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媛
【摘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教学形式被逐渐推广并应用于各科教学之中。文章围绕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例举学前教育专业形体教学中儿童模特表演课程中两个训练模块的教学设计,期盼本文能为专业课教师授课提供经验并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学生为中心教学法 模特表演 学前教育 课程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3-0207-01
什么是“以学生为中心”,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一般认为它的产生源自构成主义理论。Semple认为一个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应该能够有效地结合三种学习体验——反思学习、合作学习和真实学习。[1]老师在这种教学过程中从“专家”退化为学生“学习的辅助者”。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教师要首先分层制定学生学习目标,从而正确引领教学方向,保证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其次让学生意识到学习的目的和意义;再次,教师在课堂内外应与学生保持教学互动,而非完全脱离;最后教师应帮助学生在现实中有效转化学到的知识和技能。
以学前教育专业形体课中儿童模特表演教学包含的两个模块为例:
1.模特肢体表现力训练
鲁道夫·阿恩海姆将“表现”定义为,透过某人的外貌和行为中的某些特征把握到这个人的内在情感、思想和动机。[2]作为服装展示的媒介——模特,正是运用肢体语言将内心感受反作用于穿着的服饰,使观者感受到服装本身的艺术特点。模特身体语言的表现力直接影响了服饰风格与内涵显现。
为达到表现力训练课理想的教学目标,教师课前应至少准备两种切合学生实际水平的学习目标,让全班学生都能“跳一跳就摘到苹果”;在课堂导入阶段,教师应将本课的学习意义传达给学生,学生有了努力的依据,对目标及实现的过程有了清晰和透彻的认识,能够从容不迫、积极热情地面对整个学习进程。此外,在教授过程中,教师应一改传统的面授方式,可适当运用视听设备,为学生提供观察、模仿的机会,拓展学生积极思维的空间,培养其创新精神。信息化教育环境下,教师讲,学生听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教师扮演着向导和顾问的角色,一位交换意见的参与者。课堂上,教师可与学生共同分析、探讨例如儿童模特演出伴奏音乐的曲调结构、情感基调等专业性问题,结合学生对儿童性格及服装特点的理解,鼓励学生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内化创编出适用于儿童服装的造型动作。任务达成较快的个人或小组课内可结合音乐进行展示,最后由个人及小组就展示成果进行评价,师生给出中肯意见。教学过程既包含直观演示法、讲授法、练习法等教法,也运用到独立式与合作式学法。
2.演出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训练
学前教育专业岗位要求学生一方面承担施教者的角色,另一方面成为儿童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参与者。现代职业教育提倡工学结合、模拟岗位,就是在考虑如何让学生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在现实中有效转化、转换和转变。参与策划、组织一场模拟演出活动并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不但可以督促学生及时巩固所学,帮助完成知识的记忆、理解和掌握,还能提高和开发学生人际沟通能力、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而这些职业素养恰是用人单位所看重和需要的。
一场完整的模特演出活动包括策划、组织与实施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也贯穿在整场演出活动的所有环节。为在本节训练课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可先将学生随机分组并布置任务:课后查阅制定演出活动方案内容的资料,以小组为单位确定本组演出主题、背景音乐、服装款式及演出路线,鼓励学生创新。学生在接受教师的任务驱动后,组员分工合作,经过讨论、头脑风暴等方法确定操作方案,共同完成课后任务。通过交流与分享,每位学生从活动中发现自我、认识自我,主体地位被肯定,学习积极性增强,促进了个体全面发展。进入课堂实施阶段,教师仅负责引导,由小组代表抽签决定各组展示顺序,演出评估标准以全班参与“滚雪球”方式讨论确定。“滚雪球”的过程就是思维聚集的过程,是尝试逐一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拓展知识面为学问打下扎实根基的过程。学生可以带着问题、抓住重点、围绕自己的兴趣,集中精力,学个明白。模拟演出环节,每组主持人在演出前介绍本组表演主題、参加人员,并负责播放演出音乐,小组成员则穿着本组设计制作的创意服装进行展示。直至演出结束,小组代表对本组表现进行自评并回答其他小组问题,教师做最后总结。学生通过自评互评,提升表达能力及思维能力,增强自信心。
总而言之,将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运用在学前专业形体教学中儿童模特表演课堂是一项崭新的教学改革。当教师提供给学生足够的自主学习和主动参与的机会,学生就能很好地开发合作精神与制定计划的能力,提高领导力与表现力,培养批评性思维能力和评估能力。因此,专业课教师只有通过在教学实践中大胆尝试、不断反思,才能运筹帷幄,确保教学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杨敏、邹伟.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分析及案例[M].北京出版社.2012.5页
[2]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滕守尧、朱疆源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60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