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师幼关系视角浅析幼儿安全教育的演变
刘翠霞王雯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对幼儿实施安全保护和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教育。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坏不仅影响幼儿终身的发展,同时也关乎到幼儿园的发展前途。在幼儿园安全教育系统中重要的教育要素之一是幼儿和幼儿教师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水平和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师幼关系视角,从幼儿教师在安全教育中的主导性作用和幼儿主体地位的角度出发,对保护幼儿安全和幼儿自我保护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师幼互动;保护;自我保护
王雯,女,湖北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学前教育管理。
师幼关系是幼儿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幼儿在幼儿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传统的师幼关系中,幼儿教师是知识的权威,是活动的控制者和管理者,因此,对幼儿教师的定位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主导角色。而幼儿被视为幼儿教师改造的对象,在教育过程中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随着现代教育的出现,以杜威为代表的教育家倡导以儿童中心,教育活动要以儿童的兴趣、需要为依据,充分发挥儿童在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爱伦·凯鼓吹“20世纪是儿童的世纪”,使师幼关系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儿童在教育的过程中完全处于主体地位,忽视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无论是幼儿教师中心主义或是儿童中心主义,都不是健康的师幼关系,都不利于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会影响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著名的幼儿教育专家丽莲·凯茨在观摩瑞吉欧幼儿学校后,认为仅仅通过考察师幼关系就可以评价出幼教机构的教育质量。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师幼关系是指教师和幼儿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发挥的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本文对师幼关系定位在师幼彼此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其具体内涵理解为:在幼儿园教育中,在肯定幼儿教师主导性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幼儿主体地位的积极性。用辩证的方法论看待师幼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师的主导性和幼儿的主体地位是不对等存在的。幼儿教师和幼儿作为幼儿园教育系统的主要要素,在实际教育互动过程中,幼儿需要教师的帮助,并根据教师的引导,调整自己活动行为和方向,以达到教师预期的教育目标。在这样的教育活动中,幼儿的行为并非是出于自身的客观需要,而是依附于教师的行为和教育管理。因此,从这个视角可以得出教师的主导性和幼儿的主体地位是不对等的。另一方面是指教师的主导性和幼儿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教师与幼儿都是具有独立完整的人格和个性的自然人,都有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追求自我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因而平等的师幼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幼儿教师更好地与幼儿进行信息交流和情感的沟通,将使幼儿园教育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
幼儿安全教育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以成人的视角对幼儿实施安全保护;另一方面是指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幼儿实施安全保护是幼儿园安全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幼儿年龄小,对危险缺乏一定的判断力,这就需要发挥幼儿教师的主导性作用,对幼儿实施安全保护;但随着幼儿的成长,自主意识和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幼儿逐渐具备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如果此时教师过分对幼儿包帮代替,只会使幼儿丧失自我保护的能力,丧失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幼儿的年龄越小,就越需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对幼儿进行安全保护,但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以教师为主导性作用的安全保护要降到次要地位,要让幼儿成为自我保护的主人。
