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宁
摘 要: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薪酬管理或员工福利管理项目,具有长期激励和保障的功能,可以起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实现。文章指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需要从提高认识观念、完善设计理念和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来发挥其人力资源管理功能。
关键词:企业年金 特点 长期激励保障功能 人力资源管理功能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5-238-02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以及经济实力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一定水平的退休收入保障的员工福利制度。企业年金与法定强制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储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三大支柱”。从宏观角度讲,企业年金既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也不同于商业性的人寿保险,实质上是对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补充,直接目的虽然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但客观上会提高劳动者的退休养老金水平。从微观角度讲,企业年金一般被企业视为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薪酬管理或员工福利管理项目,是企业为了吸引、留住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向员工提供的一笔退休金。
一、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及其特点
我国企业年金的出现,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行业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生活,率先探索和建立起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企业年金的源头。2000年12月,国务院颁布《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决定2001年在辽宁省首先试点,首次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明确企业年金举办单位可以享受税前列支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同时,该方案还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
2004年是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个重要年份,为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主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有关企业年金的规章,对企业年金的建立与运行进行相应的规范。2004年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年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上述两部规章都是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对企业年金的建立、运行及管理进行了规范。2004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章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程序、标准等进行了规范。
对于企业年金的所有者——员工个人来说,企业年金属于私人经济范畴,是一种私人性质的产品。一般来说,企业年金基金在经营中独立于举办单位的资金和业务,即使举办单位破产,员工仍然可以领到企业年金。因此,企业年金是以民间储蓄为基础的私人养老金。企业年金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不同点: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般是政府强制实施的、统一的养老金计划,管理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一安排,政府机构进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一般由企业自愿决定是否建立,并利用市场机制来自主选择合适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弹性较大,灵活性较强。
2.养老金是公共产品,而企业年金属于私人产品,因此政府对企业年金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政府对企业年金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推动立法、税收政策和适度监督管理等方面。
3.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一般采取现收现付制,通过代际赡养来提供养老保障。企业年金则大多采取完全积累制(法国是唯一的例外,采用全国统筹、现收现付的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实行个人保障,以个人账户方式记载每个员工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以及投资收益、利息等全部资产。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全部资产归员工个人所有,不能调剂使用。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机构管理和运营,保值增值的手段通常是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同时也可以投向证券市场,但确保安全性为第一原则。企业年金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如各种金融机构来运作,投资手段更加多样化,更加注重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5.基本养老保险强调社会公平原则,收入再分配的色彩突出。企业年金更注重效率原则,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战略中是具有长期激励和保障功能的福利手段。
二、企业年金制度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能
企业年金是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为企业员工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目的在于提高退休员工的生活水平,满足人们对较高层次生活水平的追求。企业年金可以起到增加企业凝聚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长期激励和保障的功能,因此,企业年金一般被视为员工福利计划的一部分,组成企业员工的薪酬体系,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总量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对企业年金的实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将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同企业人力资源战略有机地结合、发挥出企业年金制度的激励功能,成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初衷是鼓励熟练工人继续为企业忠实地服务,解除将要退休的老员工工作能力下降的后顾之忧。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说明企业年金与企业发展存在密切的关系,获得了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补充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劳动者的退休待遇。对于国家来讲,企业年金有利于分散养老保障责任,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因为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使降低国家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具有了可能,对于个人则分散了老年收入的风险,也提高了退休保障的水平。