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芳园,贾德江
(南华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衡阳421001)
胡庚申教授的生态翻译学理论借用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适应生存”的基本原理,对翻译方法、翻译原则、翻译标准等提出了新的阐释。自生态翻译理论在21世纪初问世以来,不少学者开始将其运用到文学作品、公示语、口译以及报刊新闻等领域的翻译研究。这些具有生态翻译学性质的应用性研究不但扩大了生态翻译学的研究队伍,而且丰富了生态翻译学的研究内容。
方言,作为一种非标准语,不但具有独特的地域、社会、个人等语言特征,而且在语音、语法、词汇等层面与标准语的差异使其在文学作品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因此,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性要求学者们对译文中的方言翻译予以足够的重视。近年来,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于方言的翻译开始加以关注,但讨论的角度、关注的范围仍比较狭窄。笔者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1-2014)中查得共有568篇与方言翻译相关的文章,但对《红高粱家族》中方言翻译研究的文章仅3篇,说明有关《红高粱家族》中方言翻译研究属凤毛麟角。本文试图以生态翻译学为理论依托,着重从语言、交际、文化三个维度,对莫言代表作《红高粱家族》中的方言英译作一探讨,试图说明方言翻译的过程也是一个译者适应性选择的过程。
生态翻译学是21世纪新兴的一种翻译学理论。它的一个基础理论是翻译适应选择论。该理论认为翻译应该以译者为中心,由译者来适应翻译生态环境,把整个翻译活动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翻译生态环境”指的是原文、原语和译语所呈现的世界,即语言、交际、文化、社会以及作者、读者、委托者等互联互动的整体。[1]
翻译适应与选择论把翻译过程描述为两个阶段:译者适应阶段和译者选择阶段。第一个阶段,译者适应阶段,一方面是指译者对翻译生态环境的适应;另一方面是指源语根据翻译的生态环境来选择译者。在第二阶段,译者选择阶段,译者不仅要完成翻译任务,还要根据源语的翻译生态环境做出适应和选择。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具有双重的功能,既是被选者,又是可以适应、选择,最后做出决定的选择者。[2]在翻译原则上,生态翻译学主张:“多维度适应与选择性适应”,一方面是“适应”,另一方面是在多维度地适应翻译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做出与翻译生态环境相符的选择。
莫言,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是中国诺贝尔奖第一人。1980年代中期,莫言以乡土作品崛起,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莫言对农村、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他的作品追求真实,喜欢呈现原生态的语言,对自己的家乡高密地区的方言运用尤为突出,使作品语言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红高粱家族》创作于1986年,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在这篇小说中,莫言巧妙地运用高密方言,创造了一群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粗犷的本色英雄,他们是富有魅力与活力的生命的象征,展现了中华民族处于具有本真强悍的原始生命力的童年时期的面貌、行为、精神和灵魂,使人领略到因未被伦理道德所侵蚀、压抑而富有人性魅力的力量,体验到生命在广阔天地中自由自在遨游的快乐。[3]据笔者统计,《红高粱家族》中共有78处方言词汇,如“拤饼”、“女婿”、“郎当”、“草鸡”等等。这些方言词汇的使用,不仅有助于读者更好地了解高密文化,还能帮助作者塑造作品中的人物形象。
语言维是指从语言学的层面进行转换。当译者进行翻译时,应该考虑原语的语言特征。由于各国语言在语法系统、语言风格、修辞手法以及其它层面的巨大差异,要完成两种语言间的转换并非易事。在翻译方言过程中,译者首先应该意识到方言的语言风格再现问题。
例1:罗汉,你们家那个老长工......他和你奶奶不太清白咧,人家都这么说......[4]11
Arhat,your family's foreman...Something fishy between him and your grandma,so everyone said...[5]17
“不太清白”是高密方言,意思是男女之间态度含糊、暧昧不明朗的关系,而第七版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对“fishy”释义为“鬼勾当、可疑的、值得怀疑的”。这种译法不仅恰当地传达了原文“不太清白”的含义,而且适应了方言的口语化风格。采用口语化的语言来翻译方言词汇的方法,可以让西方读者感觉作品中人物使用的是自己耳熟能详的语言,从而拉近与读者的心理距离,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如果此处作者用正式用语“doubtful”来取代“fishy”的话,就难以从语言维度将方言的语言风格栩栩如生地传递给读者。
“任何信息如果不起交际作用,都是毫无用处的”。[6]在翻译过程中,交际意图的适应性选择转换要求译者把侧重点放在交际层面上,在译文中准确还原原文中的交际意图。
