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芸芳(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文经学院 广西南宁 530023)
从民间文化的角度看刘三姐“歌仙”形象的建构*
黄芸芳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文经学院广西南宁530023)
[摘要]刘三姐是海内外众所周知的“歌仙”形象。这一形象并非一朝一夕的产物,而是在广西壮族经历千百年的创造而逐渐建构的,但从民间文化的角度看,刘三姐“歌仙”形象的建构,其所承载、积淀和浸润的民族文化、区域文化、民间文化的传统和精神是一脉相承、始终不渝的。
[关键词]歌仙;刘三姐;文化内涵;建构
刘三姐是海内外众所周知的“歌仙”形象,她的创造和接受既是不断建构的,也是不断发展的。建构和发展离不开历史文化的积淀和传承。同时这一形象也因其地域性、民族性、民间性而被盛赞为广西形象、壮族形象。它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积淀,它是民族文化、区域文化、民间文化的标志性形象。
为什么会将刘三姐作为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民族形象来指称呢?广西不是也有许多著名人物吗?比如王鹏运、况周颐;壮族的民族英雄黄乾耀、侬智高等。广西素称“歌海”,在这一地区不是也有成千上万的民歌手、民歌王吗?毫无疑问,刘三姐被指认为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民族形象是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这与刘三姐“歌仙”的定位是密不可分的。潘琦在《关于建设“刘三姐”文化品牌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刘三姐文化现象已经在广西乃至全国产生巨大影响,她是一个时期广西文化繁荣的象征,刘三姐已经成为广西歌海的代表,刘三姐的歌仙形象也在广西和全国人民的心目中扎下了根。”[1]因此,对刘三姐形象的分析,首先必须是对“歌仙”形象的分析,只有对“歌仙”的形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和阐释,才能进一步对刘三姐所表征的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有所理解,才能深入发掘“歌仙”形象的深层意蕴和意义,也才能充分发挥刘三姐形象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
在民间文化系统中,尤其是民间传说故事中神仙传说故事占有很大比重。即便是一些以民间劳动人民为表现对象的传说故事中也不乏遇仙、成仙、配仙的仙话。刘三姐被誉为“歌仙”,是因为其形象有着丰厚的文化内涵,从民间文化的角度分析,其建构根源大致有三:
2.1从“歌仙”的含义内容来分析,这是给刘三姐最为准确的定位
刘三姐被誉为“歌仙”应有四层含义:一是指歌王,歌唱得好,是歌手中的拔尖者、佼佼者。民歌自编自唱,自编就能说明编者的智慧、才华、机灵,也充分说明编者的文化品味、水准及其所代表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自唱就能说明歌者的声音素质、演唱技巧、风格和个性。因而,刘三姐可谓是“歌王”,是所有歌手中唱得最好的一个。二是指歌祖,也就是说她是广西山歌、壮族山歌的始作俑者。尽管据史书记载,刘三姐为唐代人,距今不过一千多年,而广西山歌的历史可以追溯更长,甚至歌圩形成的时间更久。但作为民间传说的刘三姐形象,如果不将其作为确有其人的历史人物来看的话,她可能在史书记载之前就存在传说故事形态,从而也就有可能在唐代以前流传。因而称刘三姐为“歌祖”也不为过,尤其当她与“歌圩”文化和山歌文化联系在一起时,其“歌祖”的意义更为明晰。三是指歌仙,将刘三姐称为“歌仙”并不是仅仅因为在传说故事的结局中,刘三姐乘鲤鱼化仙而去的美好祝愿和理想,这种大团圆的结局是中国文化的浪漫主义和乐观主义精神所致;而且是因为刘三姐深得人们的喜爱与崇敬,将她尊奉为神仙,而且是掌管民歌的神仙,这是集体愿望所致。