上的感受,只能借助语言或其他文艺形式来表达,因此,产品的心理量感是只可感受而不可测量的。同时,两者是相互关联同时又区别的。一般情况下,大的产品外观能够让人产生稳重安定的感觉,小的产品外观则是小巧玲珑的感觉。因此,形态的量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产品总体形态给人的感觉。

3.3 形态的动感

“心理力”所产生的运动倾向使人产生动态的心理感受,称之为动感。动感在心理上所产生的影响是每个人都能强烈感受到的。比如,当产品的外观形态偏离平衡时,形态会产生动感,曲线、曲面因为本身的形态特征而给人动感。不同类型的产品对外观有着不同的动感需求,往往要让使用者体会速度感的产品,比如跑车的外观设计,它的外观造型则需要强烈的运动感,与之相反,要让使用者体验为舒适感的产品,在形态上则相对要减少运动感,给使用者稳重安定的感觉。

3.4 形态的空间感

空间感主要是指空间给人心理的感觉。这种空间心理感觉是来自于形体向周围的扩张而产生,心理空间是随着物体形态在空间变化中的大小所构成的一个视觉心理范围。就一般情况而言,高大的形态心理空间大,反之小巧的形态心理空间小,开放的形态心理空间大,封闭的形态心理空间小。

从工业设计这一角度而言,凡是与人类生活、生產相关的产品,在其设计与制造的过程中,“人”都是第一要考虑在内的因素。人与产品以及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流分为两个方面:显示部分向人传递信息,控制部分则接受人发出的信息。总的来说,就是在进行设计时,就需要尝试从人的生理、心理特性考虑产品的结构与造型,从人体尺寸、人的能力限度考虑产品的零部件尺寸,从人的信息传递能力考虑形态语义的显示与处理。另外,除了人机工程学是保证形态合理的必要考虑因素,产品的结构和选材、以及加工工艺也是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每个形态都有自己的表情特征,保留原有的特征,然后进行形态的演变,就可以创造出一组系列化的形态。在形态系列化的演变中,把握形态的特征是最关键的,所有演变后的形态都不能脱离这个特征,否则就形不成同一系列,当然,这个特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必须结合具体的形态作相应的变动,否则这种系列感就会显得单一和呆板。可以利用图形的重复、发射等形式来进行形态的创建,这样创造出的形态会既有一定的统一性,但在细节上又会有所变化。在产品的外观设计过程中,这种外观形态的创建方法能创造出形态类似,但功能不同的系列产品。产品的系列化是产品非常普遍的一种存在形式。此外,各种材料,包括传统材料和现代材料都具有一定的物质属性和人文意义,设计时可以综合运用这些属性。

结语

综上所述,形态与构造、材料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没有合理、有效地构造支持,没有恰当、自然的材料运用,即使产品的外观形态再美丽,也只能是摆放在橱窗里欣赏的艺术品。而设计的工作之一就是如何将形态与构造及材料完美的、艺术性的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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