多数情况下,在文学作品中使用方言是为了获取标准语无法达到的特殊交际效果。首先,方言成分有助于读者了解故事发生的地理背景并且烘托故事内容的真实性。其次,方言成分常常可以用来塑造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因为方言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负载,不仅负载着地方人民的性格偏好、思维模式和言谈举止等特点,而且能暗示着人物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最后,方言的使用有时可以营造出幽默的效果或者使文章更具讽刺意味。[7]总而言之,作者在文学作品中使用方言是为了取得特殊交际目的,译者只有意识到作者的意图才能正确地把原著中的方言翻译到位。
例2:那时候他二十郎当岁,是东北乡打棺抬轿这行当里的佼佼者-我爷爷辈的好汉们,都有高密东北乡人高粱般鲜明的性格,非我们这些孱弱的后辈能比-[4]39
At the time he was a beefy twenty-year-old,a pallbearer and sedan bearer at the peak of his trade.The young men of his generation were as sturdy as Northeast Gaomi sorghum,which is more than can be said about us weaklings who succeeded them.[5]39
这个句子是对爷爷余占鳌的一个描写。奶奶第一次与爷爷见面时,爷爷还是一个轿夫,年轻气盛,“是东北乡打棺抬轿这行当里的佼佼者”。句子中的“郎当”指左右、上下,译者没有直接翻译成“about”等表示大约的词,而是适应性地选择了beefy(beefy为beef的形容词,本义为“牛肉的”,引申义为“强壮的”),与后面的“as sturdy as Northeast Gaomi sorghum”相呼应,使东北汉子高大硬朗的形象跃然纸上,让读者感受到他们充满野性的气质,从交际维的角度将作者的意图准确地传递给读者,从而使译文整体更加和谐,成功实现了交际意图。
文化维的适应性选择转换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有文化意识,认识到翻译是跨越语言、跨越文化的交流过程,注意克服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障碍,以保证信息交流的顺利实现。根据方言地理学的相关理论,“地理位置对于文化和方言产生影响,方言体现了当地的文化”。[8]方言承载的不止是语义,还有在其所属的地域文化。因此,《红高粱家族》中方言翻译对于充分展现高密地域文化十分重要。
例3:一九二三年腊月二十三日,辞灶。[4]146
The twenty-third day of the twelfth month in the year 1923;the kitchen God is sent to heaven to make his report.[5]125
《红高粱》中运用了许多有地域风味的方言词,“辞灶”一词把当地人民祭祀的风俗体现出来。辞灶也称送灶神,是民间一种节日习俗,据说这一天人们要送灶神起程升天向玉皇大帝汇报一家功过。送灶寄托着老百姓对美满生活的无限向往,祈求神明保佑新年合家平安。在英语中,除了“kitchen God”,“Vesta”也指“女灶神”。葛浩文先生最终采取了归化策略,将其译成“kitchen God”,不仅使两者语义恰好对等,同时巧妙地向西方读者解释了“辞灶”就是指灶神向玉皇大帝进行汇报。葛浩文先生在充分领悟了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前提下,将高密文化中的细枝末节准确地传达了出来。
生态翻译学关注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要求译者通过语言维、交际维、文化维等层面做出恰当的选择。方言,作为一种非标准语,不仅具有独特的语言特征及文学功能,而且能承载其所属地的地域文化。译者在进行方言翻译的过程中,应在适应原文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语言、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得出整合适应选择度最高的译文。本文以生态翻译理论为依托,分析莫言代表作《红高粱家族》中的方言英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希望它能为方言翻译及其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因篇幅限制,本文的分析研究只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胡庚申.生态翻译学:产生的背景与发展的基础[J].外语研究,2010b,(4):62-67.
[2]胡庚申.翻译适应选择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3]谭鼎莎.论莫言《红高粱家族》人物形象内涵的共性[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4(2):21-23.
[4]莫言.红高粱家族[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5]Goldblatt,H.Red Sorghum:A Novel of China[M].New York:Viking Penguin,1993.
[6]Nida,E.A.Language,Culture and Translation[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1933.
[7]解倩,功能理论视角下的文学方言翻译研究-以《德伯家的苔丝》两中译本为例[D].河北农业大学,2013.
[8]李如龙.关于方言与地域文化的研究[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2):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