同时将刘三姐仙化、神化的目的也不仅仅是艺术化、审美化的需要;而且是人们以其作为精神载体并寄予了人们的思想、感情、意志、愿望、理想,是人的本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是人类对自我的确证。四是指歌师,所谓歌师,就是指传授民歌的老师。相传刘三姐四乡传歌,也就是说四处教授民众唱山歌,刘三姐的学生弟子遍及八桂。诚如《刘三姐文化调查报告》在田野调查材料基础上所指出的:“当时有歌云:刘三姐,秀才郎,人人拜你为歌师,千里驰名传天下,四处山脊都踩低。刘三姐是被后代当作歌师来歌颂的,他们有这样的习惯,在唱山歌之前,必定先请刘三姐,如:刘三姐,秀才朗,我请你来坐上堂,我请你来坐上位,歌声不出望你帮。”[2]可见,民间一直流传着刘三姐传歌、教歌的事迹。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所传,称刘三姐为歌师,从而奉为“歌仙”也就顺理成章了。
刘三姐“歌仙”的称谓表现出人们对刘三姐的敬爱和崇拜,从而集中反映了民族的性格、风格和精神,这必然会将刘三姐“歌仙”形象视为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民歌形象。刘三姐逐渐“歌仙”化的过程也就是刘三姐形象形成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民歌形象,也就是逐渐用以指称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民歌形象的过程。因此,“歌仙”应是刘三姐形象的准确定位。“歌仙”既反映出刘三姐形象的性格、风格、气质、才华、水准,又反映出刘三姐形象的最本质的规定,集中表现出她的文化内涵、底蕴、文化身份。可见,“歌仙”既集中表现出刘三姐所蕴涵的民族文化传统和精神,又集中体现出刘三姐所表征的广西形象、壮族形象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合情性。如今,刘三姐形象已成为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民歌形象的标志性形象和象征性形象,其重要原因和重要因素就在于“歌仙”。“歌仙”既反映出刘三姐形象的个性,也就是她不同于其他形象的特殊性、差异性和个别性,从而表现出形象的特征、特点和优势;又反映出刘三姐形象的典型性,也就是她具有的普遍性、代表性,相对于其他民族和区域而言是其个性,而相对于本民族而言是其共性。同时,在其个性中包含着共性,在其共性中也包含着个性,从而使典型性达到个性与共性交融统一的境地。因此,可以说刘三姐“歌仙”定位使其成为广西形象、壮族形象、民歌形象的典型。
2.2从“歌仙”的文化定位和文化传统精神来看,刘三姐所表征出民间文化的特质和特征彰显其民族性、地域性、民间性
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其完整性、统一性、一贯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因为其时间长、空间大,其文化形态以及文化表现形式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特点,从而形成既有其共性,又有个性的民族文化、地域文化、民间文化,它与中华文化以及其他民族文化、其他地域文化有所差别。作为民间文化,又与制度文化、精英文化有很大的区别。刘三姐是由民间文化,即由口头文学,包括传说故事、民歌的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带有浓厚的民间文化泥土的气息和芳香。同时,刘三姐来自民间,又流传于民间。只不过流传到了现代社会后,通过文人的艺术化创造、现代传媒的广泛传播,才由民间走上艺术舞台、艺术银屏,成为艺术形象。不可否认,刘三姐是根植于民间,发展于民间,成熟于民间的,其标志就是“歌仙”。