(一)发挥幼儿教师的主导作用进行保护幼儿安全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规定:“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充分强调了幼儿园在保护幼儿安全方面的重大责任。幼儿园区别于教育系统中其他教育机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以招收3~6岁的幼儿为对象。3~6岁的幼儿在思维发展的方式上显著的特点是:以直觉行动思维为主,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幼儿末期抽象逻辑思维萌芽。幼儿的年龄阶段特点就决定了他们好动、好模仿、好奇心强,由于缺乏抽象思维能力,没有形成对危险的价值判断,对周围危险因素缺乏鉴别和防范能力。
在新华字典上对“保护”的解释如下:尽力照顾,使之不受损害。“保”的意思是看守住,护着不让受损害或丧失,“护”解释为使不受侵犯和损害。鉴于幼儿的自身的特点,那么如何在幼儿安全教育活动中发挥幼儿教师的主导作用保护幼儿的安全?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幼儿教师是安全教育环境的提供者。幼儿园安全教育环境主要是指在幼儿所生活和学习的环境中,排除客观的危险因素。《幼儿园管理条例》中,第十九条中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同时,幼儿园应建立和健全实效科学的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健全幼儿园的安全紧急预警制度,科学地制定各种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
幼儿教师要营造直观、形象而生动的教育环境,让孩子知道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险,怎么做安全、怎么做危险。例如,教室内的家具和墙角应去除尖角,安装防滑的地板砖,幼儿能接触到的水应该是温水,在需要排队等候的地方,印上小脚印,提醒幼儿按序进行,防止因秩序混乱而发生危险等等。教育环境中每一个细小的安全设计,都能有效地防止幼儿不必要的伤害。幼儿好动,表现在跑,无论是户外活动还是活动的转换环节,都可以看到幼儿因跑不是自己摔倒就是两个幼儿相撞,幼儿教师除了单纯的说教提醒外,可以采取多种教育方式来教育幼儿,如大班利用科学教育中的“力”主题活动,来认识到力的力量和“伤害”等。此外幼儿教师可以在一些有危险的地方粘贴安全标志,还可以指导幼儿自己制作各种各样的安全标记强化教育效果。
2.幼儿教师是安全教育的引导者和榜样。幼儿园安全教育是指:在幼儿教育和保育过程中,保障幼儿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发展,引导幼儿形成安全意识并学会基本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的方法。由于幼儿年龄小,缺乏生活直接经验,需要学习间接经验,这就需要发挥幼儿教师的主导性。这种主导性作用不是操控幼儿,而是规范自身行为和引导幼儿学习正确的安全行为。在安全教育中,教师利用幼儿好奇心强、可塑造性大的特点,引导幼儿善于发现和了解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例如,幼儿教师引导幼儿发现不能与有尖角的碰撞,时幼儿主动地回避房屋和家具的尖角的危险因素;保育老师要抓住安全教育的契机,在给幼儿盛饭菜时,让幼儿观察饭菜是否有“白气”冒出以及摸一摸碗的外壁热不热,来判断是否能直接进食,这样可以避免食物温度太高烫伤幼儿口腔;捉迷藏是幼儿最喜欢的游戏之一,但幼儿只是关注到了游戏给他们带来的快感,并没有意识到躲藏的地方是否存在危险,教师可以引导幼儿说出喜欢躲藏的地方,然后帮助幼儿找出危险,让幼儿主动得出一些地方是不能随便躲藏的,例如门后面不能随便躲藏等等。教师引导幼儿主动发现危险,比简单的说教更有教育效果。
此外,幼儿教师是幼儿主要模仿对象之一。在安全教育中,幼儿教师要言传身教,在幼儿面前不做危险的行为,教室内不放危险物品,把有危险的物品要放到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从行为方式上给幼儿树立安全教育的榜样。此外,在组织活动时,幼儿教师要做好幼儿安全防卫和安全教育,使幼儿有身心安全感,能感受到幼儿教师对其的保护。幼儿教师要合理的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安全教育。现在的儿童动画片市场鱼龙混杂,很多是不适合低幼观看的。但现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不能忽视媒体的教育作用。幼儿由于年龄小,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对一些行为的后果不能准确的预测。这时,教师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对一些存在危险行为的动画片,禁止给幼儿播放。有些教师对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不了解,把一些产生危险行为的动画片当作反面教材,对幼儿实施安全教育,熟不知幼儿还不能进行逆向思维,体会不到教师的用心良苦,适得其反。
(二)让幼儿成为自我保护的主人
自我保护能力指:对安全的认识、理解和对周围环境中各种安全因素的敏感、判断及回避等自我保护能力。安全不是被动等待救济和给予保护,而是幼儿主动去获得的。幼儿教师必须承认幼儿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活生生的人,是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想让幼儿在日常的生活中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就需要不断激发幼儿自我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那么如何调动幼儿主体地位的积极性进行自我保护?
