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师资力量发展不均是导致教育公平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我国开始逐渐实行校长教师轮岗制。然而,这一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师资公平待遇无法保障、师资力量的派遣缺少制度规范等诸多问题。据此,需要采取建立健全轮岗教师保障机制、加强轮岗制度与政策建设、完善立法与监督机制等措施。
【关键词】轮岗 教育公平 教师
【中图分类号】G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3-0193-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师轮岗制如火如荼的开展着,并成为教育界热议的话题。
一、轮岗制的实施背景
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表现在城乡发展差距和东西部发展差距等方面。在教育问题上,同样存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教育公平难以保障的问题。除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不同区域间的教育差异外,同一区域校际间的教育公平就因各学校办学经费投入不均和师资力量发展不平衡而难以保障。
教师作为学校首要资源,是学校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直接参与者。教师的文化水平、教学能力以及自身素质的高低对于学校的办学水平有相当大的影响。然而,同一区域的教师配置及发展存在差距。面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师资力量失衡问题,以促进同一区域内的校际交流、缩小区域间师资差距、带动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的教师轮岗制应运而生。教师轮岗制,也称教师交流制或教师轮换制,是指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教师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教师有计划地組织协调,在不同学校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任教的制度[1]。师资力量的不均衡是一种教育公平问题。努力实现各个方面和层面上的教育平等(权利、机会、条件等),缩小教育不均衡、不平等或教育差距,是教育公正的应有之义,也是判断教育改革是否趋向公正、追求公正的首要指标[2]。
二、轮岗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教师轮岗制度从被引进解决教育公平问题那一刻起就被赋予了神圣使命,承担着无数教育学家、教育家、教师、学者等的厚望[3]。教师轮岗制的实施目的在于促进教师资源在区域间的流动,为教育资源薄弱的城镇及农村学校注入新鲜的血液;为不同学校教师之间的交流铺设道路;为优秀教师能力的施展提供广阔平台;还为校际之间的合作沟通创建渠道,最终实现义务教育公平。但是,这一制度的实施仍存在相当大的阻力,该制度自身设计不科学,并且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4]。主要表现在:
(一)师资公平待遇无法保障
首先,在教师轮岗制之下,流动教师仍隶属与某一所学校,但他却要在多所学校间进行教学活动。由此就产生诸如流动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流动教师和留守教师的利益分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5]。其次,教师轮岗主要是从城区待遇好的学校调到乡村条件恶劣待遇差的学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难以接受的。再次,轮岗时,教师去离家比较远的地方任教将给教师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这必然导致轮岗积极性不高甚至反对。最后,教师轮岗以后相应的人事管理体制跟不上,致使轮岗教师的归属问题得不到落实,部分教师也因此产生了忧虑和抵触心理[6]。综上,轮岗制旨在实现教育公平,但是为此而付出的教师们的公平待遇如何保证,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政策制定者的关注。
(二)师资力量的派遣缺少制度规范
轮岗制为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带来了新鲜血液,但在师资力量雄厚的学校往往难以深入人心。不少学校在面对轮岗制时担心自己派遣教学骨干去其他学校任职会影响到自己学校的教学质量,所以不会派出相关教学骨干出去,而是派遣水平一般的教师。另外还有某些学校将轮岗与教师职称评定挂钩,某些教师会为一己私利而主动轮岗,其初衷并非为了帮助弱势学校,而是为了个人名利,所以难以保证其对接收学校的贡献。故怎样选拔所要派遣的优秀教师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只有将教育公平观念普及开来,才有机会让师资力量雄厚的学校按规定实施,并进一步培养更多教育教学优秀人才。
(三)教师专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
教师轮岗要求教师在几年时间内变换教育教学场所,然而环境对于教师自身专业稳定性的发展相当重要。一位教师从适应一所学校到熟悉学校的教育教学,刚要进入成熟与提升阶段,就要考虑重新轮岗问题。始终处于轮岗、适应、再轮岗的流动之中,不符合教师个人成长、发展的规律[7]。试想一直处于“颠沛流离”的教师怎样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安稳的教书育人?
三、进一步完善轮岗制的对策
实现教育公平,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以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是人心所向的。教师轮岗制作为一个新举措有助于教育师资力量均衡分配。但是,如何使教师轮岗制在实行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前路如何,还需要在政策制定与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轮岗教师保障机制
轮岗教师面临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变动身边的人事关系等多重挑战,其难免会出现拒绝接受轮岗的思想。教育部门应以人为本充分给予轮岗教师人文关怀,为其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轮岗付出和接收学校应建立丰富的激励机制;财政部门应为教师轮岗交流提供经费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和福利。在教师轮岗制的建立与实施上,经济保障是十分重要的前提与基础,各部门协调合作,为轮岗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待遇才能在思想上转变教师轮岗的固有退缩观念。让教师接受轮岗、乐于轮岗,并愿意为教育事业付出且获得应有的回报,以实现轮岗主体的最大效益,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更大范围内的有效轮岗。
(二)加强轮岗制度与政策建设
目前,轮岗制没有明确规定轮岗教师的筛选规范、没有明确轮岗教师的奖评制度、没有明确学校人事制度。这些漏洞使得不少学校对轮岗制敷衍了事,也使得这一制度缺乏执行力。所以,国家教育部门在轮岗制度建设上还应该加深加细。在综合考虑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等多方面利益的基础上,于政策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轮岗教师的职责,拟订切实可行的教师流动实施方案,并实现社会各界对施行效果的有效反馈。教师轮岗运作模式可从明确轮岗制度的实施主体、精心选择轮岗教师、优化轮岗教师的轮岗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8]。政策是做事的根本准则,从准则上做出明确规定,轮岗制才有望发展得顺利。
(三)完善立法与监督机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推向新的征程。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都需要法律的维护、制约与保护,轮岗制也不例外。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立法,将轮岗制明确规定为法律保护下的政策。比如,规定达到某些指标要求的教师在一定的教龄之后(之所以需要达到一定教龄是为了保证教师轮岗在其专业成长成熟之后进行,避免年轻教师在还未发展成熟之时就被派遣影响其自身发展)必须去弱势学校轮岗;规定教师轮岗的最低待遇水平以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等。另外,还应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实现群众对轮岗教师的监督,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与上访制度。政策是为了服务于人民,以保证人民更好的生活,政策的实施也必须受到人民的监督才能更有效的为人民服务。
四、总结
教师轮岗制让我们看到了实现教育公平和均衡的曙光[9]。然而,这一制度却是在阻力中前行,要想教师轮岗制实现其初衷、顺利发挥其作用,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在实践中找到应对对策。实现教育公平的路还很长,我们只能在尊重历史差异和现实差异的前提下,用教育公平理念来指导和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优配置,以达到有差别的但却为多数人所满意的教育公平[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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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薇薇,李静.教师轮岗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术版,2011,27(1):58-59.
[10]宋勇.论教育资源配置之公平——关于教师轮岗制度的思考[J].青年与社会,2012,60(1):104-106.
作者簡介:
盛秋旭(1991-),女,江苏南京人。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