在中国文化语境中“仙”与“神”虽并列为神仙,看似无多大差别,“神”似乎也可以称为“仙”,“仙”也可以称作“神”。但如果仔细分析,不难看出两者有一定的差异性。“神”有神话、神灵、神化的含义。中国神话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从远古原始社会时期流传下来的作为口头文学形式而存在的神话,其中包括在人与自然的矛盾中人类的自然崇拜、神灵崇拜、英雄崇拜、祖宗崇拜意识及其发展历史的认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诸如人类起源、民族起源及其发展历史的认识;另一层含义是指有关神灵、神仙的传说故事,是“话”“神”的内容,即以说话的形式来讲述神灵、神仙的故事。中国“神”的对象内容也有三层含义:一是指宗教中的神,如道教中玉皇大帝、关圣帝等,佛教中如来佛;二是指原始神话中的神和英雄,如女娲、大禹等既有神化了的虚拟的神,也有神化了历史中的英雄;三是指民间文化中的神,如灶神、财神等。可见神及其造神是由社会和历史的文化创造的结果,是制度文化、精英文化、民间文化共同创造的结果,但因统治者及其意识形态的介入,大多数神被意识形态化和正统思想文化了,因而“神,是庄严的、威严的、神圣的、正统的。”
“仙”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则主要生存发展于民间文化语境。“仙话”指以说话形式来叙述“仙”的传说故事。首先从“仙”的形象特征和文化定位来看,“仙”有“仙人”、“仙女”、“仙风道骨”、“仙山”、“仙境”等指称。这一方面说明“仙”不在人间而在天上;另一方面说明“仙”不假实存,而在虚构;再一方面说明“仙”不在庄重、庄严、威严,而在飘逸、潇洒、闲适、自由。这很大程度说明,“仙”侧重于对民间百姓愿望和希冀的表达,侧重于民间文化的创造和传播,可见“仙”具有不同于“神”的差异性、特殊性的个性之处。其次,“仙”由于其风格的飘逸、闲适的特征从而对现实人间有明显的超越性。仙境是一种天上人间,是天堂;仙人是一种超凡脱俗的高雅之人。这种“仙”的超越性、超脱性一方面说明“仙”具有不同于“人”而且高于“人”之处;另一方面说明“仙”是人的一种理想境界和美好愿望,是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和追求。将刘三姐视为“仙”既可作为人类的一种美好愿望和对理想的追求;又可作为人类的最优秀、最美丽、最高尚的一种人性、人格、人品的代表和象征,是人类超越现实、希冀理想的一种真实表达和情感流露。再次,“仙”的柔性文化特质和特征,很大程度表达出人类对女性美和美好品质的追求。民间传说故事中的“仙”更多的是“仙女”一类的美丽、善良、聪慧、多情多义的女性形象。刘三姐作为壮族人民的“歌仙”,虽难以断定这是否与该民族的原始崇拜中因对母系社会的依恋而遗留下来的对女性的尊崇意识相关,但显然与能歌善舞的民族的柔性文化倾向和保持尊重妇女的习俗传统有关。在罗尔纲所提供的刘三姐史料中有孙芳桂《歌仙刘三妹传》载:“歌仙名三妹,其祖父刘晨之苗裔……少女三妹,生于唐中宗神龙五年己酉。”[3]这说明,刘三姐作为歌仙的称谓已在明代就有记载,相传是天台山遇仙女的刘晨之后代。因而将刘三姐称为歌仙、视为仙女不仅是传说故事流传的结果,也是人们对刘三姐崇敬的结果。过伟先生著文称其为“民间文化女神刘三姐”[4],也集中体现了壮族尊崇女性的习俗。刘三姐是壮族人民的女神、女仙,她是壮族人民尊重女性文化传统的集中体现,也是将美好女性神化、仙化的最典型的表现。最后,“仙”的民间文化的特性和特征使其与民间、民众更贴近,更具有人性。从神仙与人的关系而言,人与“仙”的关系比之人与“神”关系更贴近。“神”与原始宗教及其宗教有关,因而带“示”字旁,表明与宗教仪式、祭礼有关,这说明人与“神”有很大距离。“仙”与传说故事有关,所谓“仙”从字形上看为人居山野,人傍山而“仙”这一方面说明“仙”的人性化、人化色彩较之“神”更浓厚,即“仙”比“神”与人的关系更亲密、更接近;另一方面说明“仙”也不过是超脱现实、超凡脱俗、隐居山林、回归自然的另一种人性的表现。超而隐,隐而逸,逸而仙,这不仅是中国古代文人在“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古训下难以实现建功立业的理想之后退隐江湖的一种追求,而且更是古代文人的一种人格、人性、人品的自觉追求的人生境界。而对于民间而言,这种回归山林、回归自然的“天人合一”境界,更是一种人间仙境的理想人生追求。因此,“仙”在超凡脱俗中更贴近人性、更贴近人生、更贴近民间。刘三姐被命名为“歌仙”,无疑不只是为了使其美化而成“仙”,而且是使其更为人性化而成“仙”。
