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旋毛虫病的流行及防控
曲波
(黑龙江省林口县畜牧兽医局157699)
猪旋毛虫病是猪机体内寄生旋毛虫病引起的一种寄生性疾病,病猪表现消化系统疾病,也有因为毒素原因表现出的神经性病变,可以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进行驱虫。本病是严重的人畜共患病。除人、猪、鼠、犬受感染外,猫、兔和狼等均可被感染,而带有旋毛虫的猪肉又是人旋毛虫病的主要感染来源。猪肉的旋毛虫检查是肉品卫生检验的重要项目。由于贸易活动的频增和肉品检验管理疏漏,本病似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旋毛虫病分布于世界各地。宿主包括人、猪、犬、猫、鼠、熊、狐、狼、貂和黄鼠狼等120多种哺乳动物,甚至连不吃肉的鲸也能感染旋毛虫。许多昆虫(如蝇蛆和步行虫)也能吞食动物尸体内的旋毛虫包囊,并能使包囊的感染力保持6~8天,因而也能成为易感动物的感染源。据动物试验证明,从粪便中排出未被彻底消化的肌纤维,其中含有幼虫包囊,食入宿主粪便中的旋毛虫幼虫,也可引起感染。粪便感染的方式以宿主感染后4h所排粪便的感染力最强,经24h后粪便感染的机会则相当小。
肌肉中包囊幼虫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很强,在-20℃时可保持生命力57天;在腐败的肉或尸体内可存活100天以上;盐渍或烟熏不能杀死肌肉深层的幼虫。腐败的动物尸体内因可长时间保存旋毛虫的感染力,往往成为其他动物的感染源。据调查,鼠旋毛虫的感染率较高,猪感染旋毛虫的主要来源是吞食老鼠。另外废肉水、生肉屑和其他动物尸体亦可能是猪感染旋毛虫的来源。犬的活动范围更广,可以吃到多种动物的尸体,因而其旋毛虫的感染率远远大于猪。人感染旋毛虫病主要是嗜食生肉或肉品烹调不当,误食含有活的旋毛虫包囊而致。
关于旋毛虫毒素的毒力问题是人们所关心的,也是肉品卫生处理的重要依据之一。肌肉旋毛虫能分泌毒素,这一点不仅通过受损肌纤维及其附近肌纤维发生变性过程可以说明,而且也因死于旋毛虫病的实验动物和自然感染的人体内出现的许多病理变化而得到证明。这些病变只能从机体的毒素中毒及自体变态反应来解释,表现为出血、水肿、实质器官变性、纤维蛋白性肺炎与心包炎及其他。
旋毛虫幼虫在宿主肌肉内的存活能力很强。在人体内可存活30年,在猪体内终生都能存活,在其他非肉食兽体内,其存活能力比较有限。包囊的钙化并不意味着虫体的必然死亡,在完全钙化的包囊里,旋毛虫幼虫尚能保持相当长时间的生活力。肌肉旋毛虫对热的抵抗力并不高,当肉内温度达80℃时,即达到可靠的无害处理。肌肉旋毛虫对低温具有较强的耐受性。-12~-15℃的冷冻不能完全杀死旋毛虫。盐腌不能保证完全杀死肉中的旋毛虫。熏制同样不能达到杀死旋毛虫的目的。旋毛虫对腐败作用抵抗力很强,在腐败肉内经过3个月尚能见到活的旋毛虫幼虫。干燥却能很快杀死旋毛虫。
猪和犬对旋毛虫有较强的耐受力,在临诊上几乎无任何可见的症状。据试验,每个人按每千克体重吞食5条旋毛虫即可致死,而猪要10条以上。猪感染时,肠型期对胃肠道的影响极小,常常不显示临诊症状。肌型期导致的病变在肌肉内可见肌细胞横纹消失、萎缩和纤维增生等。
当人感染大量旋毛虫时,则可出现严重的症状,肠型期主要表现为肠炎,有时可出现带血的腹泻,其病变为炎症、黏膜增厚、水肿、黏液增多和淤血性出血,少见溃疡。感染后15天左右,幼虫进入肌肉,出现肌型期症状,其发病特征为急性肌炎、发热和肌肉疼痛;同时出现吞咽、咀嚼、行走和呼吸困难;眼睑水肿、食欲不振、显著消瘦。如不及时治疗可因呼吸肌麻痹、心肌及其他脏器的病变和毒素的作用而引起死亡。
目前治疗该病尚无特效疗法。可试用丙硫咪唑、噻苯咪唑或甲苯咪唑治疗,每日每千克体重25~40mg,分2~3次口服,5~7天1个疗程,能驱杀成虫和肌肉中幼虫。
预防该病的前提是提高公民的安全卫生意识,在此基础上,搞好公共卫生,加强饲养管理,动物尸体焚烧或深埋。养猪者禁止用洗肉水喂猪,以预防该病发生;为了人身安全,养猪者应该定期检查、驱虫,并注意个人卫生;卫生检疫部门应加强检疫,一旦发现病猪、病肉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检疫法规)和《动物卫生检疫法规》对其进行处理;猪舍、猪场应尽量消灭老鼠,防止猪吞食死亡的老鼠等动物尸体。