1.自制安全教育图画书。现在市场上大多数关于安全教育的书籍,或提到幼儿安全问题,都认为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成人,几乎没有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设计安全教育内容。幼儿教师可以在图书角,自制幼儿自我保护教育的图画书,设计的图画要色彩鲜艳,结合幼儿实际生活经验,设计安全教育内容,同时也可以调动幼儿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的积极性。
2.让幼儿体验自然后果法。“自然后果法”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在幼儿道德教育方面提出的教育方法,它是指当幼儿有过失行为时,成人不是去人为限制儿童的自由,而是用过失产生的后果去约束儿童的自由,从而使儿童明白其危害,并下决心不再重犯的方法。幼儿教师也可以将其运用到幼儿安全教育中。幼儿教师要做到以下两点:正确看待幼儿的过失行为,让幼儿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过失;通过自然后果法,让幼儿主动体验。
动画片色彩鲜明,可爱生动的人物形象深得幼儿喜欢,但幼儿不能很好地理解动画片里的危险行为,往往把关注点放到了故事的场面的颜色和声音上。以《喜羊羊和灰太狼》动画片为例,故事里有很多灰太狼抓住小羊后进行煮羊的画面,虽然电视上每次播放类似画面时,都会标注“危险动作,请勿模仿”,可比起生动的画面,用这样的标注进行安全提示,显然是无济于事的,此外幼儿又善于模仿,这种危险就很容易发生。幼儿教师可以抓住时机,开展与“火”相关的主题,让幼儿从视觉上观察火的形状等一些视觉感受,可以消除幼儿对火的神秘感,形成对火的一些感性认识。幼儿教师要趁热打铁,因为幼儿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如果幼儿教师只是单纯地告诉幼儿,不能玩火,玩火是有危险的,这样只能使幼儿缺乏对火形成正确的认识,当幼儿去碰火,幼儿教师正确的做法是: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在有教师指导的前提下,让幼儿主动进行探索对火的认识,对所产生的危险行为后果进行体验,从而形成深刻的理性认识。
3.让幼儿参与安全教育环境的设计。现在幼儿园在环境设计中,多以美观和成人的视角为出发点和归宿,对幼儿不能起到教育作用。要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教育能力,就必须调动幼儿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在幼儿教师引导幼儿发现周围环境中的危险存在时,教师可以把“亡羊补牢”的机会让给幼儿,让幼儿参与安全环境创设,不但可以体现幼儿在安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能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培养幼儿不断加强自身的保护能力,使其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技巧和知识,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总之,无论是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保护教育还是幼儿自我保护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因噎废食。教师在安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不是危言耸听,不能吓唬幼儿,要用平静的话语提醒幼儿防御危险,来保证幼儿安全。危险并不可怕,如果幼儿教师夸大其词,对部分性格胆小的幼儿来说,危险将是制止他们进行探索的镣铐,会给心理上造成恐惧的阴影,所以幼儿教师要保持好在安全教育中的主导性作用。同时,幼儿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弱小无力,他们虽然没有形成稳定的价值判断和预见危险的能力。但他们对周围的环境能有一定的应变能力,经典的心理实验:视觉悬崖,制作了平坦的棋盘式的图案,用不同的图案构造以造成“视觉悬崖”的错觉,并在图案的上方覆盖玻璃板。将2~3个月大的婴儿腹部向下放在“视觉悬崖”的一边,发现婴儿的心跳速度会减慢,当把6个月大的婴儿放在玻璃板上,让其母亲在另一边招呼婴儿时,发现婴儿会毫不犹豫地爬过没有深度错觉的一边,但却不愿意爬过看起来具有悬崖特点的一边,纵使母亲在对面怎么叫也一样,这个实验在一定程度上能显示幼儿与生俱来就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幼儿就好比小树苗,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安全教育中要充分幼儿主体地位,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才能防患于未然。授人之鱼,不如授人之渔;千万般爱护,莫若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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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跟着别人的脚步走很难提升自身理论素养的高度。对于思想政治教师来说,思考不仅是能力,更是智慧的体现,能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看本质才是思考所要追求的结果。
作者简介:刘翠霞(1990-),女,河北邯郸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前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5)03-0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