2.3“歌仙”的“歌”所表达的民间文化特性和特征。“歌”作为口头文学、口头艺术形式的起源应该早于书面文学的诗
原始的民歌、民谣应该是诗歌的源头和土壤。吴越在其著作《中国民歌》中指出:“民间歌谣,是人类最早出现的文学样式,是文学的鼻祖,是各种诗体的乳娘、母亲。我国历代的诗歌,无不与民歌有着渊源的关系。各种新诗体的出现,如四言、五言、七言、词、曲、长短句、自由体等,无不是先在民间酝酿,后被文人采用发展而成。”[5]因而诗与歌是密不可分的,后来称诗为诗歌也是颇有道理的。当然,在有了书面的诗歌之后,作为民间文学的口头歌谣仍然存在和发展,它不仅成为文人诗歌、书面诗歌的创作源泉和资源,而且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民歌的民间文化性质和特征使其具有强大旺盛的生命力、活力和创造力,有着不同于诗歌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刘三姐被誉为“歌仙”不仅在“仙”上含有民间文化的特质而且在“歌”上更含有民间文化的特质。民歌顾名思义就是民间的歌、人民的歌,“民”是对其“歌”及其主体的文化身份定位和创造、传播对象的定位,更是对题材、主题以及创作形式的定位。民歌必须具有民歌性,也就是具有民间文化、民间文学的特性。
刘三姐“歌仙”的命名,不仅是对刘三姐的文化身份的定位和对其山歌的文化定位,而且表达出一种文化立场和文化态度,也就是表达了一种民间的立场和民间的态度,这其中因民间性而带有人民性、民主性和进步性,不仅表达出这一地域、这一民族、这一文化形态对刘三姐的评价立场和情感态度,而且也表达出人类及其社会文化系统对民间文化、民族文化的立场和态度,这种民族内、区域内的文化认同因其进步性、人民性和民主性也必然获得人类及其社会的文化认同,从而充分肯定了民间文化的价值作用,也使刘三姐赢得了“歌仙”的赞誉。因此,刘三姐“歌仙”的命名和文化定位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歌仙”的文化内涵只有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中才能更好地展现和更准确地阐释。
综上所述,刘三姐“歌仙”形象的建构,更进一步深入表达为民间文化形象。通过民间文化形式来表现民族文化、壮族文化、民歌文化。作为民间文化形象就会因其民间性而不断地建构和发展,刘三姐“歌仙”形象也会因其民歌流传和民间传说故事的流传从而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形态,但刘三姐“歌仙”的文化定位是不言而喻的。刘三姐“歌仙”形象只有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建构和发展,只有植根于民间文化的土壤,才会使“歌仙”的形象更具有生命力、创造力和活力。
[参考文献]
[1]潘琦.“刘三姐”文化品牌研究[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
[2]刘三姐文化考察组.刘三姐文化调查报告[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
[3]李柱南.罗尔纲提供歌仙刘三姐史料[N].广西日报,1986-11-25.
[4]过伟.民间文化女神刘三姐“六维立体思维”的文化人类学探索//刘三姐文化品牌研究[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
[5]吴越.中国民歌[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9.
[责任编辑沐楒]
[作者简介]黄芸芳,女,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文经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G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56(2015)03-0034-04 *[基金项目]国家开放大学2014—2015年度科研课题(编号:G14A3106W)
[收稿日期]201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