在工业化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为20%~30%,与公共养老金合计可达到60%~70%的总替代率水平。在我国,按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设计,劳动者退休后的收入保障将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2)企业年金;(3)个人储蓄性保险(如商业性人寿保险或储蓄等)。因此,企业年金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2.促进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完善,有利于改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企业年金属于完全积累型福利机制,并采取个人账户制,每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存续期均长达数十年,因此企业年金在抑制消费基金的膨胀、提高国民储蓄率的同时,又能够形成可以用于长期投资的资本,这笔资本一旦进入资本市场必然会衍生长期投资和高收益的金融工具。此外,企业年金的本质是员工工资收入的延期支付,工资和企业年金的相互作用可以促进按劳分配和减少员工不辞而别或故意违反劳动合同的现象,企业年金的实施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会等组织的发展,从而对劳动力市场的良性发展和改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具有促进作用。
3.企业年金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可供采用的收益分配形式。在企业员工的收益分配中,工资收入、奖金收入以及津贴等均属于现期或即期分配范畴,而企业年金属于延期分配范畴。由于多数员工尤其是中老年员工会关心自己未来的长远利益,年龄越大越看重退休后的收入保障。因此,企业还需要有为员工长远利益着想的收益分配机制,企业年金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有效工具。
4.企业年金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手段。一般而言,福利越好的企业对劳动者越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企业年金按照效率、激励原则建立,工资收入高、工作年限长的员工可以积累更多的养老金,这样就有利于树立员工长期服务的意识。同时,企业年金是企业自主创立的,通过企业年金的实施,可以将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员工真正产生归属感,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也会不断提高。
5.企业年金的运营还会给员工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企业年金基金在个人账户的积累和储蓄过程中,都要进行投资经营,以获得较高收益。与员工相比,企业在金融方面具有管理运营优势,尤其是当这种投资由专业化的投资机构进行时,其安全性与收益性都会较高,这显然是普通员工个人很难做到的。因此,由企业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对企业年金进行投资运营,可以使员工获得更为丰厚的收益回报。
三、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制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功能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项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对增加员工的凝聚力、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当前形势下,要充分发挥企业年金的福利特点,实现其长期激励和保障的人力资源管理功能,就有必要对企业年金制度的认识观念、设计理念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1.在建立企业年金的认识上,企业和员工都要转变观念,树立长期发展意识。我国一些企业过分依赖于员工的短期性或物质性福利,认为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我国企业员工的自我保障意识不强,对企业年金制度缺乏认同。这就需要企业和员工充分认识企业年金的福利特点。事实上,由于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费,企业年金在本质上是企业薪酬分配方案,对企业年金开始建立阶段有可能会增加成本。但是企业年金较多地反映了企业和员工的需求以及企业文化的特征,使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配合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如果企业实行年金制是从人力资源投资的角度去理解,实施过程中与人力资源战略很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长期激励和保障的作用,这种投入就会产生效益。作为宏观指导者的国家,需要从政策层面上提供激励措施来支持企业年金的发展,使企业和员工都能够从企业年金的设立中得到实惠。同时,也要在员工中加大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快相关法律条文的制定,使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既成为公共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也成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实施手段,从而推动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2.企业年金制度的设计理念必须体现两个原则:(1)要反映企业年金制度作为福利项目的本质。企业年金在缴费形式、经办机构、保障待遇水平及政府责任方面都与社会保险截然不同,是企业自身实施的福利项目。因此,企业年金的设计应当追求灵活性和针对性,将年金作用的发挥与员工的需求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企业年金的长期激励和保障功能更加明显。在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通常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国有企业、垄断企业、小企业一般未考虑建立企业年金计划。(2)企业年金的设计要与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管理目标挂钩。从赫茨博格的双因素理论出发分析,企业年金制度是同时具有保障和激励双重功能的福利制度,能够稳定员工队伍和激励员工。我国企业管理者需要在明确现代企业制度、理解企业文化的基础上,从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角度出发,找出最适合自身企业的年金设计方案。
3.在企业年金的管理上要确保制度的内部公平性。企业年金作为企业的福利制度,要发挥激励功能,就有必要按照员工工龄、等级、知识水平、生产贡献等客观存在的差距给予员工不同的年金权益。在打破传统的薪酬平均主义的基础上,反对年金制度受益的不公平,防止企业年金管理歧视现象的出现。当前,在我国一些企业中,企业年金的管理不够规范,漏洞比较多,使得借企业年金制度寻租成为可能,企业管理者利用决策权将企业年金变成提高自己收入的工具,拉大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造成企业年金分配上的不公平,这就导致企业内部的矛盾,降低劳动生产率,无疑也弱化了企业年金的人力资源管理功能。国家作为企业年金制度的最终监督者,要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相应监管,同时,制定相关的年金管理办法和条例,规范企业的制度运作。此外,在企业年金制度管理中,要加大员工的发言权,增强工会的力量,完善企业内部谈判机制,使员工参与到企业年金的管理中来。要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由于企业年金的发展不仅需要相应的立法规范和政策支持(特别是税收政策的支持),还需要有健全的资本市场,以及合格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投资机构等,而公共养老保险的定型与成熟则是企业年金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全成熟的条件下,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下,尽管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我国的企业年金仍处于初期阶段,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在机制设计和制度运行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